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现场一片狼藉,但并没有发现麟角跟凶犯有任何搏斗的痕迹。而且,麟定的房间就在隔壁,一旦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搏斗,他应该会有所察觉的。但他却说当晚并未听见任何可疑的响动。说明,麟角是被悄无声息地迅速勒死,而且是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
“按照警方的说法,麟角是在走出房外的时候撞见了凶犯,然后被对方勒死的。麟角身高一米七,虽算不上高大。但他绝不可能毫无反抗地就被凶犯用绳子勒死。凶犯也绝不可能悄无声息地将其勒死。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发生一番搏斗。”
“一旦发生了搏斗,将会产生巨大的响动,也会必然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到时凶犯将更加难以脱身。因此,即便是入室盗窃被发现了,小偷的第一反应也绝非冲上去跟目击者搏斗,而是迅速逃离。”
“妈,你觉得这些说明了什么?”葛芷兰忽然对温乃馨轻声问道。
温乃馨却轻微地摇了摇头表示否定,眼中充满了惶惑与不安。
“麟角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倒在离房门不远的地板上,头部对着房门。我们假设,那就是他被杀后的状态。”葛芷兰继续讲解道“麟角是被勒死的,在此过程中,他的身体肯定往后倾。而他倒地后的状态是,头部对着房门……”
“妈,你觉得,那又说明了什么?”葛芷兰又倏然对她母亲问道。
温乃馨还是摇了摇头表示否定,脸上的惶恐之色愈加明显。
葛芷兰则继续讲道:“前几天,在一位朋友的陪同下,我们去拜访了麟角生前的那三名好友。其中一个叫基文的人说,12月6日晚,从10点多开始,他和麟角就在玩网络游戏。11点20多分,他们正玩得起兴的时候,麟角操纵的游戏角色却突然不动了。过了5分钟后,就发现他突然下线了。游戏玩到一半却突然离去的情况很常见,可能是尿急了或者是去接电话了。但他们当时正玩得起劲儿,而且一去就是五分钟不见回来,然后就直接下线了。但麟角从不这样,在下线前,他总会事先告知对方一声。因此,麟角在游戏中突然离开很可能不是尿急也不是去接电话。那么,只剩下最有可能的一种情况了……”
“妈,你觉得是什么?”葛芷兰又忽然对发出直击灵魂的一问。
温乃馨仍旧摇了摇头表示否定,脸上的惶恐之色有增无减。
“发现麟角尸体的那天下午,当门被撞开后,房内光线昏暗,地上一片狼藉。试想一下,一个入室盗窃且杀了人的歹徒有必要离开前把灯和电脑也关掉吗?”葛芷兰质疑道。
“犯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掩人耳目,让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推迟,并且越久越好。如此一来,他才能处理作案工具以及消灭证据。”
“凶手原本不打算把现场伪造成盗窃案,只是作案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令他始料未及的意外,迫使他不得不放弃原计划。”
“当凶手杀死麟角后,正准备按照原计划进行时,麟角放在桌上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凶手急忙把手机关掉。他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普通电话。随后不久,窗下却忽然传来了一个呼唤声。凶手这才意识到,有人正在楼下。于是他慌忙把房内的灯关掉了。当时正在楼下呼喊的那个人也是麟角生前的一个好友,名叫巫辉。他们很早就约好了,当时他是来找麟角还钱的。刚才那通电话就是他打来的。然而,当他发现对方不接电话后,他就从左边的小门进入院子里,然后来到麟角房间窗户的下方,小声呼喊。当时凶手正在房里作案,但麟角已经死了,他方才意识到,除非摆脱楼下那个人,让其离开,否则他无法从窗户逃离现场。他也很快就猜想到,刚才那通电话很有可能就是楼下那人打来的。于是他又打开了麟角的手机,但他不敢直接打回去,而是通过发短信的方式询问那人的身份。最后凶手得知,对方是麟角的好友,是来找他还钱的。于是凶手连忙先把巫辉哄住,然后骗他前往附近一家名叫孔记拉面馆的地方等待。”
葛芷兰毫不间断地讲完了整段话,思路清晰,显得十分流畅。
“然而,凶手异常谨慎,他不敢确定对方是否按照他的要求前往那家拉面馆了。如果对方只是躲在附近,而他爬下去的话,肯定会被发现。因此,他决定先好好确认一下。于是,凶手不停地给麟角的好友发短信,通过询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来确定对方是否真的去到那家他所说的拉面馆了。”
“凶手在短信里所提的问题是:‘那家拉面馆的大门是什么颜色?’、‘现在店内的客人多吗?’、‘现在正站在柜台处的收银员是男还是女?’、‘那个女收银员的嘴角旁有没有一颗黑痣?’。”
说完,葛芷兰立马从口袋里掏出了巫辉的手机,然后把12月6日晚他所收到的来自葛麟角手机的短信交给她妈妈查看。温乃馨急忙接过一瞧,她边浏览边频频点头道:“是!是麟角的号码!”
稍作停顿,葛芷兰继续讲解道:“孔记拉面馆,我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是一家老字号面馆,在本地经营了将近三十多年了,深受我们湖女区居民的喜爱。由于生意极好,所以一般都会经营到凌晨时分。了解拉面馆的大门的颜色不足为奇。但关于员工,如果不是常客的话,恐怕很难记住他们的长相。”
“包括保洁阿姨在内,那家拉面馆一共有20名员工,有男有女。他们采取轮换制,分作早中晚三班。早班从清晨6点到正午,午班从12点到傍晚6点,晚班则从6点到凌晨打烊。服务员的班次需要轮换,但收银员是固定的。由于拉面馆的生意极好,因此工作量很大,服务员都很忙。半个月前,那家拉面馆新招了一名女员工,叫阿香,负责收银。由于是新来的,所以她被安排到了夜班。所以,如果是夜晚6点钟以后再去的话,在柜台处见到的就是那名新来的女收银员阿香。正巧的是,她嘴角旁就有一个黑痣。”
“凶手如此了解那家老字号拉面馆,说明他是一名常客。就算他不是老顾客,但他至少也在一个月前经常光顾。因此,才能如此准确地知道换班的规律。但仅凭这些线索,还无法确定凶手的真实身份。毕竟,知道那名女收银员嘴角旁有颗黑痣的人数不胜数。”
“此外,还有一条非常容易忽视的线索,那就是如果凶手想确认巫辉有没有按他的要求前往孔记拉面馆,那他直接让巫辉在现场拍张照然后再发给他不就行了吗?干嘛大费周章地通过询问一些奇怪的问题来确认呢?”
如先前一般,在分析完某条线索后,葛芷兰总会意味深长地对她母亲问道:“妈,你觉得,这说明什么?”
仿若人偶一般,温乃馨呆呆地摇了摇头。
稍作停顿,葛芷兰继续解析道:
“然而,这些全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凶手之所以不敢或者说不愿在现场留下脚印和指纹真正原因是,他原本计划把麟角的死亡伪装成自杀。所以凶手不敢在现场留下任何脚印,哪怕一个指纹。他需要让现场维持原状。然而,一些突发状况令他不得不临时改变主意,把现场伪装成入室盗窃。”
“说这起案件并非入室盗窃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无疑就是麟角口袋里发现的那500元。这些钱原本是他用来还给案发当晚前来找他的那个名叫巫辉的好友的。试想一下,一个为了钱财而不惜杀人的凶犯,把整个房间翻个底朝天后,难道他会一时忘了对死者进行搜身而遗漏了那500元吗?那可并非一个小数目呀!”
“因此,最合理的解释便是,凶手从一开始就从未打算对麟角进行搜身。而他把整个房间弄得乱七八糟也是为了伪造现场。”
“现场一片狼藉,我们无法确定房里到底丢失了什么东西。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麟角的手机不见了。这也是凶手伪造现场的一个原因。凶手为了把麟角的那名好友骗走,他不得不使用麟角的手机。如此一来就会留下证据。更严重的是,凶手无法把麟角的死亡伪装成自杀了。因此,凶手必须拿走手机,然后毁掉。既然已经无法把麟角的死亡伪装成自杀了,又不得不拿走他的手机。因此,凶手干脆把现场伪造成了入室盗窃。”
“假如上述推理成立的话,那么,凶手离开现场后,接下去他要做的就是尽快处理掉作案工具。毕竟,在一个雨夜中,手里拿着一大捆绳子走来走去容易引起怀疑,被监控录像拍到也不妙。按照鲍探长的说法,他调取了我们家附近的监控录像,但并未在案发当夜发现任何可疑人员。说明凶手肯定在离开现场后及时处理掉了作案工具。最为常见的处理方法无疑有两种,要么埋掉,要么烧掉。但当时刮风下雨,又冷又黑,这两种方法显然并不合适。剩下的最迅速的处理方法无疑就是扔掉。”
“于是,我去询问了一下附近的环卫工人,12月7日清晨,他们在清理垃圾时,有没有发现一些绳子。有一名女环卫工听后连忙点头说有。她说,当天清晨在处理垃圾时,她分别在不同的垃圾桶里发现了多段被割断的短绳。此外,她还发现其他怪异的物品,一双被刀割破的黑色运动鞋,除了鞋底沾了一些泥巴外,成色全新,甚至连挂在鞋外的标签也没摘掉。还有一件同样被刀割破的黑色雨衣以及一双黑色手套,成色全都全新。”
“然而,最令人的感到惊异的是,她竟然还发现了一部手机,但已经彻底被砸烂了。因此,我推断这部手机很有可能就是麟角的。但可惜的是,当时环卫工直接把它当成普通垃圾处理掉了。”
“绳子、雨衣、手套、运动鞋、手机,这些组合听上去确实显得有些奇怪。但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穿着黑色雨衣、戴着黑色手套、脚上穿着黑色运动鞋的人,能够完美地隐藏于黑暗中。尤其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寒冷雨夜里。他的绳子勒死了某人,而手机则是从被害人处拿来的。如此一来,这些看似怪异的物品就能成功组合起来了。”
“那么,真正的问题来了,为何凶手不直接离去,而是非要把作案时所穿的雨衣、手上所戴的手套、脚上所穿的运动鞋处理掉呢?”
“最合理的解释恐怕就是,他的家就在附近,他不能穿成那样回家,他需要把作案时所穿的雨衣、手套、鞋子处理完毕后才能回家。”
“处理……才能回家……”温乃馨身体前倾,重复着关键信息,声音微颤。
葛竦却始终保持原状,双手交叉于胸前,靠在沙发上一动不动,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上述所言再次证明了,凶手偷走麟角的手机并非为了谋财,而是为了毁灭证据。与此同时,它也有力地证明了,这起案件根本不是一起简单的入室盗窃,而是蓄意谋杀!”葛芷兰最后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