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6705000000006

第6章 启商

时光荏苒,二十年后——

“有消息了!”门外传来张琦得声音。一米八加上健硕的肌肉让他整个人越发的高大。刚毅的俊脸上完全找不到以前小时候的可爱。

九华原以为他长大会是个翩翩公子,谁知这人对肌肉的痴迷程度简直爆表,生生练成一个糙汉子。

自从二十年前她将千山门据为己有之后。这十多年大大小小灭了江湖中不少门派,都不知那神秘老者是谁。现在千山门改为暗火楼在江湖中独大,剩下的小门小派自然不敢蹦跶。

九华一身红袍侧躺在贵妃椅上,墨发披散直落腰间,几缕秀发落在脸上,随着九华红唇的张合起起落落。

“找到了?”九华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找到那人,都已经二十年过去,说不定早死了!

“有点苗头!”张琦的声音也忍不住兴奋起来。这件事查了二十多年才查出点苗头,也希望不要空欢喜一场。

“启商那边传来消息,当时来下达追杀令的人有可能是二十年的相爷林桀。只不过这些年他早已经弃官回乡,在前些年去世了。但是他女儿还是当朝太后。他虽然死了,难保那太后不知道些什么。可皇宫实在守卫森严,在那儿的兄弟身手不够,方才报信回来!”

张琦说完端起桌上的一杯茶,尽数喝了去。说也奇怪,主子这二十多年都没变老,还如当年在地牢初见是一样年轻!

又摸了摸自己的脸,不行!还要加强保养。

启商?相爷林桀?太后?

九华皱眉,她一向不爱与皇室扯上关系,但眼下好像由不得她。就算林桀死了,她也要弄个明明白白为何自己来到这里的三年前就已经有了追杀令。

“收拾东西,去启商!”

“是!”张琦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终于又能跟着主子出去了!

“干嘛?我又没让你跟着去!”九华将他由兴奋转为不可思议再到失落的眼神尽收眼底。

他现在是暗火楼的楼主,不知多少白的黑的产业在他名下。这么堂而皇之的跟着出去,被有心人查出来岂不是多事?

张琦从小跟着九华,对她的脾气也摸的最为熟悉。

“是。”主子的话,不敢不听!

他当年被九华扔进狼窝,关进死域出来时,就已经把九华当作主子看。

整个暗火除了张琦和五个暗卫便没有人知道九华才是真正的楼主,这么多年,硬是没让人挑出一丝可疑之处。

张琦也是打心底里尊敬,保护自家主子。但凡有人说她一点儿坏话,都要被打个半死。

于是,暗火楼里传出了楼主金屋藏娇,冲冠一怒为红颜,要美人不要属下多个版本的话本儿。

甚至有人将它编写成书散发到民间。江湖中便流传出抓到张琦藏着的女人就得到了暗火楼这样的传言。

但是民间将张琦从闻风丧胆杀人不眨眼的门派门主变成了一个宠妻狂魔,成为众多姑娘们心中最受欢迎最想嫁的男人之一。

古代人疯狂起来,丝毫压于二十一世纪的小迷妹追星!

“那属下去吩咐鹤央和鹤雁收拾行囊。”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带的,暗火楼的产业已经布满了三国各个重要地方,需要什么东西可直接去取。

故此,九华,两个暗卫,一辆马车就这样从暗火楼踏上了去启商的路程。实在不像是江湖中闻风丧胆暗火楼老大的派头,虽然明面上是张琦在主事。

天高水长,路途遥远。

“主子,前面是青衣镇,需要休息片刻吗?”鹤央和雁是两兄弟,双胞胎。生的一模一样,不同之处便是鹤央作为大哥鼻梁上多出一颗红痣。

外头太阳正毒,若是平常九华肯定不会下车。不过一路走来已经七日,她倒是不饿不累不困,那两人还要吃饭呢。

“嗯!”九华应了一声。

唯一能伤到吸血鬼的便是阳光,被阳光照射到大概一炷香的时间皮肤就会溃烂。又因为有自愈的能力,一直曝露在阳光下面便会一直溃烂一直愈合,周而复始。

进了青衣镇,可能因为恰巧今日赶集,街上熙熙攘攘的全是人。

“主子!”鹤央撑起一把黑伞,将她从马车上扶下:“鹤雁,去买些干粮,快去快回。”

一处还算得干净的客栈,青衣镇本就不大。里面吃酒的人哪里见过如此标志的人儿,都看定了神。

“这是哪里来的仙女儿,比赵家小姐还好看!”

“肯定是京城的吧!”

“要是能娶到她……嘿嘿嘿……”

鹤央将伞合上,眼睛朝那些人的地方瞟去,众人一见,哪里还敢多说一句。

又对着掌柜扔出一锭银子:“一间上房,一桌好菜。”

“好嘞!”掌柜的捡起银子,脸都皱成了一团。

“不用,饭菜你同鹤雁吃便好,一个时辰后出发。”九华转身朝楼上走去,身后的小二连忙跟上为她指路。

鹤央知道自己主子虽然表面上看着清冷不愿说话,实则心里不愿他们受一点委屈。

他们从小被九华挑选,亲自培养,自然是忠心耿耿。九华对他们虽说不是十分信任,也有七七八八了。

而救护对自己人一向护短,你们可以出去杀,出去抢,她自己就不是善茬,还指望自己的人是圣母?

但唯一的就是不能背叛!

你若是背弃了我。我掘地三尺把你找出来,让你求生不得求死无门。

哪怕你犯了天大的错,能处置你的人,也只有她一人。

“大哥!”鹤雁从门外跑进来,手上提着点心:“主子呢?”鹤雁是个开朗的,当下左瞟又看。

“在休息,主子说一个时辰后出发。”

鹤雁点点头:“我刚刚去买东西的时候听见他们说轩辕的三王爷此次要来启商联姻,我们要进皇宫的话,这倒是个好时机!”

鹤央只是面露忧愁,他总觉得这次启商之行不会那么平静才是,为何一点动静都没有!

同类推荐
  • 青丝系心间

    青丝系心间

    前生她为她师妹,谁知一场爱神情仇,战争生灵涂炭万物无生,她灰飞烟灭。他独守门派数百年,直到他已血为祭,换她一魂,送她投胎,今生二人渊源更深,直到发生了当年一模一样的结果,她会如何抉择?
  • 冷宫欢:暴君的逃妃

    冷宫欢:暴君的逃妃

    她行事谨慎,如履薄冰,但却为了那一丝出宫的希望,甘愿沦为他手中的棋子。“你说过的,你登基之日,便是我自由之时,君无戏言。”“朕是说过,可那时朕还不是天子。”一朝登基,他封了别的女子为后;立了心爱的女子为妃;而她却在天牢里命悬一线。他断了她所有的希望,只为把她困在自己身旁。身中利箭,万念俱灰,心里没有一丝光亮,她掉进了冰凉刺骨的潭水。紧跟在后面的他,伸手却没有抓住强风下狠坠的身影,那个阴晴不定,心狠手辣的男人,终于失声痛哭……再见,她的青丝却是化成了白发……一世相守,是梦,是幻,是魂飞魄散?
  • 袅袅残烟入君心

    袅袅残烟入君心

    流离失所的柳忆轻被花楼的姑姑收留,从此变成了名满京城的花魁,可有一天如烟姑娘无故消失了……没几日,风流成性的三王爷与一位女子喜结连理。这女子相貌平平,毫无出色之处。所以啊,人们都说这女子真真儿是拴住了三王爷的心。可谁知命好的三王妃却在两月过后突然西去。
  • 涟漪何成霜

    涟漪何成霜

    一封遗诏,一场人心,友情、爱情,在权势和富贵面前变得苍白无力,萧家幼女萧涟漪,肩负血海深仇,誓要让那些曾经辜负者得到因有的下场,所有的弱小与孤苦终将会如雏鹰成长一般能够遨游天际,拥有壮丽河山
  • 长生诀之音后难追

    长生诀之音后难追

    相传,上古音家的治愈术可治百病解百毒,上古音家的机关术无人可解乃帝王建墓的必备人选,上古音家的攻御术以一敌万乃开疆扩土的最好武器。一个国家如何快速的发展,首先要有人,重点是要有钱,男主很认真的保持了这两个特点以至于树大招风患了奇毒九死一生,只有找到传说中的音家嫡子才能挽回一命。说到底,是运气好,巧了,音家嫡子下届寻音,到底是邂逅呢,还是邂逅呢
热门推荐
  • 神赐天赋

    神赐天赋

    曾经的富二代卜弃童鞋浑浑噩噩的混吃等死,被狐朋狗友坑,被女友背叛,从人生赢家到撸丝儿,因为差时症,痛苦让他度日如年,举家搬迁回到地球,以前的同学胖子邀他游戏。进入人类第二世界【天地】,此后一段传奇开始了。
  • 青春要有未来

    青春要有未来

    写给不甘堕落的你。写给未来,写给自己。过去无力回天,未来尚有余地。
  • 圣世魔穹

    圣世魔穹

    天令我踏上这道,魔迫我走入这门,闯天殿,入魔狱,撕裂天地法则,天之心灵,魔之元魂,不惧苍穹!
  • 山海掌控者

    山海掌控者

    诸神共临的世界,只有在诸神的注视下才能活下去的世界。阿洛一个神连余光都不愿意投向他的孩子将如何生存下去。人们为了诸神的荣耀而战,他去为了自己而战。ps:新人第一次写书多多包涵,前三十章只是练文笔不喜可以从三十一章开始看。
  • 幻七日记

    幻七日记

    狐狸少年的传说,掀起人仙魔三界的风波……
  • 那些年我追过的女孩

    那些年我追过的女孩

    小说以我对初中女同学苏兴华的追求为线索,记录了求学这几年坎坷的感情经历,也记录了自己一步步,从青涩走向成熟,从中学时代,走向大学校园,从校园学生向社会工作者逐步过渡和蜕变。年华本可流逝,并永不回来,生命中本就充满了遗憾和错过。如今,我已经退出了许多人的回忆并不再联系。而我,却希望能够用文字永远的记下,那些流逝的年华,那些我追过的女孩,那些曾在我生命中出现的人和事。即使多年以后,我不回忆,回忆无香,但用心写下的东西,也足以让自己感动。那些人,在我的记忆长河中,历经岁月的沉淀,仍旧清晰可见。
  • 狱将

    狱将

    天下为狱,我为犬!这个世界从不公平,棋子也有生存的权利!
  • 让心灵透透气

    让心灵透透气

    一杯清茶,一缕光线,一本好书……轻轻抚慰,阅读是一种生命的享受。智慧、美丽、梦幻、快乐……慢慢品味,人生永远在书香里跳跃。
  • 亲爱的我们都将这样长大

    亲爱的我们都将这样长大

    从14岁便开始写文的潘云贵,经过十年的成长蜕变,他对于当下的生活和世界有了更多别样的想法和感悟,诉诸于纸上是他的行动。他说:“面对一张空白的纸页时,总像面对自己年少时那颗真实的心,我说不了谎。”《亲爱的,我们都将这样长大》不是心灵鸡汤,也非说教手册,近40个篇章记录着作者的青春、成长、生活的个人经验,追求清新诗意语言的同时摒弃空洞的情绪,给予人向着下一站走去的勇气,充满真情,绝非滥情。
  • 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

    本书讲述曼查一个地方的贵族阿隆索·基哈诺,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改名为“曼查的堂吉坷德”,把自己喜欢的农村姑娘阿尔东萨·洛伦索改名为接近公主或贵夫人的“托博索的阿尔西内亚”,跟拉着缺少头脑邻居桑乔·潘萨做自己的仆人,骑着瘦马“罗西南多”,游走天下,行侠仗义、作出了种种荒诞不经、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他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文学评论家都称《堂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