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恋知道即使在树上过夜也并不安全,但是他没有办法,只能这么做。
事实上,薛恋也有些多虑了。这个夜晚很平静,那条蛇可能只是个意外。
虽然树上睡着并不舒服,但至少薛恋还是平安地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薛恋就开始出发继续前进。
今天的天气依旧十分晴朗,薛恋在路上没有怎么耽搁。下午的时候,薛恋终于到达了自己的出租屋。
此刻薛恋的心中有些小小的激动,回家的感觉很好,即使他离开家只有两三天的时间。
当薛恋打开房门的时候,他却傻了眼。
一个漂亮的女孩出现在了薛恋的面前,关键的问题是她此刻正在换衣服。
女孩看着薛恋愣了几秒钟,然后“啊”地大叫了起来。
可能是女孩的声音太大了,薛恋显得惊慌失措。
“对不起,我走错房间了!”薛恋一边向女孩道歉,一边走出了屋子,并关上了门。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回过头来仔细看了看这房门。
“没有问题呀,这就是他的出租屋呀……”
薛恋的心中十分迷茫,他只离开了不过两三天的时间,房东就把房子租给别人了?
为了搞清楚状况,薛恋赶紧来到房东的门口。
房东名叫胡柔春,是个将近四十岁的妇女。听说她的丈夫是个工程师,她也算得上是个富婆了。
在方圆一公里的地方,好像找不出来比她更有钱的人了。
都说有钱人是抠出来,薛恋在胡柔春身上算是见识到了。
对于胡柔春,薛恋觉得自己是比较熟悉的。她经常到薛恋家里“做客”,催促着薛恋交房租。
其实薛恋也不想拖欠她的房租,主要是老板拖欠他的工资,他也没有办法。
再说了,他也没有拖欠过几次房租,扳着手指还是数的清的。
薛恋所住的出租屋是一栋老式的七层房屋,这种房屋在恋城已经不多见了。
他的出租屋在顶楼,而胡柔春的房屋就在一楼。
此刻,胡柔春的大门敞开着,她正和几个牌友在打麻将,嘴里不时骂骂咧咧的,显得极不开心。
可能房东们都是这个样子吧,以前薛恋在电视上看见的房东是如此,而今现实生活中的房东也是如此。
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听到胡柔春那尖锐的声音特别刺耳,他很想上前封住胡柔春的嘴。
但是理智告诉薛恋不能这么做,毕竟他还要有求于人家。
对面的四个人似乎打得很投入,薛恋在这里站了一会儿,他们似乎都没有发现薛恋。
“那个……胡姐……我的房子……”正所谓“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尽管现在的薛恋感觉自己有了一定的实力,但面对胡柔春,他说话都有些吞吞吐吐。
不知道是薛恋说话的声音太小,还是他们打牌太投入,对面的四个人竟然都不理会薛恋。
“胡姐,我回来了!”这一次,薛恋加大音量,对面的四个人都齐刷刷地望向薛恋。
“哟,薛大帅哥,你竟然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交不起房租跑路了呢!”胡柔春的话显得尖酸而又刻薄,不仅薛恋听了不舒服,旁边的三个牌友听了也不舒服。
“我只不过才离开两三天而已,您至于这么快就把房子租出去吗?”薛恋加大了音量。
“你叫什么叫?老娘都没有吼你,你竟然敢凶老娘?你自己说你有多久没有交房租了?找你不见人,给你打电话也打不通,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胡柔春站起身来走到薛恋的面前,他俩形成了显明的对比。
一个又矮又胖,一个又高又瘦。旁边的三人感觉胡柔春一屁股就可以坐死薛恋。
薛恋望了望胡柔春,然后耐心解释道:“我这不是有事情嘛……”
“你能有什么事情?大家都知道你只是一个孤儿,难道你有亲生父母的线索了?”胡柔春假装对薛恋笑了笑。
“那倒不是……”
“我就说嘛,一个月连三百块的房屋都交不起的人怎么可能找得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胡柔春说着哈哈大笑了起来,旁边的三个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一些人总喜欢挖苦别人,以别人的痛苦为快乐。
“我这不是没有发工资嘛……”薛恋握紧拳头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再次对胡柔春说道,“您放心,等我发了工资一定立马给您补上,要不我每个月再给您加一百?”
薛恋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离开了这里,他还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
倒不是说这里有多么美好,只是因为这里的房租真的很便宜。整个恋城中心恐怕找不到比这里更加便宜的房子出租了吧?
薛恋的公司没有住宿,要不然他也不会出来租房子。
“得了吧你!”胡柔春显示不相信薛恋说的话,她瞪着恶狠狠的大眼睛对薛恋说道,“这些话你曾经不只一次两次地对我说过,结果呢?罢了,我也不是这么小气的人,你欠我的那几个月房租我也不要了,我的房子也不会再租给你了,你现在有多远给我滚多远,我以后不想再见到你!”
胡柔春的说完这些话又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并招呼他的牌友继续打麻将。
此刻,她好像没有那么急躁了。
薛恋知道自己再去恳求胡柔春也没有用了,看样子他得离开这里了。
一个人总不可能一辈子呆在一个地方,换个环境或许能够交到更好的朋友,遇见更好的房东。
不过在走之前他还是想再进一趟自己曾经的出租屋,毕竟那里还有自己的一些科研成果。
薛恋所谓的科研成果其实是一个笔记本,上面记录了这些年他所研究的一些项目。比如万物的运行规律,生死之谜。
薛恋很喜欢自己的科研成果,每当自己的脑海里浮现出新奇想法的时候,他都会记下来。
老师说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也正是由于薛恋的这个习惯,所以才有了自己专属的笔记本。