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梅,你知道吗?那时候我真的好幼稚,我竟然亲手,亲手毁了学校公告栏里关于阿姐的所有东西,在阿姐失踪后的第五天,那个整整打了一天雷,下了一天雨的夜晚,在老师们都熟睡后,一个人偷偷的跑出来就为了除去关于阿姐的东西,你说我是不是丧心病狂。阿姐明明为了我,为了家才这样。我一直没敢说阿姐走的那个下午来看过我,原来她是来和我告别的。”
“阿姐说:‘阿弟,以后你要好好听阿妈的话,帮阿妈照顾好阿爸,阿妈太累了,知道吗!你要好好的书,不要让阿妈操心。阿姐有时候想到以后可能会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真的想你,真的想你们,想爸妈,阿姐爱你们!’”
“哼!哼!”
“明白总是在事后。那天阿姐还多买了两个肉包子,拿着个不锈钢碗亲手为我接了井水,叫我慢慢吃,别噎着,摸摸我的头,一直看着,一直看着,看着我一口一口的吃完,明明她那么反常,我却看不出来。”
“真是好笑,好笑!”
她听得出顺臻哥的懊恼,自责和悔恨,那心里的亏欠,就像这冬天的雪,年年有,四季如常,所以才这么快成了一个大人。
“如果那时候能给阿姐一个拥抱就好,如果没有说那番话阿姐会不会不用那么早奔波。小梅啊,以后你和阿木一定不要走顺臻哥和小菊姐的老路,一定要像那电视机里的人儿一样光光彩彩,生活不忧柴米油盐。”
“恩!”她乖巧地点头,顺臻哥笑着,拍去她头上的雪。这个时候她还是很小,家就像宫殿,她,还是公主。懵懵懂懂,大概的意思她也明白,悔不当初便是最好的慰藉。
他悔,他恨,所以才执拗着不愿住校,即便奔波七八个小时,爬山涉水一来回,即便只是十来岁,即便时常能听到小孩被拐卖。可顺臻哥还是不想,不想留大妈一个人在家,不让让自己的母亲整天都在担忧着会发生和阿姐一样的事情。然而他也害怕,在学校,他试过了,努力过了仍就是失眠的,安心不下,一闭上眼总能想到因为自己,因为家流离在外的阿姐,总会瞎想着阿姐离开的那晚。
漆黑的夜,风吹过树林,鸟虫的声音。
森林,墓地,风号,鬼怨。
小菊姐是怎么狠着心翻越走的,杨小梅至今都觉得自己没那勇气。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校接邻,依山而建,背后的高山常常有逃课上网的学生,想来小菊姐应该是从那走的。
那山是个坟山,大树之下到处都是墓,就算是大人也不敢晚上独身一人出现在那,所以老师才想不到一个柔弱的女生会从那离开。
阿姐,我们以后是不是没书读了?
致命的话,便是两人天涯。大伯被抬进救护车时顺臻哥就问了小菊姐这样一句话,越是贫苦的人对读书的渴望就越加强大,后来的她也明白这个道理。
小菊姐没回答他,只是笑着哭了,她也太小,虽然她很想成为大人。
顺臻哥说,如果当时没这样问该多好,他今后上的学总感觉像是被偷来的,即使再苦再累,心还是得不到安宁。他说小菊姐明明只比她大两岁,他是个男孩却活不成男人的勇敢,一路担当,阿姐小小肩膀的女孩子却成了他的第二个母亲。
六年后,顺臻哥不负众望上了县最好的高中,进了最好的班级,久未归家的小菊姐也在那时归了家,她还是那个样子,不多高的个子,漂泊的生活却磨平了她所有的稚气,有些疮痍。看到自家弟弟终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学校,眼里满满的希望。
在当时哪家能有孩子去上高中就是天大的喜事,因为在那村子中基本所有的小孩未读完初中就奔波在外了。
幸运的小孩几年难出一个。
那些日子常年卧病在床的大伯也突然好了一点,每天都笑嘻嘻的。只是可惜这份幸运并没能一直延续,各种缘故,顺臻哥偷偷辍了学,瞒着家里人也南下寻工作去了。
高中不是九年义务教育,单单学费就是一笔大开支,一学期就足够大伯一年的医药费,他实在是不想小菊姐再为他四处奔波,到处求人。他说其实一开始就错了,该读书的人是阿姐而不是他。他说他一生没什么后悔的,对于小菊姐他真的无话可说,因为一生都还不完的。
找工作的路程并不顺利,可是想到家,想到曾经那么小的阿姐,他忍了,受了。步入社会他才明白,为什么别人会说读书是穷人唯一的出路。
社会真的太现实,这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有相同的感受。这个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社会,对苦难人来说真的太过残忍,好像他们永远翻不了生,一辈子只能做苦难人。
病态的社会常年被娱乐新闻霸屏,记者跟着明星屁股后面跑,或者不明事由颠倒黑白,只为博得头条。这想着法变利为钱的事真的太多太多,好像都已经司空见惯,不足为奇,那真正值得关注的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好像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利益价值。所以那些一直在深渊,一直想能见到光明的人,总会有随风而来的乌云挡住了眼。
生活中总有很多这样的人,不是他们不聪明,也不是他们不够好。你说能有多少丑小鸭能变成白天鹅,多少灰姑娘能遇到王子,又有多少伯乐中意这匹千里马。他们只是没有你想要的学历,没有你想要光鲜外貌,华丽背景,却就直接否定一个人。
他的诚恳是最微不足道的廉价简历。
虽然不满意这样的生活,却还是要活。顺臻哥说“人穷志短,便是死期,待到乌云散,阳光暖,便是新生。”这句话杨小梅记住了,因为那是她大学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失意得到的最好安慰。
青春值几岁,发完又是哪个秋?小菊姐十二岁奔波,三十二岁结婚,发二十年的青春才勉强拨云见日。前半生精力都用在了“家”这字上,后半生仍是操心着两个“家”。
其实才二十出头的时候,大妈就叫她寻好人家,自己也帮着留意,可她都通通拒绝了。她说,顺臻哥不结婚,她不安心。大妈老了,大伯还在病,家里缺个女主人,她要是也走了,阿弟就该无助了。然后就这样一拖十几年,女孩最好的年华全光顾了“家”这件事上。
真的很挺佩服小菊姐,竭尽全力续着大伯的命,家人比自己命还重要。
那时很多东西想不明白,总是在长大后才知道,有些事,不论是美,是痛,是苦,是酸,是涩,是甜,总美在少时。
那些曾经想逃离的日子,总是最终的想念。
现在的杨小梅是真的很想念那些年放牛的日子,那时一人一牛一本书,高高的深山里,虽有些孤独,却是美好,因为梦想单一。现在在大城里的生活也是一个人,却有太多尘世的东西左右,不得不为梦想取舍,度量,瞻前顾后。
说真的,大城里,寂寥的夜晚,尤其是星辰满空的时候,也会回想,就好像记忆从零点开始,一遍遍看着曾经的点点滴滴。
就算有些记忆真的想永久封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