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听白是沈国公府的嫡长子,也是国公夫人留下的唯一血脉。夫人去的早,只留下尚在襁褓中的幼子,这孩子又有天生的腿疾,请了无数的大夫来都无用,若不是因为国公对夫人尚有几分情意,沈听只怕早就沦为弃子,遣送外院了。可即便如此,那些庶弟们认为他要继承这国公府,都想尽了法子要他的性命。若不是国公夫人以及他的外祖家留下的暗卫,他早就死了无数次了,最后他不胜其烦,终是搬到了大宅的最深处,远离国公的视线,也以此来告诉那些人,他沈听白并不想要这沈国公府。
由此得来了一阵清静。
第二日,连笙为沈听白施针,当她将细长的银针刺入沈听白的膝盖时,沈听白感到一种酸酸麻麻的感觉,接着便是噬骨之痛,但他一声不吭,只是微微颤抖的身体以及额间沁出的细汗,让人知道他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要是实在忍不住,你就叫出来吧,我不会笑话你的,先前我诊治过许多病人,他们都受不了这种疼痛。”
“不必……”
连笙嘴角弯起了弧度,真想不到,这沈国公府大公子竟是一个硬骨头,看来她不是看错了他,这样的魄力怎是那些宵小之辈可以相提并论的。
此后连笙日日为他施针,两人也渐渐熟络起来了,日日同出同进,品茗吟诗。
有一日连笙读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之时,沈听白大笑出声,笑得前仰后合,可美男子即便是如此也丝毫不失美感,反而暖的像阳光,令连笙丝毫生不起气来。
她故作气恼,用书卷狠狠地敲他的头:“沈听白,你笑什么?有那么好笑吗?”
“阿笙,你真可爱。”沈听白突然凑近连笙,两人肌肤仅有毫厘之距。连笙脑子一片空白,轰的一下炸了,阿笙么,好久没人这么叫她了。
连笙感觉这空气有些热,想要离开,沈听白摸了摸他的头,这一瞬间连笙歌心跳如雷,好似要跳出胸膛。沈听白的眼中也盛满了温柔,可能连笙电视在这一瞬间爱上了沈听白吧,因为像他这样的男子一直都是她追逐的阳光……
“你还是除了我师父外第一个摸我头唤我连笙的人呢。”连笙悠悠的道,她的眸色暗淡了,充满了忧伤。
“那我日后换你阿笙可好?”沈听白心疼的又摸摸她的头,那温度从他手中传来,使连笙心中一暖。
“自然可以。”
“你可还没回答我刚刚你在笑什么呢?休想蒙混过关!”连笙娇嗔道。
“话说这《桃夭》乃是男子追求心上人,聘她为妻所作,象征的是两情相悦,阿笙吟出《桃夭》是有心上人了吗?”
“听白你!”连笙小脸通红,垂下头绞着袖子,“尽会取笑我……”沈听白听罢又笑了,爽朗的笑声混着绵绵的情谊,消散在风中。
自此,岁月无声,人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