“妈,路路,连瑾。”
她干涩的嗓音像是被车子碾过一样,可是字字都很清晰。
室内传出悉悉索索的哭泣,她嘴角微动,很艰难的笑了笑,她问:“顾方西在哪里?”
连瑾猛地一抽气,看向手中的兰花戒指,中指上精致完美的切割,名贵难寻的珠宝,原来,迟欢和顾方西真的是认识的。
那么,地摊货,便宜是真的是假的,这枚戒指真是顾方西送迟欢的,而迟欢又弃之如蔽转送给了她。
难怪顾方西那天会来找自己,可她说了什么,她记得她在他转身后还在喃喃:可能吗,怎么会,迟欢说是地摊货啊……
恨不得咬下自己的舌头才甘心!谁能知道,会是这样,连瑾心里颤颤的想,自己有没有说错什么话……
迟欢的问话让室内一下子皆是静默,只有尴尬窒息的气氛在慢慢诡异的酝酿。
喉咙有些疼,迟欢抿了抿唇,咽了点口水,眉目疏朗,苍白骨瘦的脸上有些急切的神情,瞳孔不动的问着好似有难言之隐的迟宁和路路,轻声沙哑的又问:“他在哪儿?”
“他走了,我很早就听说法国ESMOD的
ISEM时装商学院邀请了顾方西去巴黎本地学校任院长一职,他不可能会错失这样大好的机会……小欢,你应该问问施哲,知道吗,施哲等了你很久,这些天他每天都来看你……他……”迟宁深吸一口气,沉声回答道。
“我不信。”
怔住了,然后是清晰咬字干净的两个字,沙哑如尘,静如水。
她眼角忽地一落泪,营养不好的皮肤都是,生生透明的惨白。
我以为我离幸福很远,就在一瞬间,我发现,它离我永远那么远。
——法兰克
我总以为我能去接回你,可是原来我也会害怕,你会不等我,在一次次失望中,你再不会等我。
——顾方西札记
那也许是最孤零零的追悼会,法兰克眼前只有白影,星星点点,身体是虚弱的,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哭嚎声在耳际盘恒轰响。
这个殡仪馆肃穆庄严,甚至富丽堂皇,干净宽敞。
从不知哪里一边传来的凄厉的风,一道道的刮在他的脸上,他一直没有换的蓝灰色风衣显得破旧沉暗。
细致的闻了闻,还能闻到,那天,她抱着自己,对自己说,等我回来给你烧菜。
好似这件衣服里还残留着她最后的味道,娇柔的,如花的,他不舍得,不舍得换掉。
这一刻的颓废,恐怕是前所未有的,若是以后他继承了再大的产业,再高的位置,恐怕此刻的落魄失魂,只有他自己记得,自己清楚。
他终究还是选择了让她安稳的去了,法医已经验过尸体了,他咬着牙答应了那些剪刀、塑料套在她身上窥探,终于还是忍不住,他终是希望,无论他有多不甘心,他还是希望她能走得干净……不至于永远冰冷的躺在那儿,不至于怕哪天断电了,要腐烂发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