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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年夏天,不可说的秘密

有一种爱,像春天的草,绿意朦胧,生机勃勃;像挂在梢头的繁花,兀自欢喜,不管脚下的路上行人几何,甚至,斗转星移。它是青春里开出的第一朵玫瑰,刺刺的,美美的。

浮躁?还是浮躁!我们像跳蚤般奔波于钢筋水泥之间,早已忘记什么叫浪漫。寂寞无聊的时候,有人习惯将电视机的频道调来调去,一百多个频道,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看的节目,就像有时明明心里很难过,想要找个人说话,面对几百个联系人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拨通的电话。

世界真拥挤,世界这么大,大到我们常常找不到自己,就像我此刻要不是翻看老照片,我绝想不起还有顾大四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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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大四,我已经忘记他的真名,只记得他在家里排行第四,所以我们喜欢叫他“大四子”。大四子发育极早,初二的时候他竟然有一米七几的身高。他的衣服总是不太合身,要么肥肥大大,要么瘦瘦小小皱皱巴巴,我猜测可能是他的兄弟的。

他肤色黝黑,但长得并不难看。

他喜欢唱歌,歌唱得只能说一般。一群男生常取笑变声期的他,说他的嗓子就像公鸭子一样嘶哑难听,不过公鸭演唱会并不因为有人嘲笑而罢唱。

顾大四的演唱会,起先只是我们课余生活的调剂品。没有固定听众,常常是三五个人围着他点歌,他似乎很享受点唱机的功能。

后来,总是那么三五个人,他有了自己的粉丝。在他为数不多的粉丝中,有一个满脸雀斑的女生。女生名叫金花——时间太久,我只能叫她小花。

小花长着一张极为漂亮的脸,眉眼俊俏。原本是一张九十分的脸,因为斑斑点点,只能打七十分。即便如此,她的脸仍然美丽,对一两个男生拥有致命吸引力。这一两个男生中就包括歌神顾大四。

小花的名字虽然恶俗,但气质不俗。在大多人还不懂得何谓女人味的时候,她早早地将自己打扮得像个女人。她穿着得体的衣服,即便那衣裳破旧不堪,她也穿得十分干净。她喜欢笑,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个浅浅的酒窝。

她高耸着她的胸,每天挺着一对美妙的乳房晃来晃去,晃得歌神的眼睛直发晕。那时,绝大多数女生几乎还是平板一块,内衣穿的是肥大宽松的白色抹胸一样的东西,而小花穿的是所谓的文胸。

夏天的时候,她不能穿浅色的衣服,否则会从背影里影影绰绰显示出文胸的颜色与形状。男生经常偷瞄她的背——想必没有勇气盯着前面看。

小花从不为那两坨肉感到羞愧,她展现出来的全是骄傲,好像有了它们,她就是一个魅力四射的女人。事实上,她确实像个女人般妩媚。她笑起来的样子,足以融化跟她一样早熟的男生的心。

小花向顾大四点歌的时候,特别喜欢点周华健的歌。顾大四一开始诚惶诚恐,用他略带沙哑的嗓音为她唱《花心》,唱着唱着声调变了,多了点醋味和火药味。小花有些不高兴,听歌的群众不明所以。

原来一中有个痞子看上了小花。那个人花钱阔绰,常送点丝巾、发卡之类的礼物给小花。小花照收不误,然后将发卡夹在她一头乌黑的秀发上。这让顾大四颇为不满——但他这种所谓不满,只能暗暗放在肚子里,毕竟小花那双俏丽的眼睛还在流连观望,她还没将自己的手放在顾大四的手中。

那段时间,顾大四的演唱会没有以前热闹了,他往往从头到尾只唱一首歌:《让我欢喜让我忧》。

他究竟唱了多久,或者说唱了多少次没人知道。总之,他每天得空就在唱,不管有没有人听,他都要唱,唱得忘我,脸上常挂着自我救赎的神情。他唱这支歌的时候,总会习惯性地瞟一眼小花,好似小花就是那个让他欢喜让他忧的女人。

眼神哀怨,歌声凄恻,有一两回,教室里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在幽暗的空间里听见他那样凄婉地歌唱,我差点掉眼泪。

单曲循环持续了半个月左右,有一天,他不知从哪儿借来了二十多块钱,给小花买了个录音机。顾大四走到她的面前,熟练地打开盖子,将周华健的盗版专辑放了进去,然后用食指按了下去。周华健清澈的嗓音立刻像天女散花般飘散在教室内外,那一刻,我们都嫉妒小花。

小花感动得手足无措,她收下了顾大四的礼物。从此,她头上不再夹着痞子送的发卡,脖子上也没有痞子送的丝巾。

2

顾大四的演唱会彻底停办了,变成小花的专场,他常常带着小花在校园外的杨树林里唱歌。

班里语文老师是个“缺德鬼”,至少当时在我们看来,他净干些法海一样的棒打鸳鸯的事情:动不动就喜欢到杨树林里抓早恋的学生,像顾大四和小花这样的学生,自然是重点打击对象。

有人给顾大四通风报信,他们便和语文老师开始了漫长的打游击,东奔西躲,有时竟然要跑到距离学校一里多地的河边。

有一次语文老师在班里通报他的战况,不点名批评了一些人,明眼人都知道他说的是顾大四。

语文老师说,你们才多大呀?十几岁小孩子知道什么情呀爱的。

后来的我明白爱情跟年龄无关,跟天分有关。有的人活了一辈子也没搞明白爱情两个字。这尘世每天有那么多男男女女说着爱与喜欢,少有人真正彻底明白爱情。

就像那个经典故事一样,我们行走在麦田里,左看右看想摘取一束自己认为最饱满最好的麦穗。有的人光顾着欣赏麦穗,左右摇摆举棋不定,当他走完麦田的时候,才猛然发觉自己空手而归;有的人迫不及待地摘取了看见的第一束麦穗,顾大四就是这样的人。早早摘下麦穗的人未必就是不懂欣赏麦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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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大四跟小花的恋爱本来也没什么稀奇,所有人都以为童话故事到此结束。

但好在两人都是传说中的学渣,老师对他们爱理不理——除了语文老师外,父母对他们同样放任不管,以为中学毕业就该去苏州、上海之类的地方打工。

因而,两人在校园里不过是混日子,名正言顺地耗在一起。以爱情之名,在最美好的时光里漫无目的地相拥,就这样浪费大好光阴,浪费春光,这真算得上天底下最好的一桩事。

然而人生是这样一趟列车,当你幸福地闭眼打盹时,它会以一种突如其来的方式来个急转弯,杀你个措手不及。

顾大四跟小花恋爱不久,有一天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一中的那个痞子带着两个“兄弟”过来找顾大四。

痞子装腔作势地拿了木棍,掐着腰横在路上,嘴里叼着一支烟,斜睨着一双眼,那样子仿佛顾大四在他眼中就是一坨屎。

小花想拉着顾大四快些走,可顾大四像石像般立在那儿一动不动。

痞子说,想走?这事容易也不容易。叫我一声老子,我就放了你!

顾大四怒火冲天,握着拳头就想冲上去,被小花拉住了。

最终,顾大四一个人赤手空拳与三个人打了一架。伴随着顾大四的哀号声和小花的惨叫声,痞子带着两个人迅速地消失在夜色里。

顾大四的头上缝了好几针,一只胳膊断了,吊了根绷带在脖子上。

一周后,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学校里。顾大四先是被班主任叫过去谈话,然后是年级主任,最后是校长。

顾大四被开除了。

他走的那一天,同学们心里很不是滋味。有人喊着说,大四子,你再为我们唱首歌吧。顾大四说好,《风雨无阻》好不好?

同学们围着他鼓掌欢迎,有人把手都拍肿了。第一次,大家没有嘲笑他难听的公鸭嗓子。他唱完之后,几个平时跟他要好的男生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花一直在默默地哭泣,她的眼睛不复从前的神采,总是若有所思的神态。

顾大四背着他的书包昂首挺胸地离开了学校,他没有告诉我们他要做什么。

4

他走之后,同学们一直没有见过他。这样算起来至少有十五年之久!时光是一个不动声色的小偷,偷走了所有的不堪、伤怀,留下满世界的美好与宁静。

小花读完初中之后,去向不明。大家都以为他们大概像所有年少轻狂时候的爱情一样,热度一过烟消云散。

等到我们大学快毕业的时候,一个老同学听到了这样的消息:顾大四早早地去杭州打工,攒了一点钱。等小花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去他们家提亲。两个不是王子公主的平凡男女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当我们还在寻觅另一半的时候,他们已经儿女忽成行。

我很高兴,这个平凡的故事有了平凡的结局。

年少时的爱情像春日里开满枝丫的花朵,当时绚烂芬芳,可是一场风雨过后,往往零落成泥,即便是结了果子,也是酸涩难以下咽。

像顾大四和小花这样芬芳满枝丫的,让人从心底里开心。

人生就是这样,在别人的不幸里照见自己的幸运,在别人的幸福里洞见自己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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