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西风没有伸手接剑,水月确是一柄世间罕见的神兵利器,但此刻在战西风眼里,它根本一文不值。
“赵孤城,我随身带的这把剑,它并不普通,它也有名字。它叫小湛。”赵孤城没有为战西风的举动所感到诧异,如果他坦然接受了,反而会令他失望。真正令他惊奇的是,他仿佛看到了战西风的脸颊上,有些许泪滴滑落。
“小战?你是把这柄剑看做了自己的孩子吗?”孑然一身行走江湖的人,大多会对自己的武器产生别样的感情。但战西风这样冷漠的一个人,居然也会为自己的剑如此动容。
湛江水兮上有枫,目极千里兮伤春心。
战西风并没有想要解释太多,他飞身来到楼下,弯腰拾起了那断掉的半截残剑,又纵身回到了屋顶。
“剑鞘给我。”
赵孤城看出了他想要干什么,但这柄剑本就是要送给他的。索性又拔出剑,把剑鞘递给了战西风。
“水月剑锋芒毕露,寻常的剑鞘根本配不上它。这剑鞘也是上百工匠呕心沥血的作品......”赵孤城想告诉战西风,这剑鞘也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但战西风却少有的打断了他的话:
“我当然知道,不然也抗不下你那一套疾风骤雨般的攻势。只是,也只有这样的剑鞘,才配得上小湛。”
战西风静静地蹲在屋脊上,将残剑小心翼翼地收进了剑鞘里。此刻的他,仿佛才像是二十八岁的他,才像是有爱恨感情的一个人。现在,他正捧着自己所有的热爱与感情。一人一剑,就这样一直蹲到了东方破晓。一夜之间,战西风明明不费什么力气就得到了举世无双的一柄神剑,却失落得像一个上学时挨了先生板子的孩子。
“我说,也差不多该走了吧。”赵孤城几乎就陪着战西风在屋脊上等到了天亮。
他有点后悔自己的想法,确实,那柄剑就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柄,但他没有想到,对于战西风,它早已成了一种陪伴与寄托。是他行走江湖,不可割舍的一部分。这份对于武器的感情,赵孤城可能永远不会懂,因为所有的武器在他眼里,都只是工具而已。但赵孤城明白,这份感情决不是对于武器本身。那种自眼眸里透出的失落与落寞,自己也曾真切的拥有过。
“嗯。我还不认得去赵府的路。”
“不是,五年前天下太平,南郡人为我在东门外修缮了一座生祠。只是近些年,也没有什么人再去过了。前些天回来我去看时,门上都要长出灵芝来了。”
“与我说这些不相干的事情作甚?”
“那祠里,有一尊跟我等高的雕像,右手握枪,左手抚剑。枪是石雕的,剑却是一柄真剑。我想,你的这把剑,日后也不好再时刻带在身边了。不如放在我那祠里,替了那柄剑,有空你回南郡,去看看倒也方便。”
“你是想让我逢年过节都去祭拜一下你吗?”
“哈哈哈哈哈哈。你若想,我倒也不会介意。”
两人没有再施展轻功,很快城里又要人头攒动了,在屋脊上行走简直是要比太阳还显眼。更何况还是赵孤城这样的王候,和蟊贼一样在房顶行走,传到扶风城里,那些老家伙们,又要以各种伦理道德,皇家颜面为由弹劾自己。幸亏皇上圣明,任由底下人怎样煽动也无动于衷。
赵孤城在前,战西风在后,两人骑着来福客栈的马匹,不紧不慢地向城外驰去。这样绝世的两位高手,马术也十分高明,赵孤城自不必说,但战西风的御马能力,连赵孤城都暗自称奇,出城的路上人流渐渐密集,但两人以这样的速度,却几乎没有惊扰到沿路的行人。
两人很快就出了城。过了护城河,城外是一片广阔的平原。赵孤城策马扬鞭,战西风在身后追赶。两匹良久未得到释放的快马,此刻,如同得到了解脱一样,肆意地在城外奔驰。过了不知多久,两人下了马,附近并没有拴马的地方,赵孤城索性将两匹马拴在了一起,带着战西风走上了一条小路,小路虽然狭窄,但看得出来,当时铺设的时候废了不少心思。每一面地砖都是一整块完好的青石板。深陷地底下的部分使青石板就算年逾百年也能依旧发挥作用,板间的间隔更是随地形相应调整,便于人一步跨过。
约莫走了千步的距离。一座威严的庙宇赫然出现在了眼前。除了它,视野里再无别的建筑物,甚至连一棵树也没有,就算之前有,也被南郡的官员下令拆除了。
赵将军所在,天下太平。
只是确如赵孤城所言,这座祠堂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门口的对联上书:白马银枪开盛世,赤胆红心报圣主。虽然写的很不高明,却也顺承着夸赞了当今圣上。古往今来敢立生祠的,没有不被皇帝重点照顾的。虽然皇帝对赵孤城绝对信任,赵孤城也绝对忠诚,但这些地方官员自然深谙功高震主的道理。
除了对联,这座祠堂的装饰可以说是丝毫不亚于某些世家大族的宗祠。推门而入,映入眼帘的就是赵孤城的等高石像。
“虽说是等高,却比我高了三寸左右。”赵孤城指向石像的右侧,那里确实放了一柄真剑。战西风跨步走到了石像跟前,将小湛地轻轻靠在了石像的身体上。这柄剑,看上去也并不寻常。战西风用拇指将剑弹出了一点距离,正面方方正正的两个小字“孤城”,如果没有猜错,反面一定还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战西风不是个喜欢探人隐私的人,即使是朋友也不例外。
他右手取下宝剑,左手拿起小湛,轻轻地插入到了石像手中的空隙处,那里刚好可以卡住一把剑。赵孤城正在门口等着自己,手中是要送给自己的水月,只是用撕下的衣襟包裹住了。仿佛在空气中暴露了一阵,都是对剑的磨损与破坏。
“将你手中的那把剑给我吧。”战西风终于知道为何他能理解自己了,也终于知道赵孤城不是真的对武器没有感情,只是心中早已经有了归宿,再没有什么神兵利器可以入得了他的法眼。
“这样也算是我一的一个补偿。我摧毁的,就由我来守护吧。”赵孤城第三次将剑递给了战西风。这次没有了剑鞘。但战西风依然一把握在了剑身上。战西风接过剑来左手握住剑柄,猛一用力,缚在剑上的布条就纷纷飘散在空气中。
“这可是我在看着你发愣的时候才绑好的,你就这么随手给我拆了。”赵孤城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没有一丝在乎。送出了水月,自己也应当有一把别的佩剑。
看着手中的剑,赵孤城仿佛是失而复得一般,虽然只要他想,随时可以拿走它。但现在,却多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
“需要给你打扫下吗?”战西风戏谑般地问赵孤城。
“就这样吧。现在这里,唯一重要的,就是你的那把剑了。但于我,这座生祠,我已没有再来的必要了。”赵孤城提剑出门,一步跨了两块青石板。
战西风突然觉得,他俩在一起的时候,赵孤城才是赵孤城,战西风也才是战西风。
战西风也学赵孤城的样子一步跨过两块青石板。“南郡城里最好吃的菜品你知道是什么吗?”说起菜,两人甚至都还没有吃过早饭,现在却已经是中午时分了。
“不知。”
“当然是赵府的龙血羊肉。”以成年山羊身上最紧致的羊颈肉为原料,以甘草,黄酒,生姜去除羊膻味,再将切块的羊肉入开水汆烫一下,然后起油锅,将葱姜蒜爆香,放入汆烫好的羊肉后加水烧开,小火炖至熟烂,最后浇上赵府秘制的酱汁调味。这酱汁乃是整道菜的点睛之笔,因此也被称为龙血酱汁。
况且南郡城的气候并不适合山羊生长,从北方运送来的羊肉也大多保存不了多久,途中若是天热,也常常会腐烂舍弃很多。寻常酒家既不卖羊肉,也很少有出手阔绰的客人去买。但有一家却坚持做羊肉,口味也完全不输赵府。
赵孤城自然不会带战西风回赵府。在那里,战西风想待多久就多久,此刻他们去的是进了东门,左手边的第六家客栈。
老板并不是本地人,虽然认得赵孤城,却只是觉得他是个很好相处的王爷。
进门见了老板,他便一脸堆笑地说:“王爷贵客!您二位请移步去楼上的包厢,有什么吩咐尽管招呼小二。今天实在是忙,不能敬王爷几杯,他日若有机会定当补上!”
“来小刘,给王爷还照之前的菜样式先上一桌!酒嘛,先拿双倍的来!”
“得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