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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生计

兴和二十五年

象兴府城西马尾巷东头起第九间的青砖房,安静了两天的李家,重新有了声响,“咳咳!咳咳!”冲破胸腔的咳嗽声几欲振落屋梁上的尘埃,但此时花乐乐也顾不得这些了。

重新恢复呼吸的她,一边拍打胸脯咳嗽,一边打量四周,发现自己正处于一间破旧的青砖房中,头顶着洗得发白的蚊帐,身下是一张掉了漆的硬木床和棉絮结成团的被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呕吐物的酸臭气,不知是光线不好还是经济问题,屋里几乎没有一丝鲜亮的色彩,灰扑扑又老气的家具摆设,一看就让人觉得房间的主人很丧气!

李寡妇前两天发高烧还吐了一地,身体软得像煮开了的面条,自然是直不起来,两天没吃没喝,一命呜呼而去。

花乐乐刚接手这具躯壳,就觉得十分难受,头重脚轻不说,肚子还饿得很,从胃到喉咙一路火烧火燎的,挣扎了好几下,才借着床柱滚下床,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两眼冒金星。

她稍坐片刻,便踉踉跄跄地走到桌边的椅子,一屁股坐下。“呼呼~呼呼~”花乐乐靠着椅子的靠背,喘得像条老狗,她伸出两只颤微微的手抱起茶壶,沉甸甸的,里面有水,连忙举高倾斜往嘴里灌。

茶水放了两天,早就凉透,但花乐乐不在乎,咕咚咕咚喝光了壶里的水,才将喉咙和食道的干火扑灭。

因为一系列的动作,花乐乐的额头沁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她捏捏乏力酸痛的四肢,按照李寡妇留下的记忆,扶着墙踱步去厨房,在锅里发现一些剩饭。

这剩饭放了两天,自然是馊的,但花乐乐已经饿得忍不了,心里委屈的她一边哭一边吃,就着眼泪吃完了锅里的馊饭。

亏得人穷胃硬,花乐乐喝了一大壶凉水再吃半锅剩饭,身体一点儿不良反应都没有。

吃完把锅一放,花乐乐累得连洗刷的心情都没有,又爬回床上躺着,对比现在落魄狼狈的情形,她越发怀念现代的生活。

30多岁的人了,要说坚强,倒也比刚出社会的小姑娘更坚韧,但好端端的现代人,被命运一脚踢到这前途不明的古代,没发疯算好了,花乐乐一边叫着“爸~妈~”一边嚎啕大哭,哭着哭着,什么时候睡着了也不知道。

天已大亮,花乐乐醒了。她眯着两只烂桃似的眼睛往外看,清早的阳光穿过窗框照进房里,光是一缕一缕的,尘埃上下浮动,屋里很安静。

她完全不想动弹。

但肚子饿得慌,仿佛有无数个爪子在胃里面挠啊挠啊。

饥饿使人勤奋,花乐乐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刚走出房间,就听到一阵拍门声,“李娘子,您在家吗?”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叫声。

人在极度失落的时候,特别需要他人的陪伴和慰问。故而花乐乐觉得这声音简直是天籁,连忙回答,“在呢。”嘶哑的声音吓了她一跳,花乐乐咽咽口水润嗓子,穿过院子把大门的门栓拉下。

笨重的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门外站着两个女人:一个是穿蓝色粗布的年轻妇人,腕上还挎着一篮鸡蛋,这是住在隔壁的刘寡妇;另一个是穿褐色麻衣的中年妇人,手上拎着一包红糖,一身烟火气息,是巷头张铁匠的老婆张大婶子。

花乐乐搜寻李寡妇的记忆,刚要叫人,张大婶子就跟炸起来一般惊呼,“哎呀,李娘子,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说完就伸手去摸花乐乐的额头,“哎呦~有点烫呢!”两只大手钳住花乐乐的胳膊就往里拽,“刘娘子,李娘子发烧了,快进来~”。

“哎,好的!”跟在后面的刘寡妇紧跟着进门,还顺势把大门合上。

花乐乐大病初愈,脸色发黄嘴角干裂,说‘我已经好了’的话她们也不信,直接被天天拎大铁锤的张大婶子一手跟拎根稻草似的拖进了屋里……

才起床不到一刻钟,花乐乐又躺回了床上。

也不用花乐乐张罗,两个热心的街坊手脚利索,一个生火做饭,一个打扫卫生,一个翻箱倒柜找干净的衣物,一个洗衣晾晒……

花乐乐连羞怯的时间都没有,二人就完成替病人花乐乐擦身、替换里衣、灌姜糖水的一系列工作……

花乐乐的内心:‘街坊真是太热情了!’‘和陌生人坦诚相见是件难为情的事情!’

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花乐乐,此时浑身干干爽爽地窝在换了新床单的床上,喝着张大婶子煮的鸡蛋姜糖水,鼻尖被辣出一层细细的热汗,觉得自己仿佛是干花泡热水,整个都活了过来。

她放下空碗,有点不好意思地对二人道,“张娘子、刘娘子,今天真是多谢你们了。”李寡妇家里连个鸡蛋都没有,这碗鸡蛋姜糖水用的还是刘娘子送来的鸡蛋呢。

张大婶子坐在床边扯着嗓子喊,“嗨,这有什么?抬抬手的事儿。街坊邻居,哪能那么见外呢!”张大婶子夫妇俩一身的牛力气,为人热情又仗义,故而张铁匠被邻里乡亲举荐为马尾巷的巷长。说到这里,她有些埋怨地道,“妹子,不是我说你,有事怎么不喊一喊呢?要不是刘娘子见你两天没出门,特地叫我一同来看看,都不知道你生病了没人照顾呢!”

花乐乐连忙道谢,“多谢刘娘子。”

刘娘子冲花乐乐笑了笑,白净的脸庞红了大半,“李娘子,您现在感觉怎么样了?可还需要去药堂抓几副药?”

说到药堂,花乐乐嘴角抽抽,从李寡妇的记忆里扒到,古代没有医保,别说是去药堂看诊,单单是去抓药都很贵了,至于请大夫到家里诊断,那是有钱人才敢干的事情!

想到家里的积蓄,花乐乐连忙拒绝,“不用了,我都好得差不多了。”

大家都是穷人出身,也没那本事娇气,故而张大婶接话,“那也好。李娘子,你这两天好好在家里歇一歇,回头我让我们家孩子给你送饭。”

刘娘子跟着接话,“张大婶子,李娘子今天的饭您包了,那明天就让我来给李娘子做饭吧。”

“就这么办!”张娘子一拍大腿便同意了。她用商量地语气道,“李娘子,老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眼下你身子虚,可先别接那么多活了,养好身子要紧。”

李寡妇为了生计,常年帮人洗衣服,为了省钱一天只吃两顿稀饭,如今已经是深秋还整天沾井水,不生病才怪呢。花乐乐听了张娘子的话,自然是点头答应下来,这古代没有洗衣机和自来水,洗衣可是个辛苦活,关键是给的工钱低,十分不划算。她是不打算再干了,“那真是麻烦您了。张姐姐,麻烦您帮我跟雇主说一声。”

张娘子自然是应下,“嗨~邻里之间,说这些干什么!”

张娘子二人看花乐乐眉眼带倦,说了几句妥帖话便齐齐告辞离开。

花乐乐吃了两天好邻居做的爱心餐,养了两天的精神,终于把李寡妇的记忆都捋清楚了。

原来李寡妇也姓花,未嫁时家人叫她梅娘。(花乐乐吐槽:幸亏古代女子不读书,不然一定会被同学取外号叫‘话梅’)。话梅姑娘年十五时嫁给李家三郎,小两口情投意合,恩爱有加,梅娘隔年便生了个儿子,取名俊生,虽然生活不算富裕,日子过得倒是不错。

只可惜好景不长,俊生四岁大的时候,文弱书生李三郎就因为外出访友淋了雨,在现代几颗感冒药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变成了肺炎,最后死了。李家人觉得梅娘命硬克夫,连带对孙子俊生都不待见。于是孤儿寡母两个就被分了出去,只得了一座破青瓦小院和一些李三郎的遗物。

梅娘是个硬气执拗的人,不愿改嫁也不肯向娘家伸手要钱,硬是靠着半夜三更帮豆腐铺推磨、早上帮包子铺做包子,等空了还揽下替人洗衣的活计……独自一人把俊生养大不说,还供他读书。俊生这孩子也算争气,才十八岁就考过了取解试,正准备上京参加省试,谁知俊生的祖父祖母就刚好接二连三地过世了,俊生只能守孝在家。这不,一出了孝,俊生就急忙收拾行李出发,预备参加明年二月的省试。

儿行千里母担忧,为了让俊生无后顾之忧,梅娘不仅把家里的积蓄全都给了俊生,就连家里那几只母鸡都卖了凑路费!怪不得家里连个鸡蛋都没有。

花乐乐扒拉梅娘的记忆,不得不佩服这母爱的伟大:平日里好肉好饭都留给俊生,自己嚼骨头喝稀粥;俊生穿细棉布长袍,梅娘穿打补丁的粗布衣裳;梅娘把家务活都包完了,俊生连扫把都不曾拿过,他只需读书读书再读书……

梅娘是人不是牛,天天这么吃草挤奶式的地苦熬,全凭一股气硬撑,结果身体一病,精气魂立马溃不成形,只能魂归地府。

这不,黄泉路上,鬼差一句“可惜眼看就要当诰命”的感慨,让这个当了鬼都放心不下儿子的母亲,不是遗憾自己没过上好日子,而是怕自己死的时辰不对影响儿子的前程,最后以牺牲自身前程为代价,让地府帮找别的魂去占壳子。

花乐乐感慨一阵,很快就为自己担忧了:

这两天她清点家产,发现家里最值钱的是半屋子书——可惜不能吃;还有一只梅花簪——银簪是当年李三郎送的定情之物。这些年,为了给俊生读书,梅娘把嫁妆和李三郎的遗物都当了七七八八,只剩下这么一支做念想,花乐乐自然不愿也不能动它;余下是五十三文钱——钱是自俊生走后攒下的、一条挂在灶台上的腊肉和二十多斤糙米。

花乐乐把那五十三枚铜钱数了又数,确定不会多生出一枚后,才死了心把它们一一放好。

花乐乐躺回床上思考:坐吃山空,她得着个新的营生,累活苦活是不能再干了,别看梅娘的身材胖乎乎的,看起来跟张娘子差不多,可人家是实打实的赘肉,梅娘则是饿出来的水肿。可技术工又不行。

她有些郁闷:‘我要是早知道自己有一天会穿越,打死都要读理科,化学化工也好,生物农业也罢,总能在古代靠技术混口饭吃,总好过上大学读了坑爹的社会学专业、毕业后在街道办光练嘴皮子来得强!

再不济,搞不了水泥、玻璃和杂交水稻,弄点香皂、化妆品也行啊。’

只可惜她这个一瓶大宝擦全身的糙大姐,处理鸡毛蒜皮的纠纷十分熟练,对于自制日化品完全一窍不通。

完了!

花乐乐悲观地想,她可能要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又好逸恶劳,饿死在古代了。

“扣扣,”花乐乐正郁闷着,院子外面就传来了敲门声,“李大婶,您在家吗?我是张屠户。”

“来了。”花乐乐连忙从床上爬起来,满头乱糟糟的头发也懒得梳理,随手抓起一条头巾往头上一围一系,顿时变成一个整齐的大妈。

大门本来就没有锁,只是掩着而已,花乐乐打开门一开,哇!

门外站着一个熊腰虎背的年轻汉子,浓眉大眼,鼻梁高挺,褐色短打之下是古铜色的肌肤和峰峦起伏的肌肉,感觉随手一甩,就能用手中的那串新鲜猪肠砸死一头老虎。

型男!猛男!武松活体!比娱乐圈里的小鲜肉美味多了!花乐乐一边偷偷打量美色一边问,“张屠户,有什么事吗?”

张屠户连忙把手中的新鲜猪肠递给花乐乐,“李大婶,我听刘娘子说您生病了,大家都是街坊邻居,这个送给您补补身子,千万别嫌弃!”说到刘娘子的时候,高大若铁塔的张屠户神色有些别扭。

花乐乐也没在意,她接过拴着猪肠的稻草绳,“多谢了。要不进来喝口水再走?”

张屠户知道寡妇门前是非多,不想给花乐乐添麻烦便拒绝了,“不了,我摊子还没收呢。”话是这么说,却磨磨蹭蹭不肯走。

花乐乐正疑惑,刚好隔壁家的刘娘子开门出来帮她做饭,只是轻轻的开门声,张屠户的眼睛唰地就亮了起来,连忙对花乐乐说“我先走了!”,转身对刘娘子笑道,“刘娘子,好巧。”

刘娘子的脸庞似乎被夕阳的余晖染红了些许,她冲他笑了笑,便侧着身越过张屠户走到花乐乐面前,柔声问道,“李娘子,今日好些了吗?”

张屠户已经走出十几米外,还借着拐角偷偷回望了刘娘子一眼,才肯大步流星离开。

浑身每一根毛发都是八卦雷达天线的花乐乐以她混迹街坊几十年的经验发誓,这两人,一定有问题。

一个炙手可热的单身汉,为何不成亲?是眼光高还是另有隐情?

一个斯文有礼的小娘子,为何不回应别人打的招呼?是不好意思还是别有往事?

火光电石间,花乐乐体内的八卦因子瞬间排成四个大字:

因为爱情!

只需一秒,花乐乐就脑补了一出以张屠户和刘娘子为主角、过程是荡气回肠、结局是劳燕分飞的爱情故事大纲。呜~~~~~我找到出路了!我要帮帮这对苦命鸳鸯。

要不是场合不对,兴奋的花乐乐一定要仰天长啸,她一把抓住刘娘子的胳膊往家里扯,“刘娘子,俊生不在家,我一个人寂寞,你能不能陪我聊聊?”

不明就里的刘娘子点头,“哦,好的。”

刘娘子在厨房里淘米烧饭,花乐乐搬来小板凳坐在一旁择菜,她装作随意地说,“张屠户真是好人啊,知道我身体不适,还送来一副猪肠。要说他人啊,真是细心,要是送猪肉猪蹄,我肯定不收,太贵重了。”

花乐乐的表扬得到了刘娘子的赞同,她一边往灶里吹火筒一边点头,“张四郎,哦,不,张屠户一直都这样,他买的猪肉,不管是猪蹄还是猪头,猪毛总是剃得干干净净的。好多人特地从大老远的地方赶来买他的猪肉,就是因为他从不短斤少两,也不拿隔夜肉充新鲜肉。”

“可不是嘛,在张屠户家买猪肉,从来不用担心有问题。”花乐乐假装没听到刘娘子话里的停顿,略略遗憾地说,“按理说张屠户人真的不错,怎么就不说门好亲事呢?估计是额头那道疤,跟蜈蚣爬似的,看起来太凶狠,吓坏了那些小娘子。我听说前两个月他在松竹巷那边和那些二流子打架,把人家的腿都打折了,”花乐乐做出个怕怕的表情,“估计小娘子们怕他打老婆不肯嫁吧。”

“谁说的?”刘娘子有些不高兴地反驳道,“张……屠户不是那样的人,”刘娘子的神情被生起的炊烟模糊,“……他是个好人。”语气里带着一点点怀念和遗憾。

“那?”

“不说他了。”刘娘子岔开话题,“李娘子,这猪肠您想怎么吃?是焖还是蒸?”李寡妇家穷没有专门炒菜的铁锅,倒是有一个底部是锥形的大铁桶锅,烧水做饭煮菜,全都用它。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花乐乐按捺下来,“拌好豆酱后放到饭里蒸着吃吧,方便又省柴火。”关键是这大铁锅太厚,炒菜不好吃。

“行。”

刘娘子做好饭菜便提出告辞,花乐乐连忙找来一个大碗,强行分了一半的蒸猪肠给她,刘娘子推辞不过,只能带回去。

花乐乐看着刘娘子离开时秀气纤细的身影,开始考虑她撮合刘娘子和张屠户的可行性:

这个朝代给她的感觉跟宋朝差不多,目前国主已经传承至第三代,正处于国力强盛、万邦来朝之时。因为经济繁荣,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束缚较少,寻常妇人独自出入街市或做些营生并不稀奇;朝廷出于对人口增长的需要,抑制权贵人士的纳妾数量和提倡寡妇再嫁。

唯一的问题是她自己,一是寡妇做媒,旁人多少有些忌讳,觉得不是福气人;二是她怕自己行为不当,影响俊生的仕途。

吃过晚饭,趁着日头还没完全落到地平线下,花乐乐连忙钻进李俊生的书房翻找相关的书籍,这竖排没标点的繁体字,看起来真是让人头大,直到天完全黑,花乐乐都没找到父母做媒会影响子孙科举的条文,才放下心洗洗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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