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的男神,就不得不追溯一下时光,回到我们的中学时代。
我和他,曾经是距离最遥远的两个人。
那个时候,他是班长。皮肤白净,浓眉大眼,成绩优秀,不仅在班里,就连年级上也有一群女孩子喜欢他。我总是能从别人的口中,听到对他的欣赏与喜欢,他就像一个移动的光源,走到哪里,都散发着充满个人魅力的光芒。
而我,又瘦又矮,长相普通,成绩一般,从上学起,就没为班级贡献过什么,时不时地,还会惹些麻烦,扯下他的后腿,让他跟我一起受罚。看着她被我连累,就会有种终于扬眉吐气的奇异快感。
只不过,就算如此,我也一直都在他光源以外的地方徘徊着。
我曾以为,我和他就是两条永远不可能有交集的平行线,然而,第二年的下学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光被折射了,我们忽然就成了同桌。
只是,那个时候,他身上的光芒依然强烈的刺眼,总是轻易地把身边的人给淹没下去,找不到一点儿的存在感。好歹我也是他的同桌,我不喜欢这样被他无视的感觉。为了能够抵抗让他一身的强光,我做了影响我之后整整十年感情生活的决定――把他的电源给拔了!这样,他就能注意到身边的人了!
知道怎样才能引起一个人的注意吗?
天天在他面前晃悠?给他写情书?跟他表白?
不!
这些都是70年代的做法了!而且,经过我反复的实践证明,这不仅不能让他注意到你,反而会让对方越来越疏远你。所以,想要让他真正注意到你的存在,那只有一个办法,让他的身体上留下关于你的记忆。
于是,为了留下这份“记忆”,我开始每天在她面前制造各种“车祸”和“意外”,直到有一天我把他撞得骨折,躺医院里面去了。这下子他记忆深刻了。而我,考虑到那昂贵的医药费,逃之夭夭了。
只不过,从此以后,我就成他仇人了。
虽然这个结果和我预想的有那么一点点的偏差,但是,出院以后,他终于开始注意到我这个同桌的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