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家的祖上曾经煊赫一时,他们世代行医,因活人无数,是以名声远播。后因族人失和,一朝分为了两个支脉:一支继承了医术——鬼门十三针,人称鬼门白氏;一支继承了医馆——逢春十五堂,人称逢春白氏。
白岗松这一支便是逢春白氏,传承至今已有十一代了。此时,早已不复祖上之盛名,逢春十五堂,如今也仅剩下一堂。一是环境使然,西医东渐,中医没落;二是人丁不旺,多出庸者,少有英才;传承至今已是岌岌可危了。
白岗松少年时接手祖业,有心发扬光大,于是,一边苦心钻研医术,一边悉心经营医馆,又加之政府有意扶持,三四十年下来,渐有复兴之望。
如今,他已年近六十,仍然身强体健、容光焕发,因精通岐黄之术,又擅长养生之道,是以看起来较为年轻,约有四十岁左右的样子。
最近两年,他的日子过得还算是舒心,逢春堂基本也不用他来操心,一应事务不论大小,皆由弟子们出面料理。但若说烦心的事情,那也不是没有的,逢春堂还缺少一个至亲的传人。
为此,他隔三差五便催促儿子白英一回,让他赶快给老白家生一个传人,但白英却不理解他的苦衷,总是敷衍了事,推脱生意繁忙,没有片刻闲暇。因此,父子两人闹得很不愉快。
十几天前,他接到了警察打来的几个电话,说是外孙因打架受伤住了院。他懊恼了一会儿,骂了一声:“厌物。”也未放在心上,转脸便把这事儿给忘了。
与其操心那个令人生厌的外孙,还不如逗弄一回乖巧可人的伏雪兰。人老了再也经不起折腾了,他还想着多过几年安生的日子呢,却不知外孙此时正躺在病床上,整日提心吊胆。
“我的眼睛究竟是怎么了?”
宁致远知道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一团阴影始终浮现在他的眼前,小时宛如针尖,大时遮蔽眼帘,循环往复,不断转化。他把病情和医生说了,但检查再三,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那医生心中狐疑以为他没病装病躲避惩罚,瞥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没什么大问题了,平时不要熬夜,注意多休息,保护好眼睛,少接触一些电子产品。”
伏秋雁也在一边安慰着,她也是一名医生,先攻临床,后学中医,虽然不是专业的眼科大夫,但是多少也是有些了解,她也没看出来任何问题。她倒不像那医生一样认为宁致远没病装病用以躲避惩罚,只恨自己医术不精,看不出什么问题,因此心里很是担忧。
“还是告诉你外公吧!不管怎么说,你外公也是一方名医,虽然放眼全国算不上什么,但在咱们元丰市还是首屈一指的。咱们回去让他给你看看,也许能查出来究竟是什么问题。”
宁致远其实并不想再见到自己的外公,但他更不想眼睛瞎掉,于是只好点头答应,和伏秋雁一起打车回了逢春堂。
白岗松最近见伏秋雁时常外出,问了几次,她也没说,只道她是料理私事,也就不再过问了。现在,看着她搀扶着宁致远走进了医馆,便知道了为的是什么事儿,面上虽是不悦,心中却是大赞:“这真是一个好女人啊!”
伏秋雁将事情的经过和处理结果简略一说,又让宁致远说了下病情,便催促着白岗松赶快诊断。
白岗松虽然心中很是不愿,但也经不住美人的软语相求,于是亲自为宁致远诊断再三,但结果却显示一切指标都是正常,并没有任何的毛病。
他本就不待见这个外孙,自然就认定他撒了谎,装病卖惨扮可怜,用以博取同情躲避惩罚,心里顿时火冒三丈,大骂道:“孽种,你是欺我老头子年纪大了,心里糊涂了吗?你,马上给我滚出去,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好了,好了,别生气了,没病不是更好。要我说眼睛可不是小问题,你还是再仔细地诊断一下。你是没有瞧见,几天前宁致远的眼睛肿的像个核桃,很是吓人!”伏秋雁连忙劝解。
白岗松听了心中更是恼怒,一是因为伏秋雁竟然怀疑他的医术,二是因为她讨好了这个厌物竟然孤立了自己,气得他吹胡子瞪眼,甩手而去。
宁致远的心里也是委屈,他也需要安慰,哪怕是一句暖语,即使无甚用处,那也会令他心花怒放。他没有说谎,也可以确定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可是外公为何就是不信呢,他这又是发的哪门子的火?他一气之下也是甩门而走,头也不回地到了自己的住处,躺在床上暗生闷气。
伏秋雁见这祖孙俩竟然又闹翻了,几次从中说和但也没啥用处。白老爷子的脾气倔强,宁致远却也不是一个软性子,祖孙两人就这样僵持着,谁也不搭理谁。伏秋雁放心不下宁致远,怎么说那也是一个病号,于是便将女儿交给了白岗松照顾,自己隔三差五地去宁致远那里瞧瞧。
这天,宁致远一人出来散心,逛了许久,路过一家狗肉馆。这里的生意很是不错,人来人往,门前拴着一条老土狗,旁边正有一人磨刀霍霍。
那老土狗似乎知道死期将至,眼角挂泪,口中含悲,其相甚惨,其声甚悲。宁致远观看良久,忽然感同身受,忙出钱将这待宰的老土狗买了下来,取名小天,带了回去,跟自己做了个伴。
伏秋雁平时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忙,不能时时呆在宁致远的身边照顾,但只要一有时间便会去探望一回,帮他洗洗衣服,做做饭,顺便再收拾一下家里,看看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宁致远劝了几次,见没啥大用,也就随她去了,但心底却暖洋洋的。他最近没有再去卖菜,又无事可做,心中不免烦躁。有时一人出来转转,忽然,眼前一黑就什么也看不到了,虽然过不了多久便又恢复了,但很是不便却也在所难免。
现在好了,自从有了这老土狗小天,带着它出来逛了几次,它就记住了家门。虽然平时大忙是帮不上的,但是至少还能老狗识途,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这几天,那团阴影有了变化,渐渐凝实,不再朦胧,看起来好像是实物一般,但伸手一抓却什么也抓不到。变化也渐渐有了规律,小时状似米粒、亮如萤火,大时浑圆如轮、漆黑如墨,彼此来回转换,毫不间歇,并且转换的速度越来越快。
这天夜里,睡梦中,宁致远忽觉光明一片,好似一轮明月坠入了眼底,惊得他一下子便醒了过来。放眼望去,四处明晃晃的,那团阴影果然又有了变化,皎洁如月,浑圆如轮。他心中惊惧,不知道又出了什么问题,刚想要惊呼,尚未来得及发出声音,变故又生。
那轮明月忽然塌陷内敛,越小越亮,直至小如针尖,亮胜烈日,方才罢休。此前,它虽然大小无常,明暗不定,但都是静静地悬浮在眼前,位置始终固定在视野的中央,从来不曾变动过。而今,它却像一个顽皮的小精灵,时上时下,时左时右,时远时近,在宁致远的视野里飘忽不定。
忽然,那顽皮的小精灵又重新回到了宁致远的视野中央,接着猛力地抖动了一下,随即便生出一股巨力,一下子便将他给吸了进去。
“这是一个瑰丽的梦境!”
宁致远喃喃自语,从最初的惶恐不安,到现在的镇定自若,原因无他,梦境而已。不然,你说这还能是哪里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四周混沌一片,渺渺茫茫,除了自己之外,再无一物。
此时,他身处混沌之中,好像置身水里,又似置身天空,双足一蹬,仿佛化作了一条小鱼遨游于江湖之中,自由而畅快;双手一划,宛如化作一只苍鹰搏击于长空之上,坚毅而无畏。
他兴致盎然,嬉戏良久,深吸一口混沌气,浑身舒爽而通透。此处寂静无声,其大不见边际,但他并未觉得孤独,也许孤独早已成了习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每吸一口混沌气,身躯便似长长一丈,不知过了多久,已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但是他仍然身处混沌之中还没能走出去。
忽然,前方冒出了一弯萌芽,青翠欲滴,宛如翡翠雕琢而成。那萌芽的叶瓣一展,顿时生出了一股吸力,令他不由自主地向前行去。
宁致远心中大惊,连忙回身后撤。不料,那股吸力沛不可挡,一下子便将他的意识给抽取了出来,留下了他的躯体仍旧向后奔去。宁致远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痛苦,反而觉得神魂意识不断地加强,飘飘忽忽,不由自主地向前飞去。
那萌芽像一个刚刚苏醒的少女一般,肆意地舒展着身姿,不一时,便长成了一条藤蔓,温润似玉,虬结如龙,其长不知究竟能有多少米。
那藤蔓一伸一卷,一下子便捆住了宁致远远去的躯体,接着向前一甩,将他丢入了混沌之中,瞬时便不见了踪影。
很快,那藤蔓上又生出了一朵小花,接着便长成了一个葫芦,通体赤红,好似玛瑙一般通透。那葫芦上又生出一股吸力,一下子便将宁致远的意识给吸了过去。
宁致远知道这是一个梦境,因此心里并不担心,只觉得很是惊奇。他虽然觉察不到自己的存在,但是他知道自己并没有消失。四处混沌弥漫,滋润了他的神魂,两者彼此交织在了一起,使其不断地壮大着。
不知过了多久,宁致远渐渐的又能觉察到自己的存在了,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变成了那个葫芦,欲动而不能,欲言而无声。他自然是不会甘心,极力地挣扎着,努力地想象着自己从前的样子,慢慢的,那葫芦竟然有了变化,向着他想象的样子变化而去,直至与想象一般别无二致。
又不知过了多久,那藤蔓上又生出了一朵小花,还未等宁致远看个清楚,那藤蔓忽然猛烈抖动,瞬间将他给震落了下来,接着那藤蔓一伸一卷,将他卷起用力地甩了出去。眨眼间,他便出了混沌之处,来到了另一个沉寂的世界。
“这真是一个人形猛兽啊!”
宁致远赤身裸体,脚踩大地,头顶星空,举目四顾,满眼荒芜,不见一丝生气。他活动了一下身躯,只觉浑身气血澎湃,似有无量之巨力,侧耳一听,心如重鼓敲击,血似江河而流。他向天大吼一声,拔足向前奔去,越过了高山,趟过了江河,涉过了险滩……不知跑了多少万里,竟然不觉一丝的疲倦。
“这究竟是哪里?这当真是一个梦境吗?”
天地间静悄悄的,除了风声之外,再无一丝的响动,好像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一个生灵一般,不见一花一草、一虫一鱼、一鸟一兽。他奔跑了良久,周身发热,气血翻腾,精神正盛,飞起一脚,踢飞了一块大石,砰地一声落在了远处。
“触之有感,落地有声,这也太过真实了一些吧!”
宁致远又向前奔行良久,来到了一处平坦之地,俯下身来,抓起了一把泥土,用力一握,好像都要攥出了油。他虽然不是一个老农,却也知道这方土地极其肥沃,插上一根幼苗就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这绝非梦境!”他看着冉冉升起的太阳,感受着身上丝丝的暖意,心中却逐渐的冰凉了。
“我不会是穿越了吧?就算是穿越了,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你至少让我穿越到一个有吃有喝的世界啊!这里有什么呢?天上无鸟,地上无兽,水里无鱼。贼老天,你到底想让我吃什么啊,难道去啃石头吗?不行,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宁致远急得上窜下跳,胡乱地折腾了起来,顿时大地轰鸣,沙飞石走。这一刻,他分外地想家,虽然那里没有一丝的温暖,唯有一条脱了毛的老土狗小天。
他哭了,泪眼朦胧。朦胧中,他又见到了自己的家,一桌一椅,一筷一碗,不论是什么,看起来都是格外的亲切。那老土狗小天蜷缩在沙发上,微闭着双眼睡得正香。它是否知道自己的主人,此时正身处异界之中,想归而不能呢?
他擦了一把眼泪,忍不住向前行去。不料,竟然真的又回到了家里。还没等他高兴起来,便觉四周沉重如铅,空气滚烫似火,压的他筋骨齐鸣,烧的他神魂欲散。他扭头向小天望去,它仍旧沉睡不醒,似是对诸般的异样毫无察觉。
他伸手一摸,额头滚烫如火,竟然发起了高烧。他胡乱地穿上了衣服,迷迷糊糊地来到了卧室,伸手向床边的手机抓去,还没抓到便昏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