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很木讷的人,
有两点可以说明,
第一,
他没有多余动作,就算她的脚一瘸一拐行动不便,他还是客客气气的用两只手端着她的小臂,根本没有玩什么霸道总裁横抱佳人的动作,就连身体也跟她保持一定距离。天那么热,她小臂上传来他手的温热,让她不自觉用余光扫了扫他粗糙的大手,那手长了很多茧子,跟一般人很不一样,掌心有汗,本来握着她的手慢慢变成了用几根手指头捏着了,很是搞笑。
第二,
他的话很少,一路上都是她问他答,大多的时间是沉默,要知道,她唐臻夙也不是一个很健谈的人,她不把天聊死就是万幸了。所以,几句简单的问答,让她觉得有些别扭,无形中仿佛增加了几丝暧昧,不知道他感觉到了没有……
装作不经意的看过他的脸,
跟变形金刚差不多,
没有一丝表情。
她讨厌男人的话多,
他也及格了,
偷偷开心一下!
感觉心里有只小猫在抓痒,怎么办?
好不容易看到了车,
她抹着额头的细密的汗珠说:
“那辆白色的奔驰就是,我把钥匙给你好不好……不想走了。”
特意对他呲开了满口的白牙,希望他发发善心,留个好印象。
他眸子略微沉了一下,
循声望去,
也没看出什么表情,
接了车钥匙,
迈着大步走过去。
唉……
也喜欢他结实的背影和轻快的步伐嘞,怎办!
“先去医院?”
“先送我回家吧,香山蓝郡。”
不知怎的,她又看到他眸子沉一下。
“你是警察吗?”
“嗯。”
看他的嘴抿着的嘴,一丝风都透不出来,又心虚着问:
“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刘栋。”
没了?真是惜字如金啊!她尴尬一下,瞳孔微微放大:
“那……电话呢?”
心想道——丫的,怎的这么不给姐姐面子,长这么大,还没被人如此无视过。
正等着回音,
却听到他电话响了起来,
他像根本没听见她说话一样直接接通了电话,
言语依旧是干练简单:
“嗯嗯,我收到了,二十分钟后到。”
二十分钟,是到不了香山蓝郡的,这摆明了是没有打算再送她,气氛——尴尬了。
她若有所思的看他熟练的扭着方向盘,
除了羡慕他熟练的驾车技术,
还发现他的手真不是一般的大,
大到一个手掌就足以掌控方向盘。
正思索怎么再找个话茬,
却见他的腾出的另一只手拨通了电话:
“朴子,手头事儿忙完了吗?……好,那你开车到建设路与金花路交叉口……对,十分钟后见。”
挂了电话,他转脸看她一眼,没有表情的说:
“我这边临时有事,找了人先送你回去,你方便的时候去分局做个记录。”
她没有回答,故意的对着他没有听到回答而狐疑转来的脸,翻了一下眼。
明显看出他愣了一下,抿了抿嘴唇道:
“弄伤你的脚了,对不住。”
夙心里略过一阵凉凉……她现在想的根本不是脚的事情好不好!
“警察的电话,不能给人吗?如果我想请你吃饭感谢,怎么联系你。”
“呃,这个啊,不用,我们这都是应该的,不用客气,别怨我弄扭了你的脚就行了。”
看着他微笑时微微上翘的眼角,
心里的不满微微降了几分,
张着嘴还想说什么,
那个路口却到了……
不知是他的动作快,
还是她的反应慢,
她就那么张口结舌的看着他下车而去,
在路对面跟一个开警车的小伙子说了几句话,
随后便开车疾驰而去,
甚至没有往这边看一眼。
长着么大,
她从未被人如此无视过,
心里很是憋屈,
动了动脚,
还是疼的厉害,
正发愁怎么开车的时候,
对面那小伙子过来了,
拉开车门,
看见她先是楞了一下,
随即笑着介绍道:
“你好美女,我叫何朴。”
她从他瞬间愣住的眼睛里找回了一些自信,礼貌的笑了一下:
“你好,我叫唐臻夙。”
心想,
这个小伙子倒是好说话,
说不定可以从他嘴里套到一些关于某人的信息,
赶紧又把眼睛眯了眯。
果然,
小伙子爽快道:
“就叫我朴子吧,好记些。”
“我刚听到刘栋就是这样叫你的。”
“你说我们队长啊,这名字就是他给叫顺口儿的。”
“哦,他是队长啊,看着是挺严肃的……”
想不显山不漏水的套到些信息,
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们是警察,
心思缜密的警察啊!
她是太高估自己了,
到最后都不知道是她套朴子话,
还是朴子套她的话了。
兜兜转转一大圈,
最后只知道他们是特警,
连隶属于哪个部分的都不知道,
电话号码更别提了,
只问到一个办公室的公用电话分机号都没问到。
还……平白无故让朴子知道她就是冲他们队长去的,
否提有多郁闷了。
到家了,确切说,也不算是自己家里,是她老爹的家里。
她扭伤脚了,
自然要来这里,
过些让她小妈烦的日子,
难不成还去麻烦自己的母上大人不成?
老爹见她一瘸一拐进门,问:
“怎么搞得,怎么好好的弄成这样了?”
夙老爹脸上的惊讶多余担心,这个女儿是心头肉,也是大冤家,根本不是什么小情人。
“扭了扭了。”
她一只脚跳着,把自己撩在沙发上。
夙老爹似乎对她无语习惯了,
翻着眼睛看了看她,
又接着问:
“今天跟谁出去把脚崴了?”
这话听着就是在探她,她皱着眉头回了句:
“没跟谁啊,自己!”
“你说你,跟你说多少次了,不要一个人乱跑……”
“我没乱跑!逛街呢!别说了,挺够烦的,我今天……遇上歹徒了。”
这话让本来翻着杂志的夙爸吃了一惊,
这几十年辛苦打拼不容易,
怕的就是遇上歹徒劫持勒索什么的,
尤其是这个女儿老大不小了,
长得着实过于招摇,
管她也不听,
实在没有办法,
就想尽快找个靠谱的人家把她嫁了,
或者找个正儿八经的男朋友看著她也行。
终归是人算不如天算,现在眼看她大学毕业也有三年了,八字还是没有一撇。
“到底怎么回事儿?危险不?我现在给公安局的熟人打电话,你把具体经过再说一下,”
“没事儿,没事儿啦……只是逛商场时遇到了个强珠宝的歹徒,被推了一把。”
夙打断了老爹的话,但想到那会儿惊险的场景,她心虚的咽了咽口水:
“那小偷已经被抓住了,进派出所了。”
“这样啊,”夙老爹长出一口气:
“不要没事出去瞎逛,逛嘛,有个人陪着你也好啊,唉,唐臻夙——”
老爹挑着两条眉毛示意心不在焉的她认真听,继续训斥:
“我就不明白,前几天那个韩总的儿子怎么了?不就是比你小了一岁吗?你看你甩的脸,人家哪里配不上你,都老大不小了,差不多得了……你干嘛,我没说完呢!”
“你就说那小变态?”
她本是已经满脸不耐烦的从沙发上起来,
打算回房间了事,
听到老爹提起那次相亲又停住动作了,
像只炸了毛鸡般的一顿牢骚道:
“如果我没记错,他至少跟踪过我两次。有一次还是在我公司停车场,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儿,要不是百合(从小到大的闺蜜)无意间看见,我都不知道他一直坐在车里偷窥我!这种人,根本就是变态!那天如果不是您朋友保媒,给他面子,我直接摔桌子走人了!”
夙老爹腮帮子鼓了鼓,
一时没了言语。
他没想到多年不见的熟人突然保媒有不妥,
如果真的跟踪在先,
那确实有图谋不轨的嫌疑,
即便不能说明对方变态,
但也着实不好,
再强迫女儿接触恐怕是不合适了。
“那,你一个姑娘家也不要去‘浅水湾’那里住了,百合都已经结婚了,你一个人住着不合适,就老实在家待着吧。”
“‘浅水湾’那里没事,离公司近,比这边方便!”
“行了!以前也没见你怎么去公司,不说了!那个……”
他顿了一下,舍着老脸皮,继续道:
“我有个同学的儿子,刚从国外回来,现在正在筹备网络公司…...唉!唐臻夙!”
唐臻夙不再搭理老头子,
一瘸一拐的往楼上走,
觉得拖鞋穿着实在不方便,
从脚上拽下拖鞋,
对着门口扔过去,
咣当一下,
惊出了故意不露面跟她打招呼的小妈。
小妈妈已是四十的人了,
但是保养得意,
光鲜亮丽,
正儿八经豪门贵妇的模样。
看到夙丢在门口的鞋子,
眼里掠过一丝厌烦,
但很快便消失了,
对着夙不咸不淡的说一句:
“脚伤了,慢点走。”
夙,只当没听见。
这小妈当时大着肚子跟她老爹结的婚,
现在已经十多年过去了,
但对于夙而言——
一如既往的那么讨厌。
她关上房门,
对着床头的一墙面发呆,
脑子浮现出今天遇见的那个人……
这初次的会面,
就像第一口喝咖啡的感觉,
微苦中带着醇香,
让人久久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