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再差也比30年代的农村好得多,可惜的是,那个时代,在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方面,都没怎么发展起来;但是这个余钱并没有白白起霉,而是办起了工业。在中央方面,用这个钱办重工业、国防工业,比如两弹一星,比如一汽、二汽、鞍钢等等。人民公社与生产队,也没有闲着,干什么了?就是办工厂,办工业。这些工厂,当时叫做社队企业。现在,所有的专家都承认,改革前毛泽东时代办的社队企业,后来发展成80年代的乡镇企业,到了90年代,改造成各种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今天,在制造业中的许多大公司都是这么起来的。比如美的集团,创建于1968年。那个时候是“文革”,谁敢弄私营企业?何享健先生率领23人集资5000元开办了一个瓶盖厂,全名叫北滘公社塑料生产组,这样开始他们的创业。当时纯粹是一个社队企业,到了后来,北滘镇逐步退出股份,何享健等人所办订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营企业。我们看中国现在最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相当一部分都是由原来的社队企业,再到乡镇企业,再到如今的民营企业。即使那些没有办过社队企业的,与以前的社队企业也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主要是在技术、人才、经验方面。
1978年社队企业的销售和劳务总收入431亿元。当年工农业生产总值是5000多亿元,这个数字将近占了10%。当年,社队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原煤为20%,砖瓦、灰沙石和中小农具分别为75%至90%。社队工业已成为国营工业的重要补充,它既能生产许多配套的零部件和辅助设备,有的还能生产一些优质精密的产品。
社队企业的真正贡献不在于其产值,而在于培育市场与企业家精神,这才是中国民营经济的根本竞争力所在。以前的中学课本里,曾有一篇课文叫梁生宝买稻种,不知现在的课本里还有没有。那是从柳青的《创业史》里节选的,写梁生宝进城为乡亲们买稻种,怀里揣着的几十元钱那都是乡亲们一分一毛凑起来的。梁生宝珍惜来之不易的这点钱,他舍不得乱花一分钱,宁愿啃白馍,到饭店去喝五分钱的面汤;更舍不得住店,宁愿到车站一类的地方去凑合一夜。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这里存在一个市场,原来大家都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消灭了市场,这话对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适用,对中国不适用,因为中国还有市场。
例如中国在计划经济最高度的时候,中央政府也只控制不到600种产品的生产和分配,而苏联则高达5500种。如果完全按计划分配,他就不要自己去买东西,而是打报告,等批复。第二,存在一个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什么?最根本的是创新,自主创新。在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不讲究企业家精神的。而在中国,其实就有这个企业家精神在。在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以及各州的书记领导一般都不懂经济,他们的理论水平可能很高,但不懂经济。但在中国,几乎每个官员都懂经济。有一本书叫《毛主席教我们当省委书记》,讲毛主席如何让当年跟着他打仗出生入死的人学习经济,上行而下效,结果弄得中国人全懂经济。十亿人民九亿商,是一件好事。如果十亿人民九亿是哲学家,十亿人民九亿是学者,中国就完了。这个企业家精神,其实在当年的社队企业中就已经培养出来了。
前苏联是计划经济,后来解体后,俄罗斯实行市场经济,各州的州长发现自己根本不会弄经济。企业家呢,也没有从事市场经济的经验。后来西方有学者认为,中国改革之所以成功,俄罗斯的改革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中国懂经济的人太多,上到省委书记,下到社队企业的厂长。
谁都知道民营企业以及它的前身——乡镇企业对于中国的重要性。但是学政治、学历史的人必须深刻理解,这不是简单的想学就学的事情。为什么印度、巴西它们不能办企业?你以为它们傻吗?它们根本就学不了,为什么?因为它们不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大家有了一点钱,许多人就去赌博了,就好像旧中国江村的农民一样。
前面说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可以使农民有了一点点钱不能干别的,只能去办工业。除此以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使办厂、搞基础建设等一切经济建设的成本大大降低。
我们看许多政府招商时,都说提供优惠地租,或者三年内不收取租金。这么好的条件,人家当然愿意来办厂。我们想一想,如果这块地是私人的,我一块,你一块,你愿意不收取租金就让人办厂吗?绝对不干,打死我也不干!我不收租金,我这三年吃什么喝什么,喝西北风啊?因此,土地私有制可以说使得办厂特别困难。但是,如果土地是集体所有,市政府跑到镇政府,把村干部找来一说,很快就可以说通。如果村干部不答应,大不了给村里一些钱,不就成了?这样,政府或者说企业就可以用很低的价格买到了地,这样就省了一大笔钱。
在任何一个国家里,搞土地开发都是相当困难的,中国也不例外。但是应当承认,中国大陆的开发成本要远低于其他国家。中国城市要发展,就向周围的农村去扩。这时征用土地的问题来了。如果是私有土地,你一家一户去谈,有的要价非常之高。而如果是集体的土地,政府跟村民委员会去谈,或者根本就下一个命令,土地就被征收了。如果建一座立交桥需要0.1平方公里的土地,这块地是属于某个村的,政府在紧急的情况下,发个命令,不紧急的话,谈判十天半个月也就成了。但如果这0.1平方公里上有1万户人家住在这儿,政府你想去谈,五年、六年你能够动员大家拆迁下来,算你够狠。
拆迁问题要从大处来看。有的人反对土地集体所有制,因为是集体土地,可能政府给的补偿款不够,或者村干部中饱私囊,村民觉得补偿过低,这些情况都有,有的甚至相当严重。但再怎么严重,在这种制度下,一条路,一个厂,很快就建起来了。集体土地所有制确实容易发生这类问题,但是将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拆迁时的弊端与它的好处相比较,那个好,那个坏,是一目了然的。
总结一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点是:第一,维持社会稳定,成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第二,孕育了社队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一直发展到今天的民营企业,成为中国最有竞争力的经济力量;第三,降低了开发成本。
今天中国能够以世界上最快的经济发展速度,维持这么多年,很大程度上必须归功于毛泽东在上世纪50年代创立的制度。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政府把农村土地集体化,堪称中国历史的真正转折,也是中国现代化最根本的基础。我们今天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应归功于当时的农地集体化。如果几十年或上百年后,中国经济真正完成了现代化,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生活都富裕之后,我们将最要感激的制度,必然是农地集体化。
有一些学者主张,将中国的农村土地私有化。他们说,私有化之后,慢慢就可以发展出大农业;私有化之后,土地就不用每隔几年就重分,农民就会爱惜土地,就不会发生过度利用地力的情况;私有化之后,就不会有村干部的腐败,农民权利得到了更多的保障……等等等等,说起来,简单得就好像,只要农村土地一私有化,就万事大吉了。
我不想否认主张农地私有制者所鼓吹的激励作用,我所强调的是这种激励作用的约束条件。也许有一天,农地私有制不仅仅是经济学家所希望的制度,而且也是多数人们(尤其是农民)所愿意推行的制度,但现在不行,至少要等到中国的工业人口占据绝大多数时它才是可行的。让我们慢慢等待这一天的到来吧。
这些学者与理论家,说到小事情时,并不是没有道理,可惜没看到大处。如果大半农民没有地种,干什么?世界上的工业产品如此之多,绝大多数是由1.6亿产业工人生产出来的。这1.6亿产业工人,有8000万在欧洲、日本和美国发达国家;有8000万在中国。即使让这些发达国家的8000万全部转移到中国,也无法满足农民打工的需要。那个时候,贫民窟,骚动、游行,直到起义,全由不得我们。所以说,这些主张,都是书生议论,没有看到大处。今天这个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时代,但也是问题成堆的时代。学者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书生意气上,要有大眼光,像毛泽东那样的大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