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
今天来图书馆的,只有沈聿和宋鹤初两个人。
沈鱼爽约了。
出于很多种原因。
比如今天傅渊约了她下午谈合约,比如今天中午路酥酥请客吃饭,比如……她想给沈聿一个机会。
图书馆占了一整栋楼。
虽然是周末,但沈聿还是如愿找到了两个靠窗的位置。
只不过是互相面对着的两个座位。
看着面前优雅利索落座的宋鹤初,沈聿的脸有些红了。
宋鹤初将蕾丝小伞放在角落里,直接将手中的一本史记翻了开。
沈聿捏着手里的诗经左右不是,想和宋鹤初搭话,却不知道怎么开口,也怕扰了美人读书,自己读书呢,却又怎么都看不进去手中的这本诗经。
思前顾后了许久,沈聿忽然灵机一动,从随身带着的书包里掏出了一本线格本和两支颜色不同的笔。
他觉得黑色的那支更配宋鹤初,于是执起另外蓝色那支,翻开本子,刷刷写下了一行字。
“没有想到你居然喜欢看史书。”
沈聿的字不大好看,却也算不上歪斜,看着倒也清晰方正,如他人一般可爱稚嫩。
宋鹤初看见眼前突然出现的本子怔愣了一下,等看到上头沈聿的字,宋鹤初才开怀一笑,将黑笔从本子上取了下来,在沈聿字迹的下头一行写道,
“我偏爱古时候的东西,东西方历史都略有涉及。你不觉得,读历史,很有趣吗?”
宋鹤初写字比沈聿快些,字却好看很多。
字如其人,字如其人。
宋鹤初的字,如她的名字一般,高洁如鹤立。
偏瘦长,看着赏心悦目。
应该是怕沈聿看不太懂,所以写的不算太潦草,也没什么练笔,看着却极为舒心。
“我的闲暇时间,都拿去学习学校的课业了,没怎么读过课外的东西,不知道对历史感不感兴趣。”
宋鹤初接着答。
“看来你是个很努力很努力地天才。”
“我从小被父母丢在国外养大,很想家,所以想早点大学毕业,等成年了,就能长久的待在国内,陪着父母姐姐了。”
“国外不应是最倡导教育中的爱吗?”
宋鹤初似乎觉得这话不对,又很快用黑笔划去了,改成了:“你很优秀,很快就会实现了。”
沈聿辨认的出宋鹤初划掉的字,眸光很快的闪了闪,心下一悸。
“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鼓起勇气,将这句话写下,推给了宋鹤初。
宋鹤初看到沈聿的话,愣了好久,举起笔又停滞了好一会,方才决意下笔。
“敏感,脆弱,缺少关爱,自我封闭,很难真的向别人敞开心扉。却在不断做着尝试,努力去信任别人。希望不会被他人所辜负。你渴望依赖。”
宋鹤初顿了顿又接着写道。
“有时候会很卑微,会低声下气出卖自己换求别人的爱与同情,但你又明知那不对。你在掩藏真正的自己,你在保护你自己,但是也在不断出卖你自己。你害怕,又渴望着被爱。”
宋鹤初犹豫了很久,才把本子推回去。
沈聿读了很久。
本子推回来的时候,宋鹤初只看见沈聿写了很小一行字。
和上头他那方正偏大的字体,格格不入。
“那你呢,我能爱你吗。”
宋鹤初怔住了。
眼中波光流转。
沈聿不知道宋鹤初在想什么。
良久,他才看见宋鹤初合上了本子推给自己,翻开了手中的史记。
“今天邀我来这,是为了看书。”
沈聿有些丧气的低下了头,偷偷将手机藏在了手中的诗经里,给姐姐发消息。
姐姐的上一条未读信息来自三分钟前。
赫然是:“答应了吗?”
沈聿抽了抽嘴角,手指飞快的在屏幕上敲击。
“没有明确回答。”
“唉,急不得急不得,你和宋鹤初才认识多久啊。”
很快沈聿便等来了沈鱼的回复。
“什么急不得?我还有没十个月就要回英国了,这一下子就是三年大学一年研究生,谁知道我要不要读个博士,那可就真没机会了。”
沈鱼那边隔了好久才发来信息。
“沈聿。”
她直呼了沈聿的大名。
沈聿有些紧张的继续看下去。
“如果你在回英国之前,宋鹤初就答应你了成了你的女朋友。你怎么办?还回英国吗,还读书吗,你会怎么选。”
沈聿没回沈鱼,直接关掉了手机。
太冲动了。
他确实太冲动了。
宋鹤初看书看得很安静。
沈聿的心却跳的很厉害。
进退两难。
实属不该。
“你既然知道你弟弟和宋鹤初没结果不能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教唆沈聿去表白啊。”
路酥酥吸了口奶茶,对沈鱼的行为表示相当困惑。
沈鱼挤了挤路酥酥。
“因为我好奇。好奇那么美的美人,是不是也会动凡心。”
“就算动凡心也不一定对你弟弟好不好。”路酥酥翻了个白眼。
沈鱼夹了一筷子芝心年糕,塞进嘴里,囫囵道:“我知道,但是他不表白肯定会后悔,越早表白宋鹤初越不可能答应,他就越早死心,总得走一回的。”
“你想太多了吧。”路酥酥丢掉了手里的筷子,“我吃饱了。”
“嗯?”沈鱼惊愕的抬头,“不是你说要吃这家店的炸鸡吗,怎么进店也不点炸鸡,点了个部队火锅也就吃了两口?”
“我想喝奶茶了。”路酥酥噘嘴。
沈鱼也放下筷子,迅速的嚼了嚼嘴里的年糕:“这里附近没有奶茶店吧。”
“那就喝星巴克好了。”路酥酥拿出手机搜了搜,又瘪了瘪嘴,“可是我星巴克都喝腻了。”
沈鱼翻了个白眼,决定不搭理路酥酥这个作精,自顾自的吃起了锅里剩下的娃娃菜、年糕,京葱,五花肉、肥牛一类的。
“还是喝果茶吧!”最后,路酥酥下了这个重大的决定。
路酥酥对傅渊的计划没什么兴趣,但出于帮助闺蜜的心理,还是准备陪着沈鱼一起加入傅渊的战队。
傅渊对此,可谓是非常开心。
傅渊是一个人来的,没有带上陈晔。
沈鱼没有帮傅渊点果茶。
傅渊独自一个人喝白开水喝的也很开心。
因为沈鱼要加入他的战队了。
沈鱼加入,就代表着邹言和路酥酥的加入,就代表着他要发家致富了。
傅渊喜欢钱。
他是个很喜欢铜臭味儿的人。
一闻到钱的味道,就跟吸了吗啡一样,愉悦感迅速高涨,冲上云端,开心的忘乎所以。
路酥酥不喜欢这一点,虽然她也很喜欢钱。
她喜欢钱,也喜欢花钱,拿到钱的她却永远淡定从容,心下盘算的,是该买什么样的鞋。
沈鱼很吃惊。
她第一次去路酥酥家里的时候,确实被吓了一大跳。
路酥酥太喜欢买鞋了。
高跟鞋、平底鞋、球鞋、拖鞋,鞋盒从地上堆到了天花板。
路酥酥也并不是特别富裕,基本所有的余额,都花在了吃东西和买鞋上。
倒是没几件衣服。
路酥酥喜欢的,是用钱买来的鞋子。
而傅渊喜欢的,是钱本身。
沈鱼呢?
她喜欢拥有钱。
有钱当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他们也正是为此聚在了一起。
不过沈鱼更迫切。
因为她要养活自己和弟弟。
合约很快就拟定好了。
傅渊很“善良”,他需要的抽成并不多,沈鱼和路酥酥都对此很满意。
总之,谈判很顺利。
现在他们的队伍已经基本拟定完毕。
沈鱼发育路,路酥酥辅助,傅渊对抗路,陈晔打野,邹言中单。
还差个替补。
傅渊的意思,是叫沈聿上。
沈鱼暂且应下了。
他们的第一场比赛,将在下一周的周五晚上开场。
线上赛,不必相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