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吴有用听他竟然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来,惊得连退数步,急忙甩开他的手掌道:
“哥哥,你如何会有这样的想法?先王传位之日,你早已消失三年,大家都以为你……
况且如今这大王虽然年幼,可却本领非凡,带着咱们山寨一日千里,现在大家好不容易才有了些盼头,你又如何能够——
哥哥,听我一言,千万别做如此傻事。你现在就与我一同回山寨去,我保证大王绝不会亏待与你!”
蒙虎冷笑一声背转过身,过了片刻才坦然言道:
“兄弟,你以为哥哥我这么多年来所受的苦,就是他区区一个不会亏待,就能补偿得了的?
告诉你,我蒙虎既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你们,今日既然敢回来,那就必定是要讨回我该得的那份东西,才肯罢手。又岂能让他用仨瓜俩枣就打发了?
那你也太小瞧了哥哥!
吴老弟,哥哥也不与你废话,今日你就给我一句痛快话,哥哥这忙,你到底是帮也不帮?”
吴有用脑子里早已是翻江倒海,听他问出这话,不由又向后退了几步,
木然答道:
“我以前一直都爱慕虚名,以为大丈夫存活一世,就只有功名二字可取。心心念念想要科举,科举不成,又倾卖家财当了贼寇,直到遇到了大王……
呵呵,也不知为何,跟着大王干事,总能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就好像明知自己只是在做一件非常普通的事,却总能让人乐在其中、幸福满满。
这种感觉我以前从未有过,这我心里很清楚。我似乎也因此获得了重生,每日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不再胡思乱想,只想着能为山寨的发展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
这些改变都是大王给我的,我对大王充满了无限的敬仰和爱戴。你现在却让我背叛大王,这我又如何能做到?蒙大哥,你我兄弟情深,就听我一句话——”
“哈哈哈哈,我说吴秀才啊吴秀才,你怎么还是那么冥顽不化呢?你跟着他能有什么前途,顶到头不过也就是一个连九叔公都比不过的军师而已!
可跟了我就大有不同了,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你能帮我夺了山寨之位,我保证让你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试问男儿在世,不就图个功成名就吗,这事哥哥成全你!
好了,今日我还有事,不再与你多言。我给你三日时间,你再好好想想清楚。否则到时候,可就别怪哥哥我六亲不认了!”
蒙虎丢下狠话,纵身一跃就消失在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吴有用望着天空被惊起的雅雀,软软的瘫坐地上。过的片刻,只见他站起来拍了拍衣上的尘土,然后目光坚定的朝云门寨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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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西境茶市也是频传捷报。
赵蠡凭借云门寨提供的炒茶技术独步西南茶市,再加上罗曼在他临行前曾特意培训过他一些现代营销手段,如今西边的吐蕃、大理等国,上至贵族、下至平民,各级茶叶市场几乎均被赵蠡抢占。
范文程意外的在西南茶市上接连受挫,从内陆花费巨资运过西边的茶叶大都积在手上,等着发霉腐烂。
几个合作商见他大势已去,纷纷上门讨债,逼得范文程哭爹喊娘、走投无路。
尹知州因为和范文程财经关系密切,所以一直都在暗中关注着西南茶市上的动静。
这会儿得知范文程竟然被那个赵蠡在茶市上打的一败涂地,对此也是深感震惊。
不过为官之道最重现实,重情重义都为官场大忌,不能太过意气用事。因此他既知事实已经回天乏力,那便也就安然接受,心中开始忖度着该重新找个财阀倚重。
消息不断的从外界收集进来,但最后所有的分析竟都无一例外的将矛头指向了云门寨里的罗曼。
在确定这位西南茶市上的新秀赵蠡,后台就是罗曼后,尹成川的心中也是不由的五味杂陈。
结合前些日子这位小寨主以神来之笔创造性的修建出梯田之事,尹知州已然感觉到此人有着非凡卓绝的才华,绝非一般人物等闲可比。
以前自己尚还能倚着范文程的财路仕途进步,可现在范文程已经倒了,那他也就必须早谋出路、另找靠山。必要时恬下脸来主动去找罗曼寻求合作,也并非绝无可能,毕竟事实已经不容他再作矜持。
为了此事他近来也是颇感心事重重,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带着自己的小妾去专程会晤会晤这个云门寨主。
范志和已经忘记了自己到底收到了爹爹从西边寄回来的多少书信,不过信里的内容却无一例外的全是让他赶紧筹措资金,好将西边的茶叶尽快再运回内陆销售,以此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为范家日后东山再起积攒元气。
可世上鲜花着锦的事常有发生,雪中送炭的事却属痴心妄想。眼看范文程已经彻底败了,哪还会有人再把自己的大好银钱往黑窟窿里扔去。
该去的几位相与家范志和都已经一一去过,但墙倒众人推的局面,实在让他感到心灰意冷。
而尹知州府上也是一反往常,以前门口的那些衙役们大老远见了他,便会像饿狗一般扑上来,说着好话等他打赏。
可如今却一个个看见他就像见了瘟神,早早的就躲进门房里不肯出来,完全没有了昔日的热情。
心如死灰的范志和失魂落魄的走在灯火明亮的街道上,感觉所有人的眼神似乎都带着嘲弄看向他。
胡乱撞进路边一家脚店借酒浇愁,可无论灌了多少酒下肚,都只觉得脑子里依然清醒无比,所有的烦恼也更加清晰的袭上心头。
抱着半坛酒跌跌撞撞走出脚店,范志和摇晃着身体,脸上突然洋溢出一种诡异的笑容,迈着步伐,朝往那个可以终结他所有噩梦的地方行去。
夜风凉爽。
白日的炎热连同光明一起藏进了深黑的夜色。
在曲江南城门外十二三里的地方,开着一家别样的脚店。
这家脚店不挂名号,甚至就连门口一条酒幌子都懒于悬挂。可即便这样,每日依然有很多人往来进出,生意非常火爆。
店里气氛诡异,异常宽阔的大厅里却只悬挂着孤灯一盏。坐在里面除了桌上的酒菜勉强可见外,基本很难看清其余的事物,包括坐在对面的人脸。
范志和拖着有些沉重的步伐走了进来,在暗弱的灯光下找个靠角的位置坐下。
店小二是个驼背的瘸子,佝偻的身形穿梭在密密麻麻的桌子间,就只可见那坨隆起在晦暗中飘来荡去。
“客官,要酒,还是点菜?”
范志和知道这是在问他“抢财”还是“劫人”的黑话,不感兴趣的摇了摇头。
“今夜老爷高兴,要点几样肉菜(杀人),可有好厨子?”
店小二在黑暗中用一双阴郁的三角眼望过来,见他有几分醉意,目光审视的盯了他一会儿,然后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好厨子有,不过豆腐肉片难做(官府的人不碰),竹笋炒肉不会(当地望族不动),其余自便。”
范志和不耐烦的将一锭十两的金子压在桌上,低声吼道:
“这些规矩老子懂,还用你教?你只管去找厨子来,和我啰嗦什么!”
店小二伸出一只干巴巴的黑手收了桌上的金子,走到柜台边轻摇一下里面的铃铛道:
“黄金里脊一份,出价五两!”
店里的规矩,过手分半。
黄金里脊,意味着雇主是以黄金为酬。只是原本十两的金子,店家就要独抽五两,剩下的五两金子,才是给杀手真正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