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笑容,在夕阳中举着一颗狗尾巴草,硬把他喊作男朋友。
她为他编的一只小蚂蚱,也没能有机会亲手给他。
后来,他再也没能在学校里等到那个姑娘,那个笑起来会有两个浅浅梨涡,眼似星辰闪亮的姑娘。
她长眠于曾经的春天里,不再经历寒冬。
一晃已经十多年了。
久到他都快要忘记刘莜莜的长相,久到这些记忆就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
一切似乎都很遥远,又都很近。
兰柘和继母都还活着,都还逍遥,只要他们还在一天,他身边的人就不会是安全的。
思及此,兰栎不知哪来的力气,将安笙推开些许,从空挡里走出来。
“安笙,我和你不可能。”
他说得很坚决,安笙愣愣地瞧了他半晌,眼见他要走,又忙跟上去,“什么事情都没有绝对性,你不能这么果断地拒绝我。”
“没有结果的事情,不如一开始就拒绝。”
兰栎自嘲地笑了声,“安笙,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我喜欢你长得好看,我喜欢你说话时候的温和,我喜欢看你笑,我也喜欢听你跟我讲大道理。反正只要有关于你的一切,我安笙都喜欢!”
她又豪言壮语了一番,梗着脖子昂着头,骄傲极了。
兰栎没有辩驳,他在头上摸索一番,摘掉假发,露出一颗光头。
有人说,头发是人的第二张脸。一般小姑娘瞧见这样的光头都会避之不及,可安笙没有。
她双目闪闪发亮,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般,“你就算没有头发,也比一些假装正经的衣冠禽兽好看多了!”
安笙半抢过兰栎手里的假发,踮起脚尖,替他戴上,“在外面最好还是戴着,你没有头发的样子,留给我和医生看就可以。”
她活泼,善良,又执拗到可爱。
在她身上,兰栎能感觉到澎湃的生机和活力。
他想,人这辈子总是该自私几次,既然是她先撞上的自己,那便容许他放纵一回。
一个人的修养和气质,是很难伪造出来的。对于安笙这样没心没肺的姑娘,更是不可能完全掩藏住她身上那股子大小姐气质。
兰栎在暗地里调查了安笙的身份,得到了让他并不意外的结果。
安氏财团大小姐,从小便是家里的宠儿,有父兄的极其宠爱,却难得没养成娇纵的性子。
他纵容她留了下来。
他的生活极其无聊,每天除了在医院养病,便是三点一线的吃饭工作。
起初以为安笙留一星期便会忍不住无聊和寂寞,却不想她惯会在他身边找事情做。
他养病时,她就买一份当天的报纸,在他床头大声朗读。
他吃饭时,她就买份炸鸡汉堡坐在他对面啃。
他工作时,她会难得安静下来,在他身边不远处绣十字绣,偶尔惊呼一两声,那必然是被针扎到了手。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兰栎的身体在好转,心在沦陷。
他已经习惯了有她在身边的生活,若她有一天没来医院,他定会觉得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