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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九八七年的情诗

我和温丽在如家酒店开了一个房间。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大床,连沙发都没有。

开房间是温丽的主意,我埋怨道,这里哪有你家里舒服?

温丽反问,为什么不去你家?

我无言以对。为了缓解一下彼此的情绪,我把早就准备好的那条“海盗船”牌银手链递给了她。她露出欣喜的表情,同时下意识地看了看她手上的那只赝品手镯。

我见到温丽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她戴在手腕上的这只琥珀色手镯,当时很扎眼,后来才发现是赝品。

我逮过温丽的手,给她戴上。圆润的玉臂,配银光闪闪、做工精致的银质手链,真的是珠圆玉润,光可鉴人。

我说,快把那假玩意儿扔了吧。

温丽急道,那可不行!这镯子是我命中的一位贵人相送。

我说,我总看着眼熟,谁送给你的?

温丽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她避开我的目光说,你自己想想。

我懒得在这种时刻想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我冲进卫生间,洗了个澡,湿漉漉地上了床,然后催温丽快点儿去洗,温丽有点儿诧异地问,干什么?

我干笑了一下说,一对狗男女开了房,还能干什么?

温丽说,不行!等你离了婚。

我说,老婆不会跟我离的。

温丽说,包在我身上。

我捏了捏她微微上翘的鼻子说,你可别乱来!我没想过要离婚。

温丽轻轻抚摸着我的脸说,可我爱上你了。

我们才认识几天?

我不如你老婆好吗?

我妻子给我生了一对双胞胎的女儿,现在都上大学了。

如果她知道你有了外遇呢?

温丽,你不会和我玩儿真的吧……

看把你吓的!大叔!你都多大了!

温丽说着,一头扎进我的怀里,好半天不再出来。我抚摸着她柔软的秀发,嗅着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气,悲凉地想:这么美好的女人,却仅仅是我生命里的过客,她迟早要离开我,注定要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门铃骤然响了一下,传来女声,先生,我是服务员,请开一下门。

我只好推开温丽,她却一下搂紧了我的脖子,在我的脸上疯狂地吻了起来……

门开了。我妻子浑身颤抖,呆了般站在我们面前,眼睛瞪得像自行车铃铛那么大。后面跟着惊慌失措的服务员,她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对、对不起,她、她她抢钥匙……

我摆了摆手,示意服务员出去,然后关上了门。

我已经意识到,这里面肯定有阴谋,再清楚点儿说,就是有人盯上了我。

你们俩多久了?妻子冷静了下来。

温丽换好了鞋,夺门欲走,妻子拽了她一下,没有拽住,温丽几步跨到门外,急促的脚步声很快就消失了。

妻子回身关上门,就站在门口,背对着我,肩头不断地抽动着。

我有一种异样的快感。这个女人,一直有着一颗坚硬的心,结婚这么多年以来,大小战役数十次,她从来没有一次认过输,服过软。我一直以为,我永远拿她没有办法,更不会伤害到她。

我穿好衣服,把鞋也换了,等待她的发落。

她终于转过了身子,脸上没有一滴眼泪。

我们离婚吧,孩子和房子都归我,你拿着存款,滚出这个家!

这是我们结婚二十多年来,她第一次谈到“离婚”两个字。尽管以前我们多次发生战争,但她从未像其他女人那样,动不动就叫嚣着离婚。我们长期冷战的时候,我曾渴望着重新找回自由的日子。但她真的提出来了,我竟有些不知所措。

我说,我还没有想好……

妻子已经走到床前,走到我的面前,脸几乎就贴到了我鼻子上,我都闻到了她口中红烧茄子的味道。

你没想好?没有想好就和这个小骚货上床了?怪不得你整天懒得动我,玩儿上鲜的了……

她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愤怒,她的眼睛开始四下踅摸,手也开始四下乱划拉,这是她要找东西摔的先兆。

我说,我对天发誓,我们刚认识几天,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突然,她一下子静止了。

我更加紧张了,通常只要她停下来,再次发作的时候破坏力会更加强烈。

我顺着她的目光,发觉她正盯着床头柜上的一样东西,脸下意识地缓缓往前凑着,突然,她神经质地抖了一下,飞快地将那东西拿起来,冲着窗户的亮光反复查看起来。她看的是温丽遗忘在这里的那只琥珀色的赝品手镯,同时遗落的还有一只银手链。但妻子对手链不屑一顾,她对这只手镯端详得非常仔细,里里外外验看完后,她把它戴在手腕上,抖了几下腕子,整个人就不动了,她目光呆滞,有些无助、迷茫地望着我。

我有些害怕了,她是不是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精神失常了?我上前扶住她问,你没事吧?

她一把推开我,突然尖叫了一声,回家!说完,大踏步地向门口走去。

我慢腾腾地在后面跟着,各种猜测在心里如翻江倒海般:她怎么找到这里来的?谁给她通的风报的信……

出了酒店,走上大街,妻子始终没有回头,她急匆匆地在前面走着,像是赶时间去办什么重要的事儿。

在听到那骇人的刹车声之前,我的大脑还在天马行空,对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等我回过神来,妻子已经倒在了一辆越野车下。这里是个路口,但还没有安装信号灯,妻子是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快速行驶的车给撞了。

我跑到车前时,司机已经吓蒙了,这个胖胖的年轻人语无伦次地说,大哥、大哥……我、我按了好几次喇叭,她像中了邪……大哥……我、我……怎么办……

经过抢救,妻子的命是保住了,却永远地失去了半条腿。

在锯腿前,医生征求我的意见时,我不敢做主。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医生征求她本人的意见,她几乎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术后,不断有亲友前来探视,我麻木地应付着来客,面对各种雷同的询问,一遍一遍地重复着事故发生的那个瞬间。

一连几天,妻子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沉重的罪恶感无时无刻不压迫着我,是我害了她,她因跟踪我的出轨,才会发生这种惨痛的意外,我把她的下半生毁了……我绝不能抛弃她,一定要守着她,陪着她,和她共同度过余生……

这天上午,查房的医生刚出了门,妻子忽然说了一句话:你和奚晓娟还有联系吗?

当时,我正面对着雪白的墙壁发呆,她冷不丁说出这句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问你话呢,你和奚晓娟还有联系吗?

我吓了一跳,奚晓娟?这个名字怎么这样熟悉?

你不会真的忘了她吧?现在我一合上眼,就看到那一天,你和她并排走在玉米地间的小路上……

她说的奚晓娟,是我的高中同学,但是,高中毕业前,她就远赴外乡,这二十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

想起来了?我估计你也忘不了她。告诉你,她来找你讨债了,你却还蒙在鼓里。

讨债?我欠她什么债?

妻子冷笑了一声说,或许,她找你是找错了人,但这个世界,真的很像电影上常说的那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我和奚晓娟是骇河中学的同班同学。

骇河中学坐落在徒骇河和渭河两条大河交汇之间的河套子里,这里水丰地肥,多年前有逃难的在这里落户,后来不断有人加入,就形成了一个三千多人的杂姓村落,叫千户屯。周围大村小村都有小学,但都没有中学。一九八二年,镇教委在千户屯增设了这所中学,因校址东边濒临徒骇河,就取名“骇河中学”。农村的辍学率极高,到了初三,学生还不足百人。我们第一届初中生毕业时,骇河中学又增设了一个高中班。听知道内情的同学们讲,开设高中班,主要是为了稳住初中的生源,因为我们这一届,总升学率不足百分之十,教委怕这个好不容易建起来的中学散了摊子,就从上面争取来了政策,给余下的五十个较高分的学生一个上高中的机会。

开学后的半月内,我们班的同学在不断增加,来的全是些陌生面孔,一直增到六十多个人,教室要挤不下了,才停了下来。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些同学全部来自四面八方的其他学区,还有两个竟然来自县城,都是没有考上高中,托关系来到这里的。那几年因为初中的复习生太多,形成了每年都是复习生压应届生的恶性循环,所以当地出了土政策:凡没有考上高中的,一律不准回校复习。有本事的家长,都把孩子以转学的名义送到其他学区复习。现在我们学校增设了高中班,可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有能力的家长们自然是千方百计地把孩子送到这里来。

奚晓娟来自县城。她的到来,给这个班,不!是给这个学校带来了一股不小的骚动。她不仅长得白净漂亮,穿着打扮也是令人耳目一新。最扎眼的,是她手腕上戴的一个琥珀色的手镯,无论在阳光下还是在教室里,随着她的玉腕翻动,总反射出黄金般的光泽。虽然后来证实,她的手镯既非玉石也不是翡翠,只是一个合成的饰品,但戴在她的手上,就是显得与众不同。其实,她穿的也是平平常常的衣服,但就是显得洋气、高贵。比如一件白衬衣,她把它扎在牛仔裤的裤腰里,显得身姿那么挺拔,胸也显得比其他女同学丰满。一九八五年,农村的姑娘少有穿牛仔裤的,尤其是学生,更无可能,偶尔有一个胆大的穿了,也会被认为“有伤风化”,至于像男人那样把上衣扎到裤子里,更是鲜有人尝试。但奚晓娟是城里人,她这样穿,就被认为是正常的。奚晓娟挺着已经发育好的胸脯,在校园里走动的时候,身后总有男同学盯着她被牛仔裤勒成两个半圆的屁股发呆。

教音乐的陈小年老师非常欣赏奚晓娟,经常在课堂上点她的名,让她独唱,而陈老师亲自伴奏。陈老师是教师中的另类。他那时已经二十七八了,还是单身。他海拔不足一米七〇,身材瘦削,终年长发披肩,出门就戴一副宽边墨镜,讲课时更是声情并茂,唱歌时,还会声泪俱下。就因为他这些与老师身份不太相搭的表现,有关领导找他谈过多次话,但均未见效,于是,就把他从县一中调到了镇一中,又从镇一中调到了这个村级中学。但他毫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陈老师很有才华,他来到我们学校后,先是把一架多年不用、布满灰尘的脚踏风琴修好了,上音乐课时,他能边弹边唱,更令我们称奇的是,他居然能根据同学唱的歌记下谱,然后再用琴弹出调子来。他的才艺不但令女生们无比崇拜,我们男同学也羡慕不已。经常有女同学光临他的单身宿舍,请教各种学科的问题。奚晓娟还经常给他打扫卫生,洗衣做饭。有时奚晓娟帮陈老师做好饭,两人就对坐在门口的一张小桌旁,面对面进餐,俨然一对夫妻。学校领导找陈老师谈话,让他不要自毁前程。他一笑说,我都从县一中混到村里来了,还有什么前程可毁?领导没办法,又没有理由阻止学生和老师的正常接触,就给他定了个规矩,晚上屋里不能进女学生,白天有女学生在里边时,不准关门。这是学校的底线,如果突破了这个底线,只能让他走人。

从高一开始,我们这些走读生,除千户屯村的以外,全部改为寄宿生。

我们的男生宿舍是化验室改造的,这化验室在我们上初一时就建好了,只是一直没用过,屋里除了两排水泥台子,别无他物。这些水泥台子就成了我们的床。女生宿舍用的是两间闲置的教室,最初建校时,计划每个年级至少招三个班,后来见辍学率高,改为每个年级两个班了,就闲下了教室。

高一的时候,我们都还比较规矩,男女生之间几乎没有交往。如果有男生和女生单独站在一起说话,会引起一片起哄声。但到了高二的下学期,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常有男女生在食堂、在操场出双入对,大家好像一下子变得无比宽容起来,互相之间视而不见,好像从潜意识里建立起了一种默契。

我从小就是个情种。这是一位已经当了地方官员的小学同学给我的评价。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这位同学曾因向我漂亮的女同桌献媚,被我打落了一颗门牙。后来那颗牙一直没长出来,他只好镶了颗大金牙,这使他怎么看都不像好人。作为一个天生的情种,刚刚能吃饱馒头的我,竟然暗暗喜欢上了奚晓娟。

上课时,我经常望着她的背影发呆。我知道,除非我考上大学,否则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她是吃商品粮的非农业户口,我是农民,这个差别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是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但每次只要见到她挺拔的身姿,妩媚的双眸,我都无法将喜欢她的念头掐灭。没人知道,从高二开始,我一直陷在对奚晓娟的单相思中不能自拔,在矛盾中痛苦着,在痛苦中煎熬着。我发奋学习,这是我有可能走近她的唯一出路。

因为暗恋奚晓娟,又无处倾诉,我渐渐喜欢上了诗歌。我省吃俭用,用省下的饭钱在城里的新华书店买了顾城的《黑眼睛》、舒婷的《双桅船》、北岛的《陌生的海滩》、海子的《土地》等诗集,认真研读,并尝试着创作。一开始,我只写情诗,写对奚晓娟的倾慕和爱恋,后来也写水木花草,抒发平生的志愿抱负。我把自己满意的作品认真抄写在作文本上,在教师办公室的书报架上抄下报刊的地址,开始投稿。一九八七年九月,我有两首诗歌分别发在《大众日报》“丰收”副刊和《德州日报》的副刊上,不久,还有一组写给奚晓娟的(当然隐去了她的名字)情诗《为你而歌》发表在当时很有影响力的《诗歌报》上。一时间,我名声大噪,成了本县闻名的“校园诗人”。经常有外校的文学爱好者来找我请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姓毛的镇中学女教师,通过班主任武海洋老师介绍来找我。她写了十几年诗,一个字也没有发表过,见了我后很敬佩,竟然称呼我“老师”,我受宠若惊,不知所措,武老师却面露得意之色。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诗歌爱好者是武老师的师专同学。

在武老师支持下,我发起组织了“春芽文学社”,自任社长,办起了油印的《春芽》,封了几个文学爱好者担任副社长、副主编之类的职务。从那时起,就有一帮子爱好文学的同学整天围着我转。上世纪八十年代,正是文学的光环最闪亮的时候,大多数青年都曾是“文学青年”,填各种表格时,在个人爱好一栏里,很多人都填“爱好文学”。

转学过来的两个“城里人”一个是奚晓娟,另一个是她的铁杆姐妹麦红月。从高一开始,她们俩好得就像一个人,上课坐同桌,下课一起玩儿。吃饭时,如果奚晓娟不和陈老师一块儿吃,那铁定是和麦红月在一起。连课间上厕所,都是一起去,一起回。据说,晚上睡觉,她们也经常钻到一个被窝里。奚晓娟整天戴在手腕上的那个手镯,整天宝贝得不得了,别人想摸一下都难,却经常会戴在麦红月的手腕上。

我决定从麦红月这里打开一个缺口。

星期天回家时,我顺便在路边的玉米地里,选了两个嫩棒子,藏在书包里。到了下星期一的早晨,我早早地爬起来,用烧水的壶把玉米煮熟了,裹上一层毛巾塞到书包里,带到了学校。

中午,趁同学们都到食堂打饭,我把两个嫩棒子塞到了麦红月的桌子抽屉里。说是抽屉,其实就是桌面下边的一个空洞子,但那属私人空间,一般人不会乱动。我去食堂吃饭时,一边对付着碗里没有一点儿油腥的菜,一边观察着旁边的两个“城里人”。她们俩边吃边说话,吃得很慢,待食堂里的人走得都差不多了,奚晓娟才吃完,她催促麦红月快吃,就一个人去食堂门口的水池前刷碗筷。

趁这工夫,我侧过身,轻轻碰了碰麦红月的肩头说,少吃点儿。

麦红月一个激灵,回过了身,瞪着一双大眼睛问,为什么?我很胖吗?

我“嘘”了一下,小声说,我给你俩带了两个嫩棒子,放你抽屉里了。

真的?你怎么知道我爱吃嫩棒子?

你们城里人不都喜欢吃这口吗?俺们乡下别的没有,就是吃个鲜呀啥的比城里方便。

她滑稽地拱了拱手说,谢谢谢谢了,老王同学辛苦了。

这时,奚晓娟回来了,看了她的怪样子,惊异地问,你搞什么?

麦红月说,王士祥给咱俩带来了嫩棒子,早知道就不吃午饭了。

奚晓娟有点儿意外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好像含有少女特有的警惕。

正好我们的班长王力强听见了,不满地拍了我一下说,老王,你怎么光给她们俩带,我的呢?

我扒开他的大手说,去去……咱们班除了她俩,谁家没种着棒子呀?

这时奚晓娟和麦红月已经出了食堂门,王力强冲我神秘地一笑说,说的也是,你真会钻空子,佩服!不过,你相中的是哪一个?

我摸了摸他稀疏的头发,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三个字:玩儿蛋去。

第二个周末回去时,我到地里又扒了两个胖胖的地瓜。星期天晚饭前,把它们埋在红红的灶灰里。星期一早晨,地瓜被煨得内软外酥。我把它们包好,带到学校时,还有余温。

我用两个嫩玉米棒子、两个地瓜获得了麦红月的好感,这一点已经毫无疑问了,因为麦红月无论在教室还是在食堂操场,只要看到我,就会冲我友好地微笑。

我把给奚晓娟写的一首诗抄在信纸上,精心地折叠好,放在上衣口袋里。

接连三个中午,我等在食堂门口的墙角处,手心里攥着写有一首小诗的信纸,无比心慌地等待着时机。但是,奚晓娟每次都是和麦红月一块儿出入,我根本没有机会。我不敢把这首小诗放在桌洞里,那样太危险了,毕竟,这和送地里产的棒子、地瓜是两码子事儿。

到了周末的中午,我暗暗下了决心,如果今天再不能将诗转到奚晓娟的手里,我就撕掉。中午,我在食堂飞快地吃完饭,就到食堂的墙拐角处徘徊。同学们一个个抹着嘴出来了,王力强还冲我眨了眨眼睛,小声问,天天在这里等,你也不嫌热呀?

我这才发现,这个地方中午是没有树荫的,我每天都是站在秋阳下暴晒。怪不得每次都是一身汗,我还以为是紧张的。

奚晓娟和麦红月又是最后出来的,她们出了门就朝教室走去。我在心底深深地叹了口气,正无比失望时,麦红月忽然回过身来,几步走到我面前问,你天天在这里做什么?

天,我几乎晕过去,真是天赐良机呀!我下意识将手里的信纸递给她,在想象中,这个动作我做了上百次,已经非常娴熟。麦红月以超出我想象的速度接过了信纸,眨眼间塞在了裤子口袋里。恰在这时,奚晓娟也回过了身喊,红月!快点儿!

麦红月冲我会心地一笑,摆了摆手,像一只轻盈的蝴蝶,在我面前飞走了。

新奇的幸福感使我飘飘欲飞,我像一个被幸福重伤的傻瓜,在秋天的日头下面,站了好久好久,我的心里,反复默诵着我写给奚晓娟的那首《花开的声音》:

你听到过,花开的声音吗/她矜持,羞涩,/一如/你轻轻的脚步声/你笑的时候/世上所有的花都开了/那朴素的芬芳/将沉醉我的一生/多想/做护花的使者/让你/在我的凝视中摇曳……

直到传来预备铃声,我才从遐思中醒来。我一边往教室走,一边想象着她读这首诗时的样子,一种巨大的担忧涌上心头,这种突如其来的担忧,比刚刚的幸福感更加真切,我下意识地停了下来:她看了我的诗,会怎么想?她会接受我吗?

下午第一节,是我最喜欢的作文课,我上周写的作文,又成了全班的范文。但我读得磕磕绊绊,极不流畅,我的心已经不在作文上。我忽然意识到,我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忘记告诉麦红月,这首诗是请她转交给奚晓娟的,因为担心诗稿不小心遗失,我既没有写自己的名字,也没有写奚晓娟的名字,麦红月能明白我的想法吗……

别读了!武老师终于听不下去了,他走到我面前,用一双大号金鱼眼瞪着我问,王大诗人,你今天怎么了?脑袋让门挤了?

我慢慢站起来,如梦初醒,迷茫地看着武老师,不知如何回答。

全班同学也都静了下来,六十多双眼睛看着我和武老师。

突然,教室里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报告老师,王士祥他刚刚丢了生活费,心情不太好……

麦红月站在自己的位子上,满脸通红。

武老师愣了片刻,长出了一口气说,好了,你们都坐下吧。

就在这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后,麦红月在我身边走过时,把一张小纸条扔在了我的腿上。我想,她本来是想扔到桌洞里的,只是技术欠佳和紧张的原因,没扔准。等同学们都出了教室,我打开纸条,就一句话:晚饭后去东河边。

我一喜:难道她替我约了奚晓娟?又一忧:她不会误会了我的意思,自己和我约会吧?

吃饭时,我偷偷观察两个“城里人”,发现她们俩都谈笑风生,和平时一样,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奚晓娟穿一件月白色的衬衣,照例扎在裤子里。麦红月穿了一件粉红的长袖套衫。

我们学校所在的位置,在千户屯村的最南面,也是徒骇河和渭河交汇前的“V”形地带,东西两边都是河,村里人习惯把东边的徒骇河说成“东河”,把西边的渭河说成“西河”,来这里读书的学生,也入乡随俗,称东河西河。一座大桥横跨过徒骇河,副桥一直延伸到千户屯村里,穿过村庄,再横跨过西边的渭河,往西绵延而去,两桥之间的公路,就是村子的主街道,站在街道上往东西两边观望,好像村子挑着两座大桥。

现在是秋天,我不知道麦红月纸条上写的东河边具体是指哪个地方,是紧靠学校东边这儿?还是在桥下边?晚饭后,我来到东河的堤坝上,沿着堤坝上的林荫小路,在大桥和学校东的河边之间来回徘徊。

夕阳透过茂密的树冠斜射到小路上,闪烁出斑驳的光圈。

我在心里暗暗祈祷:佛祖慈悲,保佑我吧……来的是奚晓娟……

当我遛到第八圈时,一个人影走进我的视线。这时,夕阳已经快要降落到地平线了,她好像是背负着红彤彤的、硕大的夕阳向我走来,这使她面部的光线非常昏暗,我看不清她的模样,也看不清她衣服的颜色,但是,我看清了她把上衣扎在裤腰里的轮廓,那一刻,她就像一个女神,从传说中向我走来,我激动得无法自抑,胸腔中充满着春天般的温暖和葱郁。

我跌跌撞撞地迎了上去,在一棵白杨树下,她站了下来,我也恰好走到她的面前。我把磨出线头的衬衣袖子往里掖了掖,紧张地看了她一眼,她表情很平静,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笑。

我双颊发烫,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但胸腔间的鼓声愈来愈烈。

这是红月让我转给你的信。

她把一个折成千纸鹤的信纸递了过来。

我一下子蒙了,呆呆地望着她模糊的脸上那双星子般的眼睛。

她抓过我的右手,把信纸塞到我的手心里,又拍了拍我的手说,她不好意思自己来,临时决定让我充当红娘的。

我的心如翻江倒海般汹涌,喜欢的人就在眼前,除了我们俩,周围连一条狗都没有,这是我在遐想中出现了多少次的场景,但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别忘了答谢我呀!

奚晓娟说完,转身要走。

我下意识地拉住她说,你等等……

她一下就挣脱了我,跑出十几米远后,才回头说,有什么话,还是直接告诉你喜欢的人,你是男生,要勇敢一些。

我真恨自己,为什么不直接把纸条送到她的手里呢?

我打开千纸鹤,只有一行字:我决定尝试着接受你。

后面没有署名,只用红笔画了一个月亮。如果这封信是奚晓娟写给我的,我即使不会成为疯子也会疯狂一段时间,如果这个世上没有奚晓娟,我接到麦红月的这封信,也会很高兴,作为一个头顶高粱花子走进中学的农民子弟,作为一个前途并不乐观的穷学生,能得到一个城里姑娘的爱,也是非常值得珍惜的,况且,麦红月除了性格有些外向,穿着不如奚晓娟讲究外,相貌一点儿也不比她差。但是,我的心里塞满了奚晓娟,根本没有再放麦红月的地方。

这天晚上,我平生第一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我想了好多种方案,选一个合适的地点亲口告诉奚晓娟,这是一场误会……

我是在鸡叫声中进入梦乡的,醒来时,已经快中午了。

整个校园里静悄悄的。今天是星期天,离家近的同学,昨天晚上放学后就回家了,离家远的,今天一大早也都走了。自升入高二,我们周六下午的半天假期就改为正常上课了,每周只休一天。

我在水池子前洗了把脸,刷了牙,感觉肚子饿得咕咕叫。但今天食堂肯定没饭,只能扛着饿,回家去吃。

在我们班里,我是为数不多的步行者。没办法,家庭贫困,能供我上学已属不易,实在不敢奢望有一辆专属自己的车子。

我回宿舍背上书包,把昨晚剩下的半杯凉开水一气饮下,锁好门,就踏上回家的路途。我的家并不太远,从学校走到村子里的主道上,然后向西,过了渭河大桥,沿西岸的河堤路一直往北,五里路就到了。

刚走上渭河大桥,一阵脆生生的车铃声传来,我转身一看,竟是麦红月,骑着她那辆崭新的女式“飞鸽”自行车,单腿点地,冲我歪着头笑。

我有些惊喜了,这真是一个好机会,一定要对她说清楚。

你回家应该往东走,怎么走到这里来了?

上来吧,我送你回家。

我还从没让一个姑娘用自行车带过,就说,我们走走吧。

她坚持说,上来。

我见拗不过她,就说,你下来,我带你吧。

她把自行车交给我,接着就坐到了后座上。

我歪歪扭扭地骑了几十米,才稳住车把。

她在后面笑得前仰后合。

一路上,我一直想找个合适的机会,给她解释一下。后来我发现这很难,她太健谈,一直在说她家里的事儿,有时也问我家里的情况,我根本无法介入那个话题。

后来,她无意中问了一句,你家里有几间房?

这句话让我有了一个自认为不错的主意。我已经不想对她实话实说了,那样对她的伤害太大。

快到村口时,我停下来,对她说,好了,你回去吧,让人看见不好。

她用力拍了一下我的后背,有什么不好的?我这丑媳妇早晚不得见公婆?

我从车子上下来,车子一歪,她也下来了。

我郑重地对她说,麦红月,我写那首诗,是一时的冲动,你不要当真!

麦红月一愣,脸色有些发白,问,怎么了?

我说,我家条件太差了,全家八口人,只有四间用土坯垒的泥房子,像你这样的城里姑娘,哪能挤住在这种房子里。

麦红月的脸色恢复了红润,她笑着打了我一下说,你吓了我一跳——不过,你说的这些,根本不是问题,我们以后都要到城里去工作,单位会分房的,再说,你也可以住在我家,我在家是一棵独苗。

我点了点头说,你说的是不错,但你想过没有,我考上学的可能性连百分之十都没有,怎么去城里工作?

她接下来说的话深深震动了我。

她说,你肯定能考上,考不上大学,可以考大中专,考不上大中专,可以回过头来考初中中专,你最起码能上我们县里的技校。

见我吃惊的样子,她接着说,告诉你吧,我爸爸已经当上教育局的副局长了,兼技校校长,他手里有名额,你要是实在考不上,我会找他要名额的。对了,还有个事没告诉你,我爸爸当上副局长后,本来要把我转到县城的,我死活没同意,这都是……为了你……

一席话让我的心“怦怦”直跳!这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已经乱了方寸,结结巴巴地问:那、那你爸爸真的会……会管我?

她有些得意地说,我早就跟爸爸提过你,他也是文学爱好者,看过你写的诗,说你很有才气,一定有前途。

我的心里已经乱作一团,像我这种情况,即使能上个最不济的初中中专,马上就可以农转非,这也是一步登天哪!如果考不上,就得天天去庄稼地里干活儿,当个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庄稼汉。家里之所以在这么贫困的情况下还供我读书,就是想让我考出去,将来好照应家里。

显然,麦红月能让我“考上”。

我们边走边说着话,一会儿就走到了村里。已经中午了,下地的人扛着农具,正陆续回家。大家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们俩。我家邻院的一个大嫂,正扛着铁锨,手里拿着一把韭菜,边走边择着上面的黄叶、杂草,突然见到我们,吓着了般一怔,她把麦红月上下打量了又打量,表现得十分无礼。可麦红月不在乎,竟然冲她笑了笑,摆了摆手。

大嫂疑惑地问我,这是你……

我满脸通红,赶紧解释,是我同学,来送我的。

我赶紧将自行车交到麦红月手里说,快晌午了,你快回吧,别让家里人担心。

她嘲笑般看着我说,你紧张什么呀?

我赶紧双手作揖,求你了,快走吧。

她仍然不依不饶地说,我走可以,你周一给我带点儿嫩棒子。

我忙不迭地说,好好好,我给你带一口袋。

她终于骑上自行车,走了。

整整一个下午,我没能复习一点儿功课。我一直在心里进行激烈的斗争。我的心里,还是放不下奚晓娟,但是,奚晓娟她能接受我吗?即使她接受了我,我考不上学,还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没有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根本无法想象,一个农家子弟,考出去和落榜,有多么巨大的差别。我有一个堂姐,是全村身材最好,脸蛋最漂亮的姑娘,她拒绝了好多家境殷实、一表人才的小伙子,嫁给了一个拄着拐杖的瘸子,就因为那个瘸子是棉纺厂的正式工人,非农业户口,吃商品粮,住职工家属院。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个农民小伙子,无论他多么优秀,家里条件多好,在正式工人、国家干部这些身份面前,都不堪一击。

高中时期的爱情都在地下。但麦红月却恨不得全校师生都知道她在和我谈恋爱。以她的家教和修养,我总觉得她这样做令人难以琢磨。我被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轮番叫到办公室谈话,挨了多次声色俱厉的训斥。每次我都赌咒发誓痛改前非专心学习后,才被放回来。而麦红月因为其父亲的原因,一直没人找麻烦。

到了高三,同学们的实力基本已见分晓。王力强的成绩稳居第一,奚晓娟第二,我和麦红月都在前十名的边缘徘徊。有几个成绩一直倒数的同学已经失去了信心和耐心,陆续退学了。最苦的是中游以上的同学,他们都觉得自己还有希望,都在拼命地学,有五六个男同学剃了光头,据说这样脑子聪明。

每天看到奚晓娟,我心里总也免不了有一丝淡淡的忧伤。有时,她也会飞快地瞥我一眼,与我的目光相遇后,她会若无其事地将头扭向一边。

1987年国庆节上午,刚下了最后一节课,同学们都出了教室后,麦红月走到我身边,小声对我说,等吃了饭,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玩儿。

我懒洋洋地问,去哪儿?

她冲我神秘地一笑说,去教堂。

这里哪有什么教堂?

看着我诧异的样子,她有些得意地说,我也是刚听晓娟说的,就在上次我们见面的桥西岸,沿河堤往南走,四五里路就到了。

教堂有什么好玩儿的?

听晓娟说,那是民国初年法国人在这里修的一座基督教堂,已废弃多年,听人说,以前有一个单身的男人看着,后来,这个人死在里面,过了好久才被人发现,他的鬼魂就一直在里面游荡……

我马上来了兴致,好好!就去那里!

中午,我和麦红月在食堂吃饭时,武海洋老师在门口冲麦红月招了招手,就把她叫走了。一直到我吃饱饭,麦红月也没有回来。我找了教室、宿舍、操场,还有校园南面的小树林,还让一位女同学到厕所看了看,都没有她的人影。我想找奚晓娟问问,结果奚晓娟也不见了。找武老师也没找到,我又问了其他几个老师、同学,他们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教英语的张老师说,应该是回家了吧,今天下午放假了。

我知道她不可能回家,就回到教室,看了一会儿书,也是拾仨忘俩,一直坚持熬到两点半,还不见麦红月的影子。

麦红月描述中的教堂,那神秘的诱惑力,在我胸中不可遏止地膨胀起来,越来越大。

我一个人悄悄地走出校门,按照麦红月说的路线,向那个飘荡着游魂的老教堂出发了。虽然已经是十月份,但农历才八月初九,下午的日头还有些灼人。我走过了完全暴露在阳光下的渭河大桥,已经出了一身白毛汗。下了桥,走上桥西岸的河堤路,才走进一片树荫中,身上顿时凉爽了很多,但耳朵一瞬间就笼罩在了稠密的蝉鸣中。往南走,河堤下是大片大片的玉米地,玉米已经到了成熟期,密密麻麻的玉米穗子,红色的、黄色的、白色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有风吹过,干透的穗子纷纷飘落,落在玉米叶子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远远地,我就看到了那座教堂。它坐落在一片玉米地之中,有三层楼那么高,整个建筑呈灰暗的色调,一群黑色的鸟儿在教堂的尖顶上空盘旋。玉米地中,有一条蜿蜒的小路通向教堂,站在河堤上往下看,那条小路像一条细细的带子,在两旁玉米的遮映下时隐时现。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教堂,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高的楼,县城里最高的百货大楼也只有两层。我努力让自己慢下来,不要这么快地进入这个神秘的地方。我慢慢下了河堤,轻轻拨开小路两边的玉米,缓缓地走向教堂。玉米叶子划过我刚刚出过汗的脸和胳膊,杀得生疼。玉米地的深处,不断有鹌鹑“咕咕”的叫声传来,寻声摸去,定能找到一窝鹌鹑蛋或小鹌鹑,但这些已经引不起我的半点儿兴趣。那个午后,教堂把我的心塞得满满的。我悄悄地向它接近,离得越近,越感受到里面有未知的巨大秘密在等待着我。

我终于站到教堂门口时,感觉有些失望。整栋楼是砖木结构,已经断成数截的门框上,看样子很久之前就没有门了,门前被一片一人多高的野草占领着,斑驳的墙壁上,到处是被风霜和岁月蚀透的窟窿。我小心地拨开野草,一步步地挪进去,一股浓重的腐烂气息扑面而来,夹杂着灰尘的腥味儿。南面的几个大窗户已经被木板横七竖八地钉死,室内光线昏暗,我努力地睁大了眼睛,看到整个一楼空荡荡的,地上全是一些破烂的木板木条和麦秸。在正对着门的北墙上方,吊着一根已看不清颜色的钟绳,上面垂着一缕破败的蜘蛛网。风从无数个墙缝中钻进屋内,在屋内横冲直撞,到处盘旋,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一些松动的楼板也不断发出各种响声,使我想起了传说中那个游荡的魂魄。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寒战,但我一直坚信世上无鬼,我站在原地不动,定了定神,眼睛逐渐适应了室内的光线。一楼的屋顶上,也有无数长短不齐的缝隙,映下各种形状的微光。离门口不远的东边,紧靠着南墙,是通往二楼的楼梯。楼梯也非常破败,中间还缺了几块木板。我大着胆子,扶着摇摇欲倒的扶手,迈上了第一级台阶,脚下的楼板发出“吱”的一声怪叫,还好,没有断裂。我踩着楼梯的边缘,一步步往上走,发现不太可靠的楼板,就越过它攀上去,每走一级,楼梯就发出一声怪响,但一路走上去,总算有惊无险。二楼的地板明显比一楼结实,估计是因为通风好,受潮轻一些。二楼是筒子楼,中间一条走廊,两边是一个挨一个的房间。我沿着走廊的右边,慢慢向前走着,走过一个个没有门的房间,那些房间里除了灰尘和破旧的纸张,什么也没有。快走到走廊尽头时,我脚下的一块楼板突然发出很响的声音,断裂了,幸亏我及时挪开步子,没有将这一只脚漏下去。更为惊心的是,随着这一声响,传出一个女人的尖叫:有人!

我只觉头皮一阵发麻,脚都快软了,接着就有脚步声从前面的房间传出来。

我一猫身闪进了最近的一个房间。

脚步声在隔壁的门口停下了,接着传来一个熟悉的男人声音:哪里有人?不是风就是野狗野猫弄的。

接着,脚步声进了房间。

我更加紧张了,那个男人的声音,竟像极了我们的音乐老师陈小年。我将身体紧贴着墙壁,听着隔壁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传来一阵轻微的声音,像是风在麦场上吹过麦秸垛的声音。我沿着墙壁慢慢移动着步子,终于找到了一个裂开的缝隙。透过缝隙,我看到了做梦也想不到的一幕,惊得我几乎叫出声来。

隔壁房间里,铺了一层厚厚的麦秸,一个女的躺在那里,头部深陷在麦秸里,看不清她的模样。我们才华横溢的陈老师,正一件件剥下她的衣服。女的双腿修长,皮肤洁白光滑,尤其是胸部,非常坚挺。隔着厚厚的木板,我依稀嗅到了混杂着麦秸馨香的女人体香。陈老师把自己也剥得一丝不挂,他皮肤黝黑,与女的皮肤形成强烈的反差,特别是他的鸡胸和一条条薄皮包着的肋骨,显得那么滑稽。陈老师在女的身上忙得气喘吁吁,鼓起着脊椎骨的背上满是豆大的汗珠子……

忽然,陈老师叹息了一声,停了下来,沮丧地坐在麦秸上,布满汗水的脸上,有两行泪水蜿蜒而下。

女的轻声说,陈老师,不要着急。

陈老师满面通红,爬起来,忙不迭地往身上套着他的衣服。

女的忽地坐了起来,她的面部完全暴露在我的目光之下。我头部如遭重击,炸裂般的疼痛使我几欲晕眩。

女的说,你说过的话,还算数吗?

陈老师一边狼狈地穿着衣服,一边有气无力地说,你也看到了,我根本就做不了男人的事儿,你以后真的嫁了我,还不得守一辈子活寡……

女的说,你可以去医院……

陈老师已经穿好了衣服,扔下一句,你快穿衣服吧,我先走一步了!就跌跌撞撞地向楼下跑去。

我听到楼梯那里“咣”的一声,接着是一声惨叫,不难想象,他不是踩空了就是被绊倒了。

女的缓慢地穿着自己的衣服,脸上的表情非常平静。

我长长地出了口气,痛苦地想:我是悄悄地离开,还是直接闯进去呢?

她穿衣服的动作忽然停了下来,眼光骤然射向我偷窥她的墙缝。

我一惊,赶紧闪到一旁。

出来吧!我看到你了!

我忽然就拿定了主意,一步一步,缓慢地走到那个房间里。

她刚刚扣上衬衣的扣子,下身还裸露着。我的出现让她吃了一惊,急忙用衣服遮住自己的私处,惊疑地问:怎么是你?你自己吗?

你以为是谁?

我以为是红月呢!我昨天刚刚对她说过这个地方。

我转过身,让她先把衣服穿上。

她急促地问,是红月告诉你这个地方的吧?她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我简要地给她说了今天中午麦红月失踪的情况。

她面无表情地问,你不会说出去吧?

我冷笑了一下说,在我心里,一直拿你当女神的。

一丝悲凉滑过她的脸庞,只一瞬,但被我捕捉到了。

我转身就走。

她一下抱住了我的右腿,仰着脸,用乞求的眼光看着我说,千万别说出去!千万!行吗?

我故作轻松地说,你们是谈恋爱,别人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她受了刺激般大声说,不行!不行!他是老师……再说,我已经决定和他分手了……

我用力拔了一下我的右腿,她搂得很紧,倒把她拖得挪动了半步远。

我说,奚晓娟,请你松手,今天这事儿,我绝对不会说出去,不对任何人说!

她问,红月呢?你会对红月说吗?

我说,不会的,包括麦红月,任何人!

她把头靠在我的大腿那里,还是不肯松手,反复问,你保证?你能保证吗……

我说,我保证我保证……

你用什么保证?

我用人格保证还不行吗?

她吐了一口长气,缓缓地摇了摇头说,人格?人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今天看到这一幕,我本来就痛彻心肺,见她老不放我走,有些急了,我大声问,奚晓娟!你说,我要怎样做你才能相信我?

奚晓娟死死地抱着我的腿,轻声抽泣起来。

我理解她的心理压力,师生恋这种事儿在其他学校发生过,有的都闹出了人命,这事如果传到学校,传到她父母那儿,她真的会遭灭顶之灾。

我把口气放缓和了,轻声对她说,奚晓娟,其实我一直很喜欢你,不希望你有任何意外。

她仍然用力地摇着头。

我叹了口气,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

忽然,她像下了决心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紧紧抱住我说,你要了我吧!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推开她问,你说什么?

她重新扑到我的怀里说,你要了我吧,这种事儿,只有你要了我,才真的不会说出去了。

我曾经是多么渴望得到奚晓娟,得到她的心,得到她美丽的身体,但没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所谓的“得到”……

奚晓娟见我不说话,紧紧搂着我,有些语无论次了:你不要嫌弃我,陈老师他不行……他做不了……

我的大脑乱作一团,我毕竟是喜欢奚晓娟的,但我又难以接受这种苟合,想拒绝她,既怕她伤心,又对她的巨大诱惑缺乏拒绝的勇气,任由她在我的脸上、脖子上亲吻着……在懵懵懂懂中,她唤起了我身体深处沉睡着的野兽……

我们都不得要领,只是凭借着直觉互相探索,用了很长时间,我才进入她的身体,在那一瞬间,我明显感觉到她剧烈地抖了一下。

我气喘吁吁地问,怎么了?

她紧咬着下唇,摇了摇头,双臂用力搂住了我的脖子,把脸贴在我的胸前……

平静下来后,我们都一身的汗水,像刚被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我们并排躺在麦秸上,静听着室外的风声鸟声,和室内各种古怪的声音。

我的心中五味杂陈:欣喜,忧伤,懊悔,愤怒,烦躁,惆怅……

室内的光线逐渐暗了下来。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其实,我那首诗,是托麦红月转交给你的。

她没有说话。

我没有想到,麦红月竟然误会……当然了,我应该写明白的……我自言自语,说了好多话,奚晓娟一直没有吭声。我自觉无趣,就沉默下来。

奚晓娟突然冒出了一句,她知道那首诗是写给我的!

我像被蝎子蜇了般迅速爬起来,盯住她的脸问:真的?你怎么知道?

奚晓娟淡淡地笑了笑说,光我们班,就有五六个同学让红月传信给我,她从未有过错觉。你们男生,怎么都这么没出息?直接给我不就行了?!

我追问道,你是说,红月她知道,我那首诗是写给你的?

奚晓娟两只漂亮的大眼睛望着房顶,眼珠一动不动:是的,当天中午,她拿出那首诗来给我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写给我的,因为女人的敏感,也因为你用了“矜持”这个词,麦红月她和这个词相距太远了。而红月,也明白那东西不是给她的,她是故意装傻……你不觉得,她太主动了吗?接到纸条,当天就回复你,第二天就在学校等了你半天,然后跟你回了家……她家条件这么好,用得着这么迫不及待地倒追你吗?她是想让你们的恋爱成为公认的事实,让我只能选择接受……

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语速比平时快得多,想象得出,这些话,应该在她的心中憋了好长时间。她的话是有道理的,麦红月和我的恋爱节奏确实太快了,而且她一直把握着一个较快的进度。尤其是在考学这个重大问题上,她主动表示要帮我,这的确有些轻率。

你肯定以为,她有多么喜欢你吧?她是喜欢你,但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成为校园的风云人物之后,我们私下经常谈起你,我对你也非常欣赏……她这是在和我争,来到这个学校之后,我经常会接到同学的情书,这些情书,大多数是通过她的手转来的,我都烧掉了……而她,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封,我烧情书时,她的脸上总有一种淡淡的失落……当你那首没有署上名字的诗歌到她手里后,她马上就抓住了这个机会……

我沉默了,其实是被惊呆了,她们是公认的“老铁”、闺蜜,谁想到她们之间会有这种暗暗的较量,或者,是看不见的战争。

她冷不丁问了一句,你和红月,还没做过这个事儿吧?

我和红月的亲昵,仅限于拥抱和接吻,不是不想,是不敢。但我没有正面回答她,只说了一句我这一瞬间的感受,你们女人太可怕了。

奚晓娟又说,我猜你们一定没有做过。说完,她发出一阵奇异的笑声。

我和奚晓娟走出教堂时,教堂尖顶上的大钟突然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巨响,嗡嗡的……惊起了一群飞鸟,尖叫着向远处飞去……

我们同时站住了,互相望望,我看到奚晓娟的眸子里充满了恐惧。

我拉住她的手说,快跑!

跑出了大约五六百米,我们才逐渐放慢了脚步。

夕阳只有一竿子高了,余晖倾洒在大片的玉米上,玉米叶子映闪着金黄色的光芒。不时有蛐蛐清脆的鸣唱,布谷鸟极具韵味的叫声传来,使这个傍晚充满了浪漫的田园诗意。空气里满是玉米的馨香,还掺杂着奚晓娟的体香,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心旷神怡的感觉。

奚晓娟抓我的手忽然就松了,我用力握住她,她猛地甩开了我。

对面不远处,麦红月分花拂柳般,拨开路两边的玉米叶子,向我们走过来。

我的肚子“咕”地响了一下:糟糕。

我们在相距三四米距离的地方,同时站住了。

大约有一分钟的时间,我们都彼此看着对方,谁都没有说话。

我上前几步,抓过麦红月的手说,红月,我哪里都找不到你,就……

不要说了!

麦红月甩开了我的手,就转过身子,径直走了。

我和奚晓娟像两个犯了错误的学生,一前一后,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麦红月急速地在前面走着,一直走到学校,她也没有回头。

到了学校,正好是晚饭时间。她们俩像往常一样,还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其实,自从我和麦红月的关系公开后,我们三人经常在一张桌上吃饭,有时奚晓娟也会应别的同学邀请,端着饭去别的同学那里扎堆。但今天,我很自觉地躲到了一边。她们虽然在一起面对面地吃饭,却没有说一句话。

在操场南边的树林里,我对麦红月详细解释了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当然,对于奚晓娟的出现,我隐去了陈老师,隐去了我和她发生的一切,只是告诉她,我太好奇,就自己去了,没想到,正遇上奚晓娟一个人在那里玩儿。

麦红月听完后,紧紧抱住我说,没事了!你和奚晓娟讲的完全一样……

这是我和奚晓娟离开教堂时提前串好的。我们没预见到会在半路上遇到麦红月,但我们两人同时回校,她知道后,肯定会盘问的。

这些预案,全部出自奚晓娟。

接着,她主动对我解释了她“失踪”的事儿。她的父亲,带着县教育局安全科的人来学校检查安全情况。看完现场,听完汇报,已经十二点多了,学校就安排在村里的“兴旺酒楼”招待他们一行。校长特意让武老师喊她去和她父亲见一面。当时,她以为只要和父亲打个照面就回来的,没想到校长会留她在那里吃饭。这一顿饭就吃了三个多小时,她中途本想离开,又怕父亲喝醉,就一直坚持到了散场。像我满世界找她一样,她也找了我一圈,遍寻不见之后,她猜测我是去了教堂,就去教堂找我。

这一晚,我像被注入了神奇的力量,一直复习到凌晨三点,也不觉得困和乏。

每天看到奚晓娟,无论是在教室还是食堂,我都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我说不出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温暖,喜悦,忧伤……她看我的时候,眼睛非常明亮,我总觉得,她的眼睛里有一层清亮的水,随时要滴下来的样子。每当我们的目光相遇,我都久久地凝视着她,不愿离开。但是,现实情况不允许我们经常有这样的视觉享受。自打从教堂回来,麦红月对我盯得特别紧。现在,她的课余时间基本上都是和我在一起,和奚晓娟有了明显的疏远。

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不光彩的想法,我如果考上了,就和奚晓娟在一起,如果考不上,就认命了。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乱了方寸,也铸下了一生的大错。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我步行回家。最近这段日子,每周六的傍晚,都是我用麦红月的自行车带着她,一直到我的村头,然后她再自己回县城。但今天麦红月不舒服,一放学就直接回家了。

刚走到渭河桥上,背后就传来了清脆的自行车铃声。我以为是麦红月又追上来了,就自顾走,故意不回头。自行车一直绕到我前面,才停下来。

竟然是奚晓娟。我非常欣喜,但突然看到奚晓娟的脸色非常难看,就问怎么了?

她把自行车在路边放好,小声说,给你说个事儿,我可能……怀上了……

我像被电了一下,一下子跳了个高儿,怀上了?我竟然让她怀上了孩子?那一年,我刚满十八岁,一点儿这方面的心理准备也没有。

她带着哭腔说,这两天经常觉得恶心,我的“那个”已经过了快十天了,还没来,你说怎么办吧?

我的大脑在急速运转,怎么办?怎么办?这种事儿以前只是听说过,大约只能去医院流产。可是,流产应该要花很多钱的,去哪里弄这笔对我来说不亚于巨款的钱?向家里要?我哪里有脸说……

她着急地推了我一把说,你倒是说话呀!你做的事儿,你可要负责呀!

我做了个长长的深呼吸,然后说,你让我好好想想!

她将脸扭向一边,然后,一动不动地,将这个姿势保持到我想出办法。

我把自己的办法告诉了她,她才扭回头来,然后,她一抬手,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她骂道,你还是个男人吗?亏你想得出来……

我捂着半边脸说,我知道你一时难以接受,可是你想想,你还会有更好的办法吗?

她失望地看着我,泪水像两条小溪般顺脸颊淌了下来……

我的办法是让她去找陈老师,毕竟,她和陈老师有过肌肤之亲,没有什么开不了口的。而如果我带她去医院流产,医生看我们年纪都这么小,肯定会盘问的,弄不好,会把我们当流氓送到公安局,或是通知给学校,要是那样的话,我们都完了……陈老师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他肯定有办法,不会把事情弄得更糟……

太阳缓缓沉入了地平线,远处的麦田里,绿油油的麦苗儿,已经变成墨绿色了。风从河面上吹来,带着水腥气儿,已经有了凉意。

她一句话也不说,忽然踢开车撑,骑上自行车走了。

我在那儿待了好久好久,无边的恐惧,剧烈的忐忑,山一般向我压来。

整个周日,我都是在发呆中度过的。我设想了无数种结局,好像每一种都对我不利。我担心奚晓娟会自杀,或者告诉她的父母,她的父母会找到我兴师问罪……也许,奚晓娟为了洗清自己,会说我是强奸,那我就得被抓起来判刑,甚至枪毙……又想,奚晓娟不会这么狠心的,她不但是美丽的,还是善良的……

周一上课时,我精神恍惚地来到教室,紧张地盯着门口,唯恐看不到奚晓娟。

在上课铃响的最后一刻,奚晓娟来了,她看都没有看我一眼,神情冷漠地走向她的位子。她眼圈发黑,眼窝深陷,面色苍白,比周六那天消瘦了许多。我一阵难过,我太自私了,竟没想过,她比我的压力更大。

中午,她没有来食堂吃饭,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儿。麦红月见我心不在焉,不满地在桌子下踢了我一脚,你想什么呢?

我问,奚晓娟怎么没来吃饭?

她瞪了我一眼,冷冷地问,这和你有关系吗?

随后,她调整了一下口气说,她不舒服,在宿舍躺着呢。

下午第三节课是音乐。陈老师刚进门,我就发现他的额头上有鸡蛋那么大的一块瘀青。他神情有些落寞,走上讲台时,他的目光把整个教室环顾了一遍,突然定格在我的脸上。四目相对,我心里一哆嗦,赶紧低下了头。

陈老师用沙哑的声音说,同学们,今天我教你们唱《难忘今宵》。

课刚上了不到十分钟,武老师就把陈老师叫走了,隐约听到是校长要找他。

陈老师这一去再也没能回来,这是我见陈老师的最后一面。

第二天早读时,学校就炸了窝,陈老师在宿舍里上吊自杀了。据早看到的同学说,陈老师宿舍的窗帘没有拉好,天一亮,有人在他窗前经过,无意中看到他挂在电扇下面。同学们纷纷拥了出去,我没有动,呆呆地坐在那里,大脑一片空白。

奚晓娟等同学们都出去后,站在我的座位旁冲我质问了一声,你告诉麦红月了?!

我慌乱地摇了摇头。

那就是你说出去的!

说完,她就风一般出了教室,走出了我的视线,从那一刻起,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关于陈老师和奚晓娟的风流韵事传遍了整个校园。作为唯一的目击者,我并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他们的事儿,这是怎么传出去的呢?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奚晓娟真的要恨死我了。转念一想,我真是唯一的目击者吗?我们离开教堂时,那神秘的钟声是谁敲响的?也许,还有其他人看到,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我心乱如麻,独自在空荡荡的教室里惊慌失措。

接下来学校里热闹了好久。先是公安局来破案,后来定性为自杀。接着教育局又来调查他自杀的原因,也很快有了定性,他和学生奚某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致使奚怀孕,畏罪自杀。接下来陈老师的家人来讨说法,奚晓娟的父母来学校要人,因为奚晓娟周末没有回家……

那段刻在记忆中的日子,我每一天都是在惶恐不安中度过的,我深刻理解了如履薄冰的含意。我害怕老师叫我的名字,老师一叫我的名字,我就不由自主地颤抖一下。上着课的时候,我最恐惧的事儿,就是有学校领导或其他老师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有一天,正上着语文课,学校的教导主任忽然出现在门口,他把武老师叫出去,两人嘀咕了几句什么,并不时地把目光投向我,我顿时心跳加剧,汗水将衣服都浸透了。后来武老师进来,喊了我的名字,我呆呆地站了起来,我好像听到他说,校长有事儿找你。

我一阵头晕,瘫倒在课桌下。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宿舍里,挂上了吊瓶,有几个同学在看着我。见我睁开眼睛,麦红月眼圈一红,泪差点儿下来。自从陈老师和奚晓娟出了事,麦红月也变得沉默了,我们在一起吃饭时,我经常走神儿,对她说的话,我常常答非所问。但她没有像以前那样对我,只是用忧伤的眼神看着我。

我问,我怎么了?

王力强说,医生说了,你没什么事儿,就是长期精神紧张,睡眠不好,太虚弱了。

我想起了在意识蒙眬中武老师说的那句话,心又提了起来,下意识地看了麦红月一眼。

麦红月拍拍我的脑门儿说,你至于那么激动吗?武老师刚说你又在市报副刊发了一组诗歌,你马上就倒下了,你又不是第一次发表作品……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慢慢闭上了眼睛。

一个多月后,事情慢慢平息了下来。学校赔偿了奚晓娟的父母一笔钱,校长和教导主任全部免职调离,武老师也被调到一个偏远的村小学,后来听说,那个小学三个年级共四十多名学生,以前只有一个老师。

奚晓娟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传说她去了南方,跟一个亲戚学做生意去了。

临近高考时,麦红月的父亲出了事,他因为滥用职权和受贿,被罢免了一切职务,因为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没有追究法律责任,只让他提前退休了。

这个变故,对我和麦红月的打击,无异于灭顶之灾。知道消息的当天晚上,我和她在操场南的小树林里默默流泪。哭过之后,麦红月用袖子擦了擦眼泪说,有山靠山,没山独立,从现在起,咱都铆足了劲学,不要让别人看笑话。

我就是在那一刻萌生了退意。回家当农民吧,这就是我的命,也是命运对我的惩罚。如果我真的和麦红月在一起,就会时时想起奚晓娟,时时想起陈老师,难道我要背着对他们的愧疚度过这一生?

回宿舍的路上,我问,如果我考不上,你怎么办?

麦红月叱道,不许这么说!

黑暗中,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的语气非常决绝:我不会和一个砸牛屁股的人结婚!

最后的冲刺阶段,麦红月几乎是在玩儿命了,除了吃饭上厕所,她整个人都长在了教室。有女同学告诉我,晚上熄灯后,麦红月在宿舍里打着手电学习。

十一

高考成绩下来了,全班考上大专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王力强,另一个就是麦红月。还有几个被中专学校录取的,总的升学率仍不足百分之十。

麦红月被市里的师专中文系录取。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她曾来过一趟我家,劝我复读。我谢绝了她的好意,她再三劝说无效后,哭着离开了。开学后,她给我来过很多信,主要写大学校园的新鲜生活,极力恳求我去学校看她。我知道她的良苦用心,为了不再耽误她,我一封信也没有回。后来,她的信就渐渐少了……

我很快融入了另一种生活。

每天,我都和家里人一起到责任田里侍弄庄稼。不到一个月,人就晒黑了,像个地道的庄稼汉了。

每天晚饭后,我都在属于自己的一间小西屋里,趴在我作为书桌的那张老式八仙桌上,读书写作,自得其乐。夏天,蚊子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咬得我浑身起满了红疙瘩,我也照样趴在书桌上一动不动。有时,脚被咬得实在受不了,就弄一盆凉水放在桌子下面,将两只脚放进去,常常将两只脚泡得泛白。冬天,我有时一熬就是一个通宵,早晨浑身冰凉,站都站不起来了。

我的诗歌陆续上了《星星》《齐鲁晚报》《黄河诗报》等较有影响的报刊。很多文学爱好者慕名而来,一年多的时间,我结交了很多文友。

在麦红月考上大学一年后,我也意外地参加了工作。

县文化馆创作室要招一名创作员。那是一九八九年,还没有“逢进必考”的规定,像这种需要文艺人才的特殊岗位,如果空缺,上边又分不下专业人才来,就在各单位和社会上选调,有些地方给这种机制取名“特殊人才引进”。我们全县能在省级刊物发表作品的人寥若晨星,而这有数的几颗星星,不是年龄太大,就是原单位不放人。筛选了一遍之后,唯一一颗合适的星星,就是我。

像做梦一般,我被人指导着填了几张表格,领到一把钥匙,就进文化馆的创作室上班了。我每月的工资是七十多元,按当时的物价,能买四十多斤猪肉。上班一年后,我出版了第一本诗集《蓝眼睛》,这是我们县有史以来出版的第一本个人专著。领导很兴奋,他带着我,让我拿着那本薄薄的诗集到处送,县委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文化局、人事局等单位的头头送了一个遍,每本都签上了请领导指正的题词,签了我的名字。不久,单位顺利地给我办理了农转非手续。

一九九〇年夏天的一个早晨,我上班后,打上水,沏上茶,刚拿起一张报纸,麦红月一头撞了进来!

那一天她刻意打扮过了,穿着一件崭新的苹果牌牛仔裤,上面是一件粉红色的半袖衫,头发也烫了,整个人显得漂亮、大方了很多。

看到我诧异的样子,她竟脸红了一下,小声说,我毕业了,分到了成人中专。

第二年春天,我们结婚了。

世事沧桑,人生存在着谁也无法预料的变数。

一九九六年,麦红月供职的成人中专生源达到历史最少,全校有五十多个老师,只招了三十多个学生。勉强维持两年后,学校被迫撤销,原来的教职员工,面临两种选择:要么等待分流安置,要么买断工龄自谋职业。这时,我已经调到市里的一家文化部门工作,麦红月带着两岁的双胞胎女儿住在娘家,夫妻已经分居一年多了。起初,麦红月想调到市里的中小学继续教书,但经多方努力,均未如愿。她一咬牙,就选择了后者,拿着买断工龄的十二万元钱,又把我们在县里的房改房卖了,用这些钱在市中心开办了一家私人幼儿园。事实证明麦红月的选择是正确的,那些被重新安置的教师,大多被调到了农村中小学,待遇低,条件差。她以前的一个同事,因为老公调到了市里工作,也辞了公职,来投奔她了。几年之后,麦红月的幼儿园规模达到四五百人,成为本市幼教名校。

十二

麦红月出院后,我也上班了。我给她请了一个全天候的保姆。她把幼儿园的工作交给一个副园长打理,有事就用电话遥控指挥。一个月后,她已经能在电动轮椅上进退自如了。

麦红月的心情逐渐好了起来。有一天,正吃着午饭,趁保姆不在,她忽然对我说,我不会和你离婚的,你以前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谁也别想把你从我身边夺走。

她的这句话说得我后脑勺凉飕飕的,我怀疑她的大脑是不是出了问题。

最近,我一直在联系温丽,但她的手机怎么也打不通。

我给晚报策划部的一个哥们儿打电话,委婉地问了一下温丽的情况。

那哥们儿说,温丽是自己来应聘的,主任看她长相气质都不错,想留下来好好培养一下,谁想,她上班满一个月后,一分钱的业绩也没有,还自动离职了,和我们这里早就没有联系了。

我又上她的QQ,给她留言:我有重要的事情要问你,请你看在朋友一场的分儿上,回复我。在微信上,我给了她同样的留言。但是,她一直没有消息。

温丽就这样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就像在我生活中出现一样神奇。她带着我对她的未解之谜,不知又在哪座城市的灯下,面对着什么样的男女继续表演。

十三

认识温丽,是在不久前的一次饭局上。

那一天,许达庸打电话请我去拉芳舍吃饭。

许达庸是一个商人,同时,他还是一个勉强能说得过去的小说家。刚认识的时候,他每次请我吃饭,大多是他刚写了一篇小说,让我看看,提点儿修改意见,或者在我主编的《东方文学》上发表一下。后来,他渐渐写出了点儿门道,能在外面发表了,我们再在一起,就不谈文学了,瞎聊。

我穿过迷离的灯光,来到许达庸预定的十六号台时,许达庸还没有来。

我要了一杯茶,一边品茶一边玩弄着手机。

嗨!您也是一个人吗?

隔着两张桌子,一个女孩儿面对着我坐在那里,举手和我打招呼,她左腕上的琥珀色手镯在灯光映照下亮了一下。女孩儿衣着素雅,二十三四岁的样子,令我吃惊的是,她长得极像电视剧《杜拉拉升职记》的主角王珞丹,只是,比王珞丹稍显忧郁了点儿,她的面色微微有些苍白,但双眸明净,汪着春水,像要随时滴下来。因有这样的一双眼睛,她的整个面部异常生动,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妩媚。

我笑了笑,冲她举了举手中的茶杯,遥致敬意。

那个女孩儿竟朝我走来。她个子并不高,但身材凹凸有致,细腰丰胸翘臀,使她的整个身姿散发着充盈的性感。她主动递上一张名片,名片上显示,她叫温丽,是本市晚报社的,职务是“策划部助理”。所谓的“策划部”,其实是广告从业人员近两年创造出来的美称,实质还是变相地拉广告,只是这样称呼比较有面子。我释然了,这个女孩儿是拉广告的,怪不得这么自来熟,凡是拉广告的搞推销的跑保险的女孩儿,大都热情主动。

我把自己的名片递给她,问道,你在晚报的时间不会太长吧?

她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是的,我才来不到一个月。

她瞟了一眼我的名片,笑着说,怪不得,咱们是一个系统呀!

她举起手中的咖啡杯,在我的茶杯上碰了一下说,我很荣幸。

我微笑着,慢慢欣赏着面前的温丽,清秀,嘴甜,是我特别喜欢的类型。

许达庸打着哈哈走过来,一边握住我的手一边说,抱歉抱歉!中间办了个事儿,来晚了。

我已经见惯了他这种做派,甩开他的手说,快点菜吧!

许达庸带着一个叫刘欣的女孩儿,和我见过多次面了,他一直说是他公司的秘书。

许达庸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粘在温丽的身上,然后看了我一眼问,你带来的朋友?

我装出很熟悉的样子介绍说,这是温丽,晚报的。

只要许达庸有了好感的女孩子,基本上是在劫难逃的。如果他和别人同时认识一个女孩儿,他若出手,别人只有看着的份儿。我有些遗憾,为什么是和许达庸在一起认识温丽?

但是温丽只对我有兴趣,不断地和我聊,只在许达庸敬她酒或问她话的时候,才漫不经心地瞟他一眼。

这种轻慢是许达庸不曾遇到过的,他有些不高兴,频频向我们举杯敬酒。

两瓶法国产的“拉菲”很快就见底了,许达庸让服务生开了一大瓶一千五百毫升的“维尼斯堡”,全部倒在了一个大号的分酒器中。

已经深夜一点了,两男两女,坐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像喝啤酒一样地喝干红,一次干半杯。我们三人用各种各样的理由轮番敬着许达庸。今晚不把许达庸放倒,这个场就散不了。

一大瓶红酒干完,又开了一瓶七百五十毫升的,喝到一半,许达庸就趴在了桌子上,很快响起了鼾声。

刘欣喊服务生买单,然后对我说,王哥,你们先走吧,我在这里等着他醒过来,再送他回家。

每次都这样,许达庸喝醉了,总是刘欣善后。许达庸身边的女人像走马灯般换着,但刘欣始终在他身边,眼睁睁地看着他和别的女人打情骂俏,甚至还有我看不到的其他事情。

我打了辆车去送温丽。

温丽也已经烂醉如泥,小猫般偎在我的怀里。听着她梦呓般的指引,我抱着她来到她租住的房间里,把她扔在沙发上,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离了水的鱼般大张着嘴喘着粗气。

我打量了一下客厅,家具都是旧的,不但样式旧,品相也很旧了,显然都是房东或前任房客遗弃的,但到处都打扫得非常干净。从布局看,这应该是一个两室两厅的房子,一个人租住这么大的房子,在这么年轻的单身女人中是不多见的。

我缓过了劲儿,慢慢站起来,觉得有些头重脚轻。我慢慢移到温丽对面的沙发上,无力地躺在上面,顿时有一种柔软、舒适的感觉……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

手机在茶几上不时地发出提示音。我拿起来一看,好多未接电话,光妻子的就七八个,还有许达庸的两个。

我先给许达庸拨了过去,电话一接通,许达庸就埋怨道,怎么才接呀!我都快替你包不住了。

我问,你是怎么说的?

还能怎么说?我就说你喝多了,在我家沙发上睡着了,说等你醒了给她回电话。

我说了句“谢谢”,就给我妻子打了过去,对方关机。我这才想起,今天是星期二,上午她有两节课。妻子虽然是本市最大私立幼儿园的老板兼园长,但她一直坚持上课,她喜欢让自己一直处于紧张的工作状态,这也是我比较自由的前提。

温丽猫一样蜷缩在沙发上,还没有醒。我给她盖上一床薄被子,动她的左胳膊时,我无意中看了一眼她手腕上的琥珀色手镯,近距离这么一看,原来是一个硬塑料合成的赝品,看样子年代已经很久了,岁月的氧化已经使表层有些泛白。在拉芳舍初次见到这个手镯,我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现在静下心来仔细想了想,又毫无线索。但是越瞅,这个东西就越是眼熟,好像在街上遇到一位故人,面孔非常亲切,却一时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但这个陈旧的赝品,确实委屈了温丽。

我想:下次见面,一定送给她一件好一点儿的首饰。

十四

半个月后,我忽然收到了温丽的一封QQ来信。当时,我正在办公室,就当即打开了。

王老师:

您好!

很抱歉,我打扰了您的生活,但我也是有苦衷的,请听我慢慢给您说。

我出生于北京,父母都是普通市民。我在北京一家三流院校的表演系毕业,后来就跟着一些摄制组四处拍戏,跑龙套,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会当上女一号,成为大明星。不幸的是,我被男朋友感染了艾滋病毒,成为病毒携带者。那是我们几个同事一起体检时查出来的,立即就在圈子里传遍了。当时,我万念俱灰,觉得摆在面前的,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不是父母天天轮班守着我,我早就自杀了。后来,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名叫“艾滋病家园”的QQ群,发现了一个病友自发组织的艾滋病病友会,我看到他们发的交流治疗经验、互相鼓励的帖子,觉得这个群体非常适合我,就申请加入了他们。

我们每月都有一天的聚会,地点在一个病友的会所里。在这里,我认识了很多的大哥、大姐,我是里面年龄较小的,他们都很关心我。尤其是这个会所的主人,一个漂亮的大姐,她对我像妈妈对女儿一样关心,在这里,我重新拾起了生活的勇气。后来,这位大姐对我说,像我这种年轻的病毒携带者,只要控制得好,可以二十年不发作,再有十年的时间,艾滋病一定能够攻克。现在美国已经研制出一种新药,可以有效控制病毒二十年不发作。但是,这种药很贵,服用一年要二十万元,十年下来,就要二百万。当时,我非常憧憬这种神奇的药,但我明白,就我父母的年收入来说,全家人不吃不喝,也仅够半年的。我非常羡慕那个大姐,光她的那个会所,也值个几千万。

有一天,大姐给我讲了她的故事。

大姐名叫奚晓娟,她很年轻的时候,就从老家跑出来了。当时,她怀着身孕,在一家饭店的后厨打工。孩子生下来后,她无力抚养,就委托在一起打工的一个大姐送了人。后来,她从后厨走向前厅,从服务员做到领班、经理,因为她做事认真,又努力,饭店的老板很喜欢她。老板的老婆病死后,她就嫁给了老板。前几年,老板忽然也病了,一查,竟然是艾滋病,她吓坏了,赶紧到医院一查,竟然也染上了。老板临死前,把饭店给了他儿子,把会所给了她……她虽然富有了,但是由于她的病情发现得晚,病毒已经开始发作,她的日子不多了。她说,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她有两个心愿:一是找到她的亲生女儿。当年的那个同事大姐已经过世,想找到线索很难,但奚大姐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孩子找回来。二是要彻底弄明白当年究竟是谁出卖了她和陈老师,这个事弄不明白,她死不瞑目。

开始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我如此坦诚,把隐私都告诉我这样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后来才知道,她早就选定我了,因为我年轻漂亮,又学过表演。她给了我您的资料,要我想办法接近您,了解您现在的状况,更重要的是,问出当年那个事件的真相。如果出卖她和陈老师的那个人是您,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如果是您的妻子出卖了她和陈老师,她想和您见上一面。

说实话,我不太情愿干这种事情,这太像电影里的情节了,我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但大姐告诉我说,如果我能替她办好这件事儿,会给我二百万元,让我维持十年的生命,那时艾滋病攻克了,我就会和正常人一样度过一生。我太想活下去了,我还年轻。后来的事您都知道了,我主动接近并结识了您。关于调查当年陈老师自杀一事,我想了又想,度过了很多不眠之夜,也不知道该在什么地方找突破口。后来我想,大姐最终的目的是想见您一面,和您重温旧梦,那么,如果我把您的婚姻拆散了,把您带到大姐身边,任务就算完成了,到那时,关于是谁出卖大姐的事儿,应该不是问题了。

我们在如家宾馆被您妻子抓住,是我给您妻子打的电话,您妻子的电话,是我在您手机上查到的。

但我没想到会发生意外,害您的妻子出了车祸。我心情十分复杂,又后悔,又害怕,又愧疚……还有,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完成奚大姐交给我的任务了……我为了求生,一念之差,却害了别人的一生。那天晚上,我心情跌落到了极点。恰好,许达庸打电话约我吃饭,如果在平时,我肯定不会搭理他那种人,但在那种心境下,我一心求醉,就赴约了。许达庸也看出我心神不宁,乘机把我灌醉了,然后在我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占有了我……这个人太不厚道了,你们是朋友,他竟然也会对我下手,至于会有什么后果,那就看他的造化了。

您妻子出事后,我在暗处观察了一段时间,得知她截肢后,我心情非常难过。现在,我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您,也不敢面对奚大姐,她不知道我回了北京,以为我们还在一起。我不知道这能瞒多久,以后我该怎么办,我特别烦躁、害怕,真想从楼上一头扎下去算了……可我还怀着一线希望,毕竟,我的病毒还没有发作,如果近期艾滋病攻克了呢?

好了,先说这些吧。最后,向您的妻子致以深深的歉意!

看完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一九八七年的秋天,究竟是谁把奚晓娟和陈老师的事情传出去的呢?是以什么形式传播的呢?作为与这件事有密切关系的我,为什么竟然不知道呢?这么多年来,奚晓娟一直把我当作泄密者痛恨着……我的心绞痛起来,我一直在内心深处爱着的人,却一直痛恨着我。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以为已经将她忘记了,其实,她一直在我的心里,从来没消失过……

我给温丽回复了一封短信:

温丽:

你好!

看了你的信,十分震惊。我不怪你,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理由或苦衷,每个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能有机会改正错误,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而有些错误,一旦形成,就永无改正的机会,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

请你转告奚晓娟女士,我无意申辩,但我会给她一个交代的。

我决定找以前的老师,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我不能再这样装傻卖呆地沉默下去了。当年,我怕引火烧身,只字不敢提及这件事情,更不敢向老师、同学们询问。当年,是武海洋老师在课堂上将陈老师叫走的,他应该知道点儿线索。

我记得麦红月因为她父亲的事情,曾和武老师联系过,就给她打了一个电话,问她有没有武老师的号码。

麦红月觉得很意外,我从她的口气中能听出来,抻了一会儿,她问,你找他什么事?

我说,有点儿闲事。

一会儿,麦红月将武老师的电话发给了我。

十五

星期天,我驱车赶回老家,几经周折,找到了武老师。

武老师仔细地打量了我一番,才迟疑地叫出我的名字,王士祥?

武老师比我想象的要年轻得多,他当时是三十多岁,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以为他早老得不成样子了,但他的精神头却极好,乌黑的短发梳得特别整齐,只是鬓角有点儿发白,两只眼睛还是那么有活力。我在麦红月那里得知,他内退后,一直在一家叫“博学”的私立中学当副校长,主管教学,学校的教学成绩在县里名列前茅,难怪他年逾六十了还意气风发。

当我说明来意后,武老师惊异地问,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事儿?

他狐疑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问,你不会是特意赶来问这件事的吧?不对呀,当年你是活跃分子,又和奚晓娟关系不错,这件事你应该清楚呀。

我想:如果全校有两个人不知道真相,那肯定是我和奚晓娟。

武老师进了里屋,一会儿,他拿出了一个大号的旧信封,将信封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是一摞纸稿。武老师戴上眼镜,一张张地查找。我瞟了一眼,看到武老师刚刚放下的那张抬头写着“骇河中学信笺”的字样。

武老师翻了半天,翻出了半张信纸,他犹疑地捏着它,看了又看,最后才有些不甘心地递给了我,两只眼睛兀自在镜片后面闪着疑问。这是半张过去通用的信纸,纸已经发黄了,横格线都是红色的,颜色已经很浅。纸上有几行字,写得很是潦草:

晓娟:

你说你怀孕了,我很吃惊,也很疑惑,虽然我们在一起过,但因为我个人的原因,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情。那天,我心里又羞又愧,就先走了,走到河堤上,还不见你出来,我不放心,就又返回了教堂。走到一楼,我正想喊你,突然听到了你和他说话的声音。后来,我一直在教堂一楼的角落里坐着,直到看着你和他同时走出了教堂,走进了玉米地中……但你不要害怕,如果你真的怀孕了,我会帮你解决的,这个星期天的上午,我先带你去医院检查一下,看看结果再说。我九点在县医院门口等你。

陈小年

1987年11月8日

我大吃一惊!头脑一阵晕眩……很明显,这是当年奚晓娟按我说的办法把怀孕的消息传给陈老师后,陈老师给她的回信,可是,这封回信是怎么落到武老师手里的呢?

我疑惑地望着武老师。

武老师说,这封信是我在黑板报的最下方看到的,当时,还有一个老师和两个同学在看,我赶紧揭了下来,并一再嘱咐那几个目击者,不要声张,但还是传了出去。我只好将事情汇报给了校长,校长让我把陈老师找来谈话,他们谈了半个下午,陈老师始终不肯说出纸条上和奚晓娟同时走出教堂的那个“他”是谁。校长知道他的性格,只好先让他回去了,我们准备第二天就找奚晓娟谈话的,谁知道……唉——武老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我心如刀绞,泪水在眼眶里团团打转,终于没有忍住,汹涌而下。

武老师大惊道,士祥,你怎么了?

我冲武老师摆了摆手,含糊地说了声告辞的话,就跌跌撞撞地下了楼,又趔趔趄趄地上了车。我把车开到一个空闲的地方,将车停下来。那半张信纸居然还捏在我的手里,我仔细地将那封短信又看了一遍,泪水打湿了这张发黄的纸片,我在心里说,陈老师,谢谢你,对不起,我罪该万死。我想象着那双熟悉的手,在黑暗中伸出,将这张纸片从另一个人的衣服口袋或书包里拿出来,抹上糨糊,悄悄地粘在教室房山墙的黑板报上……我在车里,像一个村妇般放声大哭,引得无数路人侧目。我已经管不了这些,泪水越流越多,流下了脸颊,滴落到我凸起的肚子上,把衣服都湿透了。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哭过,已经积攒下了太多的泪水,我哭陈老师,哭奚晓娟,也哭我自己这个不折不扣的浑蛋……

我把这半张纸撕得粉碎,扬在了车窗外。

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故乡的县城里穿行。街上车流拥挤,行人如织,混浊的空气和嘈杂的乡音,给我一种惶恐的亲切感。

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母校骇河中学。学校门前的大街两旁,那些低矮的平房都不见了,变成了清一色的二层小楼。学校也没有丝毫以前的影子了,宽广的校园内,是两幢漂亮的教学楼,学校门口的大理石柱上,赫然写着“博学私立中学”六个鲜红色的大字。想来,这就是武老师供职的私立学校了。以前的骇河中学,和那些粗陋的教室同时消失了。

我只在门口停了片刻,又驱车往西,驶过渭河大桥,拐上了往北的河堤路。只走了不到一分钟,我就刹住了车。河堤下那大片大片的玉米,和玉米地中灰色的老教堂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型化工厂,围墙及厂房等所有的建筑都是白色的,一个同样是白色的烟囱里,正往天空喷吐着黑烟。

我深深地叹了口气,将车倒回到桥头上,然后别过车头,驶上了归途。

回到家,家里竟空无一人。我感觉有些不妙,赶紧打麦红月的手机,关机。又打保姆的,保姆说,麦老师给我结清了工资,让我另找下家。

她去了哪儿呢?回娘家了?去大学看女儿了?这似乎都不是她的性格,她是一个不愿意把麻烦带给别人的人。去幼儿园了?那也用不着关机更用不着辞保姆呀!

故乡之行,让我不得不重新认识和我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麦红月。我和奚晓娟在教堂内的事情,她应该全部知道了,竟然忍了二十多年没有提及。因为,陈老师纸条中的那个“他”,除了我和陈老师、奚晓娟外,只有麦红月知道是谁。

接连三天,都没有她的消息。第四天,我用随意的口气先后给岳父和两个女儿都打了电话,在和岳父的通话中,岳父没有提及她的女儿,而对我最近发表的一篇小说津津乐道。我的两个女儿,在接通电话后,都要求和她的妈妈通话,我只好撒谎说她出差了。

我想报警,但理智告诉我,这样只会让事情更复杂、更乱。

在烦躁不安中,我接到许达庸的一个电话,他问我最近和温丽有没有联系。

我告诉他,我早已经联系不上她了。

许达庸在电话里狠狠地骂,这个婊子,她害苦我了……

我不等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然后把他拉入了黑名单。

傍晚时,我接到了温丽的一个微信:

王老师,今天上午,奚大姐邀我去她的会所,她知道我回北京了。我匆匆赶了过去,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您的妻子,她在奚大姐的房间里,两个人正在大吵,房间的门关着,听不清她们说的什么,但两人的情绪都很激动,声音时大时小。后来,好长时间没动静,我不放心,就推门进去,看到您的妻子跪在地上,抱着奚大姐的大腿,奚大姐抱着您妻子的头,两人都在无声地痛哭……

现在,我彻底从这件事情中解脱出来了。今天下午,奚大姐就让会计打到我的账户上一百万元,说实在话,我真的是狂喜了,自从查出那种病,我整天怕得要命,怕发病,怕早早地死去。这笔钱可以保我五年,这五年,我会努力工作,挣足下个五年的医疗费用,我相信,在我发病之前,艾滋病一定能攻克……你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做了一件错误的事情而已。我和您之间,同样如此。

最后,我恳求您能尽快来北京,奚大姐的日子不多了,您应该陪陪她。

十六

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我坐上了去北京的动车。

我一直没有想好,该如何面对奚晓娟,尤其是麦红月在场的情况下。

但我控制不住去北京的渴望,那里有我爱的人和我的亲人。无论局面会有多么艰难,我也只能选择承受和面对。

我按照温丽提供的地址,打车来到了位于四环内的康寿会所。

刚进会所大厅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短信,是麦红月发来的,内容很简短:我已经到家,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商量一下离婚的事。

我已经顾不上回信息,想尽快见到奚晓娟的那种迫切,使世上所有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大厅富丽堂皇,却没有一个人影,我茫然四顾,不知到哪里能见到奚晓娟。

正疑惑间,温丽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她神色忧郁地对我说,快跟我来。

我随着温丽,来到二楼的一个套间内。

一进卧室,我呆了。

奚晓娟平躺在床上,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丝毯。她还是那么美,尽管脸色有些苍白,表情已经凝固,但嘴角还存着一丝甜甜的笑意。

温丽哽咽着说,大姐是昨晚喝安定走的,今早上工作人员发现后,打电话叫来了120,人家说已经晚了……她本来还能活很长时间,可她不愿自己被病痛折磨得不成样子后再离去……

我慢慢跪在了奚晓娟的床头上,轻轻抚摸着她失去了光泽的脸,想到她这一生,本来可以顺风顺水的,但因为我,却历尽了坎坷……我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等我平静下来后,温丽交给我一封信说,我在床头上发现的,是写给你的。

我颤抖着展开信纸:

士祥:

不要过度悲伤,人总是要死的,早早晚晚吧。这些年来,我一直恨着你……我真后悔,没有早点儿去找你,也许,那样我的生活会有另一种轨迹。唉!这就是命。

至于红月,我已经原谅了她。

最后恳求你一件事,当然这也是你的事情:一定要找到我们的女儿,我当年委托的那位大姐虽然已经过世,但她还有家人,地址温丽会提供给你,你只要用心去找,肯定能找到的。什么时候找到了,就告诉我一声。

这个世界,我来过了,爱过了,被爱过,知足了,就这样别了,走了!

晓娟绝笔

按照奚晓娟的遗嘱,我将她的骨灰带回老家,交到了她悲痛欲绝的父母手里。

我和麦红月办理了离婚手续,房子归她,我拿了一部分存款。

我用这笔钱作为经费,踏上了寻找女儿的漫漫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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