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叶崇谦毫无疑问的被灌醉了,是粟烈焰还有董旗一起驮着回来的。叶崇谦在三人中算是身材最高达健壮的,醉酒后更是沉,粟烈焰气喘吁吁,嘴里骂骂咧咧,“我看他就是故意的,平时那么克制的人,怎么可能喝点酒就醉成这样。”
董旗也累的不轻,今晚为了能灌叶崇谦,他们可都舍命陪君子,一个个都赤膊上阵陪着喝。叶崇谦灌倒了,他们也都喝的不少,走路都打飘。偏叶家这婚礼一天根本办不完,要是寻常人家婚礼直接丢在酒店让睡去就成。但叶崇谦不成,还得好端端地给送回叶家老宅来,听了粟烈焰的话,董旗脚步顿了顿,“平时克制到今天怕也要破功,你也不看看今儿是什么日子,他心里不定怎么乐呢。”
“什么日子!”粟烈焰半点不觉得有什么不同,“不就是结婚,谁还没结过婚啊,我当时都没喝多.......”想他平时多肆意放纵的一个人,结婚的时候都没喝醉。刚想到这里一下子就住了口.......侧目看看在暗夜里扛着叶崇谦半边身子的董旗,才想起来这位兄台至今还没办婚礼呢。
粟烈焰一贯是直来直去不愿藏心思的,当即就问,“诶,你跟洒姐什么时候办事儿?”问完又想想两家的长辈,那可真是结了深仇大恨的,怕是没办法办起来,又退一步说:“实在不成就把咱们兄弟们组织组织办个内部的小宴也成啊,洒姐给你孩子都生了俩了,还不给办个婚礼有点说不过去吧。”
婚礼这事,没办的时候都说俗。可真要不办.......事后想想又觉得遗憾,毕竟人生能有的高光时刻不多,尤其是女人。结了婚之后付出的远比男人多,别的不说就只生孩子这一项,就够遭罪的了。这要是连个像样的婚礼都没给过,总觉得对不住对方。
他们已经驮着叶崇谦快走到新房了,速度明显放缓了下来,只听董旗哼了声,“让我的婚礼比你们的都寒酸?亏你说的出来。”
粟烈焰这才醒悟,他今晚可真是喝多了酒烧坏了脑子,以董旗的性子,加上萧洒这些年的经历,真要是办婚礼,只怕董旗恨不能惊天动地才好呢。怎么可能低调,要真是俏咩咩的办了,他这个外人都觉得不应该。
仰头正看到已经换了新娘便服的安初站在新房门口,那模样显然是担心叶崇谦出来接他的。心里不由得感叹,“这么多年,我看你们都苦,你吧,心里藏着个人,非跟自己较劲,集邮似得,只要有一点像洒姐,你都愿意多照顾几分。老叶就更别说了,那简直就是个苦行僧,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就能对谁都保持距离不动心。可到了如今,你们这是让我羡慕都找不到门路啊。”
董旗最烦这些伤春悲秋的话,他是真钢铁直男,用萧洒的话说,那就是恨不能下一刻就爆炸的烈性子。当即腻歪透了,“羡慕个屁!要真羡慕你就好好找个人过,成天不着四六的乱玩,都不知道心里想什么呢。少拿我们俩来说事,没得脏了我们。”
“行行行,您们都是圣人,我是王八蛋,行了吧。”
将叶崇谦安置好,董旗拉着粟烈焰就要走,临走时跟安初说:“明天到时辰我们再过来,你今晚多照顾着点他,喝了不少。”
“嗯。”
等送走了这两个人,安初才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叶崇谦。还真是喝醉了,她从没见过他喝醉,忙手忙脚的让佣人给他准备醒酒汤,又帮忙喂着他喝下去。佣人们好像都担心的很,甚至齐惠都耐不住跑来看了叶崇谦一遍,埋怨道:“这孩子一贯省心,怎么今天这样不懂事,明天还有宴席,真睡过了可不得了。”
安初帮着叶崇谦劝,“明天我一定准时把他叫醒,妈,他今天都被人灌成这样了,你就别说他了。”
齐惠看看安初,叹气,“今晚是你们新婚夜,可没有分开你们的道理,你多小心点,别让他这个醉鬼伤到你。”
“嗯,好。”
叶崇谦便是喝醉了,那也是极克制的,就是昏睡,等安初上床后,他还知道伸手扶她,却绝不靠近,想来即便是潜意识里,他也知道不能磕着碰着她。
次日,安初是在鞭炮声中醒来的。
这次婚礼一共三天,第一天是按照现在时兴的程序走了一遍,第二天就是完全中式的流程了。早早的叶家老宅就行动起来,安初也被拉起来梳化。这可真是不弄不知道,这中式的衣装,装扮起来竟然比婚纱还要费时费力,而且老太太亲自把关,把个安初弄的跟旧时的新娘子一样。
向之秋还是来的,见安初的美样子,吵吵着自己将来也要这样出嫁。
说实在的,中式那飞龙走凤的喜袍,配上顶级翡翠黄金的首饰搭配,一般在外面很少能看到如此正宗又奢华的装扮。用向之秋的话说:“这简直可以直接放进博物馆里去。”
老太太自傲道:“博物馆里的那些物件儿怕是还没有家里的这些好。”
与国外什么贵重东西都往博物馆里放的习俗不同,叶家更崇尚代代相传,藏富于家。安初身上的这一套,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
考虑到安初的身体,次日的宴席少了闹洞房的环节。但第二日来的宾客可比第一天来的那些要贵重的多,老爷子的几个故交,尤其是叶德雄的一些同僚,这些人都是不能轻易出现在公开场合的,在家里举行家宴,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场合。
虽然宴请的人比不上第一天多,可是程序半点不比前一天少,安初跟着喜婆按照规矩一样一样的完成动作。
一天下来,人累的就差昏过去了。
叶崇谦因为宿醉,也全程都跟行尸走肉一般,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等一天事情结束,两夫妻回到卧室,连话都没多说几句,就相拥而眠。
连续两天婚礼的事情还不算完全告一段落,第三日晨起,安初还要跟叶崇谦一起去老爷子的房间给家里长辈敬茶。
穿着红色小褂盘着头发,别着红玉簪子的安初跪在软垫上给叶家的长辈磕头敬茶,一样一样的拿红包。
今天连姑姑们也都回来了。叶德雅看着安初那小模样,笑的舒心,“要我说咱们家可真是好福气,有安初这样的容貌,这肚子里的小娃娃生出来,还不知道要怎么好看呢。将来又是个祸害。”
叶家人体格普遍高壮,长相都周正的很,到了叶崇谦这一代,更是出类拔萃。
原本以为自家的孩子就已经够漂亮的了,可比上安初那精致的不像真实生活中人的小脸,还是差了点。
今天叶崇诞跟缪灵也一起回来了,凭心而论,缪灵的长相甚至比安初还要美艳几分,在叶家,缪灵的颜值是顶尖的。可哪有什么办法,立身不正,总会被人诟病。
尤其是提起孩子,缪灵简直浑身就跟针扎似得不舒坦。虽然叶崇诞想要代孕生子的想法被打压下去了,他们俩离婚暂时也不可能。可缪灵不会天真的以为她跟叶崇诞就能这样相守终生。婚姻里的每一次争吵,每一次决裂都会产生嫌隙裂痕,她如今跟叶崇诞已经找不到当初热恋时的浓情蜜意了。四十多岁的女人,也到了该考虑晚年如何的时候。
她.......丈夫是没指望了,至于孩子,想起封野,缪灵望着叶崇谦的目光就多了几分恨辣。封野出国读书的事情,缪灵已经了解是叶崇谦在背后支持的。现如今她跟封野连联系都断了。怎么能让她不恨........
目光凝聚在安初的肚子上,如果她还能再有个孩子,乖巧听话什么都听她的,她如今也不会活的这样无助凄惨。
大概怀孕的人总是会敏感些,安初下意识的就往缪灵那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缪灵冷飕飕的目光,吓的身体都往后缩了下。叶崇谦第一时间身体向前,将安初的身体完全挡住了。
敬茶之后,叶家老爷子亲自开了叶家的祠堂,带着安初进去拜祭。这也是缪灵第一次进到这里来,听说只有叶家正式承认的儿媳妇,才能进到这里。从前她一直不被叶家承认,所以没有来过。
而这一次来,也不是因为叶家承认了她,而是因为沾了安初的光。
老爷子亲自带着叶崇谦安初他们在列祖列宗的牌位前磕头,朗声告慰先祖,叶家崇谦昨日娶妻,并且已经有了下一代,请先祖保佑,未来叶家能兴旺繁盛。
这样的仪式,在秦卿当年嫁进来的时候已经走过一遍,此时带着安初进来,只会更肃穆些。
安初从没有进过这样让人瞬家肃然起敬的地方,她悄悄的抓住了叶崇谦的手,心里有些紧张。
叶崇谦回握了她的,一同跪在地上,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