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此刻的我不知怎么说,每个故事开始于平淡或者宏伟,结束于悲壮或者慷慨,但是否经久不衰,却与这无多大关系。就好比吃饭一般,吃山珍海味与粗茶淡饭有区别吗,区别是有的,但论实际,主要还是为了吃饱。因此,我认为,一部小说的好与坏不在于读者量的多少,而在于影响有多远,为社会做出多少贡献,但是反过来说,既然有读者,多多少少是有影响的。
前二十四章完成的时候,我大致感觉于写小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此在后二十四章完成的时候,我读了大量的中外名著以及中外名家的小说,诸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村上村树的《且听风吟》、余华的《兄弟》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莫言的《洼》和《丰乳肥臀》,这三本书又重新读了一遍,学习了不少的写作方法。重读的这三本书,主要是与自己所写的小说有部分的相似,同时我很想细细的了解大家所描述的故事是怎么回事,同时我也希望自己所写的能揭露一些问题,故而只能照猫画虎,将进三个月写完后半部分。至于前面那几本,《百年孤独》大概是想让自己的作品体现主人公孤独。说起《且听风吟》,自己那几天出于病态,说是病态,主要是因为做了一个小手术。某日中午,炎炎烈日,一口气读完,也许是过于集中,最后才发现,点滴完了,针头还在手里。着急忙慌中,自己拔出针头,血突得一下喷了出来,凉飕飕的。然后回想,故事情节也有些狗血吧,就是在酒吧发生的故事,自认为自己的这部小说应该会比他的好些吧,自于往后相比,不能比,因为都是第一本,才有可比拟性。《兄弟》是那种血色幽默的,看后感触颇深,但是自己却感叹于水平的有限,不能模仿。
整部小说大体花费一年时间,主要由于工作原因,只能每日下班后书写,时间或多或短。心情愉悦时,非常的高兴,就写的多,某天糟糕透了,就写的少,或搁笔不写。原本故事想创作的异常悲烈,同时又夹杂着人性的复杂以及转变,可是到后来,越发觉得相当的吃力,故而只能浅薄的表达一些事情,另外吃力的原因还有别的。故事的发展有时候根本不以人的思想转移而转移,有些时候创作本身也会受故事的影响,从而发生变化,两者纠缠在一起,就会相互影响,故而十分的考验一个初学者。
说道文章,有时候写着写着,灵感就突然中断,然后脑子里一片空白,嗡嗡作响,接着就没有下文。稍许的停顿,自己就会陷入思索中,结果是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类似的原因特别多,但最后还是收尾,实属不易。对于我个人而言,创作最主要的是需要灵感,尽管知识的积累以及本人的阅历或别的原因有所影响,但最重要的仍旧是灵感。这种东西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创作的最终结果。全世界有无数人写作,可是写出优秀作品的寥寥无几,那就绝对具有一般人没有的特点。假如某人写的好,是因为他读的书多或者是经历丰富,那别人完全可以如出一辙,那岂不是所有人都一样,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因此,对于个人来看,最重要的是本人特有的灵感。文章的精彩程度全靠构思和故事的引人入胜。文章的辞藻和语句的连接完全是靠自己的积累和多年经验。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说道这部小说的名字,最初叫苟延残喘,并且一直延续到下部快结束的时候。苟延残喘本身是勉强的留着一口气,然后继续活下去,顽强的生活。但是总感觉有些难以描述,说不上为什么,像断了气一般。左思右想,时时刻刻琢磨,最后定为苟延残存,预示生命一直存活下去。
每每故事写到精彩之处,自己也会感动,每每故事停顿不前,自己就会陷入沉思。使我想到创作本身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上帝禁锢了我的身体,但同时灵魂是否飘荡,却无从得知。过多的自评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写写感受即可,只要有些许的读者认可,便可以聊以慰藉。
临近立春,窗外刮起了大风。
此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