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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是谁

当我爱上你的时刻

我一直以为,在我25岁生日那天遇到路雨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

那天下午,我坐上地铁,到这个城市另一端,那里,朋友们在等我,将会有一个热闹的Party。车厢里难得没有多少人,我身边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长发慵懒地遮住额头,看不清她的眼睛。我打开当天的报纸,浏览一遍标题,这个城市永远是这样热闹这样浮华,却让这一刻的我,如同一个习惯了单眼看天的人,只有记忆里有残存的前生痕迹。

我没有留意,肩头忽然沉重起来,回过头,却是女孩倚在了我的肩上,呼吸都清晰可触。——她睡着了。她看起来真的是很累。我不敢移动分毫,怕惊醒了她。她就这样把全身的重量托付在我的肩膀,我突然发觉,其实有一个人靠着自己的肩,也并不值得太加以抗拒。

当她醒来,当她抬起头,显然,她被自己吓了一跳,一瞬间,脸刷的绯红。这就是我们的相识的开始。

路雨的公司离我不远,不加班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喝咖啡,她有时坐在那儿,整整一个下午,不说一句话,而我也就默默的陪着她。其实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如果有习惯于彼此存在的可能,其速度应该不比他人慢。

虽然,我们之间没有承诺。

她不会知道,从那时起,我也爱上了一个人坐在午后淡淡的阳光中,所有的热闹都浮离在周身之外。慢慢品尝一杯不加糖的黑咖啡,想念的滋味渗入骨髓。

就像少年时唱过的歌,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即使这样,却有一种神秘的蛊惑让我无法抗拒。

北京的冬天不期而至,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大雪。我打车回家困在东二环,交通阻塞,人群一片混乱,我突然想起路雨,不知道这样的天气里她会在做什么。我于是改变主意,去了她那儿。

不知道她有没有吃晚饭,她总是不懂得照顾自己,这样想着,胸口有一种钝钝的说不出的感觉。

我真的没有想到,她给我开门时,零下10度的天气,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羊毛衫,屋里乱糟糟的,简直象多年没人居住,头发也是刚睡醒一般的凌乱。她扶着门,怔怔的看着我,从上看到下,好像从不相识,然后,她猝不及防地扑到我身上,孩子般地哭了起来。我手中的盒饭落在地上,但谁也没有动。

她倚在我怀里,浑身发热病一样颤抖,我发觉她的手冰冷,额头却是烫的。我问她是不是病了,她只是摇头。更加用力的抱着我,泪痕满面。而我多么想把所有的力量给她,如果,可以让她温暖。

那晚,我才知道关于她的往事。我遇到她的第一天,正是她和那个男孩分别的日子,成非,她的青梅竹马,不顾她的阻拦坚持离开了这个城市,他们吵了整整一天,最终他还是走了。把她的伤心绝望都抛在身后。他们的家乡在一个南方的小城,她毕业后留在这里,成非也放弃了父母安排的职位,来到北京,可是北京没有带给他快乐,临走他是这样说的,也许,一贯情绪化的他是不能承受这样生活的捉弄。

她就这样一直哭着,直到用尽所有的力气,软软的伏在我肩上,无声的抽噎。然后我出去买了晚饭,看着她吃下去,她咽下最后一口,告诉我这是她今天第一顿饭,我当时不知哪来的火气,大声的说,你怎么就不会好好照顾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别人不放心呢。

她看我的眼神有一些异样,未待她开口,完全是不假思索的,我迅速捉住她的手,“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让我照顾你,再也不要你哭泣。”

她的泪又一次迅速的滑落下来。

春天到来了,心情也仿佛春光明媚,回想我们的相遇,真的是这个世界偶然的偶然,却又好像一个预谋已久的命定的传奇。

路雨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她的小宠物总是占据我房间的显要位置,她为它们摆出种种顽皮的造型,有时我回到家,刚推开门,就是史努比的鼻子亲到我的眼睛,下面是路雨笑笑的脸,我抓住她,拼命挠她痒,她笑着逃跑,像是挂了满屋子风铃,在风里清脆的响。路雨会做很好吃的川菜,而且有最大的优点——勇于尝试,一次我回家,很远就看到窗口烟雾缭绕,当时的第一感觉是坏了,我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冲进去,然后看到她在厨房,对着一个焦糊并且嗤嗤作响的平底锅发楞,里面是一些已经分辨不出的物事。我问怎么了,她尤自不解的神色“菜谱上就说的是文火煮30分钟,可是怎么会这样呢。”天哪,她的身旁竟还真的摆了个闹钟。

我更加努力的工作,有时加班到深夜,坐起身的时候觉得四肢都僵了,可是心底的幸福什么都不能代替,对我要努力的方向,我从来没有这样明确过,只因为我对路雨说过,我要照顾她,永远不要她受苦。我知道我会的。我是很认真的想要为我们的将来打算。可是这些,好像路雨并不十分理解,也许是我对她有些苛刻,毕竟,她才21岁。想起来,我们在一起,我就没怎么陪她逛过街,更不要说一起出去旅游了。而她是不止一次的表达了这样的愿望。为了这些,我们也有过争吵,我一直太固执的以为,她总会明白,我所有的努力包括苛刻,都是为了她,总有一天,她会知道的。

那天又是加班,直到我出了大厅,才知道夜色都这样沉了,在的车上我还在想,路雨又该生气了,怎样向她道歉呢。

怀着一颗惴惴的心推开家门,气氛里有些异样,也许路雨自己去吃饭了。整个房间好像少了点什么。不,是确实少了什么,窗台上,不见了总是若有所思的史努比,我走近,一张小小的字条,是路雨的笔迹:

原谅我,我走了,不要找我了。

我发疯一样跑出去,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落地长窗,舒缓的音乐,街上行人起伏的脚步。那是最后一次见到路雨了,我终于找到她,她只是坐在我面前,甚至不肯抬头看着我的眼睛,空气冰一般凝滞在我和她之间,我推不开它,沉重的要窒息,她的声音穿透冰层,“对不起,成非回来了。”

成非,我一点一点想起这个名字,和关于他的故事。我明白了。

“我怎么办?”

我知道这样问很傻,可我就是这样问了。

“对不起。”

面前的杯子始终没有动,我怕我的心已经不能够承受这样的苦涩。

一个月后,我向公司递交了辞呈,要我继续留在这个城市里训练自己忘记,我做不到。不能忍受和她共一个城市的呼吸,却再也不能触摸她的声音,她的笑容,紧紧的拥抱她,告诉她我真的是多么多么爱她,真的,我多么愿意,愿意陪你去哈尔滨滑雪,看冰雕,去海南一起度过一个温暖的仿佛仲春一样的冬季。

离开之前,我搭上这个城市的地铁,最后一次了,从这一端到另一端,所有的站点都依次经过,我不知道自己是要坐到哪里,八个月零二十六天,我们相遇到分离的长度,都浓缩在这一天,这一条路线,终于画了一个完整的句点。

而即将面对的另一个时空里,是否真的可以不带一点点往事的气息?

我有两次生命,一次是出生,一次是遇见你,我爱这个世界,因为我爱你……

这时,一个声音忽然把我拉回来,“先生,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我的目光接触到一双清澈的眼睛,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一袭长发,目光里的清纯和羞涩,似曾相识。

章菡是音乐学院刚刚毕业的女孩,她是怎样注意又喜欢上我的,我一直不解,我是如此平凡。

章菡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象一朵山茶花就突然绽放在阳光里,后来,我才发现她笑起来很像路雨,只是她没有路雨唇角那个浅浅的梨涡。而要看她的笑容也好像想念深冬的阳光,总是不可希求。第一次看到她生气,是雷霆震怒那种,我的反应是不知所措,不知道她温柔的掩盖下是如此巨大的情绪。第二次,我学会在她掷杯子的时候助她一臂,眼看她怒火被我煽动成燎原。第三次,第四次,我渐渐没了气力,沉默或者转身出门是我最后的回击。

不争吵的日子,我们一起去游泳,打打网球,红尘万丈,爱情游戏不过如此罢了。

我在公司做了业务主管,对于未来,我没有太多的奢求,并且,我不再加班。不在公司的时间,我都在陪章菡,有时我会忽然想到,如果当时我能够多顾及路雨的感受,不是一次次留下她独对晚灯,那么她还会离开我吗,她会吗。

我不知道,真的。永远,不再有答案。

那天周末,本来我和章菡要一起出去,她临时有一个朋友来京,于是她自己出去了。我百无聊赖的看着垃圾的电视剧,男主角历尽千帆,最后醒悟他最爱的还是十年前他曾经在雨夜守候到凌晨的女子,费尽周折地,他找到她,却发现她早已嫁人生子,再不是当年那个属于他的纯情女孩了。

爱情超市不打烊

28岁了,爱神还是不肯光顾我,眼看着同伴们一个个飞进自己的小窝,剩下我抱着弟弟的孩子像捡了个烫手的山芋,说媒的人从庞大队伍渐渐变成散兵游勇。父母心急如焚地催促我:“爱情超市9点打烊,你只剩下10分钟了,快点儿挑吧!”

我哑然失笑,说起超市还有一段好笑的故事。

一年前,母亲托人给我介绍一个超市食品加工部的营业员。介绍人说,此人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只是还没有找到发展自己的地方。碍着老妈的面子,本小姐又在爱情上小试了一把“牛刀”。我和他漫步在没有一棵树的大街上。他穿着很普通,但高大的身躯足以让人依靠。谈吐中,我发现他宽容而幽默,很快对他生出好感。我们一边走一边谈,他不时看看我,眼睛里流露的真诚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们越走越近,一阵风吹来,我闻到他身上散发出一股怪味,那是螃蟹的腥味。他也发觉了,说:“这就是我的职业。”我忍着腥味坚持走了大约800米。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走到一边去说话。就在这当儿,我穿过一条小弄堂溜走了。

对我的逃走,老爸恼火得很。我说:“爱情都是风花雪月的,谁见过带着螃蟹腥味的爱情?”老爸听了直叹气,说:“对爱情要看远一点儿。有一点儿螃蟹气味就错过这么好的男儿!要知道,海鲜是很贵的哟。”

命运的偏差是在市政府机构改革时发生的。那个散发着螃蟹腥味的营业员克服千难万阻考取了政府公务员,谋到一份秘书科科长的职务,做了我的顶头上司。当他出现在办公室时,我们都吃了一惊。我猜想,他会昂着高傲的头,目不斜视地走过我身边,可是他没有,只是望着我轻轻一笑。我真恨不得伸出手去一把抹掉他那可恨的笑容。

往后的日子里,我们天天在一起工作,他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烟味让我着迷。回想那次闻到的螃蟹腥味,我非常佩服老爸说过的那句话:对爱情要看得远一点儿。我真是悔断肠子痛彻心,不该不辞而别啊。

他的才能在工作中显露无遗,深受领导赏识,可谓春风得意。前来给他介绍女朋友的人一串又一串,主动送上门的女孩子也排长队。相比我门庭冷落的处境,我庆幸自己那天只给这个春风得意的男人800米的自尊。

一天,办公楼里一位同事结婚,请我们全体喝喜酒,我们科九个人一起赴宴。在酒店大门口,那美丽的新娘子身着粉红色的婚纱光彩夺目,我忍不住回头多望了几眼,不想竟被他捕捉到了。我连忙说:“新娘子真漂亮!”旁边的同事打趣道:“你做新娘子一定更漂亮。”我猛地羞红了脸。偷眼望他,正撞上他的眼睛,我们的目光相遇在大厅里混浊的空气中,而后仓惶地逃避。

坐在席间,我很伤感,坐在对面的他始终没露一点儿笑意。我们刚刚相遇的眼神竟躲进了我心里的某个角落,在热闹的婚宴中不时跑进我的脑海,令我挥之不去。我不敢再看他,埋着头想自己的心事:假如没有那800米的相遇,我们也许会有另一种开始。这时,舞台上一个女孩在动情地唱歌:“因为明天你将成为别人的新娘,让我最后一次想你。”这幸福的气氛逼得我想逃走,我先行退席了。

我沿着长长的菊花走廊慢慢地走,耳畔还响着祝福的声音,也许下一次赴宴就该喝他的喜酒了。我错过了他,注定那新娘不会是我。

我走到我们初次相识的那条大街上,一步一步丈量着走了800米,为什么不继续走下去呢?都怨那个电话给了我开溜的机会,让我抱憾终身。

父母见我神色黯然地回家来,想必又受了一次打击,马上笑嘻嘻地说:“爱情超市还有10分钟才关门,有的是机会。”

“可他身边已经有了送鲜花的女孩。”我几乎要哭了。老爸说:“现在干什么都要竞争上岗,何况你还有800米的老关系呢!”

我相信了老爸的鼓动,把自己推进了爱情的决斗场。

首先我殷勤地接听电话,只要是那个女孩找他,我一律说他不在。有一天,我去送文件,一不留神,发现他在和那个女孩通电话,看看周围没有人,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一个水杯往地上砸去,“咣”的一声,破碎的声音传来,就像我的心。

“你接电话吵得我心烦,我想把所有的水杯都摔破。”我不知道自己怎么脱口而出这样一句话,弄得他一脸愕然。我的泪水涌出来,想说又说不出口:难道你就不懂我的心吗?

相持了很久,我们几乎不说话,连工作上的话也不说。回想那夜浪漫而又心酸的800米散步,我一遍遍地问自己:他有什么资格遗忘?

看到我闷闷不乐地回家,老爸说:“从现在起我们家的钟都要停摆,以延长爱情超市打烊的时间。”我苦笑说:“老爸,你如果是爱情超市的董事长就好了,你能说了算。”老爸说:“没准为了我的女儿,我要自告奋勇地当一次爱情超市的董事长。”

圣诞节到了,这又是一个情人们用以升华爱情的美好日子。我看见他抱着一个绿颜色毛绒绒的小猴子进了办公室。

抱着小礼物来上班,也浪漫得够呛。我看见他把小猴子放进抽屉里,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同事问他:“这猴子是圣诞礼物吗?”他说:“是的,送给一个女孩子的,今晚要和她订婚。”

“订婚”这两个字像一记闷棍,打得我心头一阵痉挛,我钻进卫生间好半天不出来,直恨那只小猴子。爱情超市里应有尽有,我在意的只是这小猴子。

他快乐地吹着口哨,等待着夜幕降临,在圣诞夜里享受爱情的幸福。

下午机关开会,他安排我值班接电话。我一个人坐在空空的办公室里,电话响了,我害怕是那个即将和他共度圣诞夜的女孩找他,惴惴不安地拿起电话,却是老爸打来的。他说:“爱情超市就要关门了。别怕,偷他的礼物。”我不由自主地走到他的桌前,轻轻拉开抽屉,跃入眼帘的就是那只小猴子,怕人撞见,我又立刻关上了抽屉。一会儿后,有人敲门,竟是他。他问:“有人找我吗?”我应该说“有的,一个爱你的女孩一直在等你,那就是我”,可话到嘴边我还是咽下了。我故作冷淡地说:“没有。”他走上前,拉开抽屉看了看小猴子,又看了看我,好像生怕被我偷走似的。

他关上门走了。听着他远去的脚步声,我感到一阵绝望。电话又响了起来,还是我的董事长老爸。这时接到他的电话,我真想哭一场:“老爸,超市关门了。”老爸好半天没吭声,我的泪水缓缓滑落,老爸听出我在哭,说:“还没有,还有最后一分钟,你只要拉开抽屉把那个礼物占为己有,你就赢了。”也许老爸说得对,爱情是不容犹豫的。我擦了泪水,一不做二不休迅速拉开抽屉,把小猴子拽出来。我的心乱跳,我在偷东西!可理智硬是管不住压抑了许久的爱情。我把小猴子贴在脸上,让这份温暖沁进心灵。此时不管谁撞见了,我都要以这种方式宣布我爱他。

可是等了很久也没有人进来,我想:我和他一定是没有缘分了,我的爱情超市终于打烊了。正在我沮丧之时,突然发现小猴子穿的衣服口袋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偷吧,这是我的心。

我的眼泪漫上来,原来他一直爱我,而我竟傻傻地掉进他和我老爸设计的爱情陷阱。

我们又走到曾经共同走过的那条大街上,默默地丈量那800米。突然,他伸出一只有力的大手搂住我:“这次,你再也逃不掉了!”

我的日子还有多久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脾气爆,长的一般,女孩在十七岁的时候,初中毕业了,然后直接上了中专,人家学的要三年才能毕业,女孩在一年零二个月就顺利的毕业拿到了毕业证,因为女孩要争取时间,学校给分配了一个实习的地方,在一个高中附近旁边,所以女孩天天会看到好多的高中生在这里经过的。五天过后,女孩很开朗,所以很快和那里的人打成一片,女孩就爱开玩笑,逗的身边的人常常开怀大笑,但是由于这一点女孩内心想的什么,很多人都难以猜到。他很了解他身边的人,懂他们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但又有谁明白女孩在想什么?只是看到女孩一天天有说不完的话,有说不玩的笑话逗身边的人。

半个月过去了,女孩发现来这里的男孩都是旁边的高中的学生,可是他们每一个人一天要来我这里好几次?后来女孩才明白,他们是想和女孩交往,可是女孩没有接受任何人,都一一的拒绝了,所有男孩都被女孩的绝情伤到了。有两个男孩后来还是不断的来女孩上班的地方,每次女孩都只好当没有看到躲了起来,他们看不到女孩也只好走掉了。

一个月过去了,一个男孩找到女孩告白了。可是女孩没有接受,男孩哭了,外面下着雨,男孩走出了门麻木滴淋着雨走了,但谁又能知道女孩心里是怎么想的?女孩不想伤害他们,因为女孩……女孩再也受不了了,所以辞掉了工作离开了。另一个男孩知道了,不知道在哪找到了女孩的住址,找到了女孩,这次女孩心软了,竟然和男孩出去了(女孩第一次和男孩子出去)在一家冷饮屋两人对面坐在一个桌子面前,男孩看着女孩眼泪流出来了,女孩傻了不知道做什么,因为女孩一看到别人哭就乱了,手脚都乱了,男孩求着女孩接受他,女孩吓的不敢说话。一小时过后,男孩送女孩回宿舍楼下,女孩没有答应男孩什么,可是男孩以为女孩答应他了。男孩第二天给女孩打电话说他要去哈尔滨去考试要呆好几天,走之前看女孩一面,女孩没有答应,男孩说:“七点的火车,你看着办吧”。晚上了6:40女孩根本就是没有想去,但是听到男孩的那句话,想起男孩落泪的时候,女孩还是走下楼了,来了火车站,但女孩没有找男孩,6:55了男孩给女孩打电话了,问女孩在哪?女孩说:“我刚往出走”。男孩说你不用来了,火车要开了。女孩恩的一声,挂断了电话,回到了宿舍,本以为就一切结束了吧,没有烦脑了吧。但是半个月后,男孩突然给女孩打电话了,说:“我回来了,我考试很顺利,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去上大学了”。女孩还是恩的一声回应了他,然后挂断了。女孩走了,去了北京,为了逃避男孩。他们偶尔打打电话,最多不超过5分钟。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一年过去了,男孩有一天给女孩打电话,好像是喝多了,说了一句很不礼貌的话,女孩急了,像疯的似的骂了男孩,警告他不要再打了。女孩的心已经忍到了极限,不想再让男孩越陷越深了,本以为时间长了,男孩会把女孩忘记,在大学里找更好的女孩。但一切都不是想象那么顺利,只有这样做让男孩放弃吧,可是男孩第二天打过电话道歉,女孩沉静起来和男孩说:“我根本就不喜欢你,请你放弃吧。”男孩伤到了,男孩只说了一句话:“我祝你幸福。”电话挂了,两人从此结束了。

又半年过去了,女孩回家了,回到了家,在次在睡觉中,女孩感觉到心口好闷,电话响了,家里没有人,女孩走来去接电话,走到电话旁边,只听到另外一边响起喂喂的声音,电话掉了,女孩晕倒了,10分钟过后女孩被电话掉线嘟嘟的声音叫醒了,头咳破了,脸也咳破了,腿也咳破了,自己扶着身边的东西爬了起来,女孩知道自己病的很严重,所以不敢接受任何人对她的爱,因为她不配,她接受了别人的爱却要用什么来还人家给的爱?

现在女孩已经回到家好久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以后的路女孩也不知道有多长,但愿老天怜惜女孩一下,给女孩点时间让女孩把仅有的时间来回报妈妈给的爱(这是女孩唯一的乞求了)。(到现在为止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女孩的病情,只有女孩一个人默默承担所有)

天地之间一过客

长期以来,步履匆匆——肉体、精神都处于一种拼赶时间的紧张状态。去也匆匆、来也匆匆,生命就在这样不断的奔波中耗损、流逝着。不知不觉中,风蚀容颜改,霜染两鬓苍。人生恰如这不期而至的岁月,已渐入满目萧条、肃然的秋季。秋天来了,寒彻骨髓的料峭严冬自然也为期不远,心中的凄楚也日复一日逼近。难怪古人常临秋而生悲,实乃人之常情:人生苦短,壮志难酬,心中自然免不了会生出些许戚然和哀叹,已久历人间沧桑,似也见怪不怪了。

人生在世,常叹壮志难酬!这大概是绝大多数世人的宿命吧?其实,放眼看去,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人敢说自己是真正的成功者呢?又有谁人,敢理直气壮、大言不惭地去嘲笑他人的失败?我相信,但凡对世界有稍许了解,对人生有一些感悟者,是断无人敢轻出此狂言的。唯有那浅薄、无知、鄙俗、佞妄之人,才会沾沾自喜于窃得的蝇头微利,才会得意忘形于苟取的盗世浮名。才会感觉到自己巍巍然、煌煌然似乎还像一个人物。而那些真正伟大的人物,真正做出过惊天动地大事业的旷世英雄们,却无一不深深地感到自己的渺小、卑微和不足称道。试想伟岸如共和国开国之父毛泽东那样的杰出人物,也都曾不无惶恐地说过的这样的话: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伟哉如斯人者,尚且如此。作为小小百姓的我们,又何敢自骄自矜、自欺自傲、不可一世呢!?

居于陋室之中,我们即常深感自己的卑微。而当我们置身于宏伟绮丽、鬼斧神工、气象万千的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时,我们更会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渺小如一粒微尘。作为凡俗中人,我们于被尘事所累、心绪飘忽、找不到自己之时,常会情不自禁地去寻求大自然的爱抚,以期能浸润皇天后土的恩泽、汲取自然之母的乳汁,荡涤俗尘的污浊。作为自然之子,当我们攀缘于巍峨雄壮的崇山峻岭,漂泊于澎湃汹涌的大海汪洋,跋涉于莽蛮苍凉的戈壁大漠,穿行于葳蕤繁茂的旷野密林之时,面对苍茫寰宇、大千世界和浩渺无垠的自然界,即便我们确曾建立过不朽的业绩、取得过骄人的成就,但是,此时,谁还敢再自称一个“大”字,谁还敢再显露一丝的骄矜之色。也许,只有此时,我们才会对生命有些许真实的感悟。只有此时,我们才会减少一些轻狂和孤傲,减少一些虚浮和无知,减少一些乖戾和狂躁。才会对自己有一个比较客观、冷静、本真的认识。才会持一种比较平和、安宁、静谧、恬淡的心境。也才会重新审视自我、审视他人、审视寰宇、审视人生。也许,只有在此时——只有在我们面对广袤无际、鬼斧神工、隐藏着无数奥秘的大自然时,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人,其实是多么的卑微、脆弱、渺小。即便是那些在茫茫人世间,建立过伟大业绩和赫赫功勋的伟大人物,其实也都和你我一样,都毫无例外的,仅仅是这个时以亿万年计的小小行星上,步履匆匆的一个渺小过客而已!

是啊!我们所处的这个宇宙,宏大无比,无边无际。我们小小的银河系,只是数以千亿计的星河系中的一个极其微不足道者。我们视之为硕大无比的太阳系,也仅仅只是微小的银河系中数以千亿计的恒星系中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者。而我们所居住的这颗我们尊之为地球的这颗蔚蓝色的小小星球,更仅仅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小太阳系中的一颗小小的行星而已。而我们人类,更仅仅是这颗小小星球上数以千亿种的物种中的一个。论及我们个人,更仅仅只是这个曾经存活过的数以千万亿计、而现仍存六十多亿的同类物种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微小个体。我们能够在这个星球上行走的活动范围到底有多大,在此姑且不论。而仅从我们个体的存活时间而言,算足最高限,充其量也仅仅只有三万余天。是的,一切,仅此而已!面对浩渺寰宇,面对寥廓自然、面对茫茫人海,面对短暂而多桀的人生旅程,面对和我们一样的自己的同属、同种、同类,我们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自高自大、自狂自傲、趾高气扬、大言不惭!

诚然,我们不必太过于看轻自己,我们毕竟在自己父母的恩赐之下,于一个十分偶然的机会里,获准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来到这个世界游走一遭。这实在是一件十分可喜、可贺、可叹、而值得称幸的事情。但是,我们也实在大可不必因此就太过于看重了自己。要知道,无论我们是谁,无论我们做出过多么了不起的骄人成绩,创造了多么辉煌的成就、攫取了多么巨额的财富、取得了多么显赫的地位。我们都仅仅只是天地之间一个小小的过客而已!是的,无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无妨冷静下来严酷的反诘一声自己:你——以为你是谁?!——也许,惟有如此,才能给我们以振聋发聩,警心惕智的狠狠一击,从而使我们能够真正做到头脑清醒,耳聪目明,任何时候都不至于得志忘形、不知所以!

是的,在茫茫无垠的浩渺宇宙,在绵延无尽的生命逆旅,我们每个人都无异于一叶扁舟、一粒粟米。大家都是漂浮在浩渺宇宙空间的这颗微不足道的小星星上步履匆匆的一名十分渺小的过客。我们的生命来临此世,纯出于偶然。它是那么脆弱而渺小、卑微而短命。赤条条匆匆而来、也必然会赤条条匆匆而去。同类与同类之间,原无什么本质上的区别。生而平等、死而平等,活着自然也应该平等。从作为人的本质特征来讲,谁都无资格认为自己比别人更伟大,谁也没有必要觉得自己会比别人更渺小。谁都无须过于狂妄、傲慢而无视他人的存在,谁也无须妄自菲薄,太不把自己当成人,而到同类面前低眉顺眼、曲意逢迎。既然秉承父母之恩降生为人,就要活出人的尊严!人的气节!人的教养、人的内涵!真正做个不愧为人的人!要效青松傲骨凌霜,而非牛烘烘傲气逼人;要学翠竹虚心有节,而非颤微微摇尾乞怜。

作为这个星球的居民,每个人都是生而平等的,都理应享有同等的权利。而作为和同类相同的独立的生命个体,更是和他人原无什么无高低贵贱之分。所以,每个人都大可不必自轻自贱,都大可不必在他人作威作福的狂傲丑态中,丧失自己做人的良知和尊严。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现实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我们当前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浮躁、骚动、虚荣、急功近利的时代。在世俗最直观的价值体系中,以成败论英雄,以贫富分贵贱,已渐成为人们普遍认可之思维定势。而成败的标志,又常被人们以金钱、地位、名利、权势等为最现实的衡量标准。英雄不问出处的含义,常被人各取所需、从不同角度进行着无情的割裂、甚至不谛于变态的诠释。全不管这金钱、地位、名利、权势的来路正也不正,全不问其取得的过程是否黑、恶、脏、邪,甚或极其血腥、惨烈?!“一将功成万骨枯”——其内涵、外延在此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尔虞我诈、巧取豪夺,得之者,洋洋自得、沾沾自喜;失之者,垂头丧气、自卑自馁。所以,不择手段攫取财富者有之,挖空心思谋取官职者有之,丧尽天良追逐名利者有之,甚至不惜廉耻靠情色、肉体炒作盗名于天下者亦不乏其人。而无耻尤甚、更欺人尤甚者,则是某些不耻之徒,全不以其耻为耻,反以其耻为荣。或赫赫然彰显于世、或飘飘然招摇过市,志得意满于奸计之既遂,高高在上俯视社会之底层。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某些层面或部位,扭曲、异变到如此地步,不能不说是人类的大悲哀、大伤痛。常会令无数正直、善良之人痛心疾首、扼腕长叹!但是,有时我又常在想,在这个广袤无垠的浩渺宇宙和玄奥难测的大千世界中,那些自诩自大者,或正因其狂傲无知会更显其渺小;而那些自知自我确属渺小者,或正会因其自知其小,而反在细微之处凸现出其大。曹刿曾说:肉食者鄙!毛泽东也曾说: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我想,这大概也多少包含有一些这方面的涵义吧!

但是,我总觉得,无论世事如何变幻,社会如何发展,作为一个略通文字和事理的人,作为一个多少受过些数千年优秀民族的传统文化熏染的人,我们首先要守住的,应当是读书人的气节和良知。真正做到:不欺心于暗室、不见利而忘义、不狗苟而蝇营、不污身而求荣。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见贤思齐、乐天达命、随遇而安,贫者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

尽管独善其身者常会有无法兼济天下之失落,而兼济天下者更免不了有难以独善其身之无奈。但人生就是如此,不如意事常十八九,总会有诸多缺憾和失意。但无论怎样,默默无闻之蚁民如吾辈者,安贫乐道、克己自洁、独善其身,总也还算是一种精神、思想甚或魂灵上的超越吧!

是的,作为天地之间一过客,虽人生苦短、步履匆匆,也务必要踏实走好此生此世的每一步。如此,方无愧此生毕竟曾生而为人,毕竟曾在这个小小星球的某个狭小的角落里游走了一遭!

不是吗?人这一生不就是如此吗?所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蝼蚁弱虫、虎狼悍兽,生生息息,概莫能外。各自走好自己的生命之路,努力完成自身的使命、尽到自己的责任,即可称之为无憾、无愧了。我觉得,除此之外,余者大可视之为身外之物,尽可忽略于身后脑外,以免深受其累!

偏偏就爱这一点

星期天,她约他到家里,为了教会他用五笔打字。

她总是说他属于土特产,只会发手机短信,现在形势发展喜人,不会电脑,就是不会写字;不会外语,就是不会说话;不会开车,就等于不会走路。

她还说他不学会电脑就取消今年十一的订婚。

他一听吓坏了,取消了和哥们一起喝酒的约定,来到她家。

她先给他讲解电脑的各个部件,什么主机、荧光屏、键盘、鼠标什么的,然后拿出张《王笔字根简码》让他背,说这是基础,必须练习基本功。

她则拿出一本《散文》杂志坐在一边。

“喂,你怎么老是看我?”她说。

“我想看。”他说。

“我让你来是干嘛的?”

“学电脑。”

“那就学啊,总是偷看人家!”

“我是想学电脑,可是……我心中有个魔,他只想看你。”

“如果你将五笔字根背熟了,我让你好好看。”

“看多长时间?”

“五分钟!算是课间休息。”

“怎么看都行吗?”他有点儿放肆起来,心想,可不能太老实了。

前任的那位“亲爱的”就是因为自己“太老实”,所以才和自己说拜拜的。

从最好的哥们嘴里得知,原来是她嫌他连接吻都不会……

望着女孩灵动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他有一种想亲她的冲动。

与前任女友不咸不淡地谈了半年恋爱,却没有丝毫想亲她的念头呢!

这次一定不会放过,他一边狡黠地朝着她笑,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可以,但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她也回眸一笑。

“多远?”

看着他傻傻的样子,她捂着嘴巴,尽量不笑出声,伸出一个纤指,在他头上轻轻点了一下:“保持一厘米哦……”

他感觉自己的头皮麻了一下,竟有触电的感觉。他心里想,看我怎么俘获你的心……便埋下头,认真地大声地背起来:“王旁青头……”

“小声点儿,你那么大声,让人家怎么看书?”

他将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就进入了默读状态。

嘿,爱情的力量真是不可小视!不到一个半小时,他就背熟了五笔字根。

“让我检查。”她接过“简码”要他背。

“王旁青头……”当着她的面,他把以前一直背不下来的五笔字根很流利地背出来了,连他自己都感觉有点吃惊。

“行!全对。”她开心地笑了,整齐的牙齿像一窝可爱的小白兔。

“说话算数!”他咧着嘴巴,满脸得意。

她闭上了眼睛,心里满是欣喜。

他凑得很近,就连女孩嘴唇上方的细小茸毛也看得极清晰。她的鼻翼一扇一扇,吹馨若兰。

他的心跳加快,一股血涌到脸上,他将脸贴了上去……

“啊,你可真大胆!”她跳了起来。

“怎么啦?”

“违反协议!”她指指他的鼻子。

“那怎么办?”

“再默写一遍!”

他乖乖地拿出纸笔。

“哈哈,你可真逗!”她咯咯笑起来,走过去揉着他的头发。

“你真老实!”

他一脸茫然。

“你一会儿说我大胆,一会儿又说我老实,亲爱的,告诉我,我究竟应该如何做?”他调皮地学着电视里的台词。

“我吗?偏偏就爱你这一点,老实!”

传出的笑声响彻整个院落。

被风吹走的夏天

她有点娇羞有点激动地和他面对面坐在天外天冷饮店的秋千凳子上,清凉的绿色叶子爬满了秋千绳子,在恍惚的瞬间,她好像闻到了夏夜田地里特有的芳香,一下子又回到了那个夏天。

那年的他们刚刚十九岁。他一再说大学毕业后要回来娶她,她却认为要永远地失去他了。能怪谁呢?明明他们一块思考,一起做题,连复习资料也全都买得一模一样,他考上了名牌大学而她却名落孙山。她虽然悄悄地哭过几回,却由衷地为他高兴,他终于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奋起了,而她也许要与庄稼打一辈子交道了。

他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几乎每一个夜晚,他都邀她亲密地坐在家乡的田梗上,听他讲自己不可一世的理想,他说他一定要成为一名不朽的诗人,为她写尽世上最美的诗篇。她表面上笑出声的同时,却分明感到有泪在心底里流。

“这些年还好吧?”他将桌子上的一杯玫瑰圣黛向她的面前推了推。

“嗯,还可以。”她一手轻轻地扶住了杯子,一手拿起了小匙子,在圣黛入口的一瞬她颤了一下。近几年来,由于胃病,再热的夏天她都没有吃过冷饮。今天她要尝试一下,她想让身体上的疼痛来加深一下特别日子的记忆。

他隔着桌子静静而又专注地望着她。

她有点不好意思,努力思索着话题。“你……还写诗吗?”问过之后就后悔了,感觉自己好像在向他讨要过去的承诺。

“早就不写了,心爱的人先我结婚了,写给谁呢?”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幽怨,继而就被轻松的调侃取代了。

她愣了一下,秀丽的脸开始发烧。不过,她不后悔,她觉得一个普通村姑和名牌大学生的爱情注定只是一个童话。那个夏天并不能成为他们走在一起的媒介,只能使他们在现实中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没有等到他大学毕业,她就嫁给了现在的丈夫。从此之后,她迷恋上了诗歌,她要写尽一切爱情,却与身边的男人无关。

丈夫是一个不错的生意人,结婚五年之后将农村的小家安到了城市。她不用再为生活整天劳碌,将剩余精力完全放在儿子的教育和诗歌写作上。她忽然有一种感觉,觉得他并不是心痛自己没有和他成为夫妻,而是在意自己在他结婚之前嫁了人。

他的一声轻笑打断了她的沉思:“呵呵,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还如田梗上那个小女子那样怕羞可爱。”他的手慢慢地伸过来,握住了她的,她没有挣脱。

对于他,她了解也不少,总有一些同学在她面前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说起他。他大学毕业后开始艰难创业,到现在手下已经有了好几个分公司。妻子漂亮女儿可爱,好像该有的他都有了,只是见到他后她并没有感觉到他有多幸福。

“听说你过得挺不错的,一切都好吧?”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关切。

“在外人看来确实不错。”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其实心底里一直有一种空落感,每天除了工作之外,只有用俗事填满生活,免得胡思乱想。”

“俗事,你指的是爱好吗?”她有点不太明白。

“俗事?呵呵,俗事包括很多,喝酒,打牌,桑拿,按摩……”他的话开始无所顾忌。

她有点失望地打断了他的话:“空落时你从没有想过再写点诗歌?”

他“哧”地一声笑出来:“写诗?告诉你实话吧,现在我看见那些东西就烦,更别说是写了!”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背包里的那本诗稿,庆幸自己还没有来得及掏出来。

他轻轻而又深情地揉捏着她的手:“现在,我感到踏实多了。我们……可不可以……开个房间,让我……好好地爱你一回?”她一下子抽出了被他握着的手,强忍住没有将耳光甩在他的脸上,他的脸却已红得难堪。

“我早知道,你和她们……不一样,可是,这些年都过去了,如今……你找我来,究竟为了……为了什么?”许是刚才吃多了冷饮,他的话音抖得厉害。她的胃部开始剧烈疼痛起来,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想赶快离开,匆忙站起身时碰到了那些爬满了绿色叶子的秋千绳。那些外表感觉清凉芬芳的叶子,即使只是塑料制品颜色也大不如从前了,何况人呢?她强忍着胃的疼痛,走出了天外天。

她知道那个夏天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她使劲地甩了一下自己宽大的背包竟然落下泪来,背包里的诗稿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身体。这时才想起,她下定决心约他见面的原因只是为了让他看一本自己即将定稿的诗集。里面写尽了那个夏天,写尽了这些年来她对他的牵挂和纯真的爱,希望他能为这个诗集取个名字,仅此而已。

现在看来,一切都不需要了,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准备明天就向出版社定稿,名字就叫《被风吹走的夏天》。过去了的真的回不来了,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擦掉腮边的泪向家中走去。

一度温暖,100度爱情

刚刚结婚时,他没有钱,带着她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她从北方城市来,习惯了北方冬天房子里的暖气,随他到这里,房间冰冷,四处漏风,没几日,便病了一场。他守在她的病床前,心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病好后,他就习惯了每天晚上睡觉前为她端来洗脚水,热腾腾地冒着水汽,然后拉着她的脚放在水里,帮她洗着搓着,小心翼翼地,好像洗的并不是脚,而是一件瓷器,极其珍贵的瓷器。为她洗好擦干后,他再脱掉袜子,把脚放进已经凉掉的水里,嘴里唏唏嘘嘘地说,这水可真热啊。

冬天,她每周要洗两次澡,周三和周日。他也跟着养成了这个习惯,并且每次他都执意要先洗,洗好了再叫她去浴室,那天,她想快快洗过澡后看电视剧,对他说,今天我要先洗澡。他摇头,不行,我先洗。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撒娇着说,不,我要先洗,洗好了可以看电视。他却一步冲上来,拉住她,一脸严肃,我说过我先洗!说完,转身进了浴室。

他从没有在任何一件事情上不迁就着她,唯独这次,为了洗澡,这么微小的事情,她在浴室外,听着流水声,委屈得哭了起来。那天,她赌气要回家,并收拾了衣服,他苦苦求她,她坚决要离开他,她说,连这么点小事都不迁就我,还算什么好丈夫。

还是哄好了她,他许诺下次任何事情都让着她,不再同她争。可是,她的气渐渐消了后,他依旧是先她一步洗澡,她便也不与他计较,忘记了谁先谁后的诺言。

从冬季过渡到夏季,房子热得像蒸笼,不动也会出一身汗。不再泡脚,每晚都要洗一次澡。他反倒磨蹭起来,不是说自己要看足球,就是说自己要看新闻,总是让她先洗,便又颠倒了顺序,每天都是她先洗,然后才是他。

后来,他的弟弟准备结婚,买了房子,同样没有暖气,让哥哥嫂子去新房子看看。他首先进了浴室,左右看了看,对弟弟说,新房就是比老房子好,没有暖气也不会漏气,不过你要记住,女人怕受凉,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过以后,浴室的温度就会上升,我试过,至少也能上升一度呢!弟弟笑,哥你可真细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让她先洗,这样会比后洗的人凉快一度?他拍着弟弟的肩,点点头。

他以为正在参观厨房的她没有听到,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听得泪流满面。她想呀,自己太笨了,这么多年,从老房子搬到新房子,从没暖气到有暖气,他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她竟然从未认真揣摩过里面的意义。

当晚,她第一次为他端了洗脚水。有了新房子后,洗脚的习惯反而因为每天洗澡而忽略了。他拗不过她,只好把脚放在热水里,她为他洗着搓着,那脚板上满是硬硬的茧,她眼底渐渐潮湿,他走过多少路,受过多少累,才给了她如今这个温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从未为他洗过一次脚。

她抬起头时,他只笑着说了一句,原来,媳妇给洗脚这么舒服啊!她便哭了。

他洗过后,她学着他当年的样子,脱了袜子,把脚放在水中,却发现,水已经凉掉。原来,一个人洗过后的水,第二个人洗时,是凉的,而非仍然热着。

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个先洗后洗的顺序,因为她知道,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给予她的爱,实实在在的爱。冬天为她增一度,夏天为她减一度,只是一度温暖,却是一百度爱情……

为你流泪的爱情鱼

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从来。但还是娶了她,因为当时要留在大城市,不再回那个土里土气的小城,而且她父亲是大城市的政府要员,为了自己的目的,他娶了不漂亮也不出色的她。

她爱他却胜过一切。并不因为他潘安的容貌,还因博学出众,因为他骄傲的样子,甚至他浓密的黑发和他皱眉头的样子,也自知自己配不上他,于是一切都牵就他,甚至他和旧情人的藕断丝连。他的所作所为让人难过,但是她又总是舍不得去说破。

他总是冷冷的,一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不象蜜月里的男人,而她总是试图用激情唤发他的爱,结果当然总是无功而返,好像越是努力,越是徒然。

过了蜜月他更是有恃无恐,竟然当着他的面和别的女人们打情骂俏,而且不是一个女人。她背着他哭了又哭,面对他却仍微笑,他却视而不见,照样如同外人。

就那样,过了一年,她提出了离婚。这样的婚姻如形尸走肉,无非是在浪费青春,于他也是不公平的,尽管她爱他爱得这样难以割舍。爱情,实在太苦,所以,不如不爱吧。

他却不肯答应。他知道失去她他将失去现在的一切,她现在还是他的道具,在没有可以谢幕以前,还不能让她退场。

她居然就还答应了他,只是自己一日比一日的瘦了。同学们都羡慕她找了个好老公,又有才又体面,还安排在政府要害部门,将来一定了得。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苦,不能对人说,说了他就会完了,而她是那么地爱他,爱他,就意味着承担他的一切,包括宽恕和原谅他的背叛和不忠。

她终于病了,脸色一天难看似一天,父母竟以为她是怀孕了,去查,竟是肝癌晚期。她却很平静,而且轻轻地笑着说,有一位诗人说过,要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我今天真做到了,也没什么不好吧。

她终于不行了,临去前,他俯在她胸前,问她还有什么心愿?她闭着眼,轻声地说,如果有来世,我愿美貌如花,哪怕只和你爱一天。说完,她闭上眼,再没有醒来,而眼角,却滑落清泪一滴。

他的泪水夺眶而出。那一刻,他才知自己是怎样地负了这个痴心女。

整理她的遗物时,他看到了她的日记。原来,他每次和女人留情她都一清二楚,上面有些许的泪痕。有一天,她这样写道:我注定是一尾心碎的鱼,而他是我唯一的水,却不肯给,于是,我只有一个人在岸上慢慢地等待、枯死。原来她早知死期将近。爱情死了,这尾鱼活得再也了无趣味。他才知,原来外表多么平凡的女孩也可以有这样的柔肠百结,也可以有爱的心痛,而自己,全然忽略了这样一颗充满爱的心,竟然让她在岸上,枯死了。

是从妻子的死,他才真正了解了爱情,他才发现,她日记中的这一句话,让他真地爱上了她。

不要为了利益,而忘却了爱情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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