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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相亲

周日早上五点,于博书从床上舒服的醒来,因为怕早上起晚了,他昨晚七点钟就睡了,但却在床上翻滚了三个小时,才终于依靠着一点淡淡的睡意睡着的,毕竟平日的作息时间不是那么好改变的。

窗外还漆黑一片,毕竟是冬天,以他居住的城市所在的位置,至少要到七点半以后,天才会有一点亮。

他花了一个小时,泡了个热水澡,穿上了一套价值一千块的休闲装,配上他现在的身材,虽然不说变得帅气无比,但也十分精神,气质不简单。

虽然这次相亲,他是要拒绝对方的,但他并没有因此敷衍了事,穿着打扮随意,拒绝别人,这是一回事,而既然要去与女方见面,打扮不打扮,就是礼貌问题了。

于博书是个很怕麻烦的人,所以平日他都会尽可能的礼貌,以免因为些微的礼貌问题而造成麻烦,反正说声谢谢或对不起又不会有什么损失。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很注重穿着的人,而且以前又抠门,所以买衣服时,都是以还算看得过去,且价格低廉来作为考量的,这套有一千块的衣服,对他来说,已经是他衣柜里最贵的衣服了,价格仅次于这套衣服的,是一件羽绒服,才两百多块钱买的,在换季打折时买的。

七点十分,他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去父母那。

因为在元旦之后不久,他就被公司给辞退了,所以快半个月没有骑过电动车,电动车上满是灰尘,为了不弄脏自己的衣服,他擦了十多分钟的车。

于博书父母的家,距离他住的地方,不到八公里,他骑二十分钟的车就能到。

以往他骑电动车时,因为谨慎,所以从来不会全力去骑,但现在因为梦魇乐园中的经历,以及那些强化药剂的效果,即便他骑车时速五十公里,也觉得很慢,以往路上车辆多,每到路口时他都会减速,以便躲闪突然闯出的汽车的,但现在他直接冲过,即便有汽车突然冲出,在他眼里,也能轻松躲避开来,太轻松,太爽快了。

因为全力骑车,且几乎没有停过或慢下来过,平日需要二十分钟的路程,他今天只花了十五分钟都还不到,就来到了父母家。

自从元旦过后,有大半个月的时间,他因为思考梦魇乐园的问题,都没有再来这边。

“你怎么来得这么早?”于博书的母亲孔华,看到他这个时候到,有些诧异,以她对自己儿子的了解,于博书应该擦着九点钟之前的时间才会到的,现在都还不到八天,还有一个小时才到自己给他的限令时间,这不符合于博书的性格,但随后她再次诧异:“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工作很辛苦吗?”

在进入梦魇乐园之前,于博书虽然逐渐因为那些强化药剂而瘦下来许多,但脸上还有些肉,此时的于博书脸上却棱角分明,虽然比之前显得更帅了一点,但却显得没有之前那么和气的感觉了,现在有种被生活拖累,变得有些精干的样子。

这让孔华有些担心他是不是因为工作过于忙而没能经常按时吃饭,导致瘦下来了。

于博书当然不会说自己是因为梦魇乐园的原因才瘦下来的,他笑道:“我最近在运动减肥,效果不错。”他拉开衣服,露出了腹肌给孔华看,并敲了几下,手敲在六块腹肌上的声音,与敲在他以前那一大块腹肌上的声音完全不同。

“好好的,减什么肥啊。”孔华放下心来,嗔怪了一声,半年前的于博书虽然有些胖,但她却觉得,那是能吃能睡,身体吸收好的表现,只要不是胖得太过分,有些胖就说明身体很健康,而现在虽然于博书瘦下许多,也变得比之前更有英气了,但她却觉得像是营养不良一样,看起来也没有之前那么和气温柔了。

客厅中,在看电视的于博书的父亲于耀文,却笑了:“瘦了才帅,果然不愧是我儿子,继承了我的基因,像我年轻时一样的帅气。”

孔华对他翻了个白眼,鄙视他的自恋,然后对于博书说道:“既然来了,先休息一下,九点钟我们再出发,我约了她们十点钟。”她心中因为于博书瘦了,对这次相亲充满了信心,现在的于博书变得更有吸引力,一定能与对方互相看中的,那个与于博书相亲的姑娘,她见过照片,也了解过一些她的性格,绝对会和于博书很相符的。

信心十足的于妈,却没想到他儿子已经变成了无业游民,而且还在心中一直盘算着要怎么在不让于妈生气的情况下,拒绝对方。

九点,孔华就带着于博书,乘出租车来到了一座茶餐厅,这是一个生态茶餐厅,光是座位费就得两百一次,虽然价格高,但食物的味道的确不错,而且因为环境优雅,即便是不点餐,只是喝个茶,也没人会来驱除的,所以就成为了很多人相亲的好地方。

由于先到,所以于博书付了座位费。

“啊,这里,这里。”九点差十分时,孔华突然伸手招呼。

于博书回头向她招呼的地方看去,发现于妈招呼的是一个比她小不了几岁的一位大妈,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仍然保养得很好,而且气质很高,一看就是家庭环境不错的人。

但他心中却惊骇了起来,因为那个大妈身边没有别人,只有她自己,于博书不禁心中跳得比发动机转速还要快了。

和我相亲的,不会是这位大妈吧,他心中如此想着,然后升起了悲哀的心情,他觉得自己即便已经三十岁了,应该也没轮到和大妈相亲的地步吧,哪怕这位大妈看起来年轻时长得不错,那也逃不过时间的魔咒,他不知道于妈到底是怎么想的,但却坚定了他拒绝这位大妈的想法。

不过事实证明是他想多了。

那位大妈来到于博书购买的卡座旁,一脸歉意的说道:“对不起,我女儿一会儿就来了,实在对不起,原本她应该现在就来了的,但因为工作的原因,临时忙去了,但她和我说过,却不会错过时间的,一定会赶到的。”她接连道歉,看得出来,是诚心的。

“没事没事,年轻人都是这样的。”于妈安慰她道:“我儿子也是经常因为工作的原因迟到,我都习惯了。”

于博书在自己的位置上无辜的眨了眨眼没有解释,他虽然偶尔会懒散一点,但对守时是非常看重的,这是诚信问题,如果迟到了会让他很长时间都于心不安,以前那么多次相亲中,也有女方迟到的,但他却从来没有迟到过,每次都最少半个小时提前到,哪怕他凌晨三点时还在干工作,或是玩游戏,不睡觉也不会让自己迟到。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于妈在安慰这位有气质的大妈而故意编造的。

但气质大妈的女儿比预想的还要来得晚。

直到十一点钟,气质大妈再次一通电话下,她的女儿才姗姗赶来。

“对,对不起,工作太多,请原谅。”女孩刚到,就和她母亲一样,向于博书和于妈接连道歉,态度非常诚恳,让于妈心中的一些怨气也消散了不少。

不过女孩的穿着,让于妈心中有些发堵。

与气质大妈相比,她的女儿就有些失礼了。

这次与于博书相亲的女孩,一头披肩短发,戴着一副非常厚的眼镜,并不算漂亮,只能说是普通,但还算附和于博书的审美观,他并不是那种看重美貌的人的,当然如果有美貌他作为一个男人是更喜欢的。

女孩身着廉价的工作西装,脸上满是汗珠,看得出来是匆忙赶来的,也正是这些汗珠,让于妈心中的怨气少了许多,因为从汗珠上可以看出,她并不是故意迟到的。

女孩并没有化妆,至少没有化很浓的妆,所以皮肤显得没有这么细腻白皙,但因为匆忙跑来,她的脸上有一对红晕,让她原本应该稍微显得可爱一些的,不过那副厚重的眼镜,极大的破坏了那份可爱。

那副眼镜,以于博书以前近视时的经验来看,至少得有八百度了,这样的视力,在相亲时,会给对方极大的不适感,因为没人喜欢和一个摘下眼镜后就会睁眼瞎的女孩相亲的,至少她的容貌和此刻的气质,并没有帮她抵消眼镜的劣势。

而透过那如同玻璃酒瓶底的厚重眼镜,以于博书现在的眼力,他可以轻松看到女孩的眼睛周围,有着浓浓的黑眼圈,就像是烟熏妆一样,这说明她长时间做着繁重的工作,经常熬夜,也因此,她的神情并不正常,看起来很疲惫。

至于穿工作西装来相亲,除非是她的公司要求的,否则就是她没有在意这次相亲,因此按着平日的穿着习惯就来了。

虽然穿工作西装来相亲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但对于相亲的另一方来说,是稍微有些失礼的,这也是于博书即便知道自己是来回绝相亲的,也没有穿着西装来,因为西装过于正式,会给人压力,这又不是面试,只是相亲而已。

但他心中却有些高兴,因为这代表这个女孩也不想来相亲,这次相亲失败是百分百的事情了,而看刚才自家皇太后的表情,即便相亲失败,皇太后也不会怪在自己身上了,简直是最完美的结局,在下次相亲来前,他只要把白甜甜拉来,向于妈介绍就好,就不用再相亲了。

“我女儿今年才二十五岁,正值青春靓丽的年纪,我们家并不缺钱,但她因为性格认真,所以有时会过于努力。”大妈以自嘲的形式,为她的女儿辩解,也在以这种方式,试图说出女儿的优点来为女儿相亲加分。

当她注意到于妈的脸上有一些不好的表情时,她立即拉起于妈说道:“我来时看到那边有卖甜品,我们过去尝尝吧,让两个年轻人自己聊聊。”随即她将女儿按在于博书对面的椅子上说道:“你们自己聊聊吧。”

两位母亲走得很快,似乎怕她们走慢一步,就会导致相亲失败一样,她们却不知道,结局已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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