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国”及“祖国、国家、民族、党、政府”等概念,俺在2008年5月4日发表的《也谈“愤青”》一文中已经说过,不知道廖先生是否看过?当然,如果俺的观点存在错误,十分欢迎廖先生驳斥甚至批判,俺肯定给予廖先生充分的自由,决不会像廖先生那样乱扣帽子!那样专制!那样扯淡!
俺在俺的《也谈“愤青”》一文中明明白白写着:
我们看到有些人,甚至是某些学者、媒体,搬出伟人或名人名言,不顾说话者的用意和背景,作为砖头砸向民众,企图扑灭广大民众热爱祖国的热情!有些人在混淆“祖国”的概念,把“祖国”和“社会制度”、“当局者”混淆起来,甚至把“祖国”和社会弊端混淆起来,把民众的爱国热情说成是维护“专制”,甚至说成是“支持腐败”,简直就是一派胡言!我们所说的“爱国”,不可能只爱“今天”的祖国,而不爱“昨天”的祖国、“前天”的祖国;也不能因为“昨天”的祖国是封建社会,“前天”的祖国是奴隶社会,我们的热爱祖国就变成为维护封建制度,维护奴隶制度了,这样的说法是极其荒谬的!是极端无知的!试问,辛亥革命推翻满清封建统治是不是爱国呢?答案是肯定的,因此,爱国是与社会制度无关的,与当局者无关的,也决不因为政府的表现来取决我们爱国的态度。恰恰是那些提出荒谬论点的人们,把祖国看做是当局者的私人财产,而不是将祖国看做是全体人民的,他们的“爱国”观念仅仅是为了维护极小部分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所以他们歪曲“爱国主义”,侮辱民众的爱国热情,目的就是为了他们的一己私利,他们也决不可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他们的所谓“理性”,他们的花言巧语,只是种障眼法而已!他们的“爱国主义”,才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
反观廖先生一伙,不正是这样吗?凡一听到“爱国”两字,便会像触痛到他们的哪根神经那样蹦达起来,一跳足有十来丈高!唾沫飞溅地表现一番,比掘了他们的祖坟还难受!帽子、棍子漫天飞舞!毫无根据地认为别人是“爱当局者”,是维护“专制”,责问别人“你爱的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甚至把别人说成是维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支持腐败”等等,这样的言行,网络上还少吗?!!廖先生,你们的所作所为是不是这样呀?俺应该没说错吧!
廖先生,从你的“你爱的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这句来看,是你“把祖国、国家、民族、党、政府等概念混作一团”了。伏尔泰曾经说过:“我们必须爱我们的国家,即使它对待我们并不公正。”廖先生,像俺这么个“没文化又不爱学习还自以为是”的人都知道伏尔泰的这句话,想必廖先生不会不知道吧。既然这样,俺想,廖先生你没有理由以国家的制度不够完善、民生多艰、还存在社会弊端等,去号召人们不爱国吧。
廖先生,俺从来没有强迫任何人爱国。但是,俺要提醒你的是,既然你说爱国是“一个自由的问题,”那么别人爱国完全应该是别人的自由!你就没有任何理由反对,去责问别人“你爱的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更没有任何理由捕风捉影的去污蔑!否则,你就是对他人自由的侵犯,就是对“自由”的践踏,你根本就没有资格谈自由!
廖先生,你把不同意你看法的人随意扣上“愤青”的帽子,按照你定义的那样去认为,你不是也喜欢“一个只有(一)种声音的国”(这里廖先生漏了个字,俺添上去了,应该没添错吧),你不也是“恨不得扒一个说了一点不同意见的同胞的皮,争食其肉的人,像暴徒一样,带着‘文革’遗风,真的很令人恐怖”?请教廖先生,你凭什么就可以为所欲为?呵呵!廖先生,你也“真是太有才了,你的才气令人敬仰如滔滔江水”!
不过,俺要告诉廖先生的是,俺对“爱国”的理解,和你廖保平的并不一样。俺认为:爱国不仅是一个自由的问题,更是一种道德问题。国家作为一个特定人群、特定形式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其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兢兢业业的付出自己的努力,并都有权利享受相应的劳动成果,而不应该好逸恶劳、坐享其成,这就是俺所理解的“爱国”。任何好逸恶劳、坐享其成,都是非道德的,不允许的,都应当受到社会道德伦理的限制。
这里,俺同样也引用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埃里希?弗洛姆在他《逃避自由》中的一段话:“我们必须区分两种不同的破坏倾向。一种是由特殊形势引发的,是在自己或同道的生命或尊严受到侵犯,或是他信奉的理想遭到攻击时的反击。这种破坏性是自然的,是人们肯定生命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来说明2008年春夏之际抵制法国货的问题。俺始终认为,中国民众有表达自己愿望和情绪的权利和自由!而且,中国民众在自己的情感和尊严受到侵犯时,引发的反击是自然的、必要的、无可争议的!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权力剥夺中国民众反击的权利。
廖先生的论点是荒谬的。他认为“你在国内有了抵制的权利,你在国际舞台上的抵制才真正有意义。”那么我们来看抗日战争是不是应该进行呢?那时候,中国内战的战火纷飞,国共两党正拼得你死我活,各派系的军阀也不断的摩擦争斗,“你在国内有了争取和平的权利,你在国际舞台上的抵御侵略、争取和平才真正有意义。”按照廖先生的逻辑,我们不应该进行抗日战争,我们应该心甘情愿的当亡国奴!廖先生,是不是这样呀?!!显然,这位廖先生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混作一团了。古人云:“不以私爱害公义。
”俺不反对保护私权,限制公权,俺同时反对滥用私权和公权。在这里,俺明确表示反对和谴责任何由于私权没有得到满足而不顾国家、民族、集体利益的行径。请廖先生不要忘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俺提醒廖先生,在你主张自己权利的时候,请不要忘记自己应尽的义务!这就是社会公德所在。当然,俺要告诉廖先生,虽然俺没有权力和权利强迫廖先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俺有鄙视和谴责廖先生不尽义务言行的自由和权利。
廖先生,俺十分认真的、虚心的拜读了你的大作《廖氏愤青教材》。可俺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你廖先生,也望你在百忙之中能给予回答。
廖先生凭什么认为俺“盲于世界”?那好,廖先生有没有胆量和俺论一论世界科技的历史、现状和发展?俺想,这对提高中国GDP的含金量应该有好处的吧。当然,俺知道廖先生是学文学的,俺可以不为难你,不谈世界科技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就是谈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尼采、伏尔泰、歌德、莎士比亚、巴尔扎克、雨果、大仲马、司汤达、培根、乔托、米开朗琪罗、达?芬奇、拉斐尔、毕加索、巴赫、海顿、贝多芬、莫扎特、肖邦、华盛顿、林肯、拿破仑、罗斯福、孟德斯鸠、卢梭、贡斯当、托克维尔、伯林、亨廷顿、哈耶克、罗尔斯、萨托利等等等等,你廖先生就那么自信能胜过俺这么个“未经风雨,未见世面”、“没文化又不爱学习还自以为是”的?呵呵!廖先生,你没试过也未免太自信点了吧!廖先生,你不会也在学“凤姐”,是个有病的人(精神病人),是个可怜虫吧。
廖先生凭什么认为俺“聋于周边”?请教廖先生,俺何时有理由的在为房奴、讨薪、自杀等等辩护美化?证据何在?在《中国谁在不高兴》一书中,你们声称和咱这样“没文化又不爱学习还自以为是”的区别是,你们只相信证据和逻辑。那好,请你把证据拿出来吧!不会在你们的概念里,是否是愤青也是不需要证据的——只要认定是愤青,就是愤青,随手打捞上来便是的吧?
廖先生凭什么认为俺“昧于良知”?请教廖先生,俺哪里为朝鲜核爆喝过彩?哪里为黑心老板矿主贴过金?哪里忍心说过莺莺该死?说话要有证据!不是可以任由你廖保平信口开河、胡说八道,血口喷人的!从这里已经证明,你廖先生一伙所谓的“民主”、“自由”和“人权”,全是些骗人的谎话!在金灿灿的所谓“普世价值”大旗包裹下,只不过尽是些独裁、专制、蛮横和暴虐的丑恶嘴脸!
廖先生凭什么认为俺“奴入骨髓”?廖先生,从你们的言行完全可以证明,你们只许自己一家之言的“民主”及“自由”,不允许别人反对,有不同看法就被毫无理由的“捞愤”,确确实实是假民主、假自由。如果廖先生想考究俺什么是真民主,尽管俺不是CP,但俺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俺认为只有当国家、阶级、政党、货币等消灭后,权力受到极大的限制,不出现像廖先生这样天天坐在那里嚷嚷着私权,人们的觉悟和文明程度空前提高,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民主社会,这就是俺推出的真民主的观点方案。当然,俺要告诉廖先生的是,人们的觉悟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是不会一朝一夕实现的,这样的真民主社会也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建立的。而且,俺还要明确的告诉廖先生,俺并没有为建立这样的社会宣过誓,没有为之奋斗的义务,请千万不要为难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