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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到兰都

只是三个呼吸的时间,哈勃尔?多格就稳稳地落在一张红色的沙发上。看到周围一片陌生的黑暗,他就明白了:现在他和佩皮斯一样是一个自由的旅人了。

“也许,有一天我还能在见到他,然后说上一句‘好久不见’。到那时,我们都已经历了无数冒险,可以畅快地谈上几天几夜。”多格心想。

然而,还没等哈勃尔?多格享用三分钟自由时光,一个洪亮的声音打破了午夜的沉寂。

“啊哈,下一位挑战者!来吧,朋友,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即便你不能赢得胜利,也可以努力成为一个红人嘛。要知道,现在的大众红人可是很吃香的。”

这声音像是来自某种扩音器,撕裂四周漫无边际的黑暗,向哈勃尔?多格扑来。初次旅行的多格被吓得不轻,双手紧握着夜镜;尽管他比谁都清楚,夜镜的使用间隔与它的传送地一样,都是不确定的。在白宝石微弱光芒的安慰下,多格决定以有声应有声,毕竟,他还不确定拒绝回答的后果是什么。

“我……我是哈勃尔?多格,来自萨克的萨克国立第一学院,还是在读生。请问这位朋友,这是何处?”

“吼吼,来这里的人哪里会有不知道这是何处的?不过就在这位参赛者回答的时候,你的观赏率居然上升了整整一个百分点。看来,这位挑战者实在是很懂得如何增加自己的观赏率呢。”

“……”

哈勃尔?多格无以应对。但是,至少他现在知道了一点:他正在某种挑战赛中,而且这个挑战赛的收视率很高,以至于在争夺胜利的人之外又出现了一批依靠挑战赛增加自身热度的投机分子。至于那个神秘的声音,估计是在扮演主持人的角色。很显然,他把多格看成了那种专门前来参赛只为涨知名度的人。

片刻之后,突然,多格眼前亮起一阵强光,房间里的黑暗尽皆逃散。他逐渐适应了光线,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四壁皆空的红色房间里。四周的墙壁修砌得笔直而且坚硬,看上去牢不可破,似乎是故意防备着有人逃离。房中仅有的装饰就是天花板上的一盏刺眼的白炽灯,射出让人不敢直视的白光;以及覆盖了每一个角落的老化起胶的鲜红色墙纸,仿佛有恶趣味的人把鲜血涂在了墙上。

铺天盖地的鲜红色让哈巴狗想起了曾经盛极一时的凯米斯特瑞城。末代城主阿尔?凯墨克极喜欢用新鲜的血液粉刷自己的城堡,一旦血液变质了,就要重新收集血液来再次粉刷,永远不知道适可而止。牲畜死绝了,他便把俘虏和死囚扔进巨大的榨汁机里,在那些可怜又可恨的人的惨叫与咒骂中得到一桶又一桶的新鲜“油漆”。最后,当周遭的国家被血洗一空,犯下死罪的人民快速减少,对于鲜血的狂热偏执使他开始向自己的无辜子民下狠手。起先是大肆收集奴隶作为榨取鲜血的原料,除了奴隶本人没有人提出异议,直到奴隶也不够用了;然后是暗中抓捕平民,尽管手段高深,终于还是被人察觉,但是人们都心照不宣,只有平民的家属才敢在悲痛欲绝之际提出抗议;最后,当奴隶和平民的数量都无法满足凯墨克的非人欲望,噩运终于降临到巨贾与贵族的身上,他们这才醒悟凯墨克的残暴行径,却已经没有人可以为他们反抗了。在凯米斯特瑞城里的人死绝之前,圣徒布里德出现了,将这残酷血腥的一切终结,空开处决阿尔?凯墨克。尽管如此,但是圣徒布里德却无法使凯米斯特瑞城再次繁荣。。在内部空虚与外部其他城邦打击报复的情况之下,凯米斯特瑞城的衰亡已成定数。

现在,这个房间就像残忍的阿尔?凯墨克的空仓库,散发出无情与压迫,让哈勃尔?多格颤抖不已,甚至产生了闻到一丝血味的幻觉。与此同时,那个主持人的声音又出现了。

“哈哈哈,我只是开个玩笑。我们当然知道你是来自萨克的哈勃尔先生。谁不知道我们兰都可是有全知之主坐镇的城市呢?我们都谨遵全知之主的规则,绝不让虚浮无用之事玷污王位争夺,尽管全知之主在第一届王庭之争中就宣布他永远不会插手国王的产生。无论你是兰都本土人,还是来自其他任何地方的外地人,在这里,你和其他人一样,都是平等的竞争者。你的参赛权不会被任何人剥夺,即使他是兰都的现任国王。同样的,我们尊敬的观众也有权欣赏精彩的节目。时间不等人,老兄,时间不等人呐!现在,让我们对129号选手的表现拭目以待吧!小家伙,你准备好了吗?”

“我……”

“噢,当然,你当然准备好了。有哪个参赛者会没有准备好呢?请听第一题:为什么凯米斯特瑞城的历代城主都在名字前面加上‘阿尔’?要我说,这就是一道典型的‘斩首题’。众所周知,参加王庭之争人向来都专修战斗之法,而对现在这种历史学问题几乎没有涉足。这次的比赛特地挑选了大量的非战斗赛题,涵盖历史、地理、语言学、逻辑学等方面,保证让各位参赛者和观众大吃一惊。”

“关于凯米斯特瑞城主的姓名前缀,这主要是经济与宗教原因造成的。凯米斯特瑞城位于密斯特东部,接近密斯特与阿斯瑞奇的边界,因此通过与阿斯瑞奇边缘城市的商贸发展壮大为一大城邦,又利用向阿斯瑞奇人换来的装备与秘术雄踞一方,几乎垄断了所有密斯特与阿斯瑞奇的贸易往来。但是,在此之前,当凯米斯特瑞城还是一介小城镇时,城里的人和其他密斯特人一样,都是极度的宗教狂热者,对神无比信仰。凯米斯特瑞人大多信奉血神一脉的神明,而‘阿尔’则是他们语言中的‘血’,被视为对一个人最尊贵的称呼。因此,历代城主的名字前面往往加上‘阿尔’,以示尊敬。历代城主皆对血类魔法颇有研究,利用血类魔法创下赫赫战功,名扬密斯特和阿斯瑞奇。但是在凯米斯特瑞城的后期,由于阿斯瑞奇的高端装备与秘法大量引入城内,包括城主在内的大多数人以这些舶来品填充了自己的生活。即便如此,人们依旧沿用了当初对城主的尊称,在其他习俗传统上也没有任何改动,密斯特人对宗教与先祖的执着可见一斑。”

伴随着叮咚一声,多格发现自己正前方的墙壁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1”,大概是记分板吧。但是,他此刻却丝毫没有胜利者的喜悦,只有对前路的迷茫与困惑。他心想:“看来我现在是在一个叫作兰都的地方,正在参加一个类似家乡电视节目《Smart Guy》的智力问答节目。不过,胜利者不是像家乡节目中那样得到一定的奖金,而是会成为兰都的国王。但是,他们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和家乡呢?无论如何,只好先闯过这一关了。好在我为了考试背了不少历史教材,而且我的运气不错,这一关应该可以稳过。”

这时,本来想着让选手大吃一惊的主持人,听到哈勃尔?多格详尽的回答,自己反倒震惊了。

“天啊,这不可能!但是,全知之主在上,129号选手拿下了这一分。”

这位可敬的主持人兼播报员现在听上去像一只跌下树枝的老猫,话里词间充满了震惊与失落。不过,他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的播报职责,而很多人总是会将自己的情绪加之于工作上。

“现在,请听第二题:江枫尊者死后化为了一处天地秘境,请回答它的名称与功效。”

相比上一题,这一题较为简单。一般来说,人们在小时候都听过七尊者和十四圣徒的故事,并且对此抱有极大的兴趣,哈勃尔?多格尤其如此。

“名称是赫枫江,功效是加速江中人或物的单体时间。不仅如此……”

“好极了,好极了,不用再说了,你知道的简直比我们准备的还多,”播报员有气无力地说,“再见吧,你这个被全知之主眷顾的狡猾鬼。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你一定想象不到你为我们涨了多少的收视率。”

还没等多格反应过来,前方的墙壁轰然向两侧移开,展出一条金碧辉煌的小径。道路两旁的烛台井然有序地排列着,像一个个列队欢迎国王凯旋的卫兵。墙壁上以恰到好处的间隔镶嵌着各种色彩的水晶石,断然不是多格在家乡小摊上随处可以看到的普通装饰水晶,而是货真价实的蕴含魔法的晶石。壮硕的烛光在各色水晶间反复折射,形成五颜六色的万丈虹光,一直蔓延到这条笔直小径的消失点。在烛台之间,一幅幅色彩斑斓的画作端正地悬在墙上。

哈勃尔?多格最后瞥了一眼手中的夜镜,依旧无法使用。“或许等哪天我玩够了,它就可以带我离开,说不定甚至可以直接见到佩皮斯。”多格心中充满了希望。他把夜镜妥善地揣进衣内的暗袋,连跳两下,确认尊者宝物万无一失之后,向那条璀璨的暗道走去。随着靴子踏地的响声尽数进入小径,哈勃尔?多格身后的暗门陡然关闭,像一个恪守规则、谨遵王命的卫兵。

现在,他没有退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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