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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秦王之死

大概,不知从何时起就会有一个错觉,什么事、什么话,讲给自己听最知所思、最有所感,不用费劲的去考虑需要用什么样的修辞,是否会触碰谁人的忌讳,以及落下不太好的声名。这一切统统不用去顾及,一字、一句,点到即可,无须多言。是绝对放松、平和以及安心的,总不能自己怀疑自己的动机,自己质疑自己的行为吧?由此而言,这一切实在太过完美,一个从来坚定不移、时时有空、聪慧善意的倾听者。可惜,有的时候,大概连这个听者也会厌倦陈腔滥调吧。

不喜回头。偶有回头却也是如鲠在喉般,错也罢,便一直错到底又如何?大概在某些时候偏执极端的有些可怕,索性我尚能掌控,且善于伪装。一个平和善良的暴戾毁灭狂,总能有魄力做出一些惊世骇俗的事迹来,桀骜不驯,放荡不羁。只是一丝理性总在极力拉扯避免酿成祸端或者前功尽弃之前收敛,呵,真是一个绝情的痴心人啊,骗过全世界连自己也开始骗了。

大概立春便是这样一个人吧,算不得那种算无遗策万事在胸的聪明人,但也差不了多少。一个人一旦太聪明了,或者让别人感觉太聪明了,并不是一件好事。试想如果某个人能够猜到你的所思所想,那岂不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你难道不会下意识的疏远躲避他?所以聪明人总是很孤独的,也有例外,除非你既蠢又聪明。聪明是字面上的聪明,而蠢则是一个聪明人居然会去相信一个聪明人不该相信的东西,居然还坚定不移。毫无疑问,这个聪明人并不是真的聪明人。

立春大概不曾想到,名唤立春却差点真就死在了立春这天。只是这根无形的命运之线牵连的又何止一个人的命运呢?只是那一年,一群少年目光炙热的坚信某种称之为信念的东西的时候,整个场景、气氛肃穆凝重,甚至笼罩着淡淡的悲壮之情。

或许他早就想到死了,那个身形欣长枯槁消瘦的男子只有在剧烈咳嗽过后才会出现短暂的面色潮红,其实他们知道,他病了,很严重的病,随时会死。只是不曾想,那人倒是没被病患夺去性命反倒是先一步死在了猜忌之中。

人言可畏,流言如刀。世间杀人千万种方式唯此一种最是不着痕迹却又杀机最盛,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绵里藏针的杀机最为致命,何况那是他绝对不愿意去反抗分毫的人,即使始终不曾被公平对待过一次,那有何妨呢?他只是为了让你看到他而已,哪怕这个代价是要靠死亡换来,即使这样,他,大概也,始终不悔。

此刻的小舟之上,气氛忽然就沉默了下来。老者握紧了手中的铁扇,他本就是不喜多费口舌之人,什么事手上见真章好过婆婆妈妈啰里八嗦的,那一辈江湖人称之为“冷面铁扇美髯公”也不无道理。道理这东西本就是任人说的,心服口服叫有道理,口服心不服也叫有道理,打赢了叫有道理,活下来没死也叫有道理。道理岂有穷尽的时候?当然也只有不讲道理的混蛋了。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老头年轻的时候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不讲道理,蛮横暴躁。急躁的人大多易怒,易怒伤肝,肝脾连心,心火一起来,拦都拦不住。所以暴躁的人物一般活不久,只是这老头,心里头鬼着呢,倒是越烦躁暴怒边缘反倒是心思缜密的可怕,所以了,聪明人不见得活得久,活得久的人一定很聪明。

“立春,既然活下来了,珍惜现在的生活不好吗?何必非要跟死人过不去?日子总得过,故人已作古,莫要执念成魔怔。”一改往日惜字如金,清明倒是难得说了超过十个字的一段话,轻抚飘动长髯,眼神也柔和了几分。

“跟死人过不去吗?”脸庞刀刻般纵横伤疤的立春喃喃低语,神情呆滞,好似这一刻天地间无山水、无孤舟、无一人,只剩下那么一个人在问天问地问自己。他真的死了吗?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死呢?是谁杀了他,是谁?是我,是我,是我杀了他。

一双赤红的眼睛充盈血丝,用绳结束缚的头发凌乱飞舞。杀气,浓郁到快要刺破肌肤的杀气肆意宣泄,这种感觉一如那人沾饱满墨汁挥毫游笔,险峻灵动的行草。笔随字行,好似那纸上字迹并不是他刻意写出来的而是自己出现的一样,那执笔的便是字的灵物,自己在书写自己一般。当代大家颇多,有脱胎于颜鲁公的“小颜公贾达师”,有习魏碑、金文的碑刻大家卫潜,自不必说那些“王左军、张超旭”之流,当真是书坛一大奇观,大有传承光大之象,不免让一帮士子文人称道,当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而立春,只练剑。练剑的人呢,从来只相信自己手中剑,只要手中尚且握着剑,就有勇气面对到来的一切,哪怕那人是天下第一又如何,他只要说杀了他,便可悍然出手,死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这个道理,懂的有点晚,代价有点大。

有这么一类人,他爱你的时候,全天下熙熙攘攘何止千万万,而他的眼里只有你一人,你要什么,他决计不会犹豫分毫,即使那是个遥不可及的梦幻,即使要百万人陪葬枯骨成堆,即使所谓的被仁义道德所不容,哪怕人人避之不及唾弃咒骂,他也从不会放在心上。心中本就已满,多出来一分一毫也都无处安放,好坏善恶,全凭一念之间;是非对错,只遵一人法旨。不曾恨过一人,却也记不住几个人,朋友不多,见面很少,不问对错,只喜饮酒静坐,相顾无言却也酣畅淋漓,不语,胜千言万语。

这样的人,该是世间少有的痴情人吧。不,偏偏他便是个生性凉薄、薄情寡义之徒,他既可以路见不平,也能见死不救,既可以行千里为素未谋面之人报仇雪恨,也可以冷眼看土匪恶霸欺辱百姓。意气风发时,敢嘲笑奚落所谓名士;悲欢独坐时,亦会怜悯一叶敝零。

所喜,一柄利刃幸遇识器游侠。

剑有双峰,伤己伤人,皆在舞者心情。挥出则十步之内血溅三尺,回转则分毫之间人头落地。杀人与自戮本就是对剑器的尊重,绝世利器,自然是要沾血开锋的,若无屠戮岂不和柴刀、厨具无二?

剑,不是藏于绣匣珠玉宝盒之中的,而是在刀剑间碰撞,在血雨中狂舞。这才是属于剑的使命,也是成全剑客的浪漫。

正史载,秦王作乱。王拟三次平乱,三战皆败退。素王缟素请缨,秦王不出。后为门人所杀,王大怒,欲诛杀秦王仆役、妻儿、门人,曝尸城门以儆效尤,素王伏地哀求,咳血晕厥。王悯弟兄情深,将其妻儿流放东夷,门人上下尽数屠杀,震惊一时的六王之乱负隅顽抗的最后一位死绝整个事件才止于尘埃。

正史却也不曾记载,有一位门客幸免于难,最强的阻力是他,落幕的功臣也是他。功臣有些刺耳,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柄剑对外所向披靡,对内依然心狠手辣,功过相抵,饶过一命,只身一人默默跟着流放的队伍,最后惨死于一群流寇之手。

至此秦王一家死绝死尽,无一子嗣。倒是成了朝堂江湖默契的禁忌,无人提起,从未发生。偶有江湖人酒后失言,也是大骂那人贪得无厌、犯上作乱,更是唾弃这所谓了狗屁门人两面三刀、卖主求荣。末了还得感慨一句,这等猪狗不如的东西幸亏是死了,不然落到咱们弟兄的手里非将他千刀万剐才好。止于朝堂官吏,一个个精得跟猴似的,这种闲言自然是不会开口的,至于到了温柔乡里自己婆娘若是无意提起那白衣游长安的逍遥王子,吃味虽说难消,不免还是要嘀咕一句,秦王呀秦王,所幸你死得早呀,不然呀,这长安城里的娘儿们眼里那还能看见其他男人呦。

有人一舞动长安,有人艳名传长安,更有那逍遥吟游人诗情冠长安,难得一见,但总能被吹捧传扬出来,何况那些王亲国戚、商胄富贾愿意使银子买个热闹。有钱人的快乐意想不到,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是寻常百姓津津乐道传颂良久。而那位秦王,犹如高长恭转世、卫玠复生生得无端俊秀气派,文武双全、识人善用,长安城中崇文尚武的风气始于他亦尽于他。更是仿照春秋孟尝君广揽门客,虽朝堂屡有闲言,但是秦王行事沉稳老成、安守本分,为各部吸纳了许多人才,更是促成月令府的建立,刺杀蹀探、战场突袭闯出了赫赫威名。更难得之处便在于他本是皇后娘娘的儿子,册立已满三年的太子,陛下老迈,时日无多,这皇位眼看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如此作为、如此功绩,朝堂上下无不倾服,军旅、皇都更是传扬。大家都看到了王朝中兴的希望,仿佛这人便是上天赐予的一样,完美无缺,应运而生。

只是一夜之间,一切都变了,长安城的荣耀成了乱臣贼子,整座长安城仰望的太子府门可罗雀,挂满了城门的死尸在昭示着罪行。所有人都沉默了,因为消息就是从月令府穿出的,甚至就连秦王的拥护者们也一下子悄无声息了。死寂,一片死寂,就如同从来不曾出现这么一个人一样。

几近癫狂的男子抱着脑袋满脸的痛苦,扯得面上伤疤更是惊悚扭曲。“是我杀的秦王,是我杀的秦王,是我杀的秦王。”用鬼哭狼嚎来形容这凄厉的声音一点也不为过。

“为什么?为什么是你?”惊蝉在颤抖慢慢抬起了头颅,往前踏出了一步,两张面孔几乎都要相立贴到了一起,一双赤红痛苦的眼睛,一双愤怒而瞪大的眼睛。“你知道的,我最相信的两个人就是你们两,我是不相信你们会死的,这几年我一直在寻你们,我就想当问清楚,当初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要把我临时支走?为什么那些所谓的狗屁清流没有一个人开口?”

“他让我杀他的。”

“明明当年祭春大典先王就要宣布秦王登基的消息了,你们是瞎了么,为什么还要做出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蠢事。狗屁的神机妙算,狗屁的运筹帷幄。你们莫不是都失心疯了?”

“秦王,定下的计谋,戎狄之患唯有这样才能解除。”

“别人死不可以吗?非要秦王自己去死。”

“不可以,只能他死。”

“全家死绝换来的现在,呵,呵呵,你看看这大好河山,有多少已经落到蛮夷手中了。这,就是所谓的谋略?”

“时机没到。”

“需要什么样的时机?”

“你上前来。”

一柄短剑贯穿后胸,将两个人狠狠的穿在了一起,满脸错愕的惊蛰以及嘴角淌血的立春奇奇落进江中。

“秦王,和我一起去陪秦王吧。”一声带着长笑的大喝还在水波震荡,一江碧波却也找不到半点影踪。

回过神的舟上三人一脸错愕,小仲春挠挠脑袋,搞不清楚状况。谷雨脸庞淌泪撕心裂肺的呼唤。“惊蝉、哥。”

江水飘荡,有风过,似夹秋凉。

城山的秋大概因为靠江岸群山的缘由,总是延绵不断的秋雨,如同有人哭诉,昼夜不绝、婉转千回,却是每一声都落到了心里去,使闻者心碎。冯阿狗自从搬到了客栈有了一小间自己的屋子之后,倒也算终于是饿不着肚子了。赶上这场秋雨,客栈没有几个人,这孩子搬了一把高凳子就将脑袋搁在窗沿上,望着青石板上绽开的雨花,不得已出门匆匆疾走的一二行人,几个调皮顽童踩踏水坑被娘亲揪着耳朵拎回家的哭泣,炊烟被锁在雨雾中,远山也悄悄地退隐,好似整个世界一片雨帘,只有一个镇子隐现。

蒙姐姐准备让阿狗去上学,毕竟这么大的孩子着实帮不上什么忙,开销也能续上,所兴去识识字也是好的。而那位先生只有点头称是了,先前还一直老神叨叨的,结果到了客栈之后被这姑娘吃得死死的,又是堂客又是小二的使唤,还没一点儿脾气,心情好的时候还恭维客人几句,这倒是让小阿狗更加疑惑不解了,先生这是怎么了?

所以,现在小阿狗有些不知所措了,从后山吹来的风有些凉,小家伙缩了缩脖子,倒是有些想念那离家的朋友了。

心中更是希冀着,秋天了,冬天也快到了,春天桃花盛开的时候,是不是小疯子就回来了呢。

也许一觉醒来,就春暖花开,满山桃花纷纷呢。

小阿狗笑了,如饮桃花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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