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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杀手和他的主子(1)

杀手(十月四日)

“要几个钱?”他回头对我一笑,又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妈的要辆新车,不然还叫杀手吗?”

我很喜欢“杀手”这个词。虽然很小就听人说“杀手、杀手”,可是,一直到前几年,有一次坐计程车,听那司机说“杀手”,才真觉得有意思。

那司机是个山东老乡,开了一辆遇到大坑就可能解体的老爷车。看我上来,一副遇到知音,又有些愧疚的样子,主动开口:

“谢谢了!您没嫌我的车。”

我没答腔,其实心里正自责:这么不长眼睛,拦了辆老爷车,不但老,而且一股怪味。

“再过两天,俺就换新车了。”老乡对着反光镜说,“到时候,风光了,希望再碰上您。”

“恭喜!恭喜!是不是已经订了新车?”我也看了看反光镜。

“啥?”他居然双手一拍方向盘,“这您就不知道了。俺只是订了个‘杀手’,把这车交给杀手,换辆新车。”

我一惊,心想,遇见“道上”的人了。小声问:“把车借给杀手?”

“不是借!是交给杀手。这杀手本事大了,他专走小巷,就像这延吉街。”他指了指前面的街道,正巧有辆宾士车迎面而来,他又大叫一声,“对了!杀手要是碰上这宾士车没靠右边开,开在路中间,就轰的一下猛踩油门,狠狠地撞上去把这车子半边撞个稀烂。然后下去要钱。”

“要钱?”我好奇地问,“要几个钱?”

“要几个钱?”他回头对我一笑,又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妈的要辆新车,不然还叫杀手吗?”

当他说“杀手”这两个字的时候,发出的音是“飒飕”,说得短而急促,加起来不到半秒钟。但听起来就像冷不防拔枪的“杀手”,当你听见枪响时,早已经倒下了。说“杀手”就得这么说,如果用标准普通话,慢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shāshǒu”,就一点也不“杀手”了。

使我想起英文的assassin(刺客),八个字母里有四个“s”,说的时候也要快,当前面的“a”和后面的“n”,发得很轻的时候,就像是这位山东老乡说的“飒飕”。

杀手要快、要冷不防、要发出咝咝的声音,让子弹和飞刀破空飞去——飒……飕……啊!

相信派蒂也会喜欢“杀手”这个称号。称号不称名,表示对人的尊重。不但有地位的人喜欢这样,连道上的小兄弟也如此。道理很简单:

如果你是个小兄弟,不希望别人知道你的真实姓名,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新生、再造”的人,不愿回想以前的岁月,当然要用个“别号”。

如果你是位官僚,几十年吹牛、拍马,好不容易混到今天这个地位,怎能不叫大家常常记着念着这个职衔、尊敬这个成就?而且每听一次,自己都觉得益发被肯定,而产生更大的信心。

又假如你是伟大的领导者,就更不能被直来直往地呼名唤姓了——“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叫我当年的小名,简直对我是一种污辱嘛!你硬是把我拉回当年,跟你平起平坐的时候,且让我联想起许多当年的糗事,你是何居心?难道想套交情、拉关系?又难道想造反不成?”

正因如此,我相信派蒂一定会希望大家只叫她“杀手”,而忘掉她那连蜜蜂都不敢碰的岁月。所以从现在开始,在没人的情况下,我会偷偷地叫她派蒂。当着大家的面,我一定恭恭敬敬地称她“杀手”。(此外,如果你细心,应该发现我已经称“她”,而不再称“它”,因为我已把她当成了一个人。)

以前读武侠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多半都是身负血海深仇的孩子,被人一掌打下悬崖,受了重伤,却又服下灵芝仙草,再遇见一位异人,得到武林秘笈,打通任督二脉。

当这位新的武林盟主出现的时候,八成是“剑眉星目、齿白唇红、鼻若悬胆,仿佛玉树临风一般”。

现在,我的超级杀手也是如此。她阴错阳差地脱胎换骨,得到我供奉的美食,又获得我这高人的指导,一步步学习“杀”的技巧,而且出落得愈来愈美,有点像是日本卡通里的“美少女战士”了。

她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每只都由复眼组成,可以观察到三百六十度,即使周遭最微小的风吹草动,都难逃她的利眼。

在她两只大眼睛的中间,像哪吒太子一样,还天生了三只“电光眼”(Ocelli),用以辨别明暗晴晦的变化。当夜色来临,她的电光眼可以通知两只大眼睛,换上深色的镜片。所以夜里遇到她,她就像是到公众场所,戴着太阳镜,唯恐被人认出来的大明星。

她的头上有两根天线(antenna),那是“上达天听”的工具,既可以有触感,又能够接听。为了全方位警戒,她的屁股上,也有两根天线(cerci),尤其当她遇到情人或情敌的时候,那两根“后天线”,发挥了表达情愫和辨别敌友的功能。

她的嘴真是性感极了,除了柔软的上下唇(labium)、能够吸死情人的香舌(hypopharynx),还有两对可以咀嚼的贝齿(mandibles&maxillae)。她的嘴是那么灵活,甚至你只要把食物让她咬住,不必用手帮忙,那食物就能转来转去,最后被咬成小片,通过她细细的“香颈”,滋养她美丽的身躯。

她的头很小,远超过国际模特儿一比九的比例。

但她不是“波霸”,甚至可以说没有“波”,因为她穿着厚厚的铠甲。但她有腰,纤细得惹人怜。从她铠甲的胸前,伸出长长的手臂,那是上天对她的恩赐,如“机械战警”(RobotCop)一般,将世间最锐利的武器,长在她的双臂上。

带着小刺的上臂,使敌人的刀剑即使砍过来,也无法滑动,也使她能借机还击。

她的拥抱能醉死人,她总是先用最温柔的手指(tarsus)挑逗,再以长长的指甲(tibialspur)把你钩住,然后搂你入怀,偷偷把她下臂的两排钢刀,送进你的身体。

她的腿是修长而挺直的。两条前腿,善于舞蹈;两条后腿,能够跳跃。

她的臀围很大,是属于能生育的那种,她生产时从不哭喊。她是位端庄的淑女,让人不由得想起中世纪宫廷穿着蓬蓬裙,摇着羽扇,微微倾身,与宾客寒暄的贵妇。

她甚至是会飞的天使,但不到必要,绝不展示。她是庄姜,《诗经》中最美的女子,高高的个儿、宽宽的额、螓首蛾眉、美目盼兮。

她也如庄姜一般“衣锦衣”,里面穿着华丽的锦缎,外面罩件褐色的单袍。那锦缎裙子穿在腰的位置,罩袍稍高些,有时候还绲个绿边。当她把这四片薄如翅的衣衫扬起时,有绿条,有红花,还有金粟,真是美极了。

更美的,是当她“执行任务”时。褐绿色的罩袍,在树林中成为最佳的“迷彩衣”。她凌波微步,一寸寸向目标接近。她的眼里没有柔情,也没有仇恨;她的手稳得不会发出一点震颤;她的心如平常一般跳动;她的呼吸依旧那么均匀。她冷冷地看着,不是看人,不是看物,不是看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只是瞄准“目标”。

对每个职业杀手而言,都只有“目标”,没有“人”。因为有了人,就有了情;有了情,会造成一点犹疑,就是杀手被毁灭的时刻。

终老故乡的杀手不多。能够终老的都看来不再像杀手,而像慈眉善目的老人。杀手晚年的平静,如同少年时扣扳机时的平静,像没有一丝波纹的湖水。

所以杀手也是不易生皱纹的。没有哭、没有笑的脸,平平的,静静的,像是入定。

入定的手最稳,能直指人心。

入定的脸最年轻,所以派蒂虽然已经壮年,依然年轻得像是少女——无邪的少女,不必设防。

斗智(十月五日)

我仿佛看到一个自以为智慧高人一等,不屑同流合污,而讪君卖直、孤芳自赏的清官,被一步步“安排”,终于身陷囹圄,落得五马分尸。

昨晚我想“杀手”这个词,又想了一夜。

这世界上有谁是真正的杀手?又有谁是被猎杀的对象呢?

英文里也有所谓predator(掠夺者)和prey(被捕食的动物),这些词就更武断了。最起码,那是只从一个角度来看事情。如果由整体看,这世上有哪个“杀手”不是被“猎杀者”,又有哪个“被猎杀者”不是“杀手”呢?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说出了螳螂同时也是被黄雀猎杀的对象。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也是同样的道理。

整个宇宙就是个周而复始的东西,一个吃一个,一个养一个。谁知道我们不是被更高等的某个主宰所养的小动物?且像“斗蛐蛐”一样,故意挑拨出一些纷争,洒点水,喷口气,制造一些天灾,用天灾逼出人祸,然后看一群人打打杀杀、改朝换代。

说不定我们只是被更高主宰者养在地球上的小东西。我们也被替换、被猎杀、被疼爱、被遗弃或被拯救。

每天在花园里,为派蒂的饮食奔劳,或趴在地上挖蟋蟀的洞,或翻开瓜叶找大黑蜂,或爬到树上捕捉大黄蜂。我渐渐发现,别看这么一个小院子,里面也有许多争战、许多厮杀。

所幸这厮杀也像人的世界,只是偶尔在某些地区发生。经过长期的斗争,弱者早被淘汰了。剩下的,则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尽量保持“接触而不冲突”,或“各自表述”的状态。

于是你可以看见同一朵大花,上面停了三种不同的蜂,各吃各的,谁也不咬谁。你也可以看见一朵小花,里面停了一只蜜蜂,外面一只特大的虎头蜂飞来飞去,硬是耐心地等,等小蜜蜂吃足了,再进去吃。

要生存,就得知道“忍”,知道“让”,知道把“所有权”先放到一边,共同捕鱼,共同开发。因为这世上根本没有真正的独占,只有共同的所有。当每个人都想做“唯一的所有者”时,纷争就会不断,到最后谁也不得安宁。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适者”不是最强的,而是最能适应者、最能妥协者。

大概也因为这千年万代的妥协,使每种昆虫的个性、食性和飞行的方法都不一样。当我刚开始抓它们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总是扑空。直到经过一个多月的练习,搞清每只虫的个性之后,才变得易如反掌。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我在花丛上罩到一只蜜蜂,它一定是往上飞,飞进我的袋子。相反,如果我罩到一只苍蝇,它八成往下钻,从花的叶子间跑得无影无踪。

我常想:蜜蜂就像马,马是逆风的动物,“马鸣风萧萧”,马总是迎风长嘶。至于苍蝇,则像牛,牛是顺风的动物,“俯首甘为孺子牛”,牛总是低着头,顺风走,任人牵、任人骑。

我想每个人都会愿意做“迎风长嘶”的马,而不愿做“顺风俯首”的牛。只是从捕捉蜜蜂和苍蝇的经验中,我了解到为什么那皮肤又软又没有武装、更不团结的苍蝇,能存活到今天,而且比蜜蜂散布得更广。

会钻洞的苍蝇,当然比只会向着光明高飞的蜜蜂,更能适应这个现实的世界。会吃粪的小人,也当然比只吃蜜的蜜蜂,更能“多福、多寿、多子孙”。

连我,都宁愿抓蜜蜂,而不爱抓苍蝇。

除了要弄清虫子的个性,还得了解它们出现的时辰。

譬如下雨天,虫都躲起来,抓不到。夏天中午,太阳大的时候,虫也可能怕热而不出动。只有一大早和傍晚,一个是因为饿了一夜,它们急着找东西吃,一个是马上要天黑,如同准备收摊的小贩,急着做最后一笔生意,所以虫子特别多(按:此处的虫子,主要指蜂蝶之类)。

同样的道理,在连续几天大雨,突然放晴的日子,它们也特别勤快,大家熙来攘往地,忙着在花间穿梭。

连续几个大太阳天之后,如果你在地上洒些水,又会有不少飞虫赶来喝水。

不看它们喝水,你绝不能了解它们有多渴,也不会同情这些可怜虫。

当一只虎头蜂在草地上飞来飞去的时候,大约有两种可能——

如果那是个潮湿的日子,你大约可以猜,它是在找其他虫的尸体。虎头蜂吃“荤”,它们不但在现场吃,而且会把虫尸一小块一小块地运回家里,喂它们的孩子。

如果当天是个大旱天,那虎头蜂就八成是在找水喝。它们会钻进叶鞘里吸水,或咬多汁的花朵来解渴。它们也会飞进树林,找地上的朽叶。那些弯弯卷起来的叶子里,常会积存雨水,加上树林里阴暗,不易蒸发,里面的水可以积上好几天。

万一干旱的时间太长,连这种朽叶和叶鞘里都喝不到水,附近又没有任何水塘或多汁的植物,那虎头蜂就会抓狂了。

这时候,我只要在地上洒一点水,立刻就会飞来一大批小家伙。虎头蜂、“黄夹克”、蜜蜂、苍蝇、杀蝉蜂、蝴蝶,它们能渴到只顾趴在地上喝水,连我已经用塑料袋把它们罩住,都没感觉。

我也就常常罩着它们等,等它们喝足了,再收紧袋口,带回去喂派蒂。

多半捕虫的人,都用网子,但我宁愿用塑料袋。这是有大道理的:

第一,塑料袋很透明,我可以看清楚虫子在里面做什么。

第二,塑料袋很牢固,不像网子,马蜂可以伸出它的刺来蜇我。

第三,我可以好整以暇地把它挤进袋子的一角,再把袋子其余的部分翻过来,像脱袜子似的,将大袋子变成小袋子,再把袋口对准派蒂小姐的家门,请它自己飞进去。

第四,我可以在衣袋里塞好几个塑料袋,一次发现几只虫的时候,就一个袋子抓一只。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要用塑料袋跟一些虫子“斗智”。

虫子非常聪明。有时候我甚至猜,它们在用一种“嘲弄”的方式,面对我的捕捉。

可不是吗!当我还是新手的时候,不知有几百次扑空,而且不但扑空,还弄断了我心爱的大理花、弄破了自己的手,甚至有一次用力太猛,一个不平衡,摔进花圃,弄伤了我的脸。

许多虫子,是“你不动,它不动”。当你一步步靠近,准备偷袭它的时候,它早就看到了。但不知是自大,还是懒,它硬是不逃,只是静静地等在那儿。

复眼使它们几乎能看到三百六十度,看你接近,它们会调整翅膀(譬如蝴蝶把翅膀立起来,并在一起。蜻蜓把四只翅膀都放下来,向两边垂着),转动小脑袋。甚至你的手只距离它十五厘米,它都不动,直到你以为已经到手,做最后“冲刺”的时候,它才一闪,不见了。

这一闪不见,使我想起打羽毛球,最丢脸的时候,不是接不到球,而是非但没接到,而且东张西望,找不到球的时候。

当我抓它,它一闪不见,往往就真不见了,直到我回过神来,定下心,四处看,才可能发现它又停在不远的枝梢,对我做再一次的挑衅。

在所有虫子当中,最敢向我挑衅的,是一种橙褐色的蛾子和腿长的蟋蟀。它们的斗胆,是因为“艺高虫胆大”。

我们一般见到的灯蛾,都飞不快。但是这种蛾子不但快,而且用的是武林绝技——“迷踪步法”。

如果你追一只蜜蜂,很容易,因为它是直直地飞;如果你追一只苍蝇,比较困难,因为它会快速转弯;如果你追一只蜻蜓,也不简单,因为它会忽快忽慢。

如果你抓我说的这种蛾子,就真难透了。因为它不但具有苍蝇和蜻蜓的本事,而且快上好几倍。除非在它停着的时候,把它抓住,只要它一起飞,就连看也看不到了。

至于那种腿长的蟋蟀,又是另一种“艺高虫胆大”,它不靠“迷踪步法”,而靠弹跳的轻功。我计算过,就算我的手已经只距它十厘米,然后以最快速度扑下去,它都能跳开。尤其记得有一回在墙上抓它,把手擦破,流了不少血,却连它的边都没碰上。

直到有一天,这两个“虫小鬼大”的家伙,终于被我找到了破绽。那破绽不是别的,是它们自以为了不起的聪明。

过去我抓它们,以为只要快就成。后来发现重要的不是斗力,而是斗智。

于是我改为慢攻,用一只手,拿个塑料袋,让袋子伸向前面,袋口张得大大的,然后慢慢伸向它。

如往常一样,它盯着我的手看,打算在我距离它不过十厘米的时候再飞、再跳。

它没想到,它是透过塑料袋,看我的手。当手还距离二十厘米时候,那塑料袋已经罩在它的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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