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将手机交给身后的人,这才看向沐星移,“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和这件事无关吗?”
对沐星移来说,这简直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倒霉事,她被打了个猝不及防,哪有法子证明这事和自己无关。
她憋了半晌都憋不出一个字来,愤怒和慌乱刺激着神经,令人窒息的沉默中,她最终转身向被拷在审讯椅上的楚思瑶冲去。
在警察反应过来之前,沐星移已经抬手扇了楚思瑶一巴掌。
她用的力气很大,巴掌声传到每个人的耳中,她指着楚思瑶的鼻子骂道,“贱人,自己没本事被人赶出公司就来咬我了是吧?本小姐也是你能惹得起的?!”
“现在就给我说清楚,这事和我无关,否则我不会放过你的!”
楚思瑶吐出口中的血沫,抬眼冷笑着看向她,“沐星移,被我拆穿了就急眼了?你那些威胁的话还是咽回肚子里去吧,别忘记这是什么地方。”
说着,她若有若无的看向几个已经走过来的警察。
毫无疑问,沐星移在警局大放厥词,威胁楚思瑶的行为让她更加可疑,但她后悔也来不及了,几个警察将她强行拉出审讯室后,就出言要拘留她。
“我没有犯罪,你们凭什么要拘留我?”沐星移慌了,她看向经纪人,示意他快想想办法。
经纪人也弄不明白情况,不过总归要护着自己手下这颗摇钱树的。
他上前一步,挡在沐星移身前,冷眼看向李明几人,“你们还不能确定情况就要拘留人,这不太好吧?”
“当事人指出了沐星移是指使她的人,并且提供了证据,你们没有证据反驳的话,我们有权拘留她。”李明一脸正色,说着向身后的两个警员使了个眼色。
那两个警员见状上前一左一右拽住沐星移将她拷了起来。
沐星移徒劳的挣扎着,一边怒道,“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沐家的大小姐,一线影星,你们敢得罪我!?”
经纪人也为这句威胁增添分量,“请你们立刻放开我们公司的艺人,否则公司将起诉你们。”
对于两人的威胁,李明丝毫不慌,他笑眯眯的,“两位,我们也是按照正常程序办事的,要是之后能调查出沐星移不是主使的证据,我们自然会立马放人。”
“带她去审讯室。”李明说完,不顾沐星移的骂声和经纪人的叫喊,冲司机招招手,“带宋小姐和我来一趟。”
司机颔首,推着宋婉清跟在他身后。
三人和被押进审讯室的沐星移擦肩而过,宋婉清看着沐星移慌乱愤怒的模样,心中若有所思。
他们跟着李明来到了他的办公室,他又问了一些相关的问题,这才让两人离去。
推着宋婉清走出警局后,司机感慨道,“这些女人还真是疯狂,顾总一不在,她们竟敢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来。”
“我倒觉得,这件事和沐星移无关。”宋婉清勾了勾唇。
“啊?为什么这么说?”司机很疑惑。
宋婉清没有回答,有些事情没必要和外人多谈。
不过她的猜测十有八九是准确的,沐星移是个聪明人,她不可能做出那种蠢事,也就是说,楚思瑶又换了目标,想拉沐星移一起下水。
这倒也像是现在的楚思瑶能做出来的事。
心中觉得此事与沐星移无关,宋婉清却也没打算帮沐星移说话,趁此机会让她吃点苦头,把愤怒和精力都花在和楚思瑶互斗上也挺好。
她目前应付一个陈媛媛就够受了,她们斗久一点,也好让她安宁几天。
她不言语后,司机也没再多问,他敬职敬责的将宋婉清送回家。
第二天一早,宋婉清又被他送到公司,并亲自推进了办公室。
一路上宋婉清的轮椅造型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尤其是策划部的部员,每个都是欲言又止的模样。
不过宋婉清的身份摆在那里,他们也没有冒然开口询问,宋婉清心系着业绩的事,他们不问她也懒得解释。
司机走后没多久,戴娜敲门进来。
她手里拿着一叠资料,将资料放在宋婉清面前后问到,“宋总监,你这是怎么了?”
她神色担忧,怎么短短一天时间,宋婉清就受了这么重的伤?
“没事,昨天出了点意外,不碍事。”宋婉清摆摆手,没有和她多说这件事。
她拿起文件翻看,发现是几个艺人的资料。
“这就是你最终谈好的人?”宋婉清边看边问。
戴娜应声,“是的,三个是KY的艺人,一个是华影的艺人,一共四人,您看看需要谁。”
宋婉清仔细浏览了一遍资料,最终选出了两份来,“这两个人是朋友?”
“没错,其中一人叫杜源,是KY的签约歌手,他的朋友叫康文成,是华影的签约歌手。”戴娜解释道。
宋婉清颔首,“不错,就他们了。”
“两个人?”
“对,就要他们两个才更有卖点。”宋婉清露出一抹笑,“让他们现在来一趟,我和他们谈谈。”
戴娜应声而去。
这两人应该早就收拾好等着机会了,没多久戴娜就把他们带进了宋婉清的办公室。
实际看到他们真人后,宋婉清更是满意。
两人都身量高大,杜源扎着小马尾,留着小胡子,文艺范十足。康文成则是一身嘻哈装,邪俊的面上挂着坏笑,又酷又潮。
两人各有特色,并且特点十分鲜明,这是宋婉清看重的地方之一。
“这是宋总监。”宋婉清打量他们时,戴娜出言介绍,“总监,这位是杜源,这位是康文成。”
宋婉清起身,笑着和两人握手后,示意他们坐下,“请坐。”
两人依言坐下,宋婉清十指交握,看着他们,“我有能力把你们捧红,条件是你们两个接下来一个月的所有收益都归KY,如何?”
她极其笃定自信的话让两人都愣了愣,过了会康文成先开口道,“只要能火,我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