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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英雄后代

“10点钟方向发现目标,完毕!”

“B3收到,完毕!”

“砰!”

碧蓝的天空,茂密的灌木丛,微微扬起尘土的土路统统失去了原来的色彩,如同用力将破裂的血袋摔在玻璃窗上,世界陷入了残酷的猩红之中。

“啊!”浸泡在冷汗中的陶野一个激凌从床上坐了起来,鼻尖上晶莹的圆珠像是汗水,更像是泪滴。

转业三个多月了,噩梦从未停止。

陶野冲了个凉水澡,做了两百个仰卧起坐,三百个俯卧撑,这样的运动量太小了,他揉着有些发福的腹部盯着墙上的挂钟。六点一刻,这个时间军营里的战友们已经背着二百斤的装备跑完了十公里越野。

无所适从,这就是陶野如今生活的真实写照。从部队复员后,他整个人似乎都被掏空了,再也听不到战友们嘹亮的歌声和子弹速射的声音;看不见装甲运兵车在身边轰鸣而过,看不见武装直升飞机在头顶盘旋呼啸。都市里的摩天大楼、湍急的车流、喧闹的街道仿佛陌生的海市蜃楼,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无法融入其中。

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了他的职业,就像音乐天才注定了要和五线谱打交道,灵动的双脚要和红舞鞋生死相依。陶野生来就是一名战士,注定和枪紧紧地拴在一起。十八岁他从普通列兵做起,士官、少尉、中尉,经历了九年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了特种兵部队的一名中队长。虽然负责的只是一个连级单位,但是级别已经是副营。现在,他却因为低级失误,离开了他为之付出一切的军营。

特种兵不同于其他职业,它不准许有任何失误,子弹是最公正的砝码。

陶野是为战斗而生的勇士,却离开了滋养他的军营,像是被土壤抛弃的树木。他抚摸着右手食指上磨平的老茧,不知何去何从。

退役后,地方给他安排在了武装部,一个整天喝茶水看报纸的清水衙门。七年沙场磨炼出来的汉子坐不惯办公椅,更不可能为了几千块钱低三下四地伺候人。后来陶野主动要求去基层单位工作,地方又给他安排到公安局刑警队做副探长,或者去防暴队下属的训练队任副队长。防暴队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最后他选择了刑警队。原因很简单,那里可以摸到枪,偶尔还能真刀真枪地干上一仗。

在一次抓赌行动中,面对几个企图反抗的赌徒,陶野徒手冲了过去,结果三人重伤,五人轻伤,创造了刑侦队普通抓捕行动伤人的最高纪录。

刑警队长火了,当场撂了脸子:“我不如给你把冲锋枪,把他们都突突了算了。”

“我学的就是一招毙命,这是轻的!”陶野愤愤地离开了刑警队。军人和警察本来就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职业。

当兵的男儿走四方,头顶明月巡逻在山岗上。

在遥远边关抵挡风霜,无边的花朵在身后开放。

……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当兵的男儿走四方!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花朵在身后开放。

这首歌叫《当兵的男儿走四方》,每天清晨陶野都会吼上那么一段,可是现在越吼越觉得心酸。他是陕西人,生在黄土地,唱着信天游长大,以前在部队每次他唱这首歌时,战友们都说有股子陕北汉子的土腥味。

穿上外套,陶野的目光落在衣袖上的黑色孝纱上。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离开军营后,他的爷爷不久前去世了。

在冷漠与物欲横流的时代,也许只有他才能够明白相依为命的真正含义。童年时,爷爷的工资微薄,有时爷孙俩的饭桌上只有打卤面和咸菜。他上学后爷爷的工资长了,但生活依旧清苦,直到他参军入伍,爷爷的饭桌上才看见了酒瓶。回忆那段时光,虽然艰辛,祖孙俩却活得有滋有味。现在他一个人住在房间里,相依为命的老人似乎就站在他的眼前,微笑着,依然那么慈祥,可是他伸手去抓时却空空如也。

离开军营,失去亲人的陶野茫然地在街上走了一天,他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路,才是自己的家。

冬季的白天总是太短,下午五点的夕阳就已经将天边变成了猩红色,万道金光从云层中射出,照射在斑驳的青灰色古城墙上,将护城河缓缓的流水涂成了一片片波光闪耀的金麟。

陶野正对着夕阳站在护城河旁,面带悲色,一米八八的身高在青石路面留下了长长的倒影。他紧捂着胸口,那里藏着一枚被体温焐热的三级八一勋章。

那是祖父的心爱之物。

在少林寺苦练了十几年功夫的爷爷,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延安加入了那支缔造英雄的军队。抗日战争、内战、抗美援朝,历史的车轮在他钢铁般的脊梁上缓缓碾过,同时留下了十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相依为命的祖孙像许多平凡的人一样默默生活,爷爷在传授他少林武功之余,喜欢端着小茶壶,津津有味地讲述血与火的历史,讲述他的敌人,感叹那些至死不屈的老战友。

每到这个时候,爷爷都会抬起头,远望天际;而他会托着下巴,凝神聆听,目光充满了向往。

他的爷爷是国内第一批实际意义上的特种兵,突袭、爆破、暗杀、阻击,爷爷的第一枚勋章是因为他独自俘虏了整整一个排的敌人。陶野经常想象着年轻时的爷爷天神般站在碉堡人口,高举着手榴弹暴喝:“缴枪不杀!”

数不清的战功带来挂满胸口的战斗勋章,此时的陶野只能在照片中怀念爷爷胸口那些闪亮的金属片。“文革”中爷爷被当作右派被打倒,军功章全都被投进了火炉,只剩下了这枚三级八一勋章。

爷爷走了,没有隆重的遗体告别,没有众人的失声痛哭。谱写了一个个战争奇迹的英雄就这样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英雄的葬礼?”陶野仰天长叹,随即轰然跪倒在地,对着夕阳掏出一包中南海香烟,用力撕开烟盒,用老式军用Zippo打火机点燃了满把的白色烟卷。

一支支燃烧的烟卷插进松软的草地时,他含着热泪重重地磕头,悲凉的声音在古老的城墙和金色的流水中久久回荡:“走好,英雄!”

离开护城河,陶野走进了一家临街的金店。

爷爷喜欢收集弹壳,以前他每次从部队返回探亲时都会带上几种不同型号的弹壳。他想在爷爷的墓碑前埋下几颗金质弹壳,爷爷一辈子清苦,金质的弹壳才对得起这个老兵。但是操办完葬礼后他的口袋里只剩下了一千多块钱,他苦笑着摇头。

“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售货小姐彬彬有礼地询问着四个戴着墨镜、游魂般的中年男人,最近几天,他们总会在这儿徘徊一阵,不说话,也不看货。

金店规模不大,像其他做金货买卖的商家一样,透明的橱柜环绕四周,里面摆放着各种精巧的首饰和玉玩,正中供奉的财神爷总是和蔼而寂寞地笑着。

“看看。”坐在顾客休息椅上的戴墨镜男子低下头,目光从镜框上射出,仔细打量着突然闯进视线的年轻人。

刺猬一样的短发,魁梧挺拔的身姿如同山峰顶端的劲松,尤其脚上的褐色沙漠作战靴让他感到不安。

五名售货小姐,一名收银小姐,两名保安,四名鬼鬼祟祟的男人,陶野是金店里第十三个人。

“喂,说你呢。”戴墨镜的男人猛然站起身,试图摘掉墨镜又架在了鼻子上,他走到陶野身边,嘴里喷出臭烘烘的酒气,“去别的地方看看吧,这里人太多,挤。”

陶野没有说话,他似乎在空气中嗅到了呛鼻的火药味,以前每次军事行动前都会感到类似的躁动。

戴墨镜男子的话马上引起了售货小姐的不安,她局促地笑着,扭头朝收银小姐眨了眨眼,两名保安也拽出了橡胶警棍。

“举起手,举起来!”其他三个戴墨镜的男人同时大吼着跳了起来,其中一个从身后拽出锯短了枪管的国产鹰牌猎枪,凶神恶煞地对准了收银小姐,她的左手正要触摸桌下的红色报警器。

“抢劫!都他妈老实点!”站在陶野面前的劫匪咆哮着从腰间抽出一把旧式五四手枪,喀嚓一声上膛,枪口在众人的眼前晃了一圈,黑黝黝的枪口如同饿狼的牙齿,上面仿佛还沾着贪婪的黏液。

“快!快点!”另外两名劫匪分别抽出五四手枪和开刃的短剑,将几条尼龙袋丢进了柜台里。

“啊!”几名售货小姐发出刺耳的尖叫,紧抱着头蹲在了柜台里瑟瑟发抖。

站在陶野面前的劫匪用枪朝两名保安比画了一下,指着财神爷佛像大喊:“站过去,手举起来!快点,别他妈为了几百块钱工资把命搭上!”

“哗啦!哗啦!”两名劫匪砸碎了玻璃橱窗,发疯一般将掺杂着玻璃碎片的金货塞进尼龙袋,嘴里发出癫痫般的呜呜声。

四名劫匪配合熟练,带头的控制全局,手持鹰牌猎枪的劫匪控制收银台,不时向外张望,其他两人负责抢金货。

“你!举起手,过去站好!”带头的劫匪忌惮地对着陶野挥了挥手里的枪,光头男人让他感到不安。

陶野没有动,朝面前劫匪的手枪扫了一眼:“这破玩意还能用吗?它太老了,搞不好会卡壳。”

劫匪用五四手枪指着陶野的额头,那确实是一把已经退役的老枪,枪体已经被磨得发白,不过他现在可没有心思考虑这些。他像狼一样嚎了起来:“少他妈废话,滚过去!”

劫匪持枪的手在抖,陶野的目光就像一把脱鞘的利刃,让他心寒。

“你他妈有病还是想找死?”手持鹰牌猎枪的劫匪看到同伴被戏弄,大骂着四周寻找东西,想要狠狠地教训一下陶野,枪口却仍然对着被吓昏过去的收银小姐。

陶野仍然盯着五四手枪不动,嘴唇轻轻碰撞:“一九八二年生产的五四式警用手枪,枪长196毫米,7.62毫米口径,瞄准基线长156毫米,初速每秒420—440米,弹匣容量8发,有效射程50米。”

气急败坏的劫匪破口大骂“傻×!滚!”他恨不得一枪打死陶野。为了这次抢劫,他们考虑过十几种可能发生的情况,甚至连如何应付警方围捕都想好了,却万万没有想到遇上了给他上军事常识课的人。

不是警察就他妈是疯子!

“想死是吧?我他妈成全你!”站在金店门前的劫匪,抓起鹰牌猎枪快步冲了过去,枪口对准了陶野。

“别……”其他两名劫匪试图阻拦,在闹市中,枪声是最有效的警报。

话还没有出口,朝陶野冲过去的劫匪大声痛号着捂住了小腹,猎枪落下,砸在地面时砰的一声射出了子弹,将对面的玻璃橱窗射得碎粉。

滚滚的浓烟和玻璃碎片漫天飞舞,陶野仍然安静地站着,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似的。

“上!”手持五四手枪和短剑的劫匪同时扑了过去。

就像敏捷的猎豹,陶野一把抓住了握枪劫匪的手,转圈躲避着刺来的短剑,咔咔咔,五四手枪在一连串脆响中被快速分解了。

劫匪不可思议地看着陶野,下巴都合不上了,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五四手枪就变成了一堆没用的零件丢在地上。

“躲开,躲开!”带头的劫匪双手紧握着他们手里的最后一把手枪,来回摇摆着,陶野总是巧妙地用他的同伴挡住枪口。

陶野身体前弓,脑袋像金钟一般狠狠撞在了面前劫匪的额头上,劫匪仰面摔倒,嘴里冒出白色的泡沫,浑身剧烈抽搐几下就不动了。

“啊!”短剑大吼着从陶野身后刺来。

转身,抬腿,沙漠作战靴的威力显露无遗。一个侧踹过后,持短剑的匪徒横着飞了起来,重重地撞在了透明柜台上,一道连皮带肉卷起的血口沿着肩膀、脖子,一直延伸到下颌。

靴子里的瑞士K57军刺露出了黑黝黝的刀柄。

带头的劫匪脸色煞白,转身窜出了金店,跃过街道,钻进了停车场里一辆吉普车。

“报警!”陶野在金店里环视了一圈,尾随劫匪狂奔而去。

金店里的售货小姐半晌才缓过劲,仿佛坐在上演枪战大片的影院里,被暴烈的战争场面吓得呆了。

金店的门前站着一个穿黑色过膝风衣的男子,他带着满意的微笑紧跟在陶野身后,落日的余晖照射在他褐色的短发和鹰钩鼻上,他是一个来自英伦半岛的外国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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