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羡笙没有再说话,而是拿起那杯轻喝了一口。
入口是带着一丝甜味的,但甜味过后是无尽的甘辣,从喉咙一直辣到胃里。
半响后,又归于平静,弥漫着些许的清凉。
这酒喝得让人有些难过。
“怎么样,怎么样”老板期待的问道,“是不是感觉真的一新”
郁羡笙放下酒杯,“嗯,不错,怎么调的”
这话问得老板就得意了,故作高深道“不告诉你”
“那行”郁羡笙也不问了,“新调的酒有名字么”
老板一愣摇了摇头,老实说道“没有”
“那就叫‘抑生’吧,抑郁的抑,生长的生。”
“抑生”老板在嘴里默念了两遍,高兴地道“好,就叫这个名字,这又是店里的一个招牌”
郁羡笙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老板姓安,单名一个兀,是郁羡笙大学的舍友。
两个算是单方面的一见如故,安兀对郁羡笙一见如故,单方面认为他们是属于一类人。
可后来在慢慢相处中安兀发现,什么一见如故都是他的错觉。
哦不,应该说这是每个人的错觉,因为谁都对郁羡笙有一见如故的感觉。
这大概是天生了,郁羡笙的性格气质会随环境和人变化而变化。
看起来无论那个都像是郁先生又都不是郁羡笙。
认识郁羡笙四年,安兀知道自己从未走进郁羡笙的世界里。
即使外表看起来他们很要好,算是好兄弟。
但距离总是在那里,挥之不掉。
郁羡笙对所有人相处都是一个模式。
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对人对事付出七分保留三分,这个才是最好的距离。
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不可能接受你所有的样子。
当时安兀听到这句话还赞同地点了点头,过后,他懂辽。
那不过是郁羡笙懒得去相处的借口而已。
要是为人处世真的有那么简单,那世界上怎么还会离别这个词。
这间酒吧是大四那年开的,也就是两年前。
那时候国家需要大量的计算机人才,所以身为文科生,他们读的专业找工作很难。
他们高三毕业的时候,他们是最后一届文理分科生。
之后高考从文理分科模式改为3+2+1模式,所以他们连复读都不能复读。
那年毕业的文科生找工作投简历苦的很,而安兀没有这种烦恼。
他是个富二代,家里有公司,世代做木材的,而他上面有三个特别宠他的哥哥都接管了公司,所以公司根本不用他操心。
吃喝拉撒根本不愁,但安兀是一个有理想的富二代青年。
不愿意一直靠着家里就这么咸鱼下去,所以当郁羡笙找上他说要不要合伙开酒吧的时候,他果断答应了。
可虽说是合伙吧,但安兀根本没做什么事,除了日常开酒吧当个安静的小老板。
因为店铺是郁羡笙找的,买的钱也是他出的,装修也是他设计的,什么营销方式都是他做的。
一切一切的东西都是郁羡笙弄的。
遇安,遇安,随遇而安。
刚把店铺一切弄好的时候,郁羡笙站在门口,缓慢地告诉他:这小酒馆不是来赚钱的,而是给在这座城市流浪的灵魂一个遇安的地。
让他们停靠,休息一会。
反正安小老板也不缺钱,正好郁先生也不缺钱。
郁羡笙在这些话的时候跟他记忆中的郁先生有很大的差别。
记忆中的郁先生是真的没心没肺,感情寡淡,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当然他也狠,狠心到连自己都伤害。
可这么一个人居然要做慈善,不过好在小酒馆自开业以来生意不错,虽然赚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