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mie拿下Meida11月新款的设计位,举公司上下欢腾不已,大boss一拍脑门,说:“晚上出去下馆子!我请客!”
总算是激起了气氛的高潮。
Ammie喝了很多酒,最后醉成傻狗。
我费劲吧啦地把她扒出来,送她回了家,将她整干净了放床上,女人如同猪一样打呼噜。
真没形象。
可是毕竟已经跟了她两年了。
她为了这一天,已经付出太多了。
傻狗就傻狗吧,反正以后她就是风风光光的设计师Ammie了。
我去厨房给她煮了些粥,明天早上热热就能喝现成的,不然又要拿胃疼来磨我。
全安排好之后,给她留了便条,准备回家了。
深夜了。
还好有最后一班地铁。
我得赶紧回去洗个澡,去去我身上这觥筹交错的酒味和饭味。
下地铁后,嗯?这个老大爷竟然还在?
和平友好的品质又让我走向了他,问道:“大爷,你怎么还在这里啊。”
大爷冷哼一声:“不想走。”
我说:“哦,那再见。”
大爷像是没想到我这么直接,一时气短,气势弱了很多,说:“你要是想请我去你家坐坐也行。”
???
实在是我脾气无敌爆炸的好,才没有当场翻白眼,虽然天气不算冷,可风还是有的,这么大一个大爷,迷路在地铁站,又在这里徘徊了半天,我确实有些不忍。
于是带他回了我家。
只是没想到,他这一住,就住了小半年。
原因是他说他不记得家里人,也不记得回家的路,更不记得电话号码名字。
我信他才有鬼。
不过好在这老头子虽然傲娇了些,平时都很有大家长儒雅温和的样子,我自己一个人住也显得太冷清了,好歹多个人说说话。
于是我俩就像爷孙一样,平淡又温馨地度过了半年。
鉴于我们日常相处的最多的时间就是吃饭,我工作太忙了,本来养我自己,现在多了一个老头儿,虽然老头儿也花不了多少钱,但还是想过得好一些。
于是我俩齐齐忽略了一个问题。
我是个女人。
老头儿平常出门溜溜弯儿,到饭点就回家吃饭,后来他说一个人遛弯儿挺没意思的,看见隔壁老头儿遛猫,他也想遛。
于是周末我拼死拼活从Ammie那里请了半天假,陪老头儿去宠物店挑猫。
老头儿看上一条通体纯白的长毛猫,我不知道是什么尊贵血统的猫,花了我俩月工资。
据说猫粮更贵。
我现在后悔答应给老头儿买猫了,还来得及吗?
于是我承受了我这个年纪不该有的上有老下有猫。
抱着猫回家以后,老头笑得依旧满脸褶子,兴奋地说:“我们来给猫起个名字吧!”
我说:“叫小白吧?”
老头儿立刻用一种“你这个年轻人怎么一点文化都没有”的表情看着我,我摊了摊手,问:“那你想叫她什么呢?”
“叫温雪吧。”老头儿思考了一下。
???你这有文化???而且,我怀疑老头儿这是人身攻击!
我叫温言,她叫温雪,这意思就是我跟她是姐妹吧?
在我没来得及反驳的情况下,温雪的名字就这么被定了下来。
可怜别人家的猫猫狗狗都是大白小白大黄小黑的叫着,就我家的猫有名有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