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李星不断的攒钱换魔法水,以备不时之需。在女巫那里得知,要想加入神学院,成为魔法行会的会员,最少要向九神奉献1000个铜晶的香火钱。1000个铜晶,差不多要李星在村落里辛苦打工半年才能赚到。李星一想,自己的生命总共也就三五十年,再怎么说自己也算魔法天才(那坏老头是这么认为的),只要能快快赚来这1000铜晶,加入神学院,以后肯定青云直上,一发而不可收拾,在这个世界纵横驰骋,可眼前这一千铜晶赚起来确实困难,不能把那么多时间用在这点钱上,看来只好另想办法了。
其后几天李星在邸报中得知。乔纳?菲斯王子被国王废除,好像是为了一个精灵族的女孩还是兽族女孩和国王翻了脸。打伤了无数的国王卫队,还差点杀了国师,好在国师身后有神学院的诸导师,才将乔纳?菲斯捉住并流放至南郡城,恰巧这南郡城是离李星所在的村落较近的大城镇之一。
李星又从村长那里得知,过几天有一个商队要经过他们村,去往南郡城送货,每年这时候商队都会从这儿经过,把丛山里开采的矿石、魔法草和一些特产送至南郡城赚钱,去南郡城路上不太平,商队可能需要招些打手。
这李星就动起了脑筋,自己演一个要去南郡城,见一下自己的心爱弟子乔纳?菲斯的逍遥剑圣——齐格?菲斯,顺便在路上保护一个商队,挣点儿小钱吗?主要还是因为自己赚这一千铜晶太浪费时间了,只能招摇撞骗了。李星暗自分析自己自己假装齐格?菲斯的优势:李星是个灵魂体,像剑圣灵魂出窍的样子,到了齐格?菲斯那个级别灵魂出窍应该可以。
那所欠的道具,就是去裁缝那里做一身潇洒的白衣,换下自己原来的破烂行头,再让铁匠给自己做一把漂亮的剑鞘,至于剑鞘里面的木剑,那不随处都有吗?李星还花了4个铜晶在巫婆哪里买了个水晶瓶(主要是李兴没多少铜晶,每个铜晶李兴都要精打细算,),能装百余滴魔法水,水晶瓶能保护魔法水的魔法不消散,又让裁缝做了个钱袋子,装自己仅有的十几粒铜晶。至于那种有容纳空间的宝物袋李兴现在是不敢想了。
李星就精心准备完了,就等待着商队的到来。不出几天,商队就来了,商队到了村上以后,登出了招贤榜,因为要路过金鸡岭,有山贼出没,需高手保护。愿与同行南郡城者,价格面谈。商队在小村上呆了一天,果然没有人愿往。李星装扮好了以后,在村口不远处等着商队。
这在村口不远处等,是李星研究过的:在村里演戏,有熟人容易穿帮,离村庄太远就自己这实力,又怕被路上怪物给灭了,离村口一、二里处最合适不过。
看着商队慢慢走近,李星牛气地喝道:“是你们这小小的商队去往南郡城要找人保护?”
这商队的队长一看这情形有些懵圈。
眼前这具幽魂,白衣飘飘,手里拿着是一把看似无比威猛的剑。很像高手的样子,好像又在哪里见过。看着满脸疑惑的商队队长,李星只能自己点破身份了,
“本剑圣经年不在世上行走,看来真是掉粉无数啊!”
李星装模作样的继续说:“你们认不出本剑圣也很正常,本圣的肉身在修炼神功的关键时刻,走动不得,乔纳?菲斯那孩子一点也不省心,出了这种事,我不得不灵魂出窍去南郡城看一看。”话说道这份上,商队头领再傻也猜出眼前这位是谁了。连忙说道:“剑圣老人家,我们是送货物至南郡城,怕那鸡头岭上的几个小贼,可我们这货物加一起也就值几两不十几两银晶的样子。请您这样的大剑圣着实也出不起多少水晶钱。”
那队长暗自揣摩,这要真是剑圣的魂体,就是把我这商队都卖了也不够剑圣出一次手的呀!不如在剑圣面前装个可怜,让他老人家帮自己一把。
李星也装作大气的说道:“本圣怎么可能看上你们那几个铜晶的报酬。常年不在世间游走,世上的事有些生疏,正好和你们这些商人聊聊天,打发打发时间罢了。至于保护你的商队去南郡镇,要的那些铜晶不过是本圣路上买些好酒的钱。”
“其实不瞒剑圣说您说,我们这儿整车的货物也不过值十几两银晶。
我们只能给您这个数,说着伸出了一个手指头”。
“10个铜晶那么少。”
“不!不!是一千个铜晶(1000铜晶可换一个银晶)。我们商队再穷,也不敢拿十个铜晶来取笑剑圣您老人家。”
李星一听心里乐开花。
这一千个铜晶,可是自己整整半年的收入啊!钱果然还是靠诈来的快。
但是李星还是平着脸沉稳的说道:“本圣出马!怎么只能只有1000个铜晶。”
其实是李星在试探着这奸商的底线。
“哎呀!剑圣老人家实在不是小人不多给您银晶,我这真的是没有那么多钱呀。”
“一千两百个铜晶不能再少了。”
李星想:奶奶的,老子好不容易想出这么一个骗人的法子,我光入神学院就需要1000个铜晶,这灵界的钱那么难赚,那还不多坑你两百个铜晶,在身边傍身,以备不时之需啊!
“那好吧!”奸商也高兴的答应李兴,心想我只花一千多个铜晶就请到了传说中的逍遥剑圣。
李星又想起件事儿对他说道:“我只出手对付那些你们对付不了的高级山贼,至于那些小毛贼,还有沿途的小虫虫之类,你们要自己出手解决,本剑圣可不是什么情况下都会出手的。”
说这些话主要是因为李星这段时间通过在村落里里学习了解到,自己的灵魂体实在是脆弱之极,虽然说普通人的物理攻击,对自己可能伤害不大,但只要对手略带些魔法或法力,对他的伤害都是致命性的,他的灵魂体现在只用一滴魔法水即可维持,最简单的攻击魔法都需要5滴魔法值,那么算来最简单的一个攻击魔法诸如:火系的星火小箭。即可把他杀死5次。所以,装逼可以,但是装逼被人劈死,那是万万不行的。
那奸商一想也对,堂堂的灵人域第一剑圣,怎么会对小毛贼出手呢?反正是有了这剑圣的护送,肯定路上出不了什么大问题,于是商队就慢慢的出发了。
一路上也只碰见了一些小野兽,那些原本商队的保镖,也就给打发走了,这时来到了金鸡岭山下。
商队队长来到李星的车马跟前说道:“剑圣老人家。这金鸡岭的头领有可能是入阶的高手,目前我们商队这几个保镖可能应付不了,到时你老人家可千万要出手。”
李星大咧咧的说道:“放心!遇到这些毛贼,你们先与他们周旋,到了紧要时刻,本圣自会出手解救。”
那队长听了李星这句话,便高兴的领着商队,要从这金鸡岭上翻过。
刚走到山谷中,忽听一声哨响。一群毛贼,便将这商队围在了山谷之中。
这山贼头目姓申名虎,原本是昌平国军队里的一名小伍长,学习的一些粗野的军队刀法。但此人身强体壮,学武术有些天分,自己个竟然也练成了入阶的高手。后因受不了军队的约束,就跑到这金鸡岭,当起山贼来了。此人不但有些力气,也很有些心计。
在金鸡岭抢劫,他们很少干那杀人越货的勾当。每次抢劫财物也多掠走大半,并不全部搜刮干净。特别贫苦之人他们不抢,特别强大,有军队护送的,他们也不抢,这样几年下来这群山贼也混得有声有色。
并没有惹怒了朝廷,发兵来剿灭他们。
这次李星所护送的商队也恰好是这伙山贼的目标。商队不大,所载的所有货物值钱也不多,保镖看来那么几个,他们完全能吃得下。
一看被包围了,那奸商连忙到李星的身旁,那意思很明白——看来是您老出手的时候了。
李星何尝不是在叫苦,真倒霉。在这个灵界骗个钱真他妈的不容易。千万别我这异界大法师之旅刚开始,就死在这一群毛贼手上。
虽然这样想着,但是李星知道,越是这样越不能怂,富贵险中求,拼了!于是李星装作刚睡醒的样子,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轻飘飘的飞到了车队的前面。并不开口说话,(主要把气势做足)用眼睛扫一扫周围的毛贼,有些不屑的转过身,背对着这些山贼,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不小心露出了他那威猛精致的剑鞘。
然后用眼睛看了一眼那奸商,意思很明确,就这这种级别的毛贼,哪用得着老夫出手。这弄得那山贼申虎也有些糊涂。
看着这只弱弱的商队,正准备抢他几两银晶弄点吃喝呢?怎么从哪儿冒出一个幽灵来?披着一件不错的白衣。手中拎着一把有精致的剑鞘的剑,像是高级货。可想自己申虎在江湖混迹那么多年,哪能这样就给唬住了!但若是没两下子,就这样跑来送死也说不过去。这实在是有些看不出个所以然。
不过这山贼也够滑头连忙拱手问道:“敢问这高人是何方神圣?”
李星是很想告诉他,妈的,老子演的是逍遥剑圣,这么专业你都看不出来吗?
但是李星也知道,演高人,气势一定要做足,自己不能说破身份,否则就出戏了!
所以就装作不屑回答这种问题,但同时用眼睛看了一下奸商。
那奸商也是个人精,一看这情形就明白了,连忙走了上来,对着那山贼喝道:“你们连本域第一高手逍遥剑圣都不知道,还好意思出来混江湖!”
申虎听了,有些恍然明白的意思,但又自然自语,故意的说出来,让奸商和李星听到。
“逍遥前辈乃天下第一高手,怎么能混的连个肉体都不见了,只剩个灵魂出来了。”
一听这话李星暗自高兴,知道这毛贼已信了一两分。
那奸商也来了底气说道:“剑圣他老人家肉身修炼神功到关键瓶颈,这不遇上弟子乔拉?菲斯王子被国王放逐,不得已灵魂出窍找弟子来了。”
看来奸商这配角也算得力,李星随即,“哼”了一声说道:“灵魂出窍,这么高深的武学,那是你们这几个毛贼之流所能明白的。”说罢,竟走到自己所坐的车上,闭上眼睛打起盹儿来,俨然一副逍遥剑圣的样子。
这山贼已然信了三、四分,但这不足以将其吓退,在原地犹豫了起来,是冲上去有顾虑,退回山上又有不甘。
商队队长已然相信这个灵魂体就是逍遥剑圣的灵魂出窍,不然谁会拼着命不要在这儿装,其实他不知道如果李星的肉身要是在灵界的话,这会怕是已经吓得汗如雨下了吧。
“你们快点让开,剑圣老人家还要去南郡城见他的弟子,你们在这儿磨蹭什么?”奸商催促他们道。
这时李星知道这戏得加点码,于是他用精神力催动他的木剑离身体有一尺远,凌空直指申虎,这已经是李星的极限了,经过这一阵的磨练,李星觉得自己的精神力有所长进,但是以精神力驱动物体,最远不超过身体一尺,重也不过2、3斤。
申虎一看,确实吓一跳,自己虽能以气驱物,但一个灵魂能做到这样他确实拿不准灵魂体是什么境界。再说拼了命抢这个商队,最多也就几个银晶的事,可万一这人(魂)就是逍遥剑圣,自己这队人马可全都交代在这儿了,不划算。
申虎向李星深施一礼,说了句打扰前辈,带着山贼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李星的这出戏总算演成功了,真真的是那种在阎王门前走了一遭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