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芷雰每一周都有一天的课是非常的少的,在上午只有一节课,中午吃完饭后,她就开始在图书馆。
陆芷雰是一个侦探小说迷,特别的喜欢看侦探类型的小说,记得她很小的时候爸爸给她买了很多的课外读物,可是她偏偏就只喜欢看福尔摩斯,喜欢里面惊险刺激的情节,也喜欢每当夏洛克破案的时候那种激动的心情,她会比小说里的人物还要兴奋。对于当时只有5岁的小陆芷雰来说,那本厚重的福尔摩斯比她都要沉,为了能更好的看这本书,她拜托妈妈给她房间的地板都铺上地毯,她就总在地板上看书,对于还认字不全的她来说,很多时候看的很费劲,也很难懂,她就会去问妈妈,让妈妈讲给她听。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福尔摩斯的影响,她的小提琴突飞猛进,可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偶像效应吧。当然这是和妈妈的约定,如果她能每次练琴的时候都得到老师的表扬,或者是在考级的时候可以顺利考过就送她一本侦探类的书,在那个父母都怕小孩子看小说是玩物丧志的年代,陆芷雰一本一本的悬疑科幻小说往家里搬,与此相对的,她的小提琴也越发好了。7岁的她考的第一次级是三级,她成功的考过了,妈妈奖励了她三本东野圭吾的小说《恶意》《白夜行》《解忧杂货铺》,另外还附加了一本新华字典。
李卿桦把书给陆芷雰的时候蹲了下来,抱起陆芷雰说:“馒头,今天开始妈妈和爸爸要送你和妹妹去寄宿学校读了,因为爸爸妈妈要开始忙了,没办法很好的顾着你们两个。”
“粉粉(陆芷雰姐妹都是这么叫她们的妈妈的),寄宿学校是什么?”陆芷雰只是觉得这个词很难理解,完全没有听说过
李卿桦摸了摸陆芷雰的脑袋说:“就是有很多和你差不多大的小朋友,然后你们会住在一起,每天生活在一起,一起上学吃饭玩。”李卿桦小心翼翼的说着,因为虽然在他们眼中这个女儿有些时候意外的成熟可靠,但是毕竟还是一个小孩子
陆芷雰虽然还是不太懂,但是在她看了一眼妈妈的表情后,她答应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到了李卿桦为难的神情,陆芷雰挤出一抹孩子天真的笑容说:“好呀,听起来很好玩的样子,我去我去!”
李卿桦放心的点点头后说:“那你要照顾好包子哦,我们家姐姐这么聪明,一定不会让妹妹被别人欺负的对吧。”
陆芷雰很坚定的点点头,然后抱着书跑回房间了。回到房间后她就钻进了她的小角落,她在房间飘窗旁边的墙角用娃娃堆起一个只能她呆在里面的小角落。他钻进去后马上流起眼,她从小就是这样,就算再难受也不会哭出声,只会躲在一个别人都注意不到他的地方哭一顿,苦累了睡醒一觉就好了。
虽然她没太听明白妈妈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她用她有限的理解能力提取了几个关键词,可以确定地是她以后要去的学校是平时都不回家的,晚上也见不到爸妈。他并不想去,但是他刚才可以肯定妈妈是没有别的办法了,所以她不能耍赖皮,甚至撒娇说不去也不行,因为如果自己不愿意去,那么妹妹更不可能去,妈妈需要她帮说服妹妹,因此她只能答应。
离开学还有一个月,她在这个月里学会了如何使用新华字典,因为妈妈不在她只能自己查字,同时为了能够在学校生活,她学着自己洗衣服,虽然学校会有洗衣房,但是妈妈说内裤什么的混在一起洗不干净,学着照顾好自己的同时帮助妹妹成了她必须要学会的技能。也许是因为学习使用新华字典的缘故,她认识了很多了字。
一阵下课铃声把陆芷雰从回忆的思绪里拉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