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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正文204

这个没心没肺的阿伯拉汗,是乐祺——也就是Lucky的“死对头”。

那一年的交往中,他身边充斥着两个人没营养的斗智斗勇。

……

李寻欢的室友阿伯拉汗,是一个典型的阿拉伯人。

李寻欢之所以认为他典型,是因为那货自打入学时起就在为自己未来的一夫多妻生活收集“后宫妃嫔”。

与他成为室友是一个特别偶然的原因。

李寻欢因为寻找唐小花的缘故,所以到学校报到时已经是开学典礼的前一天。

宿舍管理员给他的名单上只有两个空位可以选。

李寻欢莫名对R国人排斥,就是不想跟那个R国人住在一起,所以便选择了名字老长老长的、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拼读的那一位室友——阿伯拉汗。

开学后他才知道,那货正是因为名字太长被所有男生嫌弃。

没有任何一个“姓名格”可以放得下他的全名。

因为足足有38个字母那么多……

也因此,李寻欢直到毕业,都还拼不全他的名字。

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在两年多的共同生活里成为了好哥们儿。

一起读书时,他们没有在意过对方的身世背景。

这个阿伯拉汗是一个挺抠门儿、爱计较的阿拉伯人。

会记得你曾经帮他买过一罐可乐,想尽方法要找到机会还给你一瓶的那种人。

除了这一点,倒也是个开朗、健谈的、有趣的人。

李寻欢一直打趣说那货是因为自己“后宫”妃嫔尚未收集全,才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是提高后宫的综合素质?

所以,那货对学校各学院的美女如数家珍。

某天,他忽然跑回来告诉李寻欢说,他必须拿下医学院的校花,一个同样来自大华的女孩儿。

甚至为此与他打赌,看谁能先一步追到校花。

那年圣诞节,他们争相向医学院女神丛珊表白。

其实,李寻欢只是虚张声势逗乐祺上当罢了。

可是不明就里的阿伯拉汗却当了真……

直到一年多后,换肾手术成功的李寻欢搬回他们共同的寝室生活时,丛珊前来探望。

阿伯拉汗这货还屁颠屁颠的开心不已:

“有情人终成眷属!Lee,大华那句话是这么说的吧?”

那时被追问的李寻欢,却连笑容都懒得回他一个。

若真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什么要安排他与乐祺分别?!

……

两年后,他们博士毕业。

李寻欢不想回国面对父母的追问和丛珊的纠缠,所以随着阿布拉汗一起回了阿拉伯。

直到那时他才知道,阿布拉汗是一个阿拉伯国家的富n代,那种被称作家里有矿的王子,名副其实的“矿主”。

家里的停车场比豪车的4s店,陈列豪车更多的那种……

在那里,李寻欢轻松的度过了三个月。

之所以住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这阿拉伯小王子的父亲,在DB拿了块极有价值的地。

准备做一个当地最具特色的地标建筑,恰好需要李寻欢这样的建筑设计师。

李寻欢单纯以“用工作换三个月在土豪家借住和生活”为目的的设计作品,没想到,竟然获得了当年的新锐设计师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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