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胡河清是否曾有过爱情经历,不知他在处女作《张洁爱情观念变化》中谈论爱情是不是一次奢侈的精神漫游。实际生活中的胡河清以完全绝望和不屑的态度看待异性之爱,文章中的胡河清则忘情地歌唱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这何尝不是一种渴望,胡河清要求着文学作品要有来自人生深处的“苦乐兼具的激情”。他的激情来自于“无”,来自于“空”,正是那片无边的空白让他用激昂的文字去缅想爱情。胡河清认为“佛学的个人解脱是以对爱情的彻底否定为代价的”(胡河清:《张洁爱情观念的变化》,《胡河清文存》,第45页。)。他本人则非佛家信徒,他的拒绝与渴望的悖逆使他不再问情于人间,而是在文字间寻求解脱。可是,“呼唤的人和被呼唤的人很少能互相应答”。
还有,胡河清的日常生活也是他一再失落的原因吧?作为教师的胡河清不能仅靠学识和风度就能引起讲台下偷听流行歌曲的学生哪怕一展眉的关注。这种情形鲁迅先生在厦门大学不也遇到过吗?在给许广平的信中,他说:“我对他们(指学生)不大敢有希望,我觉得特出者很少,或者竟没有。但我做事还是要做的,希望全在未见面的人们……”(鲁迅:《两地书》,《鲁迅全集》第1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12页。)鲁迅的态度让人觉得他好像是一位不负责的教师,却正是他刚柔相济的特色所在。他还是要做事,并寄希望于“未见面的人们”。胡河清一定失望了,他一定不能容忍这种智慧与浅薄的反差。是啊,“呼唤的人和被呼唤的人很少能相互应答”。
还有,还有,胡河清的价值取向使其与所谓的“现代”相隔一层,他形而上的人格品质即便在字面上也很难一呼百应。他不止一次地批判海派文学的价值观点和审美品位,并谥之为“卑微的文化犬儒主义”,骂其“俗”。在上海安身立命的胡河清并未宠幸上海,他指明道姓地点明某些作家的小气和媚态,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慨。与此相对应,他心仪于金庸小说的如诗意境,先锋艺术家的“天书”风采,以此作为心灵的休歇地。这种拒斥与推崇(有时甚至走向极端)能给胡河清带来什么?他能达到心理平衡吗?再说,“呼唤的人被呼唤的人很少能相互应答”。
《诗》曰:“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胡河清如当年的苏东坡那样“满肚子不合时宜”,却没有像苏公那样“抱明月而长终”的胸襟。他喜爱庄子,却没有达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庄子·天下篇》)的精神境界。在《钱钟书论》中,胡河清指出:许多伟大的艺术家都有过化身梦蝶那般给自己派定某种想象角色的经历,从而沉湎在幻想的境界中不能自拔。
胡河清沉湎了吗?那清醒的人又是谁?海子在《思念前生》这首诗里也表达了与胡河清类似的观点:“庄子想混入/凝望月亮的野兽/骨头一寸一寸/在肚脐上下/像树枝一样长着//也许庄子是我/摸一摸树皮/开始对自己的身子/亲切/亲切又苦恼/月亮触到我/仿佛是我光着身子/光着身子/进出//母亲如门,对我轻轻开着”(海子:《思念前生》,《海子诗全集》,所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设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其明,无遗身殃,是为习“常”。
胡河清呢?他是海子吗?他在呼唤着谁?我还不敢妄称是胡河清君的应答者,也许知音如朱大可者已真正走入了他的内心。那篇《朱大可:文化恐龙的休蛰》实际上是除了《灵地的缅想·自序》之外真正透露胡河清心绪的又一篇自白。通过朱大可之口,我们可以看见胡河清的侠骨柔肠:你有一种混乱而怪异的精神分裂气质。你的人格显现彻底分裂的状态。其中一半的灵魂浸透着自卑,另一半却十分高傲。你内心是不屈服的,外表上则有妥协的一面。……你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
……你的一生中始终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你不会有世俗的福缘。
朱大可“命中”了胡河清的过去,还推断了他的中年和晚年,说中年是他与社会联系最紧密的时期,晚年则又将逐渐淡薄同外界的关系,返回到自己内心孤独的王国中去。看来朱大可并未预计着胡河清之死,可是他却指明了胡河清的致命伤:人格的彻底分裂状态。这种分裂一旦无法弥合,即如“《易·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胡河清人格中的脆弱最终占了上风,“柔变刚也”,其锐顿失。
你能领受胡河清的这种悖论人格吗?他由于热爱生命而结束生命,这本身就是一种两难境地。对生命的意义、价值进行思考的人过分执著于生命,反倒是那些不思生死、无论今昔的人活得轻轻松松。胡河清追求审美的境界,迷恋充满密码的小说世界,他在幻想与世俗的夹层中逍遥与沉迷,活下去的愿望一点点消失……
我记起了胡河清高悬卧床旁的许浑诗(《谢亭送别》),它像谶语一样预示了胡河清之死:劳歌一曲解行舟,青山红叶水急流。
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
昨夜初听春雷时我心一惊,那一道闪电也让我目眩。打破沉静照亮暗夜的雷电的确会震惊沉睡的人吗?胡河清或许是听到了风雨的应答才纵身跃出高楼的,他跳出了永远的孤独投入了真正的逍遥之中。此时此地空余我穿越零点的沉寂去呼唤胡河清君。是的,很多话,他在死去之前,自己已经做出了回答。我原只是想走进胡君的内心深处,却又无端指指点点起来。胡君有知,当会我此中真意。
呜呼!诗人远去,诗心犹存。我本不愿在这里为胡河清之死寻根探源,却又惋惜他年轻的生命。我钦敬他的为人,却又怨他太执于一端,没有走出王静安的樊笼。也许胡河清把死当成了他最后的诗篇,吾凡俗辈还未及读懂。
这篇文章断续写成时海尔-波普彗星更模糊遥远了,不知明天能否再见?而两千多年后海尔-波普彗星还会光临我们这颗星球。想那时,胡君安在?河清可矣!
从乡村歌手到大话英雄——江非诗歌解读及批判
江非(1974-),原名王学涛,山东临沂平墩湖村人,著有诗集《一只蚂蚁上路了》(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2003年卷)、《独角戏》、《纪念册》等,现居海南。)
上篇:走在俗世的小路上
一、乡村歌手
我久不读诗,只因去年偶然认识了江非,到网上搜索他的作品,方想起在一本诗选上见过他的诗。尽管多年远离诗歌,还是从江非的诗中读到了亲和与澄澈,我承认我喜欢他那种朴素的风格,明快的调子,喜欢那种浅淡的诗意,以及蕴含在诗句中的宽广柔情。所以,在试图讨论他的诗歌时,我也提前拥有了一种使心灵温润的感应。
江非,生于1974年,十三岁开始写作,十一年后首次在《诗刊》发表了三首短诗。此后,相继发表了数百首诗歌。迄今为止,除了当兵、做编辑、进京,江非的大多时间都在鲁南农村度过的,或许正是在“离乡—返乡”的相对照应中,让他找到了适意的观察角度,从而发现了一个叫做“平墩湖”的村庄。平墩湖是江非的居住地,在中华大地上,这该是一个多么普通的小村庄啊,然而偏偏是江非“发现”了它,并且写出了它,展示了它,从而让我们看到了那里的时光和夜色,看到了那里的劳动与爱情,也听到了那里的“灰铁之声、璞玉之音”(江非:《在人民中写诗——在首都师范大学驻校诗人入校仪式上的致答辞》,以下简称《致辞》)。所以把江非称为乡村歌手应该不成问题的,在我看来,他就是这样一位后农业时代的乡村歌手,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为落日下的家园献出最后的吟唱。
今生,我注定要对这个村庄歌唱;
歌唱它的泥土;
歌唱它的月光;
歌唱它的秋草枯败;
牲畜穿行的田间小路上;
尘土飞扬,人丁兴旺。
——《箜篌引》
要歌颂河里的小虾;
被黑鱼吃掉;
要歌颂树上的月光;
被瞎子撞倒;
要歌颂眼角的鱼尾;
歌颂鼻尖上的小痣;
要歌颂那些后岗上的花朵。
——《歌颂》
在江非那里,值得“歌唱”、“歌颂”的事物总是随处可见伸手可及,不仅月光和花朵,那些曾经被我们忽略的青草、蚂蚁、尘埃、稻田、玉米、菜园、羊群、炊烟乃至喷雾器、草绳、卡车、收割机、小教堂,一经他的点化,也散发出诗性的光辉,显得温馨可人。人类的存在本应是一个发现诗意、寻找诗意、创造诗意的过程,然而现代社会却无时无刻不在抹杀它、丢弃它、毁灭它。诗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的诗感也越来越少。整个世界仿佛全由物质构成,全由抽象构成。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纳入机械化、程序化的大趋势中。谁还会留意日出日落四季轮回,谁还会在心里留下一块空地,谁还会在喧嚣中辨别出自己的气息?然而江非做到了,他要在诉说中传达出“心灵的自足和快乐”,因此,在他那里,似乎没有什么是微不足道的,一切琐屑、平常、习见都可以入诗,对他来说,平墩湖的一草一木,每一个人,每一条生命,都是诗的主体,只要写下来就是诗。江非认为“诗歌……就是对个体生命、事物本身,以及客观存在的世界关系的个人阐释……”(《致辞》)基于这一出发点,江非具备了一种“歌颂”的心态,面对生活,他没有逃避,没有抱怨,更没有背叛,而是投入其中,去理解它,歌咏它,去追寻那种结结实实、简简单单的美。我们才看到,江非在他的诗歌中不是一个无所事事的诗人,而是一个亲历者、一个劳动者,是平墩湖的一个普普通通通的青年村民,用他的话来说,他不过是用一种有别于史书的“鲜活的方式”记录了那里的“快乐”——“人民的快乐”(《致辞》),江非只是在用自己的文字,呈显藏于其中的智慧、存在和价值。
二、自然之子
在一定程度上,江非像一位自然之子。他自称“要做一个自然主义者”,他喜欢在诗中抒发对世间万物的眷恋之情。他热爱自然,又不是一厢情愿地取媚自然,在吟哦自然的时候,他又总能把自然切换到生活的层面,把自然融入生活之中,从而营造出一种“天人和一”的和谐境界,让你打通了心灵的孔道,感受到超越时空的辽阔与苍茫。
夜色挂在我的脸上。
夜色挂在我的腰上。
夜色像一双新草鞋,左右摇晃。
沉默不响。
夜色中花朵,面庞不详。
夜色中的爱情,开在远方。
夜色中我的母亲,生我之前。
她是邻村的一个姑娘。
夜色啊,这张大席。
总有一天它要把我埋葬,把世界埋葬。
夜色啊,这张大纸。
总有一天它要比我、比我的鼻子更荒凉。
——《小歌:夜色》(《短歌行》之一)
在傍晚,我爱上鸽子,炊烟,和白玉兰。
我爱上鸽子的飞翔,炊烟的温暖。
和心平气和的白玉兰。
我爱上炊烟上升,鸽子临近家园。
白玉兰还和往常一样。
一身宁静站在我的门前。
在夜色中,在平原的月亮升起之前。
它们分别是:一位老人对大地的三次眷恋。
一个少年在空中的三次盘旋。
和一个处女对爱情的沉默寡言。
——《傍晚的三种事物》
诗人不单纯是夜色的欣赏者,还自觉地化为夜色的一部分,夜色不再是一片混沌,而是一派安详,仿佛正是借了夜色的点染,人的情感才愈加清晰,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更密切。江非笔下的自然从来不是孤立无援的,他眼中的风景也不是那种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他蘸着日常生活的汗水和灰尘写景状物,所以总能流露出世俗的、民间的滋味来,让你觉得所有的渺茫与沧桑都在近旁,那就是你的呼吸,你的命运,那些荒草、淤泥、墓碑、麦地、树林、河流,都与你须臾不可分离。“打开房门,我努力的伸开十指/雨水从天上落下来/偶尔,我也会抓住眼前,温暖的一滴”(《在一些坏天气里》)。就是这样,江非站在生养自己的土地上,对每一种乡野风物都投以关怀的目光,绘制出一幅幅纯净浅淡的水墨画,我们可以看到,平墩湖不是诗里的风景,也不是照片上的布景,而是让江非置身其中的真实的生活场景,正是这种置身于真实的“在场”状态,才使江非的诗冲淡而不空洞,轻逸而不虚无。
三、农民之子
当然,在更大程度上,江非乃是一位农民之子。这是现实,也是宿命,不论他是否想过摆脱,不论他是否写诗,“出身”都将影响他的生存方式和话语方式。尤其当江非有过几年的“在他乡”、“非农民”的经历,当他重返故乡,重新操持农事,并继续写诗,成为一名“准农民”、“准诗人”,他所关注的就不再限止于乡间的生活场景,更在于乡村生活本身,在于“农民兄弟”本身。这就使江非避开了浮光掠影之式,避免成为一名“行吟”诗人,而自觉地停住脚步,沉下心来,做一名热爱土地的农民。这样的写作是一种自我发现,也是一种“自审”,是由“绝望”走自“逍遥”的过程。所以江非不但要“写下落日、麦子,和收割一空的麦田”,“写下乡村公路上的汽车、车辙/和他们偷偷运走的土豆和花朵”(《我在傍晚写下落日》),不但要歌唱泥土、庄稼和春天,还要“写泥土与庄稼的死”,“写春天与葵花的死”,“写河流与镜子的死”(《尘埃》),不但要让稻田遭受落日的“审判”(《平墩湖》),让沙子“自杀”,还要“愿这些庄稼心想事成”,“愿那些沙子在公路上度过一生”(《公路曲》),因此,无论拿什么做“引子”,江非总要把它收归到平墩湖,去写那里的人,那里的生存,以农民之子坦然而又坚忍的胸怀,表达出对本乡本土的无限深情。
作为农民之子,江非本能地发现了“劳动”的真实面目。“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同样的,江非也把劳动还给了劳动,他甚至不必多修饰什么,只需把“劳动”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就找到了诗歌的源头。
劈柴的那个人还在劈柴。
他已经劈了整整一个下午。
那些劈碎的柴木。
已在他面前堆起了一座小山。
可他还在劈。
他一手拄着斧头。
另一只手把一截木桩放好。
然后,抡起斧头向下砸去。
木桩发出咔嚓撕裂的声音。
就这样,那个劈柴的人一直劈到了天黑。
我已忘记了这是哪一年冬天的情景。
那时我是一个旁观者。
我站在边上看着那个人劈柴的姿势。
有时会小声喊他一声父亲。
他听见了。
会抬起头冲我笑笑。
然后继续劈柴。
第二天,所有的薪柴。
都将被大雪覆盖。
——《劈柴的那个人还在劈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