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千两银子的初始成本,与张集馨入仕后为维持、增持其权力值的后继成本相比,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张集馨在翰林院当了六年京官,三十七岁时开始外调地方,历任山西朔平府知府、陕西督粮道、四川按察使、甘肃布政使、直隶布政使、河南布政使、福建布政使等职。他并非投机钻营之辈,不过也人情练达,官场上该有的人情应酬,他都能随俗,该请客就请客,该送礼就送礼,连他自己也承认:“应酬不可谓不厚矣!”我们来看看官场应酬的开销究竟有多大。张集馨在福建当汀漳龙道台(汀漳龙地区一把手)时,闽浙总督颜伯焘被革职,带着家眷、兵役、随从等三千多人浩浩荡荡打道回乡,途经漳城,当地为了招待这位前领导人,既备酒席,又请戏班卡拉OK,还送上“程敬”(以路费名义送出的礼金),共花去一万两银公款。一名已革职官员为什么能得到如此优待呢?这可以用隐权力来解释:颜总督虽然已去职,但他经营的权力网络还留在官场上,还能对官员的仕途命运施加影响,人走茶未凉,地方官们自然不敢稍有怠慢。如果碰上钦差出巡过境,接待的费用更重。
代理过山西雁平道台(雁北地区一把手)的张集馨曾记了一笔账:向来钦差到省之前,首府(省衙门驻地的知府)先填好借支单,到布政使衙门请借接待费二万两银,事毕再将经费分摊给各州县,大约每次的摊派总额为三五万两银。钦差不肯接收礼金,都由地方官派人直接送到京城私宅,历来如此。钦差在皇上一言,往往能决定地方官员的祸福进退,所以不可不小心伺候,服务周到。张集馨记录得最详尽的是他任督粮道(相当于财政厅长)时的日常应酬情况。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张集馨获任陕西督粮道,这是一个公认的肥差,被视为是“财神庙主持”。因为是肥差,陕西的官场接待经费也由督粮道负责,张集馨的工作就是终日迎来送往、请客宴乐。我将张集馨的记述略加翻译,抄录下来:遇有过往的要员,都由督粮道负责接待。西安地处交通孔道,往来的官员很多。每次客人到境,督粮道便跟随将军(大军区首长)、巡抚(省长)等领导到官厅迎接,送至公馆休息,然后张灯结彩,请戏班、备酒席。每次都要请两班戏,酒席备五桌上席(VIP专用),中席十四桌。上席必备燕窝烧烤,中席亦鱼翅海参。
西安活鱼难得,一尾大活鱼值四五千文钱(约三两银,400多元人民币),上席五桌断不能少,其他如白鳝、鹿尾,都是贵重难得的东西,亦必设法求购,否则客人就会怪督粮道悭吝。不论冬夏,总是子末丑初时分(深夜两三点钟),戏筵才散。这时,主人们将客人送出登轿,逐次揖送,还要派下人持着主人名帖,到各公馆道乏,表示辛苦了。次日,客人起身,又送出城外,并馈赠盘缠,盘缠之厚薄,依客人官职之尊卑而定。每次宴会,连戏价、赏金、酒席杂支,一般都要二百余两银,送给客人们的路费还不包括在内。西安城里的其他武官,如果不是与巡抚有交情者,一般不邀请参加这些宴会,不过也需要送去酒菜。此外,还有一些过往的小公务员,虽然官职低微,但也常常持着大人物的介绍信,过来“打秋风”,也要送上四菜两点,路费二十两或四五十两银不等。一年当中,大宴会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春秋年节,还要请省城的大小文武官员看戏喝酒。如果十天半月,没有过往的客人,督粮道还要约请两司(布政使与按察使)、盐道(相当于省财政厅副厅长)在署中宴乐。不如此,则不足联络感情。
总计下来,一年开销(包括每年送给地方上司和北京官员的礼金)一般都在五万两银上下,这还不包括送给同僚朋友的经济援助金。一年五万两银的支出,即使在官位比较贵的乾隆朝,也够捐三顶道台的官帽子了。那么张集馨收入几何?按张氏自述,他每年约有六万多两银的进项,扣除了上述公务应酬与私人用度,已所剩无几。外间则传言,陕西督粮道这个大肥缺每年有二三十万、三四十万两的收入。张集馨收入“未达标”,可能是因为他心存顾虑,手脚没有放开一些,税粮不敢多浮收一些吧。督粮道肥得流油,但油水不能独吞,张集馨必须切出一大块用于官场接待,与领导、同僚分润。明代的海瑞曾经发过一句牢骚:“阿谀作俑,流弊至今,县官真做了一个驿丞,知府之身亦当驿丞之半。”大意是说,官场上阿谀成风,以致县官不像县官,倒像一个招待所所长,知府也像半个招待所所长。以这个标准来看张集馨的工作,其实与官场“三陪”(陪吃陪喝陪看戏)差不多。但张集馨不做“三陪”行不行?这个问题有些弱智,答案当然是“不行”,但“不行”背后的机制,包含有大学问。
从理论上说,张集馨的官职是朝廷任命的,权力是皇帝授予的,然而,官场上的权力腾挪空间,与其说是皇帝规划好的,不如说是官场自发地根据官员实际掌握的权力份额进行分配的。如果你能够进入某位权贵的庇护网络、与同僚保持良好的人情关系、得到属下的私人性效忠,总而言之,你如果具有坚实的隐权力基础,那么显然,你将获得更多的权力份额,从而开拓到更广阔的权力腾挪空间。否则,则可能自缚手脚,权力大大缩水。根据这个道理,同样的官职,放置在不同的官场情景中,所产生的权力份额是不一样的。这种微妙的权力分配机制,张集馨后来也是切身体会到了。他先后两次担任过甘肃布政使,第一任做得顺风顺水,因为他与总督私交甚好,与同僚相处也融洽;第二任则备受冷落,有职无权,因为他被排斥在总督的私人圈子之外。再说回到督粮道的权力边界。皇帝授权督粮道征管一省钱粮,但皇帝可没有授权督粮道借征粮之机浮收附加税,自从雍正皇帝实行“火耗归公”、发放“养廉银”政策之后,官员再浮收,已是非法行为。
然而,在正粮之外加征一定比例的附加税,一直是官场上公开的秘密,只要保持在合理限度内,也被当成“准合法”的事情。只是“合法”的界限在哪里,却是模糊的。这种权力边界的模糊性,使得官员们明白:要想安全地行使权力,不可能依靠对法律精神的理解,而是有赖于上下左右之间的心照不宣。简单地说,人缘好,多浮收一点也无妨,人缘坏,则可能受到弹劾,权力的边界取决于隐权力的伸缩。因此,我们想象出,要在官场上混碗饭吃,与上司、同僚乃至下属之间多加联谊,该是多么重要的事。
县官之所以成了招待所所长、督粮道之所以成了“三陪”,无非是因为权力需要用人情来维持,而人情则需要用接待来维持。这里的人情,已不再是单纯的人际交往,而是一种重要的隐权力介质了;这里的接待,也不是简单的尽地主之谊,而是持有或增持权力(包括隐权力)的必要成本。而对于那种充当不了隐权力介质的纯粹人情,张集馨其实出手并不大方,甚至有点吝啬。比如他给京官们送礼,舍得一掷万金,可老丈人进京治病,向他借二千两银,却没有答应,只送了三百两,还不大乐意;他在陕西当督粮道时,接待要员不敢稍有不周,但老丈人派人来西安向他索要几头健骡、几件狐皮袍,他也没有答应,甚至觉得老丈人一再索需,“未免不近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