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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张幼仪

1900—1988

Zhang Youyi

我不是有魅力的女人,不像别的女人那样,

我做人严肃,因为我是苦过来的。

徐志摩的原配,1915年嫁给徐志摩,1922年于德国生次子德生后与徐志摩签字离婚,这是中国依据《民法》判决的第一桩西式文明离婚案。1926年归国开展自己的事业,在东吴大学教德文,并担任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云裳服装公司总经理。

很感谢你能来,不遗憾你离开

文/凌小夕

“凡为女子,大理须明。温柔典雅,四德三从……”

三进深的江南老宅里,阳光照在苍郁的青苔上,饱满得要滴出汁液来,教书先生的声音却如干枯的藤蔓,仿佛要缠住女子的一生。

那是张幼仪人生中的第一堂课。

千字《闺训》,一字一句,都在教她识命、认命。

命是什么?

是人、一、叩,是一个人向上天叩首臣服的过程。

张家包括张幼仪在内一共十二个孩子,八男四女,但她的母亲总会告诉人家,她只有八个孩子——女儿,从来都是不算数的。

就像男孩生下后,阿嬷会把脐带埋在床下的坛子里,寓意辅继香火,延绵姓氏,而女孩出生后,脐带只能埋在屋外。

家中第二个女儿出生后,父亲为其取名,学名嘉玢,小名幼仪。

嘉为美,玢为玉;幼为善,仪为德。

在生命的伊始,名字,便是父亲给她的命运,她一生都在按照自己名字蕴含的意义恪守自身,奉行美德。

张幼仪四岁那年,正逢灶神节,家里的阿嬷特意为她准备了一碗红豆沙汤圆。

阿嬷不识诗书,只笃信神灵,她告诉张幼仪,女孩子吃下灶神节的汤圆,便可获得软糯的性情和温香的骨骼。

吃了这碗汤圆,更适合裹脚。

“就像你的母亲,金莲三寸……”阿嬷有一双大脚,所以她只能做阿嬷,干一辈子粗活,受尽劳累。她那样说起的时候,总会露出欣羡的神情,只恨自己未曾裹脚,抑或是恨出身寒微,没有裹脚的“福分”。

张幼仪的母亲有一双令她自己引以为傲的小脚。

张幼仪曾看到母亲在一个又一个的清晨,用素净的布条把脚裹好,再穿到绣花鞋里,如进行一场沉默而虔诚的仪式。到了傍晚,母亲便解下布条,把脚泡在加满香料的清水里,像两瓣新月的影子,静待父亲归来的脚步声。而她每次走路的时候,那小小的鞋尖就会轮流从裙摆下露出来,似荷风摇曳,步步生姿。

还有用人们的消遣之言——

在灯火暧昧的乐坊,那些裹脚的姑娘可以站在荷叶桌上跳舞,她们纤细的腰肢和玲珑的小脚常把男人们迷得神魂颠倒。

每到月上中天,冗长的行酒令结束后,当晚的赢家就会将一只绣花鞋里装的最后一杯酒饮下,然后与那鞋子的主人共度良宵。

在激情缠绵的最后一刻,她会解开脚上的布条,露出月白色的脚背给他看,他则会把那莲瓣一般的小脚举到肩上,再放入口中吸吮。

灶神节刚过,母亲与阿嬷便要给张幼仪裹脚。

“认命吧,孩子。”母亲幽叹一声。

房间里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喊叫。

那时的张幼仪哭哑了嗓子也不明白,为何女人不能自主命运,为何要让脚成为取悦男人的工具,那所谓的三寸金莲,就像鸟被打断的双翅,从此失去自我与自由,只余年华,慢慢腐朽。

好在三天之后,正遭受折骨之痛的张幼仪被二哥张君劢解救。

是时二哥已年满十七,才华翩翩,一腔赤诚。他与母亲商量半晌,终于以兄长一诺,换得幼仪自由。

“如果有一天,没有人愿意娶她,我愿意照顾她一生。”

“她怕是要自食苦果。”

“即便是苦果,也是她的命。”

1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1915年12月5日,张幼仪大婚。

婚礼空前盛大,嫁妆全是从欧洲采购而来,一节火车车厢都装不下,须由张家四哥驳船送至夫家。

奉父母之命,行媒妁之言。

是夜,十五岁的她头戴花冠,轻纱覆面,坐在红烛罗帐的洞房里,忐忑不安地等她的丈夫,一个叫徐志摩的人。

窗前月色如练,门外人潮如沸,她却觉得自己像一座小小的孤岛,心事寂寂,长满青苔。

两年前,她在苏州读书,第一次见到他的照片。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嘴角微微含笑,一脸温文,身材清瘦修长,如华茂春松。

心悦君兮君不知。

“如此奇才,假以时日,定当前途无量。”四哥张嘉对他赞赏不已。

他是四哥物色的人选,浙江富商徐申如之子,少年才俊,四岁识诗书,八岁习古文,十五岁时在杭州府中写的一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已具大家风范,放眼江浙同辈,无人可出其右。

于是四哥主动托人向徐家求亲,以二妹张幼仪相许。

徐家相闻张二小姐“线条甚美,雅爱淡妆,沉默寡言,举止端庄,秀外慧中”,其祖父为官,父辈行医,兄长从政,家族声望皆清美,便很快复信:“我徐申如有幸以张嘉之妹为媳。”又令人送金鸳鸯一对下聘,两家算是正式结亲。

彼时,她曾在心底暗自期许,她未来的夫君,将来可以像二哥、四哥一样负笈海外,光耀门楣,报国济世。

也曾期许婚后的生活,可以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却不知,徐志摩从一开始就抵触这桩姻缘。

他想要一个新式的新娘,想要一个自由恋爱的灵魂伴侣,而不是一个强加在他身上的传宗接代的任务,一个儿时裹过脚的旧式女子,一个不媚不娇不争不辩的“乡下土包子”。

直到数年之后,他当初的嫌弃之言通过用人的闲谈辗转进入她的耳朵,她才明白,为何在那天的整个婚礼过程中,他都不肯多看她一眼,为何他们的新婚之夜,气氛会那般沉默和难堪。

嫁入徐家之后,世人皆称她淡雅贤淑,对公婆晨昏定省,待下人和颜悦色。但这些放在两个人的婚姻里,却成了最无用的东西。

她始终无法取悦丈夫。

他与她肌肤相亲,却无耳鬓厮磨。

他与她同床共枕,却是心隔天涯。

他是她的丈夫,却待她如同陌生人。

她看不见他的心,他更不懂得她的好。

新婚后的那段时日,他几乎每天都会外出,而按照规矩,她需要待在家里,恪守少奶奶的本分,不抛头露面,只专心女红。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

她绣并蒂莲花,绣交颈鸳鸯,细致绵密的针脚,一如她的心思,内有风云万千,偏是敛藏不露。

如若是雨雪天气,他则会坐在窗边看书,一坐便是一整天。她算不得饱读诗书,但也略通笔墨,知道什么是红袖添香,什么是赌书泼茶。

无奈江南冷雨寒凉,也不及他眼神里的飞霜。

小年大雪,她在宅院里折下数枝梅花,想与他一起观赏。她知道他最爱梅花。她想告诉他:“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

然而满腔心绪到了嘴边,却成了一句:“茶凉了,我给你换一杯。”

春节过后,新婚不足两月,徐志摩便离家求学,从上海,到北京,后又入梁启超门下,成为梁先生最钟爱的弟子。

张幼仪是少奶奶,只能在家等待。

一次与用人闲聊,用人告诉她,离徐家不远的东山山顶上,有一座望夫石,是很久以前的一个妇人变的,她在那里苦苦等待出海的丈夫归来,终日以泪洗面,最后竟化作了坚硬的岩石。

听着别人的故事,她不知自己心里为何寸寸冰裂。

白头之约,红叶之盟,婚书上的字迹尚未褪色,她心里却承受了桑田沧海,如窗外寒梅,朵朵尽谢。

冬去春来,家书不归。

一夜鱼鸟无消息,雨打梨花深闭门。

是夜,枕着两行清泪,她梦见自己也变成了望夫石。

2

1918年夏,张幼仪生下长子阿欢。

子嗣落地,徐家终于可以安心为徐志摩“放行”。8月,阿欢尚在襁褓之中,徐志摩便赴美求学,希望有朝一日,能在政界和金融界大展拳脚。

张幼仪虽是旧式小女子,也知国难方兴,室如悬磬,岂容他人鱼肉的道理。她的丈夫是有志青年,是时势造就的英雄,是去寻求救国之道的。

但此一去,远隔重洋,相思无凭,雁书难托,锦瑟年华与谁度?而且,他留学西方,她固步硖石,夫妻之间本就形同云泥,日后差距势必越来越大。

他有青云之志,她有白首之心。

她喜忧参半。

1920年11月26日,一纸家书到达硖石,徐志摩在信上称,希望张幼仪出国陪读。

张幼仪心中大喜,她多年的等待,终于守得云开。

纵使她明白,这并不是丈夫的初衷,而是二哥从中斡旋的结果。她的担忧即是二哥的担忧,二哥怜她,便尽力成全她。

张幼仪太想出国了,她嫁入徐家五年,与徐志摩共处的时间却屈指可数。

她曾无数次地幻想,自己穿着西服,抱着书本,和徐志摩一起走在街上去上课的情景。

也曾经常做一个美梦,他在桌前研究学问,她在厨房准备饭食,空气里有笔墨纸砚的香气,也有柴米油盐的温馨,窗外花枝的影子映在粉墙上,心底溢满平静与幸福。

同年12月底,张幼仪启程,去伦敦与徐志摩团聚。

是时徐志摩已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但他不再想要“资本救国”,而是想要“文化救国”,所以,他要师从罗素,要在伦敦剑桥大学学习哲学与文化。

张幼仪尊重他的一切决定。“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出嫁之前,母亲就曾告诫她,一个女人,结婚后就是男人的附属,永远不能在丈夫面前说“不”。

换言之,妻子的命运,就是丈夫给的。

那么接下来,命运又会给她什么?

直至苍苍暮年时,她生活安定,儿孙绕膝,也无法释怀彼年彼刻,他们久别重逢在马赛港口相见时,他眼神里流露出来的那种嫌恶。

为了那次相聚,她特意挑选了最好的衣服,想着怎样的面料,怎样的花色,会让他喜欢。而当她站在甲板上紧张、欣喜又急切地等着上岸时,才知道,又是自己一厢情愿。

他站在汹涌的人群里,穿着一件黑色大衣,脖子上戴着一条白色围巾,显得俊逸温雅。她第一次见他穿西装,但她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因为他是人群中唯一在脸上写着“不情愿来到此地”的人。

在伦敦,夫妻俩先是暂住在中国同学会,一直到1921年夏,徐志摩以特别生的资格进入剑桥大学王家学院之后,他们才搬到沙士顿乡下居住。

从此,他开启了他的康桥生活,意气风发,呼朋唤友,诗心奕奕。

而她,整日独守小屋,言语不通,丈夫不爱,像一把秋天的扇子,一件被主人遗弃在柜子里的旧衣。

更伤人的,是他对任何人都可以热情激扬,无论谈文学谈风月谈日常琐事,唯独待她,三分客气,七分漠然,从不高声说话,但那冷淡疏离的语气,更像是一把软刀子,杀人不见血,却又刀刀直抵要害。

她不知道,到底自己做错了什么?

终于有一天,他告诉她,是因为“西服与小脚不般配”。

所以,他要离婚,他要做中国新式离婚的第一人。

“可是,我已经怀孕了。”她声音发颤。

“那就把孩子打掉。”他步步紧逼。

“打胎会死人的。”她满目错愕。

“坐火车也会死人。”他心如玄铁。

有人说,当一个男人不爱一个女人时,她哭闹是错,静默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还是错。

可不是嘛,不爱一个人,总有一百个理由。

她是包办婚姻的产物,她裹过脚,她有一颗守旧的心,她配不上他新式的灵魂……任何一个理由,就足以令这段关系万劫不复。

一时间,委屈、恐惧、惊慌、悲戚……各种复杂的情绪齐齐涌上心头,她转身向阳台冲去,却发现他追上来,一把拽住她的衣袖:“我以为你要自杀!”

她瘫坐在地上,不禁满心哀凉。

其实她早就知道,他在外面有了女朋友,一个叫林徽因的女孩,“论中西文学及品貌,当世女子舍其莫属”。他们在伦敦相识,用英文通信,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她以为,最糟糕的,不过是他纳林徽因为妾,她则孤独终老,空房一生。又怎知,对方有言在先:“我不是那种滥用感情的女孩子,你若真的能够爱我,就不能给我一个尴尬的位置……你必须在我与张幼仪之间做出选择,你不能对两个女人都不负责……”

她以为,出国之后,将是她的柳暗花明,又怎知,自己竟被他一步一步逼至山穷水尽。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而她又很快发现,即便是山穷水尽之时,就连死,她都做不了主。

3

提出离婚之后,徐志摩就不辞而别,音信全无。

张幼仪一个人住在沙士顿,异国他乡,无枝可依,便只能写信向留学巴黎的二哥求助。

二哥很快来信:“张家失徐志摩之痛,如丧考妣……万勿打胎,兄愿收养。抛却诸事,前来巴黎。”

她没想到,徐志摩在张家人心里有着如此重的分量。

在横渡英吉利海峡的船上,她思前想后,寻找自己在这段婚姻里一败涂地的缘由。她想起母亲当初说过的话,永远不要对你的丈夫说“不”,也想起自己是张家唯一没有真正裹脚的女儿。

或许,这便是冥冥之中,命运的某种昭示。

在此之前,她的人生,都是被动的,一退再退,终退无可退。

二十余载,识命认命又如何?

她从未为自己活过。

站在甲板之上,看着沧海横流,风云涌动,她竟第一次生出了要主宰命运的想法。

她要把腹中的孩子留下来,而且,要独立抚养他长大。

1922年2月,张幼仪生下第二个孩子,取名德生。

是时,通过二哥安排,她与七弟正在柏林暂居。

不久后,徐志摩也赶到了柏林,但他不是为了探望张幼仪,也不是为了看望孩子,而是为了让张幼仪尽快签下离婚文书。

时隔半年,历经伤痛,张幼仪已冷静成熟了许多:“如果你要离婚,我没意见。但我觉得应该先知会父母。”

他急不可耐:“不行,林徽因要回国了,我非现在离婚不可。”

她瞬间心如死灰。

于是遂他心愿,迅速签下文件。

怎知他高兴得像个小孩,脸上笑逐颜开,还要去育婴房看德生,一时看得痴迷,竟如痴如醉。

世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她站在他的身后,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再次思绪万千。

曾经,她胆小谨慎,却想大声感谢命运,可以做徐志摩的妻子;现在,她一无所惧,亦想郑重地告诉自己,此后的路,每一步都要争气。

德国四年,她奋发图强,用功读书,不舍日夜。

期间经历生活的艰辛,也经历情感的大恸。

1925年3月,德生夭折,她肝肠寸断,瘦到形销骨立,但依然坚持去上学,学德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日后可以独立自主的本领。

没有什么可以打倒她。

也没有人知道,她一个女人,要遭受几番炼狱,才能得以脱胎换骨,断翅重生。

4

“我要为离婚感谢徐志摩。若不是离婚,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找到我自己,也没办法成长。他使我得到解脱,变成另外一个人。”

1926年春,张幼仪回国。

是时,她以徐家干女儿的身份,参与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事。

当初,他为林徽因离婚,林徽因却随父回国选择了梁思成。

他不甘心,一路追回国内,并放言:“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觅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但命运的无情,恰是最大的公平。

徐志摩曾负她、弃她,伤她至体无完肤,也终于被别人折磨得痛苦不堪。

1924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双双赴美,徐志摩又爱上有夫之妇陆小曼。

他们为了结合,一个饱受流言,一个周折费尽,先需苦等陆小曼恢复单身,后要疏通父母的阻难。

“只有张幼仪同意,陆小曼才可进门”,是徐家二老最后的让步。

在上海的一家旅馆里,她曾经的公婆问她:“你反对他同陆小曼结婚吗?”

张幼仪冷静地说:“不反对。”

时光如剑故人如虹,她转身走在上海的街道上,心底眼里,风烟俱净。

很感谢你能来,不遗憾你离开。

他曾亲手将她推下命运的深渊,也是他让她知道,原来自己也是会飞的,自己也可以拥有一片天空。

但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与徐志摩的关系会变得融洽如至亲。

回国后,张幼仪先在东吴大学教德文,后又出任上海女子商业银行副总裁与云裳服装公司总经理。

多年隐忍,厚积薄发,她终于用自己的能力与魄力,赢得了财富与声望。

而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后,为了满足陆小曼的挥霍,却整日奔波劳累,尝尽谋生之苦。

在上海,她与徐家二老以及阿欢同住,和徐志摩是邻居。

陆小曼沉迷十里洋场,又吸食阿芙蓉(鸦片),已与公婆决裂,但她风情入骨,让徐志摩言听计从。

她则依旧沉默寡言,照顾老人,抚养幼子,心间一片清风皓月。

一颗心死掉又重生的人,没有那么多的多愁善感,她只知道,在他落难时,她还是会帮他,在他劳苦时,她还是会不忍。

有时,徐志摩为家庭开销一筹莫展,她就会私下拿钱给他,谎称是徐父的接济。

他经常去“云裳”看她,与她一起挑选衣服的款式,与她谈论家国之事,也与她倾诉生活的烦忧。有一次,他定制了几件衬衫,她便为他做了一条领带,又绣上一朵梅花。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乘飞机遇难,一夕永诀。

“万里快鹏飞,独憾翳云遂失路;一朝惊鹤化,我怜弱息去招魂。”

张幼仪操办了他的后事。

无论如何,徐志摩是她儿子的父亲,是她兄长的挚友,是她唯一爱过的男人。

她待他,是义,也是情。

“在他的几个女人中,说不定我最爱他。”

世人赞她顾全大局,称她以德报怨,她皆不愿争辩。果决清醒如她,倘若真的不爱,又何必拖泥带水。

多年后,她搬至香港居住,有人向她求婚。“夫死从子”,她写信问阿欢的意见,阿欢回信:

母孀居守节,逾三十年,生我抚我,鞠我育我,劬劳之恩,昊天罔极。今幸粗有树立,且能自瞻,诸孙长成,全出母训。……综母生平,殊少欢愉。母职已尽,母心宜慰,谁慰母氏?谁伴母氏?母如得人,儿请父事。

她潸然泪下。

不是因为儿子的体谅,而是因为旁人皆道,阿欢这封信字里行间的风格太像他父亲徐志摩了。1974年,她的第二任丈夫去世,她又去往美国,与兄长、儿子相伴。

张家后辈称她“亲伯伯”,因她是女中豪杰,心有男儿气概。但照片上的她,分明是端庄高雅,一脸的慧光清平。

1988年1月21日,她在纽约安然离世。

美国《纽约时报》在1月24日发表了一篇专题文章悼念张幼仪,标题为《徐志摩原配张幼仪女士在纽约病逝享年88岁——张君劢张公权昆仲胞妹曾是风云女性》。

按照她的遗愿,后人在她棺木里放入一枝故国的梅花。

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似君。

临终时,一生的风云与情感掠过心间,她又想起命运的种种深意。

她半生隐忍,半世孤寒,皆因在十五岁那年的江南冬日,做了徐志摩的妻子。

彼时,她豆蔻年华,思绪婉转,他清冷倨傲,满腹才思。

窗外雪月相照,命运的影子落在纸上,她端起一杯茶,他蘸墨写下——

案上插了一枝花便不寂寞,最宜人是月移花影上窗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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