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爷不疑有他,翻身骑到马家珏身上,叫道:“小鱼儿,回府!”
孙有余变回本相,收起法器,笑道:“好勒,王爷!”
其实孙有余本想过几天就安排老供奉“出差”,然后来个“因公殉职”,但在看到老供奉尸体的时候他忽然有了个想法,便飞出一颗“地丑星”(石将军石勇),把他收了;打算作为自己的一个身份,顺便在需要躲着小王爷的时候,放出来打个掩护,算是下手闲棋,备不时之需。
只是自己本来打算远走高飞,结果却变成如今这样,到底是为什么呢?
孙有余抬头看着马背上喜滋滋的小王爷——果然,自己还是害怕孤独。
因为在小王爷不出远门的时候,老供奉向来是或闭关或潜行的,安逸王府的人本来就对老供奉不熟,所以也没有人对他的消失感到奇怪。
小王爷又将孙有余介绍给了府里的人,说他是自己出游时长安城外一位商人送他作书童的。若大汉的密谍去查就会发现孙有余是那商人的私生子。
就这样孙有余的生活恢复了平静,每日陪着小王爷上课,其余时间修习功法,磨练战技,还经常拿小美女来敦促一下小王爷的学业,毕竟人家上的学校和马家珏的推荐不谋而合,通天大学附中貌似是个好去处。
马家珏的身体状况,他拿金钱显微镜检查过了,暂时还没有头绪,得多下功夫,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一部筑基期的功法。
他之前的《童子功》和《一起吸收流星雨》都已经修炼到最高境界了,后者在筑基期还有点用,但已经明显感觉出效率不高了;而前者则是毫无效果,想来是因为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高出《童子功》的提升能力。
倒是《开阡陌》刀法是越练越觉得博大精深,奥妙无穷,所以暂时不用考虑更替。
现在安逸王府的藏书都已经被孙有余翻遍了,好东西确实有,但孙有余总是觉得差点什么。大汉对外开放的大图书馆孙有余也去了,称得上是浩如烟海,可是论高端功法那还不如安逸王府呢。
孙有余也不是没有利用老供奉的身份联系那些大唐皇商和大汉官僚,可他们能和孙有余交易的功法水平也就和王府里的珍藏一个水平。
孙有余还去黑市和拍卖会逛游过,最好的确实比王府强,但仍然没有让孙有余心动的。
这件事搞得孙有余心烦意乱,无奈之下他又捧起《茅批道德真经》,仔细参悟太祖之道。
一天晚膳前孙有余刚结束对两种宇宙观的参悟,正盘算现在的传统修真体系和大周皇族大学教授的金丹大道,是不是也有这里边的门道;忽然小王爷闯进来,要孙有余跟他去参加一个慈善晚宴。
孙有余问他啥时候从地摊上买来一坨善心,小王爷说他哪有那东西,这次是小美女搞了个“小型妖兽权益保护组织”募集善款,要不然他才没那闲心呢。
孙有余明白了,同时也来了兴趣,他也很想看看让小王爷心心念念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儿。
刚到人家城下的时候孙有余便在心里暗叫了一声:“土豪。”
出现在他头顶的是一座类似《天空之城》的浮空岛,岛的上半段是巨木丛林、花园和城堡,中断是陆块,下半段是丛林的根须。
人们要在地面踏上根须卷成的平台才能来到岛上,据说若是强闯,那根须会变成长鞭、枪戟,给不开眼的开个眼。
小王爷也在仰望这座天空之城,默默地取出一根棒棒糖含在嘴里。以前都是他显摆给别人看,同龄人中低调奢华的也有,但跟他水平也差不多;而现在人家连面还没露就已经把自己震慑住了,这让小王爷心里很不是滋味。
要是以前小王爷还会想:我要是把她娶了,这一切不就都是我的了吗?可是小王爷终究不是六七岁的小孩子了,他觉得以自己目前的情况,入赘的可能性要大的多。
“凡间貌似有本书叫《赘婿》,我要不要参悟一下。”小王爷胡思乱想。
主会场是个大花园,好多十岁左右的孩子在里面玩耍,逗弄小宠物。孙有余二人到了之后先去募捐箱那里交上一份价值四十万两中品灵石的皮币。
皮币在凡间的时候发行于汉武帝元狩四年,是一种信用货币,《史记·平準书》:“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繢,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到了上界却成了类似宋国交子一般的支票,可以到皇家银行取出等价灵石。
交完灵石孙有余便跟着小王爷去找他的小美女,小王爷一路打听一路看,找了两圈还没找到。
孙有余倒是不急,随意地跟在他旁边,四处打量——咦?迈克.杰克逊!
只见一个视野不错的角落里,一张竹摇椅上坐着一个穿着黑裙的姑娘。
她头发极黑,自然卷曲;皮肤极白,荧光耀世;身材纤细,仙姿鹤逸;五官立体,鬼斧神工;明眸善睐,柔情似水;又穿着一双黑皮软鞋,乍一看还真有点像那位天王白化后的样子。
最像的是姑娘胳膊上也戴着个袖箍,上面还有字,正要细看时人家姑娘也发现了他,抬头微微一笑,举了举手里的茶盏,又低头看书。
孙有余正要挥一下手,跟人家打个招呼,却见小王爷跑了过去,孙有余明白了,这肯定就是那“小美女”。
唉!李傲天,你这个御姐控!
等走近了,孙有余才从姑娘的脸上看出一些稚气,另外姑娘断了左眉,更添了一分凌厉。
“天天姐,看书呢?”
孙有余默默跟在小王爷身后,看着以刘邦为偶像的他小心翼翼地凑到人家姑娘跟前,让孙有余觉得自己当初从步仁道那里继承来的小尾巴正好给他屁股安上,这要是再来个摸头杀就更棒了。
她摸了,她真的摸了!
小王爷幸福而害羞地眯起了眼睛,活像一只蜷爪萌立的小狗狗。
“《流星花园》你看过吗?”姑娘把手收回来,抬了抬手里的书。
小王爷努力摆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我是男子汉,不看言情小说。”
姑娘掩口轻笑:“确实是部言情小说,不过它的作者是你们唐国的一位女修士。她在这本书里写了她自创的一门功法,让人可以收集命星之力凝结星魂。书里的主人公就是不断凝结星魂,汇成了一片花园,成为盖世高手,救出了自己的公主。”
小王爷貌似很感兴趣:“小说里的功法真能练啊,厉害吗?”
姑娘轻轻摇着头笑道:“要是真厉害,哪能写在小说里啊!能练倒是真能练,就是不论天才还是普通修士,从命星那里获得的星辰之力实在太少。这在我们的真元中,就好像人体内的微量元素,很关键,但是量太少,完全不足以支持星魂发展壮大,所以还是看个乐就好。”
小王爷仰头望着天,貌似很神往的说:“我要是能修炼就好了,等我练成了,我就可以天天摘下星星送给你了。”
姑娘听了掩口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你这小萝卜头竟从大人那学话。”
笑完后,她微笑着看向孙有余,问小王爷:“这位新来的朋友,你不打算跟我介绍一下吗?”
小王爷锤了孙有余的胳膊一拳,说:“我好兄弟云翼,现在是我的书童。”
姑娘朝孙有余,挥了挥手笑着说:“你好,我叫第五天,就是那个第五天,我不喜欢握手,失礼之处,还望见谅。”
孙有余见她一个豪门小姐对自己这个低贱的书童仍然十分礼貌,心中诧异;他本来对漂亮的姑娘还有点冲动,想多说两句,却被他压抑下去,恭恭敬敬地弯腰行礼,就像一个本本分分的小门小户来的书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