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昨个儿,中午,有个江湖老中医路过我家门口,一见到我,跟我说我大限将至,只能活七天了,听的我妈直接拿扫把给他打了出去。真是的,现在的骗子为了骗钱也是什么都敢说,我这没病没灾的,说我只能活七天。
我觉得我妈已经算是仁慈的了,要换个暴躁的,怕是能直接给他打个半身不遂。
你想想,要是换你听到,有人说你只能活七天,你是什么感觉?反正我是被恶心到了。
但是吧,古人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好像叫“昨日因,今日果”?还是“天道好轮回”?
总之,不管怎么样,我要能知道今天的事儿,不,不用今天,就昨晚就行。我要是能提前知道,我肯定二话不说立马冲上去拦住我妈,然后跪求大师给我消灾解难。
我本不是个信命的人,如果只是单纯的出事,哪怕是直接死了,我都觉得只是个意外,碰巧被那个老骗子瞎猫碰上死耗子,说着了。
可怪就怪在,马路边的橱窗镜上出现的那个黑猫的影子——是我。
我变成了一只黑猫。
在我昏倒之后。
这事儿要从昨天老道士来我家之后说起。我妈虽然不信老道士的话,但是对我的安全还是特别上心的,特别叮嘱我最近几天不要乱跑。
我要是能那么听话,还会叫“曲四巷人见人愁小霸王”吗?肯定不会。
更何况我昨晚儿还有个比赛。
哦,忘了说,我是一个吉他手,还是天桥乐队的主唱。
天桥乐队知道吗?就是天桥底下那群说着梦想的但是却靠着卖唱为生的,青少年乐队。
我家不穷,但是抵不过我叛逆心发作,就想到处浪一浪,为此还翘了高中好多课,差点把我妈气了个半死。
昨夜十一点多,快十二点的时候,我和其他成员挥手告别,准备回家,途中看到一群小混混在欺负一个姑娘。我这人混蛋是混蛋了点,但是还是人品还不错,看不得这种事情发生。
于是我就上去帮忙了。
对方三个,我一个,但说要动手,我也是不怕的,毕竟小时候为了行走江湖,我也是练过的。
在姑娘脱难的空隙,我让她先跑,毕竟我打不过的话,可以找机会溜掉。
有道是,江湖险恶,不行就撤。这个道理我还是知道的,她在这里我还得想办法保护她。
面前这几个小混混,看着年纪也不大,跟我差不多,十七八岁的样子,身形看着也不算太强壮。我觉得我应该是打得过的,毕竟这么多年的散打不是白练的。
不过,糟糕的是,我以为,大家都是和平社会里的,输了就是输了,没必要太较真,可我万万没料到,他们居然带刀,还搞偷袭!
麻蛋,失算了!
我被人从后面捅了一刀,那刀要是再往下一点说不定就能直接捅穿我的肾了。日,那一瞬间的疼痛让我忍不住在心里直骂娘。行走江湖最忌讳的就是偷袭,TMD你们这是犯了大忌好吗!算什么英雄好汉!
大家不都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吗?不应该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积极向上吗?你怎么能手足相残!!难道你是怕我和你抢继承权?我放弃这个行不行?
疼死爹了。
后来这些小瘪三趁着我行动不便踹了我好几脚,又拿棍子给我来了好几下。我真的是疼得连骂都骂不出来了。
过了好一会,直到他们发现我状态不对,这才开始慌了,急匆匆地丢下棍子跑开。
崽种,今天的事儿爹给你记下了,下次别让我撞见你们,不然屎都给你们打出来。
我在心底小小的竖了一个中指,然后准备掏手机打电话。要是再不叫救护车,我怕是得直接凉在这里。
……诶,我手机呢???
我踏马。
我捂不到背后的伤口,只能任血流啊流。
这个巷子很黑,我看不到手机掉哪儿了,只能四下摸索。可是伤口太疼了,血也越来越多,我快要坚持不住了。
算了,先出去吧,找个路人借一下。我这样想着,然后费劲站了起来,拖着被打骨折的左腿,艰难地朝巷子口走去。
刚走没几步。
“噗通。”
我就倒了。
等我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我变成了一只黑猫。
街道上的服装店里,大门旁的玻璃橱窗上倒映着一个“我”——一只全身上下都是黑色,只有眼睛看着是金色的,猫。头上还顶着一串长长的数字,不过别人好像看不到。
来来往往的行人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这只猫的异常。
【06:16:33:22】
最后的那个数字还在不断跳动,一个数一个数地减少。我耐心的等它跳完,然后就看到第三个数也变了。
【06:16:32:59】
什么情况?
后面几个数我懂了,16个小时32分钟59秒,不对,现在是57秒了。那么第一个数应该是天?6天?
什么意思?
是指要我做什么事情需要六天吗?
啊,等等,那个老道士不就说我只能活七天了吗?你踏马就是这么个活法儿?
艹。
暂时先不管了,我得去找我的身体,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心人帮我喊救护车,或者报警什么的。
我觉得我应该还没死透,说不定还能抢救一下呢?
……
今天早晨,整个城市都湿漉漉的,看来昨夜我晕倒过后,还下过一场大雨。
巷子里,地上的血迹已经被雨水冲洗的差不多了,没有那么刺鼻,但还是有一点腥,混着雨水的味道,有点难闻。
我没看到我的身体,或许是被好心人发现后送往医院了。
我在原地转了一圈,没看到那把捅我的刀,也没看到那几根打我的棍子,和我的手机,难不成都被当做物证给捡走了?
行吧,就是有点担心我那12个G的资源会被清空,然后我要是因为这个被抓,那可真是丢死人了。
不过……应该不会吧?
可是,接下来,我要做什么?先回家,还是就在外面呆着?昨晚一夜未归,也不知道我娘会不会担心。还是先回去看看吧。
虽然我现在很想找到我的身体,可是我并不清楚到底是谁捡到了它,也不清楚现在在哪家医院。所以,只能暂时先回去,看看医院会不会打电话给我妈,让我妈去医院捞人。
我妈要是知道我死了,肯定会伤心的吧?虽然我是叛逆了点,可本质上还是个听话的好孩子的。还有我奶奶,那么老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接受这个消息。
我爹?他就算了吧,一年到头都在外面,前几年更是和我妈直接离婚了。我从小见到他的次数就屈指可数,现在都据说在外面又有新欢了,连小儿子都有了,肯定不会在意我。
……
头顶上的数字越来越小,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莫名其妙的心慌,就有那种“还有学习委员已经来收作业了可是我还连笔都没动过”的感觉。
你们有过吗?
好像下一秒就会被叫到办公室去喝茶的样子,然后你班主任还跟你说要请家长。
害怕。
……
我还是不习惯变成猫的样子,尤其是在奔跑的时候,总觉得怪怪的,一不小心就整只猫身往前一扑,连摔好几个跟头。而且这猫尾巴也是奇怪,老是一甩一甩的,动不动就戳到我背,吓得我以为有人跟踪我。
我家在曲四巷,有一个单独的小院子,可以说,这里每户人家都有自己的小院,不算大,却也不算小。
“喂喂,你们快来看,这里有只猫猫!”
有几个小孩子围了过来。
“对诶,黑色的!”
“你看,它的尾巴翘起来了,好可爱!”
“喵呜——”
走开!你们这些熊孩子,别摸我,住手!你们难道不知道我才是这条街的小霸王吗!撸我的猫经过我允许了吗!
诶诶,你踏马别抓我尾巴,信不信我咬你啊!
艹。
我使出我的成名绝技——反复横跳,都没躲过他们的魔爪,还被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抱住亲了耳朵。
呜呼,名声不保也!
这要是传出去我还怎么在曲四巷混,我不要脸的吗?
好在最后那些买菜的大人们回来了,把自家的熊孩子都揪了回去,不然我这一身猫毛迟早要被他们撸秃。
什么?你说我打不过他们?呵,笑话。我是谁?我可是江滩高校所有小崽子们的大哥,曲四巷大小老少都不敢招惹的小霸王——温长华!就算变成猫了我也很厉害的好不好?
我要是一个起跳丶前空翻丶左勾拳右勾拳丶横踢丶侧踢丶猴子偷桃……他们能是我的对手?
哼,只是我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跟熊孩子一般见识而已。好歹他们也能算是我罩的,我能欺负自家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