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监督是基金组织的又一项重要职能。基金组织实行汇率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有秩序的汇兑安排和汇率体系的稳定,消除不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避免会员国操纵汇率或采取歧视性的汇率政策,谋取不公平的竞争利益。汇率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成员国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检查和评价,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劝告;在成员国国际收支出现根本失衡的情况下,与之协商是否改变成员国的货币平价;另外,对各国及全球汇率和外汇管制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汇率安排、汇率的确定、外汇管制情况、财政政策的运行情况、引起汇率变动的原因及汇率变动的影响等,并每年就评价内容汇集出版《外汇限制及外汇管制年报》。
除资金融通和汇率监督两大职能外,基金组织还对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及人员培训等服务。基金组织在财政、货币、国际收支、银行、汇兑和贸易制度、政府财政与统计等广泛的领域提供技术援助,受援国不仅包括成员国,也包括准备参加基金组织的国家、成员国属地及一些多边机构。基金组织的人员培训主要集中在训练会员国的官员在国际收支统计、分析和政策指定方面的知识,其方式包括在华盛顿总部定期举办短期培训和讨论会、派基金组织人员到会员国讲学等。
三、世界银行集团
世界银行集团由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即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组成。其中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为独立的全球性金融机构。
(一)世界银行
1.建立及宗旨
世界银行又称为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成立于1945年12月,总部设在华盛顿,是布雷顿森林会议后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产生的两大全球性金融机构之一。世界银行的成员必须先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协定》规定,世界银行的宗旨是:
(1)对用于生产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会员国的复兴与开发,以及鼓励较不发达国家生产与资源开发;(2)以保证或参加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的方法,促进私人的对外投资;(3)用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会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并维持国际收支平衡;(4)在提供贷款保证时,应与其他方面的国际贷款配合。
概括起来主要是通过贷款或贷款担保为成员国长期投资提供便利,以促进成员国的开发与复兴。
2.组织机构
世界银行的组织机构与基金组织的机构设置类似,主要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组成。
理事会是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每个会员国选派理事和副理事各1人组成,任期5年,可以连任。理事会的主要职权为:批准接纳新会员、决定应缴股本的调整、停止会员国资格、决定银行净收入的分配以及其他重大问题。
执行董事会是负责并处理日常业务的机构。执行董事会由24人组成,其中5人由持股最多的美、英、德、法、日5国指派,其余19人由其他会员国按地区分组选举。中国为一独立选区,指派执行董事一名。
执行董事会的最高首脑为执行董事会主席,也是世界银行行长,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但不得由理事、副理事、执行董事、副执行董事兼任。行长平时无投票权,只有在董事会表决中双方票数相当时,才能投决定性的一票。行长下设副行长若干名,协助行长工作。
3.资金来源
(1)借入资金。这是世界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约占世界银行贷款额的70%左右。借款方式主要为在世界各地发行3A 级债券和其他债券,发售对象主要为各会员国政府、政府机构和中央银行、养老基金、保险机构、公司、其他银行及个人,债券期限为2~25年,发行利率为3%~12%。
(2)银行股本。加入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根据其相对经济实力认购银行股份,但只需缴纳认购股份额的一小部分,剩余部分在世界银行资金周转困难时缴纳,但这种情况从未出现过。加上实际执行中,实际缴纳股本远低于应缴数额,因此,股本在世界银行资金中占的比例极小,只占不到6%的比例。
(3)转让债权。将贷出款项转让给私人投资者,也是世界银行获得资金、扩大资金周转能力的一种方式。
(4)利润收入。世界银行贷款和投资所获利润除一部分赠予开发协会外,其余均留作自用,成为世界银行资金的又一来源。
4.主要业务
世界银行主要从事贷款业务。其贷款种类多种多样。其中项目贷款用于资助成员国某个具体的发展项目,世界银行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教育、能源、工业、交通、城市发展等方面的贷款大部分属于此类贷款。
部门贷款主要用于支持某一具体部门的全面政策和体制改革。结构调整贷款则涉及面较广,用于帮助成员国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改善宏观经济形势,在较长时期内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联合贷款是指世界银行与其他贷款提供者联合进行贷款资助。“第三窗口”贷款是指在世界银行一般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贷款之外另设的一种贷款。其贷款条件较世界银行贷款宽,但不如国际开发协会贷款条件优惠。该贷款具有经济援助的性质,旨在解决发展中国家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与基金组织类似,世界银行除了从事贷款业务外,还从事包括调解投资争端、提供贷款担保、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咨询服务等在内的多种业务。
(二)国际开发协会
1.设立和宗旨
国际开发协会于1960年由世界银行发起设立。从法律地位及资金构成来看,它是独立于世界银行的国际金融机构。但从人事及管理系统来看,它实际上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又叫第二世界银行。参加国际开发协会的国家只限于世界银行的会员国。
根据《国际开发协会协定》的规定,国际开发协会的宗旨是“为了帮助世界上欠发达地区的协会会员国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从而提高生活水平,特别是以比通常贷款更为灵活、在国际收支方面负担较轻的条件提供资金,以解决它们更重要的发展方面的需要,从而进一步发展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开发目标,并补充其活动。”
2.组织机构
国际开发协会的组织机构与世界银行相同,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下设执行董事会,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国际开发协会工作人员与世界银行工作人员相同,开发协会的正、副理事,正、副执行董事,正、副行长分别由世界银行相对应职位的工作人员兼任,但二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互相独立,业务分开进行。
3.资金来源
(1)补充资金。由于会员国所缴股本远不能满足需要,但协会又规定开发协会不得发行债券融资,因此开发协会要求有能力的会员国不时地补充资金,以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转。补充资金在开发协会资金来源中所占比例很大,一般达一半以上。
(2)会员国认缴的股本。会员国加入国际开发协会必须按其在世界银行认购股份的比例缴纳一定数额的股本。
(3)世界银行的赠款。世界银行每年将其净收益的一部分赠予开发协会。
(4)开发协会自身营业收入。由于开发协会贷款条件十分优惠,此部分资金所占份额极小。
4.主要业务活动
国际开发协会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向会员国中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优惠贷款。按照1989年新标准的规定,只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580美元以下的成员国才有资格申请此项贷款。贷款具有明显的援助性,期限为50年,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免收利息,只对已拨付的部分每年收取0.75%的手续费。其贷款主要是集中在电力、交通运输、水利、港口建设等公共工程以及农业、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发协会对我国提供多项贷款,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三)国际金融公司
1.建立及宗旨
国际金融公司是专门向不发达的会员国私营企业提供贷款和投资的国际性金融机构,成立于1956年7月,同国际开发协会相同,均属于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但从法律和资金构成来看是独立的。国际金融公司刚成立时只有31个成员国,目前成员国数目增至165个,我国也是成员国之一。同样,只有世界银行的会员才能成为公司的成员。
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是:配合世界银行的业务活动,为发展中国家的私人企业提供没有政府机构担保的各种投资,促进外国私人资本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以促进成员国经济的发展。
2.组织机构
国际金融公司的机构设置与开发协会相同,设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大部分职位由世界银行的相应人员兼任。
3.资金来源
国际金融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有以下三处。
(1)会员国认缴的股本。认缴股本的多少决定了其投票权的多少。
(2)借入资金。指从世界银行及其他国家的贷款。
(3)公司收益。
4.主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