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欢外殿逛了个差不多,绕过屏风,走向内殿。
刚一进去就是曾经和她长时间亲密接触的床,有两层金色的床幔,床头有一颗夜明珠。
方欢左看右看也没有看到浴池在哪,结果在右拐的白玉墙上看到了一条极浅的细缝。
方欢站在墙前,用手推了一下浴池的门就打开了。
方欢随即踏步走了进去,边走边看边感慨。
“啧啧,这先帝的品味还可以啊。”整间房间都是用白玉砌成的墙和地砖。
方欢踏了踏脚底下的石头,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常年温热,导致浴池里的水也可以减少更换量。
方欢之前离浴池较远,走进了才发现这房间里还有一层白雾,显得到处影影绰绰的。
新放进浴池的水正在哗哗地响。
方欢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怎么回事,对面那些黑点是啥。
方欢蹲下身去细看,远处缓缓飘来的正是一朵朵莲花和荷叶。
待莲花飘近,方欢拿起一朵。
竟是一朵活的!
方欢捧起一点水,靠近鼻下,仔细的闻了闻,如愿地嗅到了一点非常微弱的药香。
这浴池有一种特殊药效,再加上这莲花被人渡过灵气,常年不萎也是正常。
方欢从浴室中脱身,出来时感觉一身轻松。
不愧是宝地,就连这小身板出来之后也收获了不少。
方欢快步走到殿外,坐在桌案前,不管怎么样,先梳理一下原主的记忆吧。
就像那些烂大街的小说一样,原主是个干啥啥不行,学嘛嘛不会的软弱庸才,好不容易有个念筝国皇子,这个牛逼哄哄的身份,但无奈刚一出生就没了母后,七岁时就死了父皇,随后立即大病了一场,汤汤水水的各种神丹妙药养了一年,终于把命续了回来,但还是身娇体弱,再加上原主性子软弱,这皇上的位置自然会有傻逼觊觎。
而这个傻逼就是念筝国摄政王——许蜀。
许蜀这个人,在先皇没死时手脚还比较干净,等先皇死了没多长时间就开始蠢蠢欲动。先是到处拉拢那些实力较
小的官员,慢慢将自己的势力扩张。
各个节点虽然小,但架不住多啊。
念筝国地大物博,若是将各个地方的小官府联合到一起,即便是原主的本事通天,也够她吃一壶的了。
在原主养病的这一年里,许蜀就已经将朝廷里的那些小官员收揽了个七八成。等原主真正坐上皇帝这个位置的时候,许蜀布的戏才刚刚开始。
先是帮助原主处理朝政,取得原主的信任,半忽悠半威胁的将一半的军权夺到手中,再故意使原主做了几次错误的决定,然后自己再来力挽狂澜,既增加了自己在众臣中的威望又离间了原主与臣民之间的关系。
要说这些就足以击垮,原主父皇这十几年打下的坚实基础吗?
不,这还远远不够。
原主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毛孩,不犯错误那是不可能的,朝堂上的大臣都老成精了,也不至于因为这点事就不认她这个血统纯正的天子。
真正将原主推入深渊的是一起失踪案。
这个案子发生在念筝国皇城靠南的一个县里,这县名为富贾县,一听这名就知道这县有钱,原主为了弥补自己之前的错误主动要求去各个村庄体察民情,当然这个主意也是许蜀出的。但原主毕竟是皇上,怎么会真让她去偏远的村子受上那几个月的苦。所以,那些满头白发的大臣熬了好几日的灯油,终于找到了一个,县官清廉、民风友善、富有和谐的一个小县。
原主去的时候还开心的很,因为这是在父皇走后,她第一次出宫。好景不长,原主刚到富贾县不久,富贾县就丢了一个乞儿,要说这丢了一个乞丐也没什么,因为这乞丐无父无母,无权无势。谁知道他是饿死了,还是去别的地方乞讨去了。
但这里是富贾县啊,民间有句俗话说得好:富贾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这句话说的有点夸张,但却是最能体现富贾县特点的一句话。
而且富贾县不仅富人多,善人也多。
大户人家的小姐少爷没事就喜欢施粥给在宅院附近的穷人、乞丐施粥。
原主刚来富贾县那几天,天天出去玩儿。有一次在街上遇见了一个小屁孩,七八岁,看着瘦瘦小小的,身上又脏又臭,
你说这小屁孩,这街道那么宽,就跟原主身上有磁铁一样,直直往原主身上撞。
原主当时也没多想,看他可怜,就把身上的银两全部给了这小屁孩。
没想到,没几天这小屁孩就死了。
要说这人死了就死了,富贾县人丁兴旺的,死一个小乞丐也不叫事。
怪就怪在,他死在了富贾县最有名的富商郭老爷府上,郭老爷是当地出了名的心善有钱。
看到有人死在了他府上当时就气昏过去了,等醒来的时候大发雷霆,立即让府中的人查了小乞丐的死因。
不查没事,一查差点又把郭老爷气昏过去。
这小乞丐光用眼看,看不出来什么,顶多就是穿的少了点、衣服破了点、脸色苍白了些。
实际上这孩子身上的所有筋脉都被人挑断了,还用特制的线把伤口缝了起来,要说这线可不一般,看似细如发丝,实则每一根线上都有密密麻麻的小刺,把衣服掀起来,身上全是青青紫紫的淤青,还被人活生生的敲碎了好几块骨头。
检查尸体的仵作每报一次小乞丐受的伤,郭老爷就深吸一口气生怕自己一会儿捯不上来,安息在椅子上。
这仵作刚把小乞丐的伤说完,郭老爷直接扔下战战兢兢仵作独自在原地慌张,自己则在寝室唤出了暗卫,去查了查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在他府门前扔死人。
可就是奇了个怪了,不管这些暗卫到底怎么查,死活查不出一点消息。
郭老爷坐在大堂里,对着小乞丐的遗物黯然伤神——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就被人剥夺了活下去的权利。
说是遗物,实际上就是小乞丐的几件贴身衣物、被仵作剪下来的一缕头发、还有一块色泽和质地都属上品的羊脂玉佩。
羊脂玉佩?
郭老爷拿起那块玉佩,掂了掂,又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
是真的,这连饭都吃不饱的小乞丐的身上怎么会有这么高档的东西?
偷的?不对,那应该早就得去当了。
父母给他的遗物?也不对,这种品质的玉佩,连他府上也拿不出几块,大多数都进贡给了皇上,再加上上面精细的雕刻,这整个念筝国更是找不到几块。父母都有这样大的势力了,孩子又怎会轻易沦落街头,成为乞丐。
到底是怎么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