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日头正好。
也许送暖的不是春风,但这并不影响谢天恩的好心情。
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无论什么风都是送暖的春风。
他没有理由心情不好,因为整个江湖正因为一颗巨石的投入而掀起滔天巨澜。
作为一个贩卖消息的生意人,每当这个时候,他的生意总是会很好。
但他得注意,他不能把自己的好心情表现出来。
毕竟寿星老人虽然死了,他留下的东西可还没死。
远的不说,他的那个徒弟,为了找回他的青莲宝玉,像疯狗一样已经拆了三四个宗门了。
这还是寿星老人活着的时候,现在这老头死了,脱了缰的疯狗有多可怕,谢天恩可是一点儿都不想见识一下。
可无论疯狗多可怕,也并不影响谢天恩用狗主人的生死作文章,好好的挣上一笔!
生意人就是这样,没什么比赚钱更重要。
嗯,也许朋友能比得上,但既然是个生意人,又能有几个朋友呢?
生意人大多数都是没有朋友的,哪怕他们其实挺想有个朋友,但这世上有很多事情,不是你想就能完成。
钱只能通神,没法通得了人心。
不过谢天恩是个意外,他是有朋友的,而他的朋友李太白可以算得上是整个神州大地上最好的朋友了。
至少,谢天恩是这么认为的。
这就不得不说一下,让谢天恩高兴的另一件事儿了——
李太白还没来找他!
谢天恩很开心,因为他觉得他的这个朋友真的是很够义气,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不肯来给他添麻烦,实在是这这世上一等一的好友!
不枉费谢天恩一直以来都用自己最好的东西,最热情的态度来招待他。
谢天恩觉得自己的安全有了保障,能更放心的当好一个生意人了,他决定等这件事儿结束了,再见到李太白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的招待他一次。
至于李太白能不能解决这件事儿,谢天恩从来不会去考虑。
——那可是李太白,天斩李太白!
当一个人没有压力的时候,一般会睡得很香。
而当一个人不仅没有压力,还有许多喜事儿的时候,他会睡得更香。
现在,谢天恩终于能够好好的认识新的朋友,和千娇百媚的娇俏小娘从诗词歌赋讨论到人生哲学,再更深入的讨论一下人从何而来去往何处的问题。
也能喝着自己的小酒儿;听着喜欢的小曲儿;泡着舒服的温泉;嗅着千金不换的檀香;枕着鸾鸟绒的枕头;盖着花泪貂的毯子;好好的睡上一觉了。
谢天恩睡的很舒服,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舒服的睡过觉了。
有多久呢?大概是从他成为一个百晓生开始吧。
其实他成为百晓生之前也没咋睡过安生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不是吗?
关于过去的话题权且放下,至少现在的谢天恩睡的很舒服。
所以当他起床的时候,他的心情变得更加愉悦了,这份愉悦一直持续到他吃完早餐。
当他咽下喝下第一口粥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愉悦就被破坏了,被三样东西破坏了。
这间客栈的人正在打扫,他们很熟练的将三具尸体拖走,准备拿到乱葬岗烧了。
掌柜的正在不断的给谢天恩陪着笑脸,希望能让这位大主顾不要怪罪。
谢天恩则没有任何反应,因为他正看着自己面前破坏他愉悦的第一样东西出神。
那是一份散发着异味的饭食,这间客栈的饭食不该有异味,但谢天恩的饭食却有了。
所以这饭食里面被下了毒,这毒本该无色无味,无形无质,杀人于无影之间。
可惜这毒面对的是谢天恩,而谢天恩的眼睛可不仅能看人。他的舌头也不仅是能说会道,还能品酒,品食,让女人满意;更是能鉴毒。
此刻的谢天恩虽然看着被下了毒的饭食,注意力却放在了饭桌上第二样打破他愉悦的东西上。
这是一道剑痕,这道剑痕很利落,直到现在都还隐隐透着锋锐的感觉,让人一看便知道使剑的应该是个高手。
这个高手是来杀谢天恩的,不过这个高手和下毒的那个一样,此刻都已经变成了两具谢天恩不认识的尸体。
尸体其实一共有三具,谢天恩认识其中一具。
那是他的护卫,跟了他很多年了。
谢天恩毕竟是个弱鸡,还是个很有价值的弱鸡,他可没法把自己的性命放在别人会看他朋友面子这件事儿上。
所以他一直会为自己准备护卫,哪怕这护卫其实不怎么用得上。
但只要用上了,这个护卫就值谢天恩花费的那些大价钱。
就好像现在一样,刺客死了,护卫也死了,而谢天恩却还活着。
谢天恩看了看那两具他不认识的尸体,觉得心情很抑郁。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他们从何而来?他们有什么目的?他们为什么要他的命?
这些他都知道!
他又不傻,他和李太白是朋友又不是什么秘密。
可以说,正因为他和李太白是朋友,他这些年才能在江湖上混的风生水起还不怕得罪人。
现在李太白惹上这么大的事儿,牵连到他一点儿都不奇怪,唯一奇怪的只是这些人来的这么慢。
他本来以为李太白应该很快回来找到他,所以他一点儿都没担心过自己会因为被李太白所牵连而出事。
这世上,还能有比跟在李太白身边更安全的地方么?
只可惜他的好朋友李太白太讲义气了,直到现在都不肯来麻烦他,结果让他养了这么多年的护卫替他挡了一劫。
按理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谢天恩应该赶紧收拾东西跑路才对。毕竟他的护卫已经死了,而他那个讲义气的好朋友李太白似乎真的不打算来麻烦他了。
但谢天恩不仅没跑,反而坐在原地一言不发,静静的听着这间客栈的掌柜的慢慢赔笑脸,甚至还打算再叫一桌早餐。
因为他看到了第三样让他不再愉悦的东西。
如果说之前的两样只是让他不愉悦,那么第三样不仅让他不愉悦,更是让他很想掀桌子。
那是一匹马,一匹绝世好马,一匹肩高九尺,赤红如碳的绝世好马,一匹安着鞍系着辔的绝世好马!
这世上有很多好马,也有很多人把好马拿来拉车,但会单独骑着一匹马当坐骑的人应该没有几个。
而刚好骑的是这个样子的马,应该只有一个人——
——李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