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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精明做人,见微知著看透事物真相

一个精明的人,往往会透过错综复杂的表象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他们会通过细节,利用一些常被人忽视的条件、方法和手段,抽丝剥茧,直达事情的真相,让奸诈、欺骗等无所遁形。

说谎者的细节动作

社会很复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很难保证别人对你说的话都是真的。为了利益而撒谎的人大有人在。也许当时当地你也许并不知道他在说谎,除非谎言当场被揭穿。然而这种情况很不多见,大多数人是在事后才知道,那是因为谎言已付诸行动显现出来了。

你是否察觉到,人在说谎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作出一些小动作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下面是一些说谎者常有的小动作,从这些小动作中,你可轻易一眼判断出对方是否在说谎。

掩嘴

这是一种明显的孩子气的动作,用拇指触在面颊上,将手遮住嘴的部位称作掩嘴。也许说谎者大脑潜意识中使他想忍住那些欺诈的语言,而导致了掩嘴这一动作。也有人假装咳嗽来掩饰其掩嘴的动作。如果一个同你谈话的人常伴有掩嘴的手势,说明他也许正在说谎话。可当你讲话时,听者掩着嘴,说明也许听者觉察到你在说谎话。

揉眼睛

说谎者为了防止别人看出其虚假的表情,常用这种手势掩饰自己。说谎时,人一般用力揉眼睛。如果说了大谎,他讲话时经常会向别处看,通常会向地板上看,女人说谎时通常轻揉眼睛稍下的部位。

挠脖子

说谎者讲话时常用写字的那只手的食指挠耳垂下方部位。有趣的是这种手势通常要挠上5次左右。

摸鼻子

这种手势是老练、乔装的形式。摸鼻子手势包括在鼻子下方轻揉几下,或者很快地揉一下,甚至摸鼻子也摸得特别快,几乎不容易察觉到。有一种关于摸鼻子手势产生的解释是:当相反的想法进入脑子时,潜意识就会指令手去掩嘴。然而在掩嘴的最后时刻,为了使动作不明显表现出来,手又不知不觉地离开面部,快速摸鼻子就这样形成了。

搓耳朵

这种手势常暗示着听者没有听出谎言。搓耳朵的变化形式还包括拉耳朵,这种手势是小孩子双手掩耳动作在成人动作中的一种重现。搓耳朵的说谎者还会用手拉耳垂或将整个耳朵朝前弯曲在耳孔上,后一种手势也是听者厌烦了的标志。

这几种小动作虽不是判定谎言的直接依据,但也能给你为一种参考和一点提示,让你对谎言留一份心。

握手礼中透露的信息

握手是最简单的礼仪,其中所表达的丰富含义可以让人知道很多的东西。

握手是从原始的双手举起的姿势(表示没有携带武器)演变而来,后来采用罗马式手碰胸的姿势表示问候之意。在罗马帝国时代,人们并不握手,而是抓着彼此的前臂。在现代,握手是表示欢迎。手心张开表示公开,而接触表示合二为一。

握手这一“见面礼”形式虽然简单,但每个人握手的方式都不尽相同,一个人与人握手时所采用的方式,很能反映出他的个性。

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常识:使劲握手的人,通常表示他的主动性很强,而且充满了信心。反之,不大用劲儿握手的人,当然表示其有气无力,或性格脆弱。在舞会或公共场合里,不断地前去和陌生人握手,表示这个人富有社交经验和自我表现欲。

具体地说,利用握手的方式,到底要怎样才能了解对方那种微妙的心理活动呢?最具代表性的一种现象,就是透过手的温度状况来判断。

在人类的身体中,当发生恐怖或惊吓的感情变化时,跟自己无关的自律神经意识,会突然活跃起来,并引起呼吸的紧张、血压与脉搏的变化,或是汗腺的兴奋等状况。你如果跟对方握手,发现对方的手掌出汗时,这就表示对方的情绪高涨,也可以说是失去心理平衡的表现。有些女性表面上看来冷若冰霜,但若握住她的手,却发现她的掌心有汗,这是因为男性的容貌、身体,或者浯言、气氛等,引起了她某种兴奋的表现。

由此可见,我们可从握手的用劲与否以及手掌感触,来窥视对方内心的秘密。

下面,来看一看各种不同的握手方式及它们所透露的心曲:

摧筋裂骨式

握手时,紧抓对方手掌,大力挤握,令对方痛楚难忍。此类人精力充沛,自信心强,为人则偏于专断专行,但组织力及领导才能都很突出。

沉稳专注型

握手时力度适可,动作稳实,双目注视对方。此类人个性坚毅坦率,有责任感而且可靠,思想缜密,善于推理,经常能为人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每当困难出现时,总是能迅速地提出可行的应付方法,很得他人的信赖。

漫不经心型

握手时只轻柔地触握。此类人随和豁达,绝不偏执,颇有游戏人间的洒脱,谦和从众。

双手并用型

握手时习惯双手握住对方的手。此类人热诚温厚,心地良善,对朋友最能推心置腹,喜怒形于色而爱憎分明。

长握不舍型

握手时握持对方久久不放。此类人情感丰富,性喜结交朋友,一旦建立友谊,则忠诚不渝。

用手指抓握型

握手时只用手指抓握住对方而掌心不与对方接触。此类人们抨和而敏感,情绪易激动。不过,心地善良而富有同情心。

上下摇摆型

握手时紧抓对方,不断上下摇动。此类人极度乐观,对人生充满希望。他们以积极热诚而成为受人爱戴倾慕的对象。

规避握手型

有些人从不愿意与人握手。他们个性内向羞怯,保守但却真挚。

用零星的事推出真相

在一次舞会上,杨杰先生看到吴东美的漂亮女孩一个人站在酒柜旁边。尚末订婚的杨杰先生,希望能与吴东美成为朋友,但他又不知道对方婚姻状况如何。于是,杨杰就问吴东美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但是吴东美却回答:“我已经结婚了。”

可是,随后杨杰零星了解到这次参加舞会的人有如下确切信息:

(A)参加舞会的总共有十九人。

(B)有七人是单独一人来的,其余的都是一男一女成双成对地来的。

(C)那些成双成对来的,或是双方已相互订婚,或是双方已相互结婚。

(D)凡单独前来的女士都尚未订婚。

(E)凡单独前来的男士都不处于订婚阶段。

(F)参加舞会的男士中,处于订婚阶段的人数等于已经结婚的人数。

(G)单独前来的已婚男士的人数,等于单独来的尚未订婚的男士的人数;

(H)在参加舞会的已经结婚、处于订婚阶段和尚未订婚这三种类型的女士中,吴东美属于人数最多的那种类型。

杨杰开始时并没有在意,可回去一想,他突然发现吴东美所说的话是谎话。

杨杰是这样分析的:

根据(A)和(B),成双成对来参加舞会的共有6对。根据(C)、(D)和(E),如果a是已婚女土的人数,则6-a等于处于订婚阶段的女士的人数,而且6-a还等于处于订婚阶段的男士的人数。

于是根据(F),6-a等于已婚男士的人数。如果b是单独前来的已婚男士的人数,那么,已经结婚而偕同夫人一起前来的男士的人数(a)加上单独前来的已婚男土的人数(b),等于已婚男士的总人数:o+b=6-a于是单独前来的已婚男士的人数(b)等于6-2a.根据(G),6-2a等于单独前来的尚末订婚的男士人数。

于是根据(D),尚末订婚的女士的人数,等于单独前来的人数(7)减去单独前来的已婚男士的人数(6一2a),再减去单独前来的尚未订婚的男士的人数:7-(6-2a)-(6-2a),即4a-5。因此a等于已婚女士的人数,6-a等于处于订婚阶段的女士的人数,而4a-5等于尚未订婚的女士的人数。由于4a-5等于尚未订婚的女士人数,所以。不能等于0或1。

根据(9),杨杰先生是尚末订婚的男士,于是a不能大于2,否则尚未订婚的男士的人数(6一2a)将成为0甚至负数。所以,a必定等于2。因此,在这次舞会上,共有2位已婚女士、4位处于订婚阶段的女士和3位尚末订婚的女士。

根据(H),所以,杨杰发现吴东美说“我已经结婚了”是一句谎话,其实,她是一位已经订婚但尚未结婚的女士。

事后杨杰惊叹:在生活中,很多人根本不会想到谎言也会用数字算出来。

从逻辑关系得出结果

谎言就是谎言,因为事不偏理,最完备的说谎者,只要你用心研究他的言语细节,你就能得出事情的真相来。

刘定先生的祖上是御厨,他们的整个家族的所有人都烧一手好菜。

刘定先生、他的妹妹、他的儿子,还有他的女儿,都是星级大厨,其中只有一个是最好的。一家酒店的经理想在他们中间挑这个最好的厨师来他们酒店上班。于是,刘定先生向经理说:“我的儿子是我们中间最好的,我是最差的了,你选他吧。”

关于这四人,事前经理了解到以下的情况:

(A)最好的厨师的孪生同胞与最差的厨师性别不同。

(B)最好的厨师与最差的厨师年龄相同。

听了刘定先生的话,聪明的经理马上判断出刘定先生在撒谎,他发现,最好的厨师不是刘定先生的儿子,而是他的女儿。

经理是这样判断的:

最佳厨师和最佳厨师的孪生同胞年龄相同;根据(B),最佳厨师和最差厨师的年龄相同;根据(A),最佳厨师的孪生同胞和最差厨师不是同一个人。因此,四个人有三个人的年龄相同。由于刘定先生的年龄肯定大于他的儿子和女儿,从而年龄相同的三个人必定是刘定先生的儿子、女儿和妹妹。这样,刘定先生的儿子和女儿必定是(A)中所指的孪生同胞。

因此,刘定先生的儿子或女儿是最佳厨师,而刘定先生的妹妹是最差厨师。根据(A)最佳厨师的孪生同胞一定是刘定先生的儿子,最佳厨师无疑是刘定先生的女儿。

从道理上讲,这种判定主要是依据对象间关系的逻辑特征进行的推理,然后得出真实的结果。

外语系的A、B、C、D、E五位同学,住在同一个宿舍,按照他们的约定,晚上最迟回到宿舍的同学,应该自觉把寝室的门锁上。大考前的一个晚上,他们中最迟回到寝室的同学竟忘了锁门。第二天,E第一个起床,发现寝室的门没有锁,经检查,还好没有少什么东西。由于E每天晚上都在寝室自习,并且第一个卜床睡觉,而A、B、C、D同学都习惯于到教室或图书馆自习,所以他勒令A、B、C、D四人好好“交代”。

A说:“我回来的时候,C还没有睡。”

B说:“我回来的时候,见D已经睡了,于是,我也睡了。”

C说:“我进门的时候,B正在铺床,准备睡觉。”

D说:“我一上床就睡着了,谁最后回来我不知道。”

E经过分析,认为这四句话都是事实,于是,他迅速作出判断,一定是A最后回到寝室的。

E同学就是根据关系推理得出结论的。她运用的是纯粹关系推理。

根据A、B、C三位同学的回答,E得出以下断定:

(1)A比C晚到寝室;

(2)B比D晚到寝室;

(3)C比B晚到寝室。

由于A比C晚到寝室,C比B晚到寝室,B比D晚到寝室,所以,毫无疑问一定是A最晚回到寝室。

所以说,真相往往就隐藏在细微的环节中,只要我们细心发掘,就会从外表得出真实的结果。

小前提得出凶犯哪边逃

前提,往往会被人忽视,但这往往确是判定真相的主要依据。根据前提,列举出可供选择的几种可能的情况,提供选择的范围,我根据这个范围,往往能解决一些棘手的问题。

某市警察局的王队长和小李到一个小镇上去休假。一天清晨,两人正准备出去游玩。目光敏锐的小李突然发现不远处的巷口躺着一个人。两个人赶上前去一看,是一个女青年,女青年的颈部被人刺伤,还在流血。

王队长赶紧掏出手帕,捂住她的伤口,并迅速问道:“发生了什么事?”那女青年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刚才有个男青年,用刀刺了我,又……抢了我的自行车和……拎包,往那……边逃走了。”说着用手吃力地指了指前方。

这时,已有几个行人围了上来。王队长忙请他们把受伤的女青年送往医院抢救,并报告附近派出所。然后起身和小李去追凶犯。

没跑多远,就到了一个岔道口,左右两边都是不太陡的上坡路,由于施工不久,两边路面都铺上了一层黄沙。粗一看,两边松软的黄沙层上都有自行车车胎的清晰痕迹。这可为难了,凶犯究竟往哪一边路上逃的呢?当然,两边路都是上坡,凶犯骑车肯定要上坡。

细心的小李发现左边路上的车胎痕迹前后轮深浅大致相同,而右边路上前轮的车胎痕迹却比后轮浅。王队长弯腰看了一会儿,心里马上明白了。这时当地公安干警也驱车赶到了。

“凶手是从左边逃跑的厂王队长用肯定的语气说。情况紧急!当地公安干警急速往左边追厂上去,果然抓获了凶犯。”

王队长根据什么断定“凶犯是从左边逃跑的”呢?他是根据丰富的侦察知识,运用选言推理来断定的。选言推理就是以选言判断为大前提,并且根据选言判断各选言肢之间的关系推导出结沦的一种演绎推理。选言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有着必然性的联系。王队长的推理过程是:

罪犯或者从左边路上逃跑,或者从右边路上逃跑;

罪犯不是从右边路上逃跑的;

所以,罪犯是从左边路上逃跑的。

在这里,前提是只有两条路,别无他路。王队长从丰富的侦察知识中知道:骑车人的身体重量通常是在后轮一上,因此,在平地或下坡时,车胎痕迹前浅后深。而上坡时由于骑车人朝前弯腰,重心落在车把上,前后轮车胎痕迹就大致相同了。右边路上车胎痕迹前浅后深,所以可以否定从右边路上逃跑的可能性。只有两条逃跑的道路,否定了罪犯是从右边路上逃跑的可能性,就要肯定罪犯是从左边路上逃跑。由于判断正确,所以迅速抓获罪犯。

发生事件的前提、车胎痕迹前浅后深……这些都是最易忽视的细节,但正是这些细节,才是得出真相的保证。

肯尼将军的巧妙推断

推理能力是指人们根据一定的已知条件,通过自己拥有的知识、思维进行判定、推断,对事物得出自己的结论的能力,推理能力是人的思维能力的核心部分。通过对个人的推理能力的判定,能够反映出该人对事物的本质及事物之间联系的认知能力的高低。逻辑推理能力在现实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

1943年2月,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期进行期间,美军总部获悉一剐重要信息:有一支日本大型护航船队要驶往新几内亚,航行的路线可能是——从南太平洋的新不列颠岛,越过俾斯麦海。美军总部发出命令,要当时的美国西南太平洋空军司令拦截并且轰炸这支日本舰队。

肯尼将军对这个海域的情况了如指掌。从新不列颠岛出发到达新几内亚共有两条航线,一南一北,航程都是三天。当时肯尼将军掌握的气象预报情况是:近三天内,北航线是阴雨天气,而南航线则晴朗无云。在这种情况下,美机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搜索才能尽快发现日本的舰队,因而取得更多的轰炸主动权呢?肯尼将军和他的助手进行了详尽细致的分析与研究,认为既然日本舰队有走南路和北路两种可能,那么飞机搜索也应有北路和南路两种方案,如果将这两种方案都付诸实现,则总共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其一,美国空军的搜索力量主要集中于北路,日本舰队也走北路。这样,北路的气候条件虽差,能见度低,但是,空军搜索力量集中,有可能在一天之内发现日本舰队,能为美国空军争取到两天轰炸的时间。

其二,美国空军的搜索力量主要集中于北路,但日本舰队却走了南路。南路虽然天气很好,可见度高,便于搜索,但因主要力量集中于北路,只有很少的飞机在搜索,所以,要发现日本舰队估计也需要一天时间,轰炸时间也有两天。

其三,美国空军的搜索力量主要集中于南路,而日本舰队走北路,这样,因为北路只有很少的飞机在能见度很低的气候条件下搜索,要想发现目标就困难得多,估计侦察得要两天时间,轰炸的时间便只有一天了。

其四,美国空军搜索力量主要集中于南路,日本舰队也走南路。这样,美国空军飞机多,气候条件又好,发现目标容易,因此,有可能争取到两天半甚至三天的时间。

对于美军来说,第四种情况最为有利,第三种情况则最为不利;反之,对于日本舰队来说,走北路最合适,走南路则为下策。

战争是政治实力、经济实力,武力和智力的角逐,有其自身的规律。由于双方都是以保存自己、消灭敌人为目的,因此,双方都要极力地趋利避害,扬长避短,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二要避开自己的劣势,这样,双方都会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作出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决断。

由于肯尼将军运用逻辑进行了周密的分析,做出了日本会走北路,必须集中力量对北路进行搜索的科学结论,胜利地完成了拦截、轰炸日本舰队的任务。可见,自觉地运用各种逻辑推理,可以提高预测的科学性或有效性,从而得出真相。

程颢驳斥诈骗犯

很多人为了证实自己的真实,往往会提出很多证据,而细心的人会反驳这些证据,从而得出事件的真伪。反驳这些证据,就是确定对方在进行论证时所使用的论据是虚假的或真假未定的。在反驳过程中,如果驳倒了对方所提供的论据,并不就意味着同时驳倒了对方。但是,假如确定了对方论据虚假,那就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证。因为,事件的真实性是以论据的真实性为前提的。如果论据虚假,那么论题也就失去了根据。这样,就能得出事件的真实结果。

程颢,字伯淳,称明道先生,北宋著名理学家。宋神宗时,程颢任晋城县令。由于他学识渊博,为人公正,善于断案,被当地人称为“智父”。

当地有一个富人张氏,时年才26岁,幼年丧母,父亲也刚刚去世。恰在这时,一个老者前来,说自己是他的生身之父,要来认亲。张氏既怀疑,但又不敢否定,为了辨清真假,便和若翁一起来到官府,请程颢帮助。

老者对程颢说:“小民是个郎中,多年行医在外。当年,我老婆生下一个儿子,但因为家里实在太穷,难以养活,就送给张家做养子。当时是由接生的李婆婆和他养父在我家一道抱走的。大人不信可以问李婆婆。”之后,又从怀里拿出一份文书,上写着:“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李婆婆抱儿送张三翁家。”

程颢传来了李婆婆向她问明了事实,又看了看那份文书,沉吟了一会。

就问张氏:“你父亲去世时多大年纪?”

张氏回答:“66岁。”

程颢又问李婆婆:“你现在多大年纪?”

李婆婆回答:“62岁。”

程颢猛然一拍惊堂木,指着老者喝道:“大胆刁民,竟敢冒认儿子,快快从实招来!”老者连呼冤枉。

程颢却笑着问道:“我问你多大年纪才能称翁称婆?”

老者说:“这还用说,起码要过六十花甲呀!”

程颢反问道:“那么,可有40岁称翁,30多岁称婆的吗?”

老者一听,大吃一惊,只得如实招认了。原来,他是个好逸恶劳、穷困潦倒的土郎中,偶尔闲逛到张家门前,正巧看见里面办丧事,细细一打听后,就起了谋财诈骗的歹心,想侵吞张家的财产。为此他伪造了文书并串通了李婆婆,满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却被程颢看出厂破绽。程颢依法重判了他。

在这个案件中,老者自称是张氏的生父,为了证明自己,他拿出厂一纸文书作证明。程颢在审案的过程中,看出了文书的破绽,揭穿了他的谎言,断明了真相。具体来说,老者的文书是:我是张氏的生父。论据是文书: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李婆婆抱儿送张三翁家。程颢通过对文书上的字的仔细推敲,看出了这个文书中的矛盾。文书上写着:“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李婆婆抱儿送张三翁家。”可是,事情发生在26年前,当时张氏的父亲只有40岁,李婆婆只有36岁,他们都是壮年。怎么可能被人称作“翁”和“婆婆”。很显然,文书上的字和当时的实情不符。毫无疑问,文书是老者伪造的。老者没有了证明,他的结论也就难以成立了。

所以说,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期间的区别,就藏在细节中。

三两句话破了碎尸案

真与假,归根到底也是客观事物质的规定性的反映。既然任何事物都具有质的规定性,因此,一个事物的A,就不能同时又是与A相排斥的别的什么,即不可能又非A。因此,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及其否定当然不能同时都是真的。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所以说,矛盾是人们驳斥廖误、揭露诡辩的有力武器。如果一方能指出对方观点中存在逻辑矛盾,也就意味着对方的观点是靠不住的。这样,就可以揭露对方,置对方被动境地。

一个冬季的晚上,几个小青年看完电影以后骑车回家。半路上,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慌慌张张将一个白包扔到公路桥西侧的河里,就骑上车飞驰而去。

这几个青年觉得奇怪,又有些好奇,于是在公路桥边停下,将那个白包从河里捞了上来,打开一看,几个年轻人都吓了一跳,里面竟然是大小不一的肉块。他们马上将包关到了公发局,经检验,包内装的都是人肉,这说明发生了一起碎尸案!

第二天清晨,在其他地方也有人拒到一个包,经检验里面装的也是人肉。后经技术部门鉴定,两个包内的人肉系同一个被害人,这个人大概30岁左右,女性,已婚。被害人到底是谁呢?公安人员对发现碎尸的地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

接到公安局的通知以后,和平居委会李主任和治保主任杨大姐吃过晚饭挨家挨户进行摸底,当他们来到友谊路冯某家时,两人透过严严实实的窗帘发现屋里亮着暗淡的灯光,她们心想,刚吃过晚饭,冯家怎么就睡觉了呢?于是,她们轻轻叩了一下门,问:“屋里有人吗?”

“谁,有什么事?”过了一会,门开了一条缝,冯某探头问。

“你爱人在吗?”两人边问边挤进了屋,发现屋里晾满了刚洗过的衣服。

“去娘家了。”冯某心不在焉地回答。

“什么时候去的?”杨大姐追问了一句。

“昨天。”冯某的声音微弱得几乎使人听不清他的话,他好像急着打发两个大姐早一点离开。

杨大姐觉得冯某平时并不是这样的,今天好像有点怪怪的,联想到屋内这么多衣服,于是,她又问了一句:“是今天去的吗?”

“是啊,今天刚去。”冯某含混地回答。

杨大姐越来越感到町疑,故意又问了一句:“你爱人上班还没有回家?”

“是的,还没有回来。”冯某显然有点前言不搭后语。

听了冯某的回答,两人断定冯某有问题,出了冯家的门她们直奔派出所。派出所马上派人到冯某爱人的娘家和她的工作单位查找,结果查明,冯某的爱人既没有回娘家,也不在单位,而且据单位同事反映,她已经两天没有上班了。公安人员联系到抛碎尸的罪犯与冯某的特征非常相似,于是确定冯某有重大嫌疑。第二天公安局拘留了冯某,同时,对他屋内晾着的衣服进行了技术鉴定,发现衣服上留有与碎尸相同血型的血迹,此外,在屋内的地板上也发现了同样的血迹。在铁证面前,冯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供认杀害其妻的原因在于他在单位贪污了一大笔巨款,怕妻子揭发,于是杀人灭口。

冯某一会说妻子昨天去了娘家,一会说是今天去娘家的,后来又说去上班还没有回来,这些命题构成了反对关系,不可能同时为真,必有一个为假,冯某逻辑上违反了矛盾律。居委会两个大姐发现了这一点,再加上屋里又晾了这么多衣服,所以对他产生了怀疑,后来的结果也证明了她们的推论是正确的。

所以,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嫌疑人在语言表达过程中的逻辑矛盾,我们就可以顺藤摸瓜,打开通向真相的缺口。

卖小破绽拿犯罪证据

当你手中还没有握有对方欺骗你的证据,但你肯定使被对方自己骗了时,不妨卖出破绽拿证据,还能以此得出事件的真相。

哈顿的家被盗了,他相信,盗窃的人应该就是最近才分手的前任女友,但他没有绝对的把握。前任女友有他家的钥匙,而且家中唯一失窃的物品是几件妥善收藏、价值不菲的珠宝。但是管家或是刚替家中做完一些工程的电工,或者一般的小偷也可能涉嫌。这时,如果哈顿打电话给前任女友,指控她偷窃,这也无济于事,她只会矢口否认,撇清一切,而哈顿也落得无凭无据,无法使她坦白招认。于是,哈顿决定依计行事。

他打电话给前任女友,用完全不带指责的语气告诉她家中遭劫,有几件物品失窃了。前任女友试图表现得很惊讶,问哈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之间一定会出现某种典型的对话,以下是简短的例子:

哈顿:“警方将要对每一个曾经进入我家的人进行问讯。因为你有我家的钥匙,所以警方也想要跟你谈谈。我相信那不过是例行的问话,你当然不会涉嫌啦。”

前任女友:“但是我什么也不知道啊。”

哈顿:“我知道。我想,那只不过是例行公事。反正,我的一个邻居说,在案发当天,有一辆车停在我家附近,她已经记下了那辆车的部分车牌号码。”

前任女友:“(停顿了很久)喔,我那天开车经过你家,就想看看你在不在,结果你不在,我就离开了。”

至此,哈顿已经有效地让她说出当天她曾到过自己家。这表示,如果不是不寻常的巧合,就是她确实行窃过。如果她清白无辜,就根本没有理由说出“喔,我那天开车经过你家……”这句话。哈顿想继续引出更多的证据。

哈顿:“哦,真的?警方也已经作了指纹鉴定,应该可以查出点什么来吧。”

前任女友:“什么鉴定?”

哈顿:“哦,警方采集指纹……”

此时,哈顿的前任女友说,警方可能也会采集到她的指纹,因为她先前曾去过他家。到现在为止,哈顿已经知道前任女友与窃案有所牵连,但大约一直到了10分钟之后,前任女友才完全解除心防,坦白招认:起先,她只是到了哈顿家中,但后来她拿走了珠宝。

所以说,当你被欺骗时,不要苦于拿不到证据。当然当你试图引出证据时,看看对方所作的解释是否刻意地配合你所提出的说辞,以澄清他自己可能会因这项证据所遭到的误解。举例来说,你怀疑一位同事为了阻止你升迁,而用碎纸机销毁你的部分文件。你所要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让他知道你找不到一些重要文件。然后,你就说出类似以下的话:“幸好那天,我的新秘书注意到那个站在碎纸机旁边的人。她说认得他的长相,但不知道他的名字。”此时,看看他是否提出他可能被误认为“真正的罪犯”的理由。他可能告诉你,那天他在碎纸机旁,销毁自己的一些文件。一个清白无辜的人不认为有必要对此加以解释,来避免被错误指控的可能。只有心怀鬼胎的人才注意这些“细节”,而这些细节正是你故意卖出的小破绽,这往往就是你引出事件真相的关键所在。

言外之意是真言

朋友之间虽然好说话,但涉及到实际利益的时候,难免双方就顾虑重重。尤其是对于生意人来说,很多时候,听不出朋友的言外之意,看不清他虚伪的表演,就容易被朋友利用和陷害。所以,对朋友的话要一分为二的考虑,切不可偏听偏信。

毕加索有一阵常常往勃拉克的画室跑,他们形影不离,大家都觉得这是一对老朋友。再说,立体主义又是他们俩一起搞出来的。

有一天,勃拉克很沮丧地说,他把一幅画作坏了,许多见到这幅画的人都皱起了眉头。“真想毁掉这件败笔之作,”勃拉克这样嘀咕。

“别,别毁了它,”毕加索眯着眼睛,在那幅画前踱来踱去,倒像发现了杰作似的大声称赞个不停:“这幅画真是棒极了!”

勃拉克有点将信将疑。的确,在那个年头,好的和坏的都搅在一起,是杰作还是垃圾画自己也分辨不清。

“真的很棒吗?”勃拉克问。

“当然,没问题,”毕加索认真诚恳地回答。“你把它送给我吧,我用我的作品与你交换,如何?”

于是,毕加索回赠勃拉克一幅画,换回了勃拉克差点要扔掉的“杰作”。

几天以后,有一些朋友去勃拉克的画室,他们都看到了毕加索的那幅画,它挂在房间里十分引人注目。勃拉克感动地说:“这就是毕加索的作品。他送给我的,你们瞧,它真是美极了!”

差不多同一天,还是这些人,也去了毕加索的家,他们一眼就看见了勃拉克的“杰作”,当他们睁大两眼迷惑不解的时候,毕加索开始说话了:“你们看看,这就是勃拉克,勃拉克画的就是这东西!”

毕加索的言外之意就是:“勃拉克的画真是太差了,怎能跟我的画相比呢?”

细心的你可以发现:毕加索在假惺惺骗取朋友的“物证”,以便毫不留情地在背后攻击朋友。他是怎样的表现:毕加索眯着眼睛,在那幅画前踱来踱去,一幅认真、仔细的样子,然后,对勃拉克那幅失败的画大加赞赏。生活中背叛你的朋友也可能采用这种夸张、不切实际的表演。

但是你千万不要做勃拉克,首先他不相信自己,其次如果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就不要犹豫,如果他知道毕加索的眼力不会那么差,提防他的那套虚假的表演,以后的事就不会发生。

通常除说话以外,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可能在特定的语境中表达出明确的意思,就是同一句话也可以听出其弦外之言、言外之意。如果不能掌握和摸透这一点,就有可能遭受他人的伤害或伤害他人。比如,一个朋友经常提到那些不择手段的成功者,并且眼中露出羡慕之色,尤其津津乐道其手段的果断和残忍,他可能也是一个阴谋家,必要时,他不会顾及你们的友谊,会一脚把你踩在脚下;你去请求朋友帮忙办事,而他始终不正面回答你,躲躲闪闪,“顾左右而言他”,那就已经说明他不准备帮助你,你就不要在他那里耽误时间了。

所以,你要善于留神朋友话语中的言外之意,这是“知”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样既可以改变你与朋友的关系,办事方便,还可以帮你了解朋友的内心,避免伤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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