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大厅中的不过是一具躯壳,真正的他现在不知道在哪。
院子里众人姿态迥异的站着,又惊又怒的看着我,不知道我要对他们做些什么。
我走到韦叔身边,将脸凑过去极为认真的盯着他道:“林阅于我有大恩,我只不过是来报恩的。恩将仇报这种事情我做不来,这次是他的劫,他没能扛过去罢了。”
韦叔咽了口唾沫,终究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绕过众人回到我与林阅一直住着的小院子,这院子里竟然还有未撕掉的喜字。
几墙之隔,一半天堂,一半地狱。
小厨房里还是老样子,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弥漫着一丝烟火气。竹篓里的果蔬还新鲜着,可也许它们再也不会被人发现,就这样慢慢腐烂变质。
时间仿佛又回到数月之前我第一次进林府时,林阅在灶前生火煮饭,臂膀结实宽厚,一点都不像现在这个样子。
罢了,我甩甩头,努力将他形销骨立的模样淡去。
林阅卧室里的摆件也丝毫未动,床上甚至还铺着喜被,他日常看书的案上全是一卷一卷的画轴。我第一次摊开来看,画的竟然全是我,睡着的我,浇花的我,晒太阳的我……最后还有一张身着喜袍的我。
胸口气血霎时有些翻涌,妄想把它压下去还是从嘴边溢出一缕鲜血,多可惜啊,我还没见过他穿喜袍的样子。
我的房间似乎也已经被遗忘了,桌上的铜镜露出我此刻形容,难怪他们见了我大吼大叫,身上的喜袍上面净是些暗红色的血迹和污渍,还被乱葬岗的大火燎了半个袖子,头上的饰品估计被下人们拆了,也烟熏火燎的乱作一团。
我使了个清洁术,将自己里里外外打扫干净,从衣柜翻出第一次见林阅时穿的衣服,又从首饰盒中将林阅送我的簪子别在头上。
回到林阅房中将他的画一并打包,缩地成寸,瞬间回到了承垣山的山洞中。
数月前出门去寻司命时,我在洞口设了禁制,回来之后洞中一切未变。
我仔仔细细的将画展开挂好,挂的到处都是。看着看着觉得倦极了,趴在床上便睡着了。
第二日早上我便搬着一个矮凳坐在洞口看日出,从前老是被我欺负的小妖们欢欢喜喜的跑过来找我一同去耍,最后见我不搭理他们,又悻悻的跑开。
从朝阳升起,到万丈晚霞,我足足看了三日,一刻未曾离开过。
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在看什么。
到第四日那天清晨,我自己尝试煮了一碗粥,米有些硬,煮的稀稀拉拉的,喝完最后一口不免叹了口气:没有林阅煮的好吃。
一转眼,我又在天景城的茶楼里听下面的说书先生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可怎么听怎么觉得没有以前有意思,正想离开,旁边两个男子的话让我起了兴趣。
“听说了吗?今天是林府那家公子的头七。”
“啊,我知道,我知道。这几日林府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的。”
一开始挑起话头的那个男子摇摇头叹息:“可不是吗?听说是大半年前林家那公子从门口捡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孤女,结果那女子进府没几天,克死了林老爷,这不,林公子年纪轻轻也遭了殃。”
接话的那个男子鬼鬼祟祟的说道:“你说的可不全对。我有个亲戚在他们家做工,听说那女子是个妖怪,寿命估计不长,先是偷了林老爷的寿元,可林老爷也年迈体衰不是?后来大婚当夜听说那妖怪已经活不久了,硬生生偷了林公子的命才活下来的。本来没人知道这个,大婚当夜两个人抱在一起,林公子死了,那女的也奄奄一息,林府管家又气又怒,以为她也活不成了,便将她直接丢在乱葬岗,可没成想过了三天她还是穿着那身喜服又回来了!我那亲戚告诉我,当真是妖怪,会妖法,让所有人都动弹不得,然后凭空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