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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帮我打得他满地找牙

白羽走后,有下人给陆林风送来的晚饭,陆林风又要了几本书看,将军府中藏书很多,正好合了他的胃口。之后修炼两个时辰引气决便也睡去了。

第二天一早,陆林风模模糊糊地听到窗外有练武的声音,时不时地夹杂着女子的对话。

“小姐……这一大清早的你就跑到这里练枪不太好吧……再说这里也不是练武的地方呀……”

这是云瑶的声音,音量不大,显得有些尴尬。

“云瑶姐,在哪练不是练呀,我看这个院子空地也挺大的,老在内院练武场多没意思。”

白洛一边练一边应答,声音略有飘忽。

陆林风在被窝里听了二人的对话,无奈一笑,白洛这是要在自己面前找回昨日出丑的场子呀。

穿着完毕后,陆林风走出房门。

白洛转头看了一眼陆林风,动作一滞,只见一个身材修长,面容俊秀,眼神清亮的少年正面带微笑地看着自己,这还是前两天那个落魄的小乞丐吗?

她动作也只是一滞,继续舞动手中的“花枪”。

陆林风见了白洛手中的武器,有些好奇,说是花枪,但是比花枪短的多,你说是普通的长枪,可它有韧性枪杆可以弯曲。最特别的是这杆短枪两头都有枪尖。

白洛手中的武器是她自己设计,白霄烈请专人打造的,叫“两头尖”。

“两头尖”可当枪用,也可当棍使。陆林风一看便知,“两头尖”并不好练,很考验使用者的技巧,这枪的劣势在于,易弯曲就没法与重兵器硬撼,枪身短就没有了长枪的距离优势。同样优势也很明显,两头都有枪尖,攻击时大大增加了杀伤对方的机会,而且当棍用时,也没有长枪得笨拙,灵活多变。

最重要的是,这武器很少见,全天下可能就这一支,若是初次交战,在修为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容易以弱胜强。

白洛练得当真不错,这“两头尖”就像粘在手中一样,时而如棍般横遭千军,时而如银蛇般鬼魅洞出。

陆林风心中叹一声,这将军府果然非一般人家可比,不是白霄烈自己,就是请高人专门为这“两头尖”设计了枪法。

白洛本身就生得俊俏,穿着红色练武劲装,再配上这龙飞凤舞的枪法,如一团烈火在积雪的院中绽放,真是难得一见的美景,当得巾帼不让须眉。

“好!”

陆林风逐渐看得出神,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好。

白洛听见陆林风给她叫好,眉梢往上轻挑,心中暗自大喜,练得更加起劲了。

一旁的云瑶看了一眼陆林风,又看了一眼练得更带劲的白洛,这才明白小姐的心思。

于是,半打趣半倨傲地说道:“林公子,你觉得我家小姐武艺如何?”

“白姑娘兵器特别,枪法精妙,定是下了苦功,真是赏心悦目,在下佩服。”

陆林风冲舞枪的白洛一抱拳,笑道。

这倒不是故意恭维,白洛的表现确实值得如此夸奖。

听了这话,白洛慢慢收起招式,场子已经找回来了,不用继续表演了。

云瑶见状,递过去一块手帕,白洛擦了擦额头的细汗,对陆林风说道:“你不用给我赔礼之物,只需帮我一个小忙即可。”

“不知是何事?”

“你要先答应我,我才能说。”

“这个……”

陆林风心生一种不妙的感觉。求援西北海部时,卓力格图对他提出的第二个条件就说非常简单,结果差点弄得他抱憾终身。

“还以为你是个一诺千金、言出必践的人,没想到与市井无赖没区别呀。”

白洛见陆林风犹豫,开始言语相逼,让他就范。

“当然是要白姑娘说出是什么事才好答应,若是让我打家劫舍,做伤天害理的事,我也去做吗?”陆林风开始反击。

白洛一笑,飒爽中透着一丝狡黠,说道:“当然不是,我可以向你保证,绝对不做行恶之事。”

“嗯……好吧。”陆林风考虑了一下,料想一个十五岁的少女也应该没什么大事需要他来帮忙,白霄烈可是镇北将军,在这大凉北境能有什么摆不平的事?

“好!你答应了就好!”白洛脸上甚为得意,继续说道:“有一个讨厌鬼,三番五次差媒人来上门提亲,我感觉我爹快被说动了,所以你要帮我让那个讨厌鬼死了这条心~”

陆林风一听,怎么又是这种事?不过还好,他这回只是当个挡箭牌,答应了也无妨。

“那我该怎么做呢?”

“现在用不着你做什么,等他再派媒人过来时,我就跟媒人说,我要嫁的人不能是个草包,想娶我必须得胜得过我爹手下一个岁数跟我差不多的人,到时候你帮我把他打得满地找牙就可以了~你连我哥都胜了,这是对你来说,小事一桩吧?”

白洛小手往后一背,一甩头上的马尾辫,自顾自地说道。

“确实是小事一桩。”

陆林风一听,确实不是什么难事,就是白洛让他杀了对方,也没什么,这些年来他干的就是与人搏命的事。

一旁的云瑶暗中舒了一口气,她心里也不喜欢那个讨厌鬼,无奈人家门当户对,又是资质上佳的武修,虽然将军也不喜欢他,但碍于形势,确实快被说动了。

“你别傻站在那里了,也练几招让我学学?”白洛毕竟还是少女心性,脸上难掩高兴之色,这点与明珠没有什么区别。

陆林风一笑,回屋拿出斩马刀,在院中也练了起来。

……

午饭过后,陆林风一人在房间中看书,有下人告知罗信诚来找他,让他准备好出征之物,晚上就住在军营,明日一早大军将开拔去剿匪。

陆林风跟随罗信诚去了城外军营,一路上,罗信诚对他很是尊重,再没有怀疑和轻视之意,也没有把陆林风当成下属看,而是平级对待。

明日出征的将士几乎全是昨日在校军场操练的那些人,陆林风献艺惊三军的事迹已经传开,就算昨日没看见陆林风的,也都知道罗将军身边跟着一个厉害的俊俏少年。

进入军营只要见到陆林风的人,都兴高采烈,纷纷上前行礼,陆林风虽然没入军籍,但在这些士兵心中,已经隐隐能和罗信诚平起平坐了。

军中最服强者,任你说的天花乱坠,若是绣花枕头一个,官职再高也没办法统御部下。

罗信诚看在眼里,心中苦笑:我跟白将军这么多年,久经战阵立功无数,这才在军中立下威信,没想到陆林风昨日只在校军场一露身手,便要赶上自己了。

陆林风喜欢这种感觉,倒不是因为被人恭维和崇拜,而是军营中的铁血气氛。在草原上,他接触的就是一群这样的人,这种熟悉的感觉让感到舒服、自在。

罗信诚的营房中,两人对面而坐。

陆林风到现在只知道明天要出征剿匪,但匪患有多少人,现在何处,还没有人告诉他。

“这股匪患的老巢在凛水城西大约一百二十里的一处山坳里。匪首有化气大圆满的修为,不算太强。

匪患的人数大约有五千多,数量不大,由于离凛水城很近,危害不小。凛水城他们是不敢来,凛水城以西的百姓却多受其扰,所过之处,百姓存粮颗粒无存,良家妇人也多有被劫掠。城西百姓向将军请愿消灭这股匪患。

你我争取在五日之内将其剿灭,因为后面还有更大的匪患待剿。”

罗信诚说得很认真,陆林风听完点点头,一抱拳,说道:“罗将军,我必将竭力助你剿灭这股匪患。”

第二天一大早,一千多骑兵,两千多步兵,一千多弓箭手共计五千余人,全部整装待发。

罗信诚在三军将士前,把手中钢枪一举,一声号令,大军开拔。

由于有步兵和弓兵的存在,行进速度并不是很快,还好一路上平原居多,少有山林丘壑。

罗信诚预计是第三天中午到达匪患藏身的山坳。

走了半日后,陆林风对罗信诚说道:“步兵弓兵行进缓慢,那股匪患可能会在沿途布有眼线,到时候咱们到了,他们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我方会白白增加伤亡。”

“林少侠的意思是……”

罗信诚挠了挠头,这一点他不是没有想到,可若想出其不意,只能是骑兵先行,骑兵一共只有一千多人,虽然对方是乌合之众,却又五千多人。敌众我寡,能不能顶住真是不好说。

陆林风看罗信诚面有疑虑,猜到了他的想法,便说道:

“我有办法可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哦?!是何办法?”

“很简单,在明天午夜之后,我带领骑兵,罗将军带领步兵弓兵连夜赶到匪巢,骑兵先行到达后,天光破晓之时即刻发起攻击,山匪不会料到我们在这么冷的天气下连夜赶路,定让他们措手不及,匪心大乱,等到步兵与弓兵大军赶到时,就能尽数将之剿灭。”

“真是妙计!如此,我军定能一战成功!想不到林少侠不仅弓马娴熟,胸中还有如此韬略,佩服!”

罗信诚对陆林风抱拳施了一礼,说道。

这话不是恭维,确实是出自他真心,这计策他就没想到。

“看来白将军让我多读书,真是不无道理呀。”罗信诚心中叹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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