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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辰时 (4)

虽然现在姥爷身体已无大碍,但右手依然缠着绷带无法行动自如。姥爷八十岁的寿辰时候,舅舅说要在酒店里宴请宾客,姥爷和姥姥将会穿着崭新的唐装迎接属于他们二老共同的生日。那一天,我一定会开着车亲自到家里接上二老,在酒店里给他们深深鞠躬,然后拉着爸爸妈妈舅舅舅妈姨姨姨夫哥哥嫂子弟弟小侄子一起拍下我们第一张全家福。

姥爷,现在就让我拉着你的手吧,让我给你讲故事,讲我在外的工作和趣事,讲你小时候的挖战壕遇到日本小女孩的故事。我曾经问你为什么总给我讲故事,你告诉过我:在姥爷耳背的时候你可以讲给我听啊。或者在姥爷死了之后啊,你当姥爷了,你就可以告诉你的外孙或者是外孙女啊,说我小的时候,我的姥爷给我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啊——

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啊,讲了一个关于爱、关于大手的故事。

终究还是离开了,当我将手机关闭的时候,突然想到,这是我多少次来了又走,是第几次离开这座城市?我曾经在这里走过了最难忘的岁月,当时的艰难和困苦依然历历在目,但这座城市,似乎已经不记得我了。

应该怎么说,认识它愈久,就愈觉得它是我这些年心中最后的避难所,几次的到来和离开,都是匆匆。我总是在自己窘迫的时候想要回到这里,看看红墙,看看人流,哪怕是在路上的拥堵,都让我觉得安宁;总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想起这里,这应是一种不舍的情愫。

六年前我来到这座城市,怀着所有的期待和欣喜接近它、融入它。那时的我对世界、对这座城市充满了想象。和同学在凌晨的街头奔跑,和爱人拥抱在学校的操场,为了省下一点钱走很长的时间,兼职的时候借一辆破自行车在胡同口一路叮铃铃飞驰。那样的时光,现在回想起来又苦又甜。

当时我眼能见耳能听的世界,是微妙而弱小,它没有展开满嘴的獠牙,它像一只猫一样微微翘着尾巴,看到我近了,就躲起来,等我失望转身,它再跳出来冲我喵喵地叫。我再次回头时,它又不见了。

你是否和我一样这么想过,人与城市,可以用相濡以沫来形容。而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他们彼此记得和忘记,我们总是在不断地记起曾经忘记的人,而那些忘记的人们,是否和我们一样,也会偶尔想想我们呢?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这样的一座城市,它没有名字,但却长了你最依赖城市的面容。你在这里安睡,从现实穿梭进这里,将记忆放在城市角落里潜伏,存于某一处。这里可以过滤许多事情,可以用永恒的姿态,可以具备让自己安静的状态,仿佛它就是一个聚集能量对那些现实当中的丑陋做出抵抗的工具。它如同盾,挡在前面。

曾经的我在这座城市里慢慢长大,在这里学会了许多,接受过掌声,也接受过非议,温柔的怀抱,冰冷的眼神,肆意的揣测,用力的背叛。我在这里经历了风雨,也沐浴过阳光,我感谢它,但是又憎恨它,我依赖它,而当我离开时,又曾是如何的不回头。

而当我脱离了曾经的生活,离开了那里到了这里,我才明白日日夜夜的期待与眷恋,那是犹如忍耐般地过日子。初次的舞台我已经谢幕,转弯南下,来到了新的天地,我开始了不一样的人生,浮躁与浮华都来了,热闹与喧嚣都来了,我仿佛已经忘记了曾经,忘记了曾经夏日午后骑车叮叮当当的自己。

我有时回到这里,短暂地停留,处理一些事情,有时闲暇也会到处走走,去曾经待过的地方。某一个瞬间,我突然明白,人永远是孤独的。你孤独而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开始全新的生活,而后离开,前往新的地方,走时又是孤独一人,如此反复。而当你回到故地时,发现依然是独自一人。

孤独站在这舞台 听到掌声想起来 我的心中有无限感慨

多少青春不再 多少情怀更改 听到第一声喝彩

经过多少失败 经过多少等待 告诉自己要忍耐

我对于这座城市来说是如此的渺小和微茫,几乎不值得一提。我是它某个午后微微的一个阳光褶皱,或许连阴影都不会留下。但我执念它的味道,执念它的热爱。毕竟我在这里留下了最美好的年少时光,愿花一生的陪伴回报它。

看到一本书中写:一直都是这样的少年,自己付出很多的努力,然后换来一点点的甜蜜补偿,他守着一点儿的收获,就觉得心满意足。

一直都是这样的少年,执著于一点的收获,心里存留一座城市,依赖它、信任它,对于我来说,这座城市或许是人生当中的一个驿站,或者是一张车票、一个关了灯的月台、一枚盖着永不过期的印章、一瓶解渴的甘露、一把暴雨当中遮住自己的雨伞、一个疲惫不堪之后悠长的睡眠。——你知道我总是喜欢这么比喻。

我很清楚,我永远都不会失去它,就算它不再记得我,我也依然不会失去它。

这是你所陌生的世界,仿佛来到传说中的寒武纪,或者是冰河时期,没有了生命,没有了声音,有的只是你一个人站在原地颤抖,好像是接近了死亡了吧。

这是你陌生的路途,万物就飞逝,带着陆离的翅膀,那么如果真的这样,时间可以真的停止么,还是你感觉中开始变得缓慢,如果航程真的不见尽头,那么,在最初的抵挡至少还有等着你的人吧,清晰地如同被阳光褶皱过的温暖。

一如往昔。

它拿走了我最真挚的情感,我将自己最美好的记忆放在了这里。第一次的绚烂的舞台,第一次别人的喝彩,第一次咬牙的坚持,第一次回身擦干的泪水,第一次炽热的情感,第一次艰难的抉择,都在这里,都是这里。或许,一座城市就是用来拴住我们骚动的心,拴住了虚空,连对白都已经无力,彼此之间,只剩干干净净的缄默,和扎扎实实的依赖。

你的城,又在何方?

干杯吧,将我们曾经彼此的相伴和纠葛一口饮下,从此顾影相盼,人物甚好,旧欢如梦。

虽无法展现出生的壮大于你看,但有人陪你观望热闹不再离散;虽看穿冬花夏雪暖流转,但会描金绣凤旧日时光把酒言欢;虽已是人在高处不胜寒,但依然愿意拱手河山讨你欢。

——城市里电影已经落幕,故事的结局谁会在乎。

——又想起最后那句对白。亲爱的,别哭。

只要隔一段时间,失眠就会来打扰我,连续许多天频繁造访。睡不着的时候会看书,熟知我的朋友都说我看书速度快,我也确实有一目十行的本领,但如果要完全消化需要多读几次,字字句句犹如空虚之中完结的界面,有面有线,用点串联,空间中的光和影添加成栅格状。

看书就是看故事,那里上演一场快乐的事情、上演一部扣人心弦的打斗、上演一段爱恨情仇的纠葛——如果没有太多的时间,只能囫囵吞枣——但也毕竟是看过,就如同隔岸观火,一簇两簇明暗的光亮。

重新读了蔡康永的《有一天啊,宝宝》,里面他写道:“你感觉到风时,风才在吹;你把宇宙放在你的心里,宇宙才存在。我只是比你早到而已,我也会比你早走。我趁着比你早到的这些时间,提醒你一些人生不宜错过的事,以及另一些,最好是错过的事。因为和你说话,我才有机会常常回想我最初的状态,你让我记起了许多我已经忘记很久的事啊,亲爱的宝宝。”

很想问问自己啊,是要过多久,才可以将生命中当中的每一次际遇和无意的恩赐铭记在心。

其实很多喜欢思考的人——如哲学家或者是作家——并不是抱着戏谑和夸耀的心情来谈起人生,那是必须想过之后的沉重。思索一切为何起源何处。这些人都很消极,像是被兀自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从这洞穴中看到自己和他人。

有人念念不忘的只有自己经过之后的那种刻骨铭心,无论是好是坏,在那些巨大的曲折面前,能携着绝望的心情被命运放回到原来的位置,一切重新开始,那便使他重新有一颗醒悟的心。

但也会有这样的人,贪婪自私狭隘,用别人对他说的话,在别处竟然换成自己所言,以此为工具去抨击别人。那一刻,知道真相的人就已然明白,这人已经坠入了黑暗的深渊,视线之内,思维四周,都是枯朽腐烂的生计。可悲可怜又可笑。

你要知道,任何虚假的事情,都有一个个的漏洞,如果能够倾尽一生去用谎言填补,倒也罢了。如若被人看到,再美的假象也分崩离析。但有人会告诉你,不用着急去拆穿他,放过别人,就等于放过自己。且看他如果做跳梁小丑,兀自耍着低劣的把戏,独立欣赏自己自定义为清醒而华丽的外衣。

人的沉默是带有决然的力量,会让意识逐次封闭变成一个内在潜伏默不做声的气囊,这兀自的无声会让心虚之人觉得恐慌,而这气囊如果被刺中爆破,也就成就了那些浓烈丰盛的真相。

很多事情的来龙去脉,或许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但却能够用最简单的话语应付。所以关于这个世界上的问题,都是如此。它们会一起翻涌而来,一个一个如同绳索一样丝丝紧扣,但如果你能够撬开一个,那么就会迎刃而解。

我过了一个二十年,还有多少个轮回可以让自己慢慢去数呢?这日子也许很长,也许很短暂。但我们都应该明白,为这时光必定要付出最大的力量让他们完满。让此刻再丰盛一些,让回忆再饱满一点,让未来种种的希望描摹得再美好一点,这就是当下迫不及待的事情。

于内心的深处点一根微弱光亮的蜡烛,然后向着前途未卜的去路跌跌撞撞。抑或是曾经的记忆如此剧烈过,所以,在来时的路上没有回头张望,只是往前走走走。

这么长的时间里,这么长的时间里,我都没有停下脚步了。为了那些不相关的人事,已经牵绊很久,曾经的想念和纯净会伴随着那些彼此懈怠消失,渐渐成为空白,变成永恒。

醒过来吧,那不过是一场大梦。

我们要走到很远很远,过很久很久之后,才会想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会彼此遗忘,只会彼此消失,用短暂的停留时光,将自己的前世想透,而后用完此后的余生。

曾经写过:此生余了,来生再续。

你的那些仇恨。我的一半阴暗。夜色之中的闷热。天空中的繁星。年少时的爱恋。温暖肆意的回忆。都是一处处的港口,世事变迁,又能找回几个。

有人这样写:码头在时,总给我们意义,我们已经成人,我们就是码头。我的码头是走累时的一碗面、一钵粥,是远处的夕阳和经过近前的一张陌生而亲切的面孔。

是要走过更多的路途,才能恍然在这场大梦中惊醒。

是要明白更多的往事,才能在码头中找到回家的路。

一生永远看不到尽头的水域,一生徘徊泅游的恍然一梦。

总是在这样的时节里,希望伴着高远的天空出去走走。曾经我去过一个美丽的岛屿,它给了我许多美丽的早晨,明亮的阳光,无尽的海岸,漫天的云,还有点缀在田野中的人们。

每每在这些时刻,心里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些特殊的事情,这不是回忆的全部,它们属于回忆的一部分,但我刻意不想起,也不在自己的文字里出现,它们属于羞于见人的一块黯淡的布,悄悄遮住我不想回忆的过去。如果给我一项遗忘的功能,我愿意忘记。

曾经儿时做社会实践课,被安排在街头卖报纸,早晨骑着车子去进报纸,然后拉到街头上叫卖,一块钱一份,买三份送一包牛奶。每天早晨五点出发,隆冬时节,已经忘记摔了多少跤,来往行人诧异的眼神明显把我当做童工,就算穿着校服和大衣也无法遮住通红的鼻子和裂开的手,晚上写一天实践的日记时,偷偷哭了许多次。

大学时开始兼职,做了许多份工作,各种各样奇怪的公司和工种我都愿意尝试。在一家著名的传媒公司做的时间最久,给节目写稿子做策划,顺便给栏目组所有的人跑腿买东西。领导夸我做得出色,我闻出空气里变质的味道,最终被排挤离开公司时,我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咬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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