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两千六百八十年整。
六月第三天的早晨,骄阳刚刚升起,朝露从树叶间滑落,滋润着肥沃的土壤。
在疆域广袤的晋国北方有一座边关小镇,名曰北岭,这里居住着两万余户人家,依山傍水,风景优美,而镇子上半大的小伙子们则趁着早晨凉爽之时,纷纷扛起农具下地干活,妻儿子女哼唱着曲子陪伴家中男人一起养护庄苗。
北岭镇偏东的区域上有一座庄园,其庄园的主人便是镇子上赫赫有名的开国功勋,武骑尉辰洪!
跻身帝国爵位,是为从七品,享有千户食邑,在这座镇子上可谓一等贵族了。
“小喜,跟我读,这个字念淼~~”
辰家庄园的一处别院内,发生了一起很有意思的事情,辰洪的小女儿,也就是辰家三小姐趁着天色大亮,居然在教一只鹦鹉识字?
书房的空间幽静,辰家三小姐坐在书桌前指着白纸上的字迹,看向桌子上正在打瞌睡的白鹦鹉。
“小喜,小喜?”
辰慧用手指捅了捅一尺大的白鹦鹉,然后又薅着鹦鹉的羽冠微怒道:“再敢上课打瞌睡,小心我拔你羽毛了啊,赶紧给我清醒清醒,睡了一晚上还不够吗?”
白鹦鹉被怼的踉跄两步,被迫的从瞌睡中醒来,两只绿豆大点的小眼睛幽怨的看向身前美少女,人类的情绪在一个动物上完美展现。
“嘿嘿,本小姐的宠物就是不凡,灵性着嘞,只怕就是灵兽都不一定有小喜聪慧呢。”也不管鹦鹉幽不幽怨,反正辰慧感觉很开心,能教导鹦鹉识得这么多字,简直太有成就了。
“来,跟我念,淼~~”辰慧左手指着白纸上的字迹,右手摸着鹦鹉的鸟头,很有耐心的教导,绝美的小脸充满了知识气息,仿佛下一刻就要化身大儒。
“嘎嘎嘎嘎!!!”
清醒过来的鹦鹉丝毫不给主人面子,扑腾着翅膀怪叫起来:“我识得楷书,不用教,我要看史书。”
辰慧给了鸟头一计脑瓜蹦,“看什么史书,先学字。”
“不,就看史书。”鹦鹉小喜生气的瞥头道:“嘎嘎,区区几个繁体字有何能难倒本鹦鹉?”
“呦,是吗?”辰慧忽然眼睛放光道:“区区几个?好啊,那你说,五个水加在一起念什么?”
小喜忽然就愣住了,拍打的翅膀也是定格在那里,“五个水加在一起是……字?”
“当然。”辰慧点了点头道:“快说啊,念什么?”
“不知道……”
看着小喜被难倒的模样,辰慧傲娇的哼道:“本小姐养了你十年,教你识字也有七八年了吧,到现在连五个水加在一起念什么都不知道,你还好意思去看史书?”
鹦鹉低着脑袋沉默,一直回想五个水能凑成什么字,到最后一无所获,旋即抬起鸟头看着美少女道:“小姐,那五个水加在一起念什么?”
辰慧灵动的大眼睛转了几下,“唔,我也不晓得,不过五个水加在一起肯定是个字。”
小喜彻底被雷到了,小小的身躯往后一栽,翅膀捂着鸟头在桌子上打滚,“嘎嘎嘎,你在逗我玩,我不管,我就要看史书,你给我去拿。”
辰慧看着桌子上打滚的爱宠,尤其是那充满人性的情绪,她又陷入了沉思。
十年前她刚四岁,有一次随着母亲出去游玩,碰巧看到一只趴在鸟窝里毛都没长全的小鹦鹉,那时候因为小,喜欢可爱的东西,所以她趁着鸟妈妈还没回来的时候,顺手将人家孩子掳走,然后这一晃就是十年。
小喜很有灵性,仅仅五年的时间就能和人类正常沟通,理解人类语言的意思,直到半个月前,她这鹦鹉忽然像是被圣人灌顶了一般,竟然更加聪明懂人性了,之后的时间里,每天都要吵吵看史书、地理志等这些书籍。
“小姐,小姐?”
小喜扑腾累了,从桌子上站起来,蹦蹦跳跳的来到少女眼前,看着自家小姐迷茫的眼神,这厮忽然很灵性的用翅膀在少女眼前挥舞,“小姐,我要看史书。”
辰慧回过神,点着爱宠的鸟头道:“看什么史书,你一只鹦鹉看那东西干什么?”
“学习知识呀,小姐不是喜欢小喜学习知识嘛?”鹦鹉歪着鸟头道。
“唔,好像是这么个道理。”辰慧拄腮点头,随后眼神微咪道:“嘿嘿,不过你得先学字,再看史书。”
“不,我要先看史书在学字。”
“不行,先学……”
就这样,一人一鸟开始了漫长的倔强,直到门外的丫鬟敲门道:“三小姐,时辰不早了,您该去周博士那里学习功课了。”
“知道了。”
小喜是自己最亲近的伙伴,辰慧喜欢将自己最开朗的一面暴露给它,但对于外人,她则是辰家三小姐,该要的清冷还是要有的,所以语气上对丫鬟近乎冷漠。
和爱宠拌嘴这么长时间,辰慧感觉口干舌燥,喝掉桌上杯中的温水后,便抱起鹦鹉回到内室。
将宠物扔进鸟笼里,辰慧摸着它鸟头道:“中午想吃什么?主人学完课回来亲自给你买点,坚果还是浆果?”
鹦鹉甩了甩脑袋,头顶的羽冠炸起,扯着嗓子道:“我要吃米饭和大鱼大肉。”
“鬼的大鱼大肉。”辰慧给爱宠来了一计脑瓜崩,“行了,就坚果,以前你最爱吃的。”
“哇哇哇。”鹦鹉甩着脑袋呲哇乱叫:“小姐,你不能弹我脑袋,我脑袋本来就小,再弹几下我就傻掉了。”
“好啦好啦,小喜这么聪明是不会傻的。”安慰了一会儿爱宠,辰慧准备好包裹就出去了。
少女走后,鹦鹉站在跳杠上,一对小眼冷静的盯着鸟笼子,显得非常安分,若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够看到这臭鸟的眸子中时刻闪烁异样的神采。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第十六天了,虽然有点开玩笑,但离谱的事情总跑不了他。
他本是一个中产家庭的独生子,有父母爱着,还有交心的伙伴,除了没对象以外,小日子过得蛮幸福。
也没做过什么大恶的事情,最多也就管父母要俩小钱偷摸的充皮肤罢了,然而就这样的一个死宅男,突然在十六天前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很幸运的被闪电劈中,然后就出现在这莫名其妙的世界。
“唉,早知道下雨天就不能出去买好吃的,老天爷啊,俺错了,您老人家行行好把我踹回去中不中?”其实他也姓辰,字旭,说不上好听,但很有含义。
旭,乃是太阳,他老爹给他取名的时候,想的就是孩子以后要像太阳一样冉冉升起,万众瞩目。
可惜,世事难料,就这么一个抱有期望的父亲,在某一日的晚上痛哭流涕,白发送黑发……
“不一样的大唐……”辰旭痛苦了一会儿,旋即心里默默的嘀咕,“前两天小姐批准我可以看地理志,好家伙,吓老子一跳,尼玛,这还是印象里的大唐?疆域接近十五亿平方公里?是地球总面积的三倍?就连北岭镇所在的晋国(并州)其面积都超越了印度!”
从地理志上初步了解,现如今的大唐不光疆域辽阔,还有……
西域那疆域差不多有大唐三分之一的吐蕃,竟然成了兽人族的领地?
漠北地区的几个汗国也成了兽人族?
布达拉宫是西域兽人族的圣地,其松赞干布成了熊人族的族长,是如今西域吐蕃兽人族的首领,而在漠北地区的突利可汗则成为了漠北兽人族的首领,狼首人身?
还有大唐东北地区的国度,在印象里是高句丽来着,现在也变了,成了九黎魔族的国度,还有南蛮,那就更加离谱了,在这个世界他们是妖族的根据地……
海外的小岛国很幸运,起码没成兽,只是那里的人矮了不少,擅长打造神兵利器……
怪不得前几天它有幸飞出去的时候,发现好多好多奇行怪异的动物,比如衙府门前身长三丈,到现在也不知道叫啥的红色鬃毛狮子,以及当时他在蓝天遨游时,遇见一个超速的御剑女人。
怪不得,怪不得,原来这个世界不是自己的世界,脚下的这颗星球也不是他最爱的地球……
还据地理志的详细记载,现如今的西方被天使一族统治着,以拜占庭天使帝国为首。
好特么恐怖的世界啊,辰旭真的迷糊了,他为什么迫切的想要看史书,就是要了解这个不一样的世界,最起码看看自己印象里的那些名人还在不在。
只可惜,书房的门现在是锁着的,他这小小的鸟儿连鸟笼都闯不出去。
但是,谁统治这个庞大的帝国,辰旭听别人交谈还是有所了解的,没错,正是李二陛下,然而奇异的是,如今已经贞观两千多年了。
他还听说李二陛下为先帝扫平内乱,统治全国用了两万多年的时间。
“不,我不要看史书,我要回去,啊~~,我不是鹦鹉,我是人呐~~”辰旭扑腾着翅膀,这恐怖的世界他一刻都不想多呆。
然而现实终究是现实,容不得他一只小鸟篡改。
闹腾了一会儿,辰旭低着鸟头哭丧着脸。
下雨天稀里糊涂的出去买吃的,又稀里糊涂的被闪电击晕,然后稀里糊涂的来到这个世界,稀里糊涂的强夺了鹦鹉的身体,再然后,每天还要稀里糊涂的和一个少女拌嘴。
总之,他整个人生都是稀里糊涂的。
瞅着窗外的蓝天白云,辰旭一对鸟眼里满是无助,小时候做梦都想飞上天空,现在他做到了……
辰旭平静后,幽静的空间便再没有别的声响,枯燥的让人头皮发麻,所以为了不让自己精神出现毛病,辰旭打算再睡个回笼觉,静静等待那位漂亮、美丽、身材婀娜的‘主人’带着坚果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