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逍将目光转向正在等人的房间时,不禁苦笑起来。 这个房间一开始没几个人,名字也是系统设定的,也就是房主的名字后面再加上“的游戏”三个字,可是现在,房间名称却已经改了,而且改得比较粗鲁:“我是新人,都******快进!”虽然林逍对此有些抵触,可是华仔却不理会这个,选择了和房主一起的蜀国,便不断催促林逍快点准备,林逍和阿灿只得硬着头皮照做了。 看到这样的房间名字,林逍想到了一句话:“作为一个英雄,最大的悲哀并不是被别人击败,而是在硝烟的战场上没有一个可以与自己一决高下的对手。”古语说的好:“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现代人又说:“找个朋友不如找个对手。”以古至今的意思都是给自己找个对手。同样,在游戏中也需要找个旗鼓相当的对手来挑战自己。 林逍通过几个月的游戏经验得知,找对手也是有学问的,最重要的就是尽量别找不如自己的对手。可是游戏之中总是有那么一帮人,喜欢欺负实力不行的菜鸟,以蹂躏菜鸟为乐。这些人聚在一起的房间往往被称为“黑房”。
眼前房主的名字叫“霸气的小哥”,看起来倒是个喜欢挑战的新手,但是也不排除是老鸟在这里作怪。所以,林逍对这个人突然来了兴趣,很好奇他为什么如此嚣张。若不是蓄意而为的话,很可能就是个“90后”。在崇尚非主流的这群人里,不乏勇于展现自我,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奇人异士。 “房主,怎么起这个房间名啊?”有位玩家问道,看起来也是看不惯。 “我师父说了,作为新手,要有霸气,虎躯一震,虎虎生风才行。怎么样,我这房间名够有霸气吧!” 在众人无语的时候,房主继续道:“听说想出名,就要这么霸气!小弟求认识啊!小弟接触起凡三个月了,水平还凑合吧,今天我爸妈都出差了,我逃课回家,跟奶奶说放假了,大家一起玩儿啊!想想马上就能开始游戏了,我就激动啊!” 房间三楼的大概是位猛男,看到四楼的逃跑率比较高,狂喊:“踢我下面!快踢我下面!” 房间里已经有了九个人,那位生猛的犀利姐竟然再次出现在魏国阵营中,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啊!这让林逍有些无奈。 等待的时候,两个玩家大概是现实中的朋友,便聊了起来,林逍便看他们聊天。
“最近听啥歌啊?” “这两天蛮喜欢《老男孩》。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我也从来不喜欢光玩游戏.,每天只是听听歌,看看电影,也挺好的。” “我是有点寂寞,就试着听听唱唱。” “你还没回家吗?你不怕你父母担心啊?” “他们不会担心我的。而且,我在游戏里有了朋友,好多好多。我有时候也觉得为着玩游戏离家出走不值得,可在家里我实在太压抑。” “开心就好,可是离家出走不对。玩游戏就是这样,不知不觉会带进点感情的。” “我总在换游戏,换马甲。这个游戏我刚玩不久,可是不愿意换了。我技术不好,但是觉得玩得有意思。” “你光玩游戏,吃饭睡觉怎么办啊?” “我现在睡在一个仓库里,每天用MP4听歌,吃饭只吃泡面,剩余的钱上网。等钱花光了,我或许会去找个工作。” “你不是高中没毕业吗?能做什么啊?” “我认识了一个海哥,他是一家纹身店的老板,他喜欢吉他,喜欢beyond。那天我唱歌被他听到了,说可以介绍我去歌厅工作。
” “是吗?那个人可靠吗?” “可靠。他还告诉我他年轻的时候的事,他当过混仔,当过大哥,组过乐队,当过吉他手。他风光过,失落过。现在,他每天守着自己的小店,安安静静的过着日子,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女儿。我几乎每天都到他那儿,听他弹吉他,听他讲他的从前,讲人生,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吉他。不,应该是深深的爱上了吉他,爱上了音乐。海哥还帮我纹了一个黄家驹91演唱会上的纹身。他说是他最喜欢的,虽然他纹的不是很好,但那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纹身。我觉得等我厌倦了游戏,就像海哥那样简简单单的开一个小店,每天可以弹弹吉他,唱唱喜欢的歌。” “那还真不错。到时候你也帮我纹一个,就纹我们班的班花。她长得可漂亮了。对了,你有喜欢的女孩子吗?” “曾经有过,在《魔兽世界》里,我们是一个行会的。我很快迷上了她,可她比我大十几岁,已经结婚了。我当时告诉她,我要去娶她,可是她说她等不起。” “现在还联系吗?” “她的游戏号已经卖了,QQ号上的头像也整天是灰色的。
或许对她来说,我只是她在这个游戏里演的一场戏,她不想演了,就收了场,只剩我一个人在笑着命运的捉弄。” “哎,那就别多想了,开心一点吧。你看,大家都看着你呢。” “是啊!可我不知道我的明天会是什么样子,但我还是会擦掉我不小心落下的泪水,还会装作一切都无所谓。我会一个人慢慢的走下去,和我喜欢的音乐、我喜欢的吉他和这个我喜欢的游戏。” 二人也不避讳大家,在那里聊了许久。林逍和阿灿看着看着都有些唏嘘。身在游戏之中,每个人也许只是一个符号,但是每个符号又都有一个不同的故事。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许许多多的游戏玩家相遇了,又分散了,哪怕是又万般情愫,也难以得到释放。即使下次再次偶然相遇,也只能说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 突然,屏幕下方的聊天框显示了进入游戏倒计时,游戏竟然要开始了。可是,魏国眼下还少一个人呢!房间的名字明明写着“新手五对五”啊! 阿灿一笑:“要么是这个房主太心急了,要么这就是个狡猾的房主,想用人数优势取胜。这还是好的,那一次我遇到过一对五的。不过这也不全是坏事,最低人少,粮仓发给每个人的钱就多。
” 经过阿灿的解释,林逍知道了粮仓每12秒发60的金钱。若是一方只有一个人,则直接得60,若是有五个人,则每人得12的金钱。不过,这毕竟只是小优势,当对战时,人数的优势往往是最大的。对于水平高的玩家尤其如此。 林逍也笑道:“也许是这个小子太迫切想打游戏了吧,不过人数不对便开始,这房主当得确实不称职!” 游戏正式开始了,一开始便是蜀国和魏国五对四。阿灿的ID名为“野草”,他选择了司马懿,犀利姐选择了张辽,一位名为“、逆天|盗|”的玩家选择了手持两把镰形匕首,一身灰衣,仿佛像《水浒传》中时迁的人物于禁,林逍的“不堪一击小菜鸟”转了半天,不知道选哪个好,最后看到别人都出发了,略一盘算,觉得司马懿是智力型英雄,于禁是敏捷型英雄,张辽属于肉盾型选手,那么自己便选一个攻击型的力量英雄吧。看了一下剩下的英雄,林逍便选了个名气响亮的英雄——典韦。 魏国四个人,司马懿去了中路,于禁去了上路。林逍发现下路没人,一看,犀利姐的张辽还在城里不动,林逍便去了下路。
阿灿让林逍点了屏幕左下角地图附近的两个按键,这时,地图上魏国的英雄统一表示为绿点,蜀国的英雄则表示为红点,双方的小兵也是一样,不过点又更小了一些。这样一来,便比一开始五颜六色的点更好记了。同时,双方英雄后面分别出现了黄、绿两个如同京剧里一样的旗子,也方便林逍认出哪些是本方的英雄。 阿灿说:“这个旗子主要是在随机局里作用大。毕竟,在全体随机的游戏里,蜀、魏以及中立的英雄都可能处于同一方,避免弄混。” 林逍慨叹:“和高手在一起就是好啊,学起东西来就是快!” “张辽,你不去发展,在城里转悠什么啊?”于禁问犀利姐。
“哦,我看看每个商店都卖什么,研究研究出装。”犀利姐的话让众人心头巨汗。 于禁恍然大悟:“原来你在逛商场啊!” 犀利姐说道:“我一开始玩这个游戏老犀利了,总是和左手点烟、右手数钱这些高手玩。哎呀妈啊,和你们这些菜鸟打,我就没有过进步。” 几分钟后,张辽终于出门了,她走的是下路。这次,犀利姐一边跑路,一边大叫:“哈哈,辽哥提个大刀,摆动双臀,这姿势真是********啊!” 对面的一个叫做“烈男三千”的玩家,选的人物是手持双股剑,面容敦厚,一身华服的英雄,正是蜀国的主公刘备,他在公共频道中说:“这娘们估计发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