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落月镇全城受灾,良田池塘被这些红虫侵占,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如今朝廷派尊夜王来赈灾,才到达半日,便已经找到了消灭红虫的办法!你们面前放着的,是由尊夜王府三世子妃殿下亲自烹制的麻辣红虫和五香红虫,能得如此礼遇,各位可是三生有幸了。”
“荣大人您过奖了,这红虫本命小龙虾,麻辣或五香,味道鲜嫩,十分美味,是我最爱的一道菜之一,今日到此见小龙虾泛滥,食指大动,请吧各位,别客气!”
谁也不敢动筷子。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没底。
“尊夜王和荣大人在坐,我等不敢先吃啊!”一位大肚子豪绅大声说道。
“是啊,尊夜王身份尊贵,他不动筷子,我等不敢先伸手。”
蓉云的脸上有点儿挂不住。
“大胆,你们……”
“好,既然如此,本王就先吃便是,不过,本王有言在先,若是本王先动手,你们面前的虾,可不许剩下!”
尊夜王早就学会了苏莫离吃虾的步骤,先是揪掉了虾头虾尾,随后剥开外壳,去掉虾线,待露出白嫩剔透的肉,才沾了些盘中的麻辣汤汁,放入口中咀嚼,便嚼还边点头。
荣大人也跟着吃了起来。
“听说三世子妃乃天擎厨神,果然名不虚传!”荣云吃过三只后,竖起大拇指夸赞。
见此,那些坐在下手的地主豪绅门才犹犹豫豫的动了手。
一刻钟之后,在场无人说话,只听得吃东西的声音和满意的咂舌音。
“众位,这小龙虾配落月米酒,味道如何啊?”苏莫离笑问。
“好吃!好吃极了!”
“果然是人间美味,堪比人参鹿茸!”
“想不到这红虫居然能做成这般好吃的美食,早知如此,何必受灾了!我那上百亩的稻田全都被毁了!”
听着下面各种声音,擎烨突然起身,端起酒杯道:“各位都是落月镇有头有脸的人物,如今我父王亲临此地赈灾,说明朝廷对落月镇实属在意,望各位不要辜负了朝廷的期待,召回佃农,重整家园,收了红虫,准备秋稻栽种吧,至于佃农的租子,就让佃农去田里捉虾子来抵,不得再要粮食和银钱了。”
下面一片议论之声。
“我们也是损失惨重,不收租我们靠什么活着啊!”
“地是我们的,种苗是我们的,工具都是我们的,受了灾损失自然也是我们的,佃农就是卖力气,有什么损失!”
“就是,就是!”
苏莫离脑中突然想起白毛女的故事,看着这些豪绅越加的不顺眼。
“佃农辛苦一年,种出来的粮食大多给了你们,他们只能有个温饱,圣夜城距离落月镇不足百里,任何事都瞒不过皇室的眼睛,各位哪个不是靠压榨佃农的血汗过着富得流油的日子?”擎烨愠怒道。
苏莫离听闻,脑子里闪现一个大胆的想法:若是可能,不如来个土地改革如何?她记得高中历史书上曾经提过很多次关于土地改革的故事,随便拿出一个来,便可解救这些佃农于水火了。
“请问各位,出一旦粮食,大概需要多少土地?花费多少时间?”擎烨问道。
“打一旦粮食需要一亩地,多则半年,少则四个月。”有人回答。
“红虫的繁殖能力你们可见过了?短短两月功夫,这些红虫便侵占了落月镇。”
地主豪绅不知擎烨所言何意。
“各位大老板,赚钱呢,不只是压榨佃农一条路,小龙虾这么好吃,难道你们就没想过搞养殖吗?卖小龙虾可比卖粮食赚钱多了。而且一亩地的稻田或者池塘,可以养很多小龙虾啊!你们面前那两盘,怎么也要五两银子,若小龙虾成为经济作物,那朝廷定然会打通五洲各国的交易通道,到时候你们落月镇垄断小龙虾生意,各个不得赚的盆满钵满了!”
苏莫离话音一落,众人哗然。
谁都没想到这灾星红虫居然有如此高的价格。简直是粮食的几倍之多!
一位看起来德高望重的老者,上前行礼道:“如此,曹某身为一镇之长,代表我镇上百姓,谢过尊夜王,谢过三世子,谢过世子妃。”
“曹镇长不必多礼,此番灾荒,你不顾自身年长体弱,带领百姓自救,荣某佩服。”
苏莫离诧异,低声问身边擎烨:“荣云
不是城首吗?怎么又出来一个镇长?”
“落月镇虽然名字里带了镇,但其实是城级,只不过落月城中心区域便是落月镇,大家也都这么喊了。城首掌管一城所有事务,镇长负责管理一镇百姓,就像宗氏祠堂中,总会有个德高望重之人,在关键时刻替大家拿主意的。”
“原来是这样。”
苏莫离是带着心姨的任务来的,本以为荣云便是镇长,准备前去拜访,如今出来一个曹镇长,才知自己之前判断错了。
她看到那位之前说饿死也不吃小龙虾的大肚子地主面前狼藉一片,正在拿着最后一只小龙虾的钳子使劲儿的啃,便指了指他,问擎烨:“刚才的赌约作数吗?”
擎烨心中早就明了结果如何,却仍故意显得失落:“既然如此,本世子认输好了,就给你一日……”擎烨对苏莫离不时冒出来的新鲜词感到头疼。
“自由活动!”
“对,本世子就给你一日自由活动!”
苏莫离想着,趁着自由活动的时间,去曹镇长家里,替心姨拿回她说的那样东西,她很好奇,那件很多年前被素心寄存在落月镇镇长家里的东西,到底是何物?
晚间,苏莫离在驿馆的后院悄悄忙着,烈火坐不远处的屋顶,看着苏莫离在地上写写画画,没多久便凭空出现了两只鸽子。
“小鸽子,你们要把信送到心姨那里,心姨知道吗?就是尊夜王府思过院里面的那个心姨,送到之后飞回来找我哦。”苏莫离口中念念有词的说着。
烈火听不清苏莫离在说什么,只见两只鸽子腾空而起,朝北飞去。
北方,那是圣夜城的方向。放信鸽,到底是传信给谁?
烈火纵身一跃,朝鸽子飞翔的方向追去。苏莫离拍拍手,转身回了屋。
擎烨端着一本书正看的入神,见她走进来,只瞥了一眼,便装作十分不在意的问:“这么晚了去哪儿了?自由活动是从明日才开始的。”
“外面空气不错,我出去走了走。”苏莫离嬉笑道,“我看你呀,前些年的病就是懒出来的,现在到处走,反倒更健康了呢。”
“外面倒是都说,你是冲喜冲的好,把我的病魇冲走了。本世子倒也觉得近日身体康健不少,也有些力气了,娘子,你我成婚已有月余,却还未圆房……”
“打住!”苏莫离从椅子里跳起来,一个健步冲到门口,“擎烨我们可是有约法三章的,你不许对我有非分之想!”
擎烨不但不听,反而起身朝苏莫离走过去。
“娘子,约法三章在你身上的毒解了以后,就失效了。”擎烨嘴角一扬,“如今你身上的毒已解,我也身体好转,就算你不乐意,王府也会催着你为我留下后代。”
“擎烨,你要是敢再走近,我就……我就……”
“你就什么?”
苏莫离以为自己眼花了,为何刚刚还在几米之外的人,突然就窜到了面前,几乎与她面贴面了?
“你就如何啊娘子?”擎烨用鼻子轻轻碰了一下苏莫离的鼻尖。
苏莫离只觉得一股热气直冲脑门,脑袋里像是有一颗炸弹炸开了,满脸涨红。
虽然她生活在现代都市中,却从未谈过男朋友,和男孩子最近的距离,大概就是高中时暗恋她的小男孩儿,突然跑过来牵她的手。
擎烨的呼吸灼热,她能感觉得到,他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在她的手臂上轻轻握着,将她朝他怀里带过去。
苏莫离一时紧张的说不出话。
她的下巴被擎烨的手指抬起来,苏莫离感觉到那灼热的呼吸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她本能的,闭上了眼睛。
随之而来的,不是网上说的那种如吃果冻一般的初吻,而是一声轻轻的嘲笑声。
苏莫离张开眼睛,看到擎烨正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口是心非的女人,果然是期待我的。”
苏莫离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不但没有在擎烨想要吻她时将他推开,而且还闭上了眼睛。
OMG!她居然有些期待擎烨的亲吻!
她是疯了吗!
见苏莫离脸上的表情变来变去,小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样子,擎烨觉得她甚是可爱,忍不住伸出手在那张巴掌大的脸蛋上捏了一把。
“放心,本世子不会强人所难,若我真的碰你,除非是你乐意。”擎烨轻笑。
苏莫离转身拉开门跑了出去。
外面清凉的空气让她的大脑清醒了不少,她漫无目的走到一个凉亭,低声嘟嚷道:“该死的擎烨!居然敢戏弄我!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你了,生病了也不管你,饿了也不给你画好吃的!”
“世子妃为何深夜在此?夜深露重,小心染了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