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教是在原始信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民间信仰活动,流传于我国东北到西北边疆地区操通古斯语系和阿尔泰语系的诸多民族中,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各地留下了许多萨满教遗迹。
我国古代北方地域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萨满教文化。从对一系列文化遗迹和考古文物的研究中,考古学家认为:萨满教文化是我国文化的一个源头,尤其是北方文化的源头。
考古工作者曾经在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兴隆洼4号遗址中出土了距今六七千年的陶器,上有猪形首、鹿形首和鸟形首动物图像。
猪形首细眼,长吻前突,鼻端上翘,獠牙长而略弯,蛇身躯体作蜷曲状。鹿首和鸟首右侧纹饰则似由羽翼抽象出来。这3种灵物图像都向左侧绕器一周,形象地反映出当时人们幻想的神灵具有超人伟力。
兴隆洼遗址的这些发现,已不是单纯现实动物形象的写照,而是人们创造的崇拜对象。因此,被认为是萨满教原始崇拜的源头之一。
远古先民对女性崇拜的证据也有发现。在山东威海东山嘴红山文化祭祀场所,出土了生育崇拜陶塑孕妇像和生育女神大型坐像,还有双龙首玉器等。继东山嘴遗址之后,又在辽宁牛河梁文化遗存中获得重大发现。
牛河梁文化遗址位于辽宁凌源、建平两市、县交界处,这里发现的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是我国迄今为止的新石器时代最早的大型祭祀中心,也是一个较大群体的宗教圣地。
红山文化的女神群像大小不同,构成有中心、有层次的神统,并有猪龙头泥塑和猪龙玉饰出土。有学者认为,女神庙同积石冢紧密联系,可以推测是该群体的祖先塑像。
红山文化中的孕妇雕像,表明原始时期的母亲神崇拜,以及表现以女性作为生育者的丰产巫术和生殖崇拜。
相当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阶段内蒙古宁城夏家店上层文化,出土了与生殖崇拜相关的剑柄男女雕像,有典型的蒙古人种特征。
吉林西团山遗址,据推测约在战国之际,当时已经进入铜器时代,属父系制社会阶段。主要的宗教迹象表现为石墓朝向山顶,这与天体崇拜有关。据人骨研究结果,该墓葬属于通古斯族属。
英雄崇拜是先民祖先崇拜的核心形式。辽宁西丰县发掘匈奴墓葬,是一处具有军事组织特点的游牧部族的公共墓地。出土文物丰富,主要有铜柄或木柄铁剑、铁矛、铜矛,带有牛、马、羊、驼、犬马、犬鹿、鹰虎等动物形象的铜饰板,从造型上看与游牧民族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另有77面铜镜出土。从墓葬的陪葬方式来看,那些受到特殊礼遇的青壮年死者,可能是有军功的英雄。
我国北方萨满教遗迹的发掘表明,萨满继承着北方文化的遗产,是氏族的、部落的、民族的文化传承者和体现者。因此,北方考古学界认为,北方地区是渔猎、游牧及一部分农耕文化区,萨满教文化既是北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我国古代北方文化的重要载体。
除了北方地区外,古代西域也十分流行萨满教。新疆的很多少数民族的祖先都曾信奉过萨满教。虽然这些民族后来又信仰了祆教、佛教、景教、摩尼教和伊斯兰教等阶级社会的宗教,但原始的萨满教观念习俗在这些民族中的影响却十分深远。
高车萨满巫师多为女性,“善用五十箸卜吉凶”。祭祀天地、日月、星辰等,以狼祖为图腾,特别畏惧雷霆,“每震则叫呼射天”,“埋羊殳羊,燃火,拔刀”,女巫祝说这样可以把雷灾拔除。女巫显然是母系氏族时期祭祀崇拜的遗留。
羌人崇拜自然,有很深的鬼神观念,特别敬信族内巫师。每隔3年,族人便要在巫师的主持下聚在一起,在野外杀牛羊祭天。
吐谷浑为羌化的鲜卑种裔,萨满巫术在部族中十分盛行。《晋书》记载其始祖吐谷浑曾对乙那楼说:“先公称卜筮之言。”说明吐谷浑早就存在着专司卜筮巫术的职业巫师,巫师之言为其部族所崇信。吐谷浑特别崇拜山神、河神,并四时祭拜,由巫师主持。
月氏人在西迁之前,与“匈奴同俗”,自然崇拜、灵魂崇拜、祖先崇拜为其萨满信仰的体现。职业的巫师也早已产生,他们不仅可以占卜,主持祭祀活动,使用巫术给病人看病,而且还有权对部族的习惯法作出解释。
突厥人笃信萨满教。史称突厥人“敬鬼神,信巫”,敬天地,拜日月,尤其崇拜天神腾格里,奉天神腾格里为主宰一切之神。“突厥崇拜火,尊敬空气和水,颂扬大地和水,但仅奉天地为唯一造物主为神,用牛马羊祭祀他,并有祭司预言未来之事。”“祭司”即萨满巫师。
突厥人中的萨满巫师地位很高。据传说,突厥先祖泥师都就是一位“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的萨满。萨满参与国政,有关军政大事,可汗都要听从萨满的意见,由萨满预卜凶吉,决定取舍进止。突厥可汗登基,要由萨满充当神的使者,代表神意,授权新主。突厥人的萨满教信仰,反映了突厥人母系氏族时期的重要内容。
回鹘是9世纪以后新疆地区的主体民族,即维吾尔族。回鹘同其他北方草原游牧民族一样,信奉萨满教。回鹘巫师与贵族上层的联系很密切,权势很大,常随军出征,占卜一切大事,施巫作法,很受回鹘可汗的信赖。
天山南部塔里木盆地绿洲地区信仰萨满教的情况,史书乏载。但从于阗国“其俗信巫”的历史记载不难看出,城郭诸国也存在着萨满教。古代于阗巫师的地位很高,他们以神自居,代表神发出旨意,可以左右军政大事。杀马祭天是巫师惯用的法术,认为即可以乘马行天,与神沟通,传达神意。
在哈萨克族中,巴克思被认为是博学之士、诗人、乐器演奏家、吟诵史诗的歌手、部落氏族的谋士;在跳神时,他们用库布兹琴伴奏歌唱,兴奋时即发表吉凶预言。
在战争时,巴克思在军队首领身旁,演奏库布孜,歌颂英雄祖先,激励士气,并施巫术作法。平时则为人占卜、跳神、行医。他们身穿天鹅皮衣,骑白马,手持短矛或拐杖,人们认为他们是隐修者,追求萨满之路和真主之路的圣徒。
同时,巴克思在传播和发展古代哈萨克诗歌、音乐、文学艺术、雕刻和杂技等方面做出了贡献,被认为是“哈萨克古代文化的继承者和发展者”。
麻扎朝拜是南疆维吾尔族农村比较普遍的一种习俗。麻扎为阿拉伯语,意为“墓地”。麻扎朝拜的本质是祭祀祖先和亡灵的多神崇拜现象,可以视为萨满教的一种遗留,而与伊斯兰教的正统信仰无关。
在麻扎朝拜里,可以看见大量的萨满教和其他旧宗教的遗留。清代文献记载:
派噶木巴尔来世,先立祠堂,奉香火,名曰玛杂尔。每年两次,众人赴玛杂尔礼拜诵经,张灯于树,通宵不寐。玛杂尔有香火田亩,以供祭祀之需。
这里把麻扎朝拜喻作汉族供奉祭祖的祠堂,但麻扎朝拜的内容却要广泛得多。
“香火田亩”实际上也就是麻扎的瓦合甫地。受到朝拜的麻扎,即“圣墓”,多是维吾尔族伊斯兰教的帝王、圣贤、传教师等的墓葬。通常的形式是圣墓的标志是4根高柱,上面装饰着牦牛尾和带有阿拉伯经文的旗幡,还有从附近山中找来的许多大羚羊角。这些东西沿着围绕圣墓的墙头排列着。显然,立高杆、挂旗幡、挂牛马尾、在树杈上拴布条、供野羊角等,都是原先突厥和回鹘人遗留下来的祭天祭祖的萨满教风俗。
民间的祈水仪式也多在麻扎举行,这类麻扎分布较广,多位于山口、河谷、沙漠地带。人们相信麻扎的神灵有此神通,只要虔诚念经祈祷,就可求得雨水、获得丰收。祈雨的遗俗在南疆农村地区较为普遍。
从上述史料可以看出,萨满教在西域先民中流行的时间久远,反映了这种原始的宗教形态在新疆地区长期流行并与其他宗教交融、吸收的结果,并长期支配着这些民族的精神生活。
此外,我国南方少数民族的传统宗教中,也不同程度地保存着原始社会的痕迹,就基本形态而言,它们与萨满教是近似的,都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宗教活动以巫师为中心。因此,有些学者认为这些宗教都可以归结为萨满教一类。
我国各地萨满教遗迹表明,作为历史文化现象的萨满教信仰观念及其习俗,发祥于我国北方各民族的启蒙阶段,是人类原始崇拜的表现形式之一。萨满教伴随人类的成长而成熟,对古人的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最后成为一种积淀深厚的民族习俗文化传统。反映出了中华民族文化的源远流长与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