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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难忘那一次(1)

在茫茫人海中,我不停地奔波着,不敢回头,也不敢有片刻的停留,因为我知道一旦驻足,思绪便又会回到那个飘雪的冬季……

和胡俊相识,缘于那次公共选修课,眼看着差一刻上课铃就响了,我几个箭步冲入教室。好在费尽了千辛万苦抢到的“宝座”尚存人间,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看到周围那些羡慕而又无奈的眼神,少有的成就感涌了上来。

这时,一道亮光在我眼前闪过。只见一位女生款款走来。洁白洁白的羽绒服配着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相当的谐和,一头长长的乌发瀑布般地泻了下来,个头不高,如果用小巧玲珑来形容她,再恰当不过了。真是无巧不成了书,她正好坐在我前面的那位置。

一种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去竭力弄清她的模样。不知不觉我盯了她足足半个钟头。也许她有所察觉,猛地一下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体,目光正好与我相对。白皙的面庞上镶嵌着两颗闪闪发光的宝石,月芽似的弯眉自然垂下,小小的鼻子下面有着一张小巧的嘴巴,恬静与聪慧自然流露出来,让我怀疑她就是一座精雕细琢的工艺品。对视中,她的脸变得粉红,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去……一种潜在的东西开始酝酿。

在这以后,周六仍然是我最期盼的日子,不过等待的意义已有了质的变化。以往的我总寻求着在这一天早上睡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为了去弥补无数个早起时的抱怨声,当然也是为了去报复那些需要对此负重大责任的所谓的部委们。可现在,回味已成为我每晚的必修课,还想着那天,那地,那人的美丽与温柔,为她默默地祈祷着黎明的到来。

时间对人是大公无私的,它不偏袒任何一个人。墙上的钟摆依然嘀哒嘀哒地响着,它没有因我的执着做霎时的停歇。而我已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企图向心中的白雪公主表白,却苦于没有机会,且自己又不是那种善于制造气氛的人,所以我一直处在痛苦的边缘。

终于,机会来了。

还是每周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她也如期坐在我的前面。不知老师是心血来潮,还是怎么回事,竟然破天荒地布置了几道作业,还要当堂交,听起来近乎疯狂。谁知,机遇便在此间酝酿着。我拿起笔,刚准备施展毕绝技——龙飞凤舞,还是没忘记向那个熟悉的地方望一眼,只见她满脸通红,踏破运动鞋,左右求援,我猜想着她是不是忘了带笔和纸。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她早上走得太急,忘了带钢笔。

“同学,我正好多带了一支,要不你先救救急”,我主动搭腔,大有英雄救美之感。

“那太谢谢你了!”她的双眼就充满了感激。

一用完,她便还给了我,仍不失礼貌。但我已有了和她交谈的勇气。就这样,我们谈开了,我也正式知道了她的名字——胡俊,湖北武汉人,正好和我是老乡。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随着交往的回深,再加上同乡的缘故,话题自然很多。神农架原始森林的野人追踪记录,东湖风景,长江三峡,慢慢地,我们开始谈及人生,爱情。胡俊有过一段并不美好的回忆,她曾经深爱着一个男生,为了他,她几乎什么都愿意去做。在谈“非”色变的非典高峰期,他因患感冒不幸被隔离,而她总是顶着火烈日为他送饭,还不止千遍万遍地去开导他,安慰他,时不时说些趣闻轶事给他听。可他对她却是那般的冷淡,甚至连一句感激的话都没有。胡俊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女孩子,所以一直没把这些放在心上。但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忍耐底限。就像汽车总有抛锚的时候,柴总有燃尽的时候,火山总有爆发的那一刻。她终于疲倦了,也崩溃了。提出分手的时候,她的男友已经确诊无碍重返校园,他竟然没有一丝惋惜,更没有一丝伤痛,走得是那么的从容而又心安理得,把她——这个曾经深爱着他的女孩子彻彻底底地抛在了身后。

说到这里,她已泣不成声,怜惜,不,应该说是怜爱之情如韩流般袭来,我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张开双手把她牢牢地抱在了胸前,她没有过多的挣扎,只一味的小声啜泣着。“俊,我愿做那供你在漫长旅途上的小小驿站”,我终于吐出了心里话,“你能接受吗?”她点了点头,顿时幸福的暖流流淌于我的全身,我第一次完完全全地真真切切地融入了爱河之中。于是,我将她抱得便紧了,“我不要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不让你的眼泪陪我过夜!”有了胡俊的日子,我不再孤单;有了胡俊的日子,我不再空虚。我已陶醉于她的温存之中。我是那种面对老外除了“HELLO”,便是“GOODBYE”,再也无话可说的人,英语差得一塌糊涂。但在大学,我们是必须过四级的。胡俊总是不厌其烦,每天早上起床后便拉着我去晨读。矫正我的带有家乡话的发音,补充我的词汇。本想放弃,看到她那股认真劲儿,又不忍心,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英语终于打破了不及格的纪录。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味。虽然来了一年多,我还是无法适应这里的饭菜。胡俊就自己当起了厨师,自购了一个电饭锅,时不时为我煲汤。每次我喝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她的脸上总会露出灿烂的笑容,我的心也甜丝丝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登山。假日里,我们便相约去爬华山,太行山,领略大自然的神奇与美好,在夕阳下谈论着我们的未来。这个时候,她大都会依偎在我的身旁,静静地听着……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曾经以为/你不会给我太多惊奇/不会让我有太多惊奇/确实让我有太多回忆/可是/你确实给我太多回忆。当然爱情不是一帆风顺的。这其间,朋友们曾劝我离开胡俊,说她毕意有过男朋友。我淡淡一笑。因为我深深的明白我和胡俊的爱是纯洁的,不带任何功利性的。爱的真正目的不是奉献,当然更不是索取,也不是在奉献的过程中索取等价的东西,爱仅仅是一种权利,你的,我的,他的和全社会的。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爱情的铜豌豆,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她的灰马王子,后来才发现这不过是个梦而已。如果她没有他的再次出现,或许我还在梦中。可他还是来了……

记得那是一个阴晦的下午,凛冽的西北风伴着豆大的雨点吹下,本应是一个飘雪的季节,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张学友的《吻别》。

走到那片曾载着我们无数的回忆,至今还回荡着我们欢声笑语的小竹林,我们停下了脚步。

“刚,他又回来了。”

“谁?你说、你说谁又回来了?”我竟有几分恐惧。

“他向我道歉,在楼下整整等了我一个晚上,你知道……”

“那又怎样”他对你那么坏!莫非,莫非……我几近蛮横地吼道。

“刚,我不想骗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只把你当朋友,而且我一直没有忘记他。”胡俊用小之又小的声音喃喃道。

“什么,不可能!”我退了几步,“你是爱我的,对不对?你说呀,胡俊,你是爱我的。”我冲上去,使劲儿地摇摆着她的双肩。

“刚,对不起!”胡俊猛地一下挣脱,冲了出去。

“对不起,”就这句随处可听,逢人便可说的“对不起”,我的付出,我的梦想,我所有的一切的一切,难道就为了这句“对不起”吗?一股热流顺着我的面颊淌了下来,滑进嘴里,咸咸的,苦苦的,涩涩的……

狂风带有几分胜利的狡笑张牙舞扑地向我扑来,雨水像得到了什么鼓舞似的肆意地洒向我的头顶。我不在乎,一个一无是处,一无所有,连最爱的人也遗弃了他的人还能在乎些什么?我已麻木!

回到宿舍,我躺了两天两夜,这中间我想了许多许多。我终于体会到了胡俊似乎总带着谦意的笑容,体会到了她为什么总爱扮演着一位忠实的听众的角色,体会到了她为什么从来不让我打开那本带锁的日记,原来这一切自始至终都带着几分牵强,都是我太傻不懂事,都怪自己太动情。

此后,我试过去挽回,呆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便不会再拥有,胡俊已重新回到了他的怀抱。

喟叹,苦恼,悔恨,追忆伴我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转眼间,半个多年头滑过了生命的平台,我几乎在每个失眠夜都会想起她,想起以前种种的美好。无望和无奈使我认识到:狂热地爱着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这时爱就如同自戕,爱得越深,受伤就越重。爱的象征是一个被利箭刺穿的心。同平了,浪静了,我的心也寂了……

这就是我大学里的第一次恋爱,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春天里的花儿

不知老班吃错了什么药,还是大脑玩成了秀逗,居然把班长林树调成了我的同桌,还一脸慈祥无比亲切的说:“林树,你是班里首屈一指的好学生,要好好帮助丁小歌啊!丁小歌,你要谦虚地向班长学习,争取跨入优秀生的行列,大家共同进步,知道吗?”

我的天!不过我还记得应该给老班个面子,于是满面虔诚地唯唯诺诺:“嗯,老师,我明白了,我一定要以林树为榜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父母的殷勤期望,长大以后为建设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奋斗,做社会主义的栋梁之材。”

老班满意地点点头转身而去,我拧开水杯狂漱口。

上课后我从书包里摸出一块“德芙”丝滑牛奶巧克力,竖起课本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护线,小心地撕开包装,张开嘴去咬那香浓美味的巧克力……忽然,一只手从天而降,夺去了我心目中的女孩——“德芙”,是林树!他正一脸闲得没事不知好歹找上门来欠揍的贼笑着看我。

气愤!你以为你是谁啊,还真想管丁小歌吗?或许别的女生会因为跟你同桌而对老班感恩戴德,一把鼻涕一把泪提着“脑白金”上前道谢,从此洗心革面重新作人,对你这个所谓的蟀哥死心塌地,可我丁小歌会是那么俗的人吗?我今生最大的爱好和乐趣就是对你这种帅哥保持不屑!

“喂,你想吃你就吱一声嘛,我会给你的,干嘛抢啊?你这样很不对知道吗?老班说量变会引发质变,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啊不,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偷小摸积累起来最终会酿成大奸大恶,你明不明白——好了,‘德芙’还给我!”

林树自以为很帅地勾起嘴角笑一笑:“我倒没考虑那么多,只是觉得你太胖了,再任发展下去可能会影响班容影响班级考评分,我身为班长能坐视不管吗?而且,我是你同桌耶,你很容易影响我的观瞻影响我的情绪,妨碍我的健康成长,我怎么能叫你放任自流?”

话音未落老班的流星镖准确无误地飞了过来,我只好暗自吃了个哑马亏,眼睁睁看着甜美的巧克力误入林树的贼口。

从此以后我只吃葡萄干、开心果这类体积小,易于把握,难于被抢的食物,一边还要提防林树在旁虎视眈眈,吃得提心吊胆。后来林树大概是良心发现,说我最近急剧消瘦,让他好是心疼,给我带大把大把的阿尔卑斯牛奶糖。但我怀疑其中有诈,很可能下了孔雀胆、七步倒之类的东东,坚决拒吃。林树为表清白指天发誓,为防他以死为证,世界上又少一个标准帅哥,使众青蛙猖獗,我只好赏脸吃下了这些糖糖。

后来我发现自己有一个毛病日益严重,那就是对着窗外发呆。窗外的花坛里那么多,大丽菊全在阳光下盛开着,姹紫嫣红,香气四溢,蜂蝶飞舞,真让我恨不得破窗而出,跳进花坛里,醉卧花荫美美地睡上一觉。唉,好春光叫人暖洋洋,教室里的丁小歌真惆怅。

丁小歌真的惆怅吗?真的惆怅!Why?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春光灿烂花儿盛开了,还因为我发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坐在我前方的那个张灵灵,那个整天抱着竹野内丰、长漱智也等大帅歌的照片头也不抬直勾勾地看得两眼放光口水横流的张灵灵,居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改掉了这项根深蒂固的不雅嗜好,梳起了两根纯情可爱的小辫辫,莺声燕语,姿态端庄笑不露齿,每天向林树展示她美好的侧面,还找来一些莫明其妙无聊至极的烂题来向林树请教,借此机会与他胡搅蛮缠一番,笑语朗朗花枝乱颤……

决不能容忍!我恨得牙直痒痒,直想扑上去咬张灵灵一口,如果她洗得够干净的话。更可恨的是林树,明知道张灵灵对他有意思,还跟她有说有笑,要是我,哼,一定对她面如冰霜,冷酷到底不理不睬,叫她彻底死心才好呢!

一个声音在我脑子里响起来:喂,丁小歌,你干嘛这么气愤,有必要吗?林树是你什么人?张灵灵又是什么人?你不是瞎操心嘛,白白气坏了自己的身子可没人替!真是,吃饱了撑的!

我不管!我就是看不惯!可我能怎样样呢?难不成拿把刀子架在张灵灵的脖子上警告她跟林树保持距离?不行不行,真打起来,我大概还不是她的对手,你盾她的指甲那么长,牙齿那么尖,舌头那么红,嗓门那么大。那,威胁林树不许理她?不可以不可以,他准会觉得我莫名其妙小心眼。唉,老天爷,你给个面子拉我一把好不好连老天爷都不让我靠了,我还能靠谁呢?

只有靠自己了,我想自己地地理位置,那,只有这么着了。

自习课上,这里的夜晚静悄悄。我正沉浸在《D伯爵的恐怖宠物店》里,张灵灵又来打拢我的清静了,她妖滴滴地对林树说:“班长,你梦想中的女孩是怎样的?”说罢,还含情脉脉地眨动了一下眸子。

张灵灵!我忍无可忍了!这不能怪我吧!于是,我装作不经意的伸了懒腰,四肢舒展开来,右脚弹起,不轻不重地踢了一下张灵灵的屁股。她的眉毛猛然皱了我一下,嗔怪地移过眼珠瞪了一下子。

我装作浑然不觉,又给了她一脚。张灵灵又是怒气冲冲地瞪我。

林树正欲答话,看见张灵灵脸色不对,很疑惑地问:“你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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