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中很多人其实和我差不多,都是小户人家出身,本来也想着好好打工,过日子,因为种种原因吧,比如工作太辛苦,老板还拖着不发工资,即使发了也只能过着很拮据的生活,被别人一诱惑——请吃饭、喝酒、唱歌等,就慢慢上了贼船。虽然风险大,而且极其不稳定,但只要做成一笔大的,就能吃喝玩乐好多天。等习惯了游手好闲的生活,就很难再适应打工的艰苦岁月了。因此,即使很多时候都偷不上一个,宁愿饿着肚子,也不愿意以诚实的劳动换取报酬。当然,我说的都是一般的贼。还有一些,堪称贼中极品。有一个家伙,白天是报刊亭的伙计,晚上收工以后,把做贼当成第二职业。报刊亭工资不高,但是稳定,做贼不稳定,但是收益高,两边都不舍弃,这个家伙,很明确自己在干什么,心理素质真好。还有些贼,真是天生就是做贼的命,他们承认,自己对做贼有瘾——喜欢那种刺激的感觉,何况还能有回报呢?
贼要是落单被抓之后,通常下场都很惨,在警察来之前,会被事主打到吐血。这些事主都是苦心经营的人,他们用自己的劳动买米、买面,换来小孩的学费,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一眨眼就被贼偷走了,能不抓狂吗?所以,一旦有贼落在他们手里,那就照死里打,也许是经常挨打的原因,这些贼都很能抗打,有时候被打了半天,一口鲜血呕出来,连事主都吓坏了,不敢再动手,以为要打死人了。结果人家一看不打了,自己摇摇晃晃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就走了,也没人拦,大伙自动给他让出一条路来。就凭这个体格,居然去做贼,太可惜了。我当时在广东当打手,觉得自己都没有这样抗打。
后来开始摆夜市,天天与贼为邻,有时候也观察他们的生活,觉得有时候这些人真的很可怜,晃悠一个晚上,什么都没有得手,在冬天的时候,还经常冻得瑟瑟发抖,连手套都不能戴。我们经常也有剃光头的时候——一天一件货都不卖,但这种情况很少,多少能卖出去一些,但夜市上的贼,一个星期能得手一次,我觉得就是很高的频率了。他们经常几个人结伙成帮,还有个原因就是,一旦有一个人得手,他的赃物就由几个人平分,大家谁也饿不着。独行大盗在夜市上很容易饿死,因为,也许一个月一票“生意”都没做到。
整天跟贼相处,就更不觉得他们有什么了,该骂就狠狠骂,该打,法律上规定不能动手,可有时候还是得打,不然,他们记不住教训,就会再次骚扰你,骚扰你的顾客,搅黄你的买卖。自那次打贼之后,我在夜市上也闯出了名声,至少我在的时候,贼对我们的摊子很少光顾。有时候,贼的毛病就是被惯出来的,你强硬一点,贼就软弱下去了。这就是我不怕贼的原因。
在一个华灯初上的晚上,我和老婆正在热火朝天地摆摊,突然听到有人喊:“打架了,打架了!”夜市上一下子炸开了锅。
“打架就打架呗,又不是没打过,夜市上不是经常打架吗,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吗,满夜市的人还都跑去看啊。”旁边卖饰品的说。
“这次不一样,打的是个贼。”对面卖裤头的说。
“不就是个贼吗,天天都有,至于吗?”
“这是个惯偷,专门偷咱们夜市上的货的。”
“我去给大家查个是非吧,你们等我回来说啊。”老婆说着就跑过去看。她还大着肚子,我不放心,那么多人,万一谁撞着她就不得了,所以,我还是跟去看看吧。
“老婆你等我一下,我陪你去,你小心一点。”
“老公你快一点啊,都快打完了。”
我承认,我们两口子就是庸庸碌碌的小市民,只要生存问题得以解决,就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免费娱乐的机会。哎,还是太庸俗了。
我们费劲地挤进人堆,看见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躺在地上,扭曲着身子,满头都是血,脸上表情看不清,人太多了,但是夜市上的摊主们好像都特别气愤。我有点疑惑,这是怎么回事,和谁打架呢,帮忙的人怎么这么多?我大概扫了一眼,几乎夜市上摆摊的都来了,从东头到西头的,我还想这些人也真够是非的,不去老老实实地摆摊,凑什么热闹呀。陆陆续续还有人往跟前凑,人越来越多,我想警察也该来了,果然,没过一会儿,110的人就到场了。
大伙看到110的人来了,一点也没有要散场的意思。我还挺奇怪的。不就是一般的打架事件吗,打完大家就散了,怎么今天每个人都依依不舍的样子,不怕警察来了麻烦啊。正琢磨着呢,就有人和警察说了,原来是这么回事:那个贼是个惯偷,自打有夜市开始,他就在这里偷东西。而且,他不是一般的小毛贼,偷顾客一个手机,或是从摊子拿走一两件衣服,就会心满意足。他一出动就是大手笔,一偷就偷整包货。有的时候,摆摊的人把当天进来的货放在路边,或是摊子边上,这家伙就会把整包的货都搬走,在夜市上,他算是真正的大盗级别。面对110警察,群情激愤,纷纷控诉:“他偷过我整箱的饰品,偷过两三次呢,我损失了不止1万块钱”“他偷过我整箱袜子”“他偷过整箱的裤头,还有皮带……”我听了一会儿,倒抽一口凉气:反正夜市上的货没有不被这个贼偷过的。受害人这么多,还有接二连三被偷好几次的,难怪人们都这么气愤,把这家伙照死里打。好吧,我以后一定要小心一点,要是整包货都让人偷走了,那我一周就等于白干了。
还有一次,我们正准备出摊,大家都在忙碌着,还没把摊子摆好,不远处突然围了一大帮人,反正还没到正式摆摊的时间,很多人就围上去看个究竟,原来有个贼,十分不长眼,居然偷了一个警察。当然我们也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是不是警察,因为他穿着便衣。那帮贼一共四个人——一个小孩,三个女的,其实偷警察的就是那个小孩。出于良好的职业素养,警察一把抓住了那个小孩,几个女人应该是走在后面掩护的,一看见小孩被逮,就赶紧冲上来救。警察一看来了三个女的,心知肚明,这几个人都是贼。于是那三个女的就苦苦哀求,说是以后再不敢了,说是小孩贪玩,诸如此类……警察很有经验,说:“你们是什么人,还当我不知道吗?你们现在胆子大得很,连警察都敢偷了,你们是不是都想进去了啊。跟我走,到局子里说话。
”说着顺手又抓住一个女人,这样一只手拎着小贼,一只手拽着女贼,另外两个女的一看情况不妙,再次凑上来求情,连哭带闹,扯着警察的手和衣服,结果警察就怒了,厉声呵斥:“给我放手,你们谁还敢动,都给我蹲下。”那三个女贼和那个小孩就乖乖蹲在了地上,警察就开始打电话——我估计是110,说在夜市抓住了四个贼,让总部派人过来。那几个贼一听这样,站起来就想跑,警察也挺利索的,一把就拽住了一个女贼,说,还想跑是吧,我带你在夜市上转一圈,让大家都看一下,你长什么样子。你们现在胆子真是大,连警察都敢偷。我当时想,这倒错怪贼了,你穿着便衣,脸上又没写你是警察。警察说到做到,拉着女贼就满夜市地转,到处让大家看,当时那个女贼也够狼狈的,被警察又是拉又是扯的,丢大脸了。女贼一边哭一边告饶,看上去确实很可怜,可谁让她偷别人东西呢?我倒也想同情她,可是怎么都同情不起来。我们要是丢了东西,这些贼会同情我们吗?不,他们只会喝啤酒吃火锅,庆祝又一次顺利得手。他们的欢乐,是建立在我们的痛苦之上的。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所以,提醒爱逛夜市的大家一定要小心,因为,夜市上有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